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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艳情 》 五美緣全傳 》
第十六回 花文芳面囑知縣 孫文進性直秉公
佚名 Yi Ming
話說馮太太聽了傢人這些言語,知道馮旭殺死人命,拿到縣中去了,聽得唬了一交跌倒在地,昏死去了。丫環、婦女慌忙救醒。哭道:“我兒不知此時怎生模樣,為娘的放心不下。”傢人一齊勸道:“太太如今不必悲傷,保重貴體要緊。速速差人前去打聽相公消息,回來再為料理。”太太應允,傢人前去,按下不題。
且說錢傢傢人也慌慌張張回傢至後堂,正值小姐亦在夫人面前問道:“母親,哥哥昨夜為何不回來?”話猶未了,傢人進來高聲咕叫道:“太太,小姐勘本《張載集》,為現存較為詳備的版本。,這場禍事不小。”夫人、小姐忙問:“有何禍事?”傢人道:“小人今早到花府打聽相公昨夜不回為甚事放,忽聽人紛紛傳說,今早錢塘縣帶了我傢相公與姑老爺因姦不從,殺死花文芳愛妾春英,我傢相公見財起意,偷了花室金銀器皿。”錢太太與小姐一聞此言,唬得魂不附體,一齊放聲大哭。翠秀在旁說道:“夫人、小姐不必悲傷,這件事婢子看見分明是花文芳害兩傢公子,為的是小姐而起。事到其間,哭也無用,快快着人縣前打聽,回來再處。”太太隨着傢人前去打聽。
按下兩傢前去打聽事情,且說孫知縣回衙,心中暗想道:“這錢、馮二人皆是有才學的,怎能做得這犯法之事?花文芳囑我嚴刑問此案,寄信與花太師講話。編入《毛澤東選集》第5捲。講話提出“團结全黨,團,自有升遷之日。我想我今並非是皇上命官,竟是他相府裏之官,其情可惱。且到晚間帶到內堂一審便知分曉。”當下吩咐原差帶齊兩案人犯,伺候晚堂聽審。
孫知縣見天色已晚,出堂,差人帶上人犯,當堂點名,先點花府傢屬花能。花能答應上堂規律的一般學說,是研究歷史的方法。他認為整個辯證法可,打個千兒,立在一旁。孫知縣道:“花大叔請外班少坐,待對詞之時再請進來。”花能答應走下。又點兇手馮旭。馮旭答應。又點黑夜盜犯錢林。錢林答應。孫老爺吩咐將錢林帶下,先審人命。正欲衝擊馮旭的口供,忽聽宅門外一片喧嘩之聲,有百十多人擠在宅門口。孫老爺問道:“何人喧嘩?”管宅門的忙來稟道:“有朱翰林並三學秀纔在宅門外,要見老爺,有個公呈在此。”孫老爺接過公呈一看,原來保舉馮旭、錢林的公呈。孫老爺道:“朱大人與衆生員本當請進面見,然有公事在身,公呈存下,自有公斷。□□□□□各憲一一請回。”傢人到宅門口將此言與朱翰林說了。朱輝對衆人說道:“諸位年兄暫且請回。公呈收下,候父母審畢定奪。”衆人道:“孫父母明見萬裏,我等暫退,等審過再處,”說畢,紛紛散去不題。
且說孫老爺問道:“馮旭,你既孔聖之書,怎麽不知禮法?因何殺死人命?從直招來。如有半字支吾,本縣執法如山,叫左右看大刑伺候。”兩邊一聲答應如雷。馮旭道:“父母大人在上籍志》載,《嵇康集》十三捲。《唐書》則記《嵇康集》十五,容生員細稟,生員一嚮與花文芳相好,不料他將人命害我,不知所為何事,望父母大人詳察。”孫老爺道:“你一嚮與花文芳相好,怎麽又將人命害你?一定是你終日在花府走動,看見他愛妾貌美,起了淫心,昨晚酒後,自然逼他成姦。那女子性烈不從,你一對酒性,將他殺死。這不是因好不從殺死人命?你還抵賴到那裏去!”吩咐把錢林帶上來。錢林上前跪下道:“老父母。”孫老爺道:“你可從直招來,怎麽偷盜花府金銀器皿?同夥還有幾人?免得本縣動刑。”錢林道:“父母大人在上,容生員細稟。生員世代書香,豈不知王法利害,怎肯做這犯法之事。明明花文芳誣良為盜。”孫老爺道:“你與花公子何仇何恨,他誣你為盜?”錢林道:“今年二月間,因有朱輝年伯至生員傢,代生員妹子為媒,與馮生員連姻。不意童都堂也至生員傢,代他外甥花文芳說媒。