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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組織鬧黨派(2)
梅朝榮 Mei Chaorong
萬歷十四年朝廷對策時,顧憲成針對皇太子册立問題直言不諱指出:“皇太子國之本也,忠言嘉謨國之輔也,兩者天下公也。鄭貴妃即奉侍勤勞,以視天下猶皇上一己之私也,以一己而掩天下,亦以偏矣。”萬歷二十一年再次上疏:“昔人有言:天下事非一傢私事。蓋言公也。況以宗廟社稷之計,豈可付之一人之手乎。” 東林黨與對立各派之爭,並不僅僅是在册立太子的問題上,還有其他別的方面的東西。如史書所說,“以立儲(皇太子)為主腦,三案為餘波,察典特報復之具”。於是有“國本”之爭、三王並封之爭、福王就國之爭。僅在立太子的問題上,東林黨和它的反對派就有長達二十餘年的爭論。這期間,雙方都還利用其他事件不失時機地打擊對方,其中“京察”就是一個作為打擊對方的手段。 “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奬或晉升,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很明顯,掌握這個權力就是把持了朝廷的人事大權,可以有很大人為性任職和罷免官吏。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在京察中提出幾個倒黴蛋,决定要處分的人,其中就有幾個是首輔瀋一貫的黨羽。由於瀋一貫蒙蔽了萬歷帝,他的黨羽錢夢臯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瀋一貫遍置私人、蒙上箝下,瀋一貫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致仕(辭職了)。 轉眼到了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當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嚮高主持,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裏面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時稱留都)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面。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面的官員,他們就合謀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之一李三纔一派的人。雙方矛盾可謂越積越深。 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盡斥東林”。 熹宗天啓年間,黨爭達到高潮。最初,東林黨曾占上風。不久,反東林諸黨與宦官魏忠賢相勾結,形成“閹黨”,對東林黨施以殘酷的報復。魏忠賢使人編《三朝要典》,藉“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為題,打擊東林黨,更唆使其黨羽造作《東林黨點將錄》等文牘,想把東林黨人一網打盡。 天啓五年(1625年)三月,許顯純對已投入獄中的東林黨人汪文言嚴刑拷打,迫他誣陷楊漣、左光鬥等人在“封疆案”中接受熊廷弼的賄賂。所謂“封疆案”是指熊廷弼經略遼東,防守有方,但朝廷又派根本不懂軍事的閹黨王化貞為遼東巡撫。天啓二年,在後金軍隊的進攻下,王化貞丟了重鎮廣寧,一敗塗地。朝廷判熊、王兩人死罪,尚未執行。至此,閹黨就設計誣陷東林黨人。汪文言寧死也不肯誣陷楊漣(字大洪)等人,他在受刑時大呼:“世豈有貪贓之楊大洪哉!”許顯純用毒刑害死了汪文言,又捏造汪的供詞,誣陷楊漣等六人受賄。於是魏忠賢用皇帝的名義,下旨逮捕東林黨人楊漣、左光鬥、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顧大章(時稱六君子),並將受牽連的趙南星等十五人削籍為民,提問追“贓”。隨後,又有幾次殘酷的迫害,《明史》感嘆:“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 崇禎元年(1628年),魏閹勢力被迅速打壓下去,東林黨人才免遭毒手,被害的東林黨人被平反昭雪,但閹黨的勢力並沒有被徹底鏟除,東林黨同它的鬥爭一直繼續到明朝滅亡。 繼承東林黨風範的為復社,這也是一個黨派組織。復社是崇禎六年在蘇州虎丘成立的。領袖人物為張溥、張采,時人稱為“婁東二張”。在明崇禎後期,清軍壓境,一部分江南士大夫,繼東林黨而起,組織團體,也主張改良政治,以謀輓救明王朝的統治,大倉人張溥(天如)和張采等人合併江南的若幹文社,稱復社。其成員多是青年士子,先後共計2000多人,聲勢遍及海內,“成於數人之志,而後漸廣以天下之意”。他們大都懷着飽滿的政治熱情,以宗經復古、切實尚用相號召,切磋學問,砥礪品行,反對空談,密切關註社會人生,並實際地參加政治鬥爭,可以說是東林黨的繼續和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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