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对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破天荒的,虽然随后的精神分析学家以及其他学派的心理学家曾指出弗洛伊德的描述并不完全精确,在某些方面仍有局限,但这并不能抹杀弗洛伊德这一伟大发现的光辉。 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人类探索自身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果。那个守候在通往底比斯王国十字路口的怪物斯芬克斯给出的谜语正隐喻着人类必须认识自己: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走路?是人生的早晨即童年阶段手脚并用地四肢爬行;同样,又是人生的中午也即成年阶段用两条腿走路;最后,到了人生的夜晚也就是晚年拄上拐棍,用三条腿走路。当世人无法回答斯芬克斯的谜语时,就只能被怪物吃掉,因为对自身缺乏认识的人是不能获得生存权利的;一旦人类认识了自己,吞食我们的怪物即刻就会堕入深渊,通往自由王国的道路才能敞开。 现在,我们不仅要抓住弗洛伊德的发现,还要从此出发,克服弗洛伊德的局限,做出更深刻的发现。我们要在对俄狄普斯神话的分析中,在对我们自身经历与耳闻目睹的观察中,更透彻地发现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 让我们首先探究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的一般性表现。 作为生命的萌芽,可以断言,一个人在其胎儿时期已经开始逐渐形成性别,这是被现代生理学轻而易举证明了的事情。生命从这个时候起已经在生理上有了最初的性别特征。随后他出生了,以一个完全定型的、一般情况下不可逆转的完整形式表现出了自己或男或女的性别。 就生理而言,他(她)以一个确定的性别出现在世界上。倘若他有一个鸟雀般翘起的男性生殖器,他就会被作为一个男孩,被他的生身亲长(父母)以及整个环境所认定。这种对性别的明确认定会带来一整套相关的态度。 当父母及所有相关的环境把他看成一个男孩时,他们的整个态度体系从孩子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给了他一个特定的心理环境。这时,他的性别不仅具有了生理特征,而且具有了心理意义。他从出生的第一刻起,就被当做男孩对待。所有的目光,所有的爱抚,所有的嬉笑,所有的照料,以及所有在他身边的言语,都将一种男孩的心理标志印记在他幼小的生命上。 孩子成长在性别分明的文化中。小婴孩一天天长大,他在生身亲长和与之相关的环境中越来越具有明确的性别。当社会环境越来越把他当做男孩对待时,这种带有性别特征的心理哺育随同生理的哺育一同造就着小男孩的成长。小男孩在性生理与性心理两个方面同时发育着。他的性意识越来越明显,在一两岁时,就有了很多分明的表现。而到了三至五岁时,我们便看到了典型的俄狄普斯情结。在他的世界中,主要地只有一个异性,那就是母亲,主要地只有一个同性,那就是父亲。他的性意识便非常集中地表现为恋母憎父。 当人类没有得到弗洛伊德的告诫时,当一般社会民众缺乏心理学常识时,这一切不仅在小男孩本身是不自觉的,在他的父母及周边的成年人中也是蒙昧的。当一个小男孩在嬉戏中举起玩具手枪,吵嚷着“打死爸爸”时,周边的大人们连同父亲本身都会哈哈一笑,引以为趣。当成年人逗笑地问着小男孩“你长大娶谁呀?”小男孩脱口而出“娶妈妈”时,又引来成年人包括其父母的欢乐大笑。这在千万个家庭都发生过的小小场面,已经天真无邪然而又确实无疑地暴露出小男孩的恋母憎父情结。 在儿童的那个年龄段,这种恋母憎父甚至可能变为幼稚而痴憨的娶母弑父妄想,这一现象曾被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屡屡在精神个案中发现。这一阶段小男孩的俄狄普斯情结表现得十分强烈,特别是某些家庭环境,尤其会使这个情结滋长壮大。 如果不是男孩而是女孩,俄狄普斯情结便成了埃勒克特拉情结。除了比较特殊的情况以外,几乎没有例外。正视这个事实是认识自我的必要环节,是人类战胜斯芬克斯怪物必须有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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