生員因這一日兩傢說親,不好允成,彼時應到:‘花、馮兩傢皆係同案好友,小妹略知文墨,改日請花、馮二兄過捨一考,小妹取中那傢文字,即便做親。’”孫老爺道:“他可來麽?”錢林道:“二生俱到。生員妹子出了題目,卻取中馮旭文字。無奈生員妹子年幼無知,動筆將花文芳的文字批壞。彼時怒惱而去。前月生員已受過馮傢之聘。分明挾仇誣害生員二人,望老父母詳情鑒察。”孫老爺道:“你既知與花傢結怨,為何又到他傢去?”錢林道:“因花文芳有一邀單,要做詩文會。生員見他來請赴會,若下去,又恐惹他見怪,故約了馮生員同去,誰知落了他的圈套,便把這人命、盜案誣害生員二人。”孫老爺道:“詩文會其有幾人同席?”錢林道:“邀單上原有八人,卻有六位不到。同席共有四人。”孫老爺道:“那四人?”錢林道:“生員同馮旭、花文芳、魏臨川。”孫老爺道:“魏臨川卻是何人?難道也是同會的麽?”錢林道:“不是同會之人,乃是花文芳之幫閑。席上猜拳行令,將我二人灌醉,擡至東西兩書房。猛聽得喊叫,生員不知是計,嚮外觀看,不想腳下被絆腳索絆倒在地。傢丁上前把生員拿住,懷中搜出許多金銀器皿。生員懷中器皿也不知隊何而來。花文芳誣害生員為大盜,此刻叫生員有口難辯。求專父母大人詳察就是了。”
孫老爺聽了這些口詞,暗想道:“錢、馮二人口供相同,且着頭役到那六人傢去問可有邀單否。”隨叫錢林寫下那邀單上六人姓名。寫了,即差兩個衙役如飛而去。不一時,回來稟道:“小人奉老爺之命內部聯繫與外部聯繫事物自身或事物之間內在的、必然,差到那六位相公傢去問,俱去未見邀單。”孫老爺心中明白,知兩件事分明是花文芳挾仇誣害兩傢,但不知兇手實係何人。待本縣將魏臨川拿到,他必知情。在簽筒內取了一根金頭簽子,朱筆標着:“衙役速去提拿幫閑魏臨川到案,當堂回話,火速火速,限次日早堂聽審,如違,重責不貸!”原差領下朱簽。知縣吩咐將馮旭、錢林權且收監,俟拿到魏臨川復審。兩邊一聲吆喝,知縣退堂。正是:
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不知原差領了朱簽去拿魏臨川,可能到案,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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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 | 第一回 錢月英酬神還願 馮子清誤入桃園 | 第二回 贈金扇馮旭得意 拜天地翠秀許婚 | 第三回 遊西湖林璋遇故 賣寶劍馬雲逢兇 | 第四回 馬雲大鬧五柳園 湯彪仗義贈金帛 | 第五回 真才子走筆成章 假斯文揉碎肚腸 | 第六回 姚夏封廣陵風鑒 常萬青南海朝山 | 第七回 朱翰林代為月老 馮子清聘定月英 | 第八回 魏傢婦人前賣俏 花文芳黑夜偷情 | 第九回 魏臨川於中取利 花文芳將計就計 | 第十回 書房內明修棧道 墻頭上暗渡陳倉 | 第十一回 武宗爺親點主考 花榮玉相府詳夢 | 第十二回 林正國觸姦投水 徐弘基進香還朝 | 第十三回 定國公早朝上本 林正國權為西賓 | 第十四回 魏臨川暗使毒計 馮子清明受災殃 | 第十五回 春英無辜遭毒手 季坤黑夜暗行兇 | 第十六回 花文芳面囑知縣 孫文進性直秉公 | 第十七回 三學生員遞公呈 知縣緝拿魏臨川 | 第十八回 孫文進復審人命 魏臨川花府潛身 | 第十九回 生員聚衆鬧轅門 巡撫都堂強斷婚 | 第二十回 馮旭受刑認死罪 百姓罷市留青天 | 第二十一回 羅太守安撫百姓 孫知縣復任錢塘 | 第二十二回 馮子清錢塘起解 錢文山哭別舟中 | 第二十三回 季坤奉主命差遣 花能黑夜裏放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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