那时候,陈卫国的儿子已经娶回了个没工作的媳妇。这个只有一百五十五厘米高的小女人手脚勤快,他的卖凉皮的工作也就给儿媳顶上了。三口人被迫租了一个三十来平方米的套间挤着,儿子儿媳睡里间,他铺个沙发睡外间。儿媳仍然每天到那条倾斜的小巷里卖凉皮,他没事了,就跟别人一起去坐马路。坐马路是别人发起的,别人在发动他们时曾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我们坐总公司门口也妨碍不了他们什么,我们去坐房产公司的门口也没人理,那我们就去坐马路,让车开不了了,他们是不是就该来理我们了呢?他当时听了就拼命跟那人点头。那人是个跟他一般年纪的老哥们儿,老哥们儿看他头点得诚恳,就把他的手拉起来举得高高的,说,工友同志们啦,我们团结起来,一起去坐马路去!从那天起,陈卫国就被拉进了领导队伍,每发起一次坐马路活动,他都是站在众人前面的。
儿子是个有出息的人,他的诗上了书。虽然是跟别人的诗挤在一起,还常常都被别人的诗挤成一副受气相,但还是有人看上了儿子。这天晚上,他刚从马路上回来,儿子就跟他生了气。儿子从来都文静得很,叫爸都叫得跟蚊子似的。可这回儿子的声音大得没了谱,他吃惊自己怎么不小心装了一只高音喇叭在儿子的喉咙里了。儿子一张嘴,他们那不太牢固的窗户就涮涮抖起来。儿子朝他喊道:爸!不准你再去坐马路!他奇怪地看着儿子说,坐马路的又不是我一个人,两百人哩。儿子的嗓门儿更大了,就是两千人去,你也不能去!他被儿子吼得满头雾水,耳朵里又叽叽嗡嗡的,干脆暂时不去理会儿子,仔细用手指头捅耳朵,想把那些堵着耳朵的幻音捅出去。儿子看他态度傲慢,就把媳妇手里正拿着的一只玻璃瓶抢过来砸在地上了。这个小嘴儿小眼儿的小女人大概也从来没见她男人发过这么大的火,本来她正要把剁好的咸菜末装进玻璃瓶里去的,男人一回来就摆出那个阵仗,她就把手里的事儿忘了。结果第二天她只得用一只碗装咸菜末到摊儿上去,这碗不如玻璃瓶儿好看,当天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对于这个结果,陈卫国的儿子嗤之以鼻。他说,我就要进总公司当秘书了。儿媳也觉得这是件大事,就对陈卫国说,爸,咱们听他的话,以后别去坐马路了啊?他说,我去坐马路是为了维护我们的权利。儿子说,权利那东西从来就不在一般人手里,你们把马路坐穿了也没用。不如你不要去惹祸,让我混个经理什么的,让我把权利拿到手上,还怕我们没好日子过?儿媳说,爸,真的哩。他说,我们好生生的房子给别人推翻了,只补给我们够买只咸菜坛子的钱,以后还回来的房子还得用昂贵的价钱买哩。而且,他们打死了我们的人,还没个说法哩,难道打死了人就白打了?儿子吼道,你不要只看眼前利益好不好?!别人给打死了你又没给打死,你瞎操心啊你!
陈卫国以后真没再去坐马路,别人来拉他他也没去。他每天本本分分地为儿媳跑腿打杂,儿子也就真的当上了秘书。刚当上秘书那天,儿子很晚才回家。一进门就把一股酒气跟着带进屋里来,呛得睡眼惺忪的儿媳直翻白眼。当时,陈卫国正在切葱,这事儿儿媳一干就不住地淌泪,每次都是他干。他干也淌泪,但他宁愿让自己淌也不让儿媳淌。这天晚上儿子带着一股酒气回来的时候他的眼角还挂着一颗泪。儿媳都睡下了,可男人一回来她就起来了。小女人给男人的酒气呛得眼珠子麻木以后,就以为公公眼角的泪是给他儿子的酒气熏的,就说她男人,叫你别喝酒的,看把爸泪都熏出来了。儿子对爸眼角的泪不屑一顾,他因为脚弯子发软,站相很难看,但他一定要站在屋中央,还要摆一个在他看来很诗意的姿势,然后,对着屋顶那只黄色的灯泡吟哦:啊!我乘着诗的翅膀,飞进了人生的殿堂!
陈卫国擦掉眼角的泪,朝儿媳翻白眼。这时候儿媳已经完全醒来,小眼睛老鼠眼一样亮。儿媳跟他解释,你儿子当上秘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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