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文字還能感人的時代 The era of the text but also touching   》 第17節:英倫名士錄      劉紹銘 Liu Shaoming

  英倫名士錄
  在元月號的《倫敦書評》讀到劍橋大學教授斯特凡·科林(Stefan Collin)以四大版的篇幅介紹近年英國出版界之盛事: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ODNB)的出版。姑譯為《牛津英倫名士錄》吧。單從數字看,已知非同凡響——全書分六十捲,定價七千五百英鎊。網上訂閱,一年一百九十五英鎊。Daily Mail譽其為“the greatest book ever”。Great在這裏有雙義:既“偉”且“大”。全書凡六千二百萬言(words),提供稿件的學者專傢一萬人,用於裝訂的絲綫長達五百八十七英裏,膠水四噸。
  ODNB的前身是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DNB,《英倫名士錄》)。創業的編輯是小說傢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的父親萊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1832~1904)。他在19世紀80年代就籌備以一年四本的計劃出版這套《名士錄》。編輯方針之一是:務求這套書讀來過癮(one of the “most amusing” of books)。因此入選的“名士”中,有一自稱生育了十七衹兔子的18世紀的婦人。
  《名士錄》的出版消息在1882年正式公佈。1885年3月,斯蒂芬嚮朋友訴苦說:“兩年來結的仇傢,比過去十年因編Comhill而開罪的人還要多。”結仇傢的原因多多。譬如說,誰應榜上有名,誰應名落孫山,很多時候這不是一個條理分明的决定。哲學家羅素,經濟學家凱恩斯,堂堂大不列顛之子民也,躍登《名士錄》,還有什麽可爭議的?但德籍猶太人馬剋思呢?《名士錄》的編輯也把他拉了進去。無他,這大鬍子在大英博物館一泡就三十年;再說,他對英國人的生活也影響深遠(influenced the nation?s life)。
  牛津版《名士錄》的兩位編者是馬修(H. C. G. Matthew)和布賴恩·哈裏森(Brian Harrison)。這麽龐大的一個出版計劃,不是一傢出版社所能負擔得起的。據估計,這六十捲詞典的製作成本將超過二千二百萬英鎊,資金由三個機構——牛津大學和大學出版社,還有the British Academy——分擔。這麽大的一筆投資,不會是“現買現賣”的社會願意承擔的風險。不過我們有的是四庫全書。我們先前也曾闊過。潤筆滄桑
  我們今天拿的稿費,古人叫潤筆。柳葉說“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事出有因。歐陽修不食人間煙火,請蔡襄寫《集古錄自序》,事成後一毛錢也不給,衹送了毛筆、筆格、茶葉為禮。歐陽實在不修,開了文人互打秋風的惡例。
  柳葉引用的資料,出自新書《近現代金石書畫傢潤例》。此書未看,姑轉述柳葉所引陳小蝶一條:“僕畫以自娛,嚮未定潤,而朋儕輾轉相索,惠潤緻物,往往過當,卻受皆愧,茲特自定潤。”買畫的雅人,總是有傢底的,因此出手大方,“往往過當”。陳小蝶想是《鏡花緣》中君子國後人,怪不得。
  爬格子的,大概沒有畫傢那樣的身價;不過倒沒聽說有人抱怨自己所得是“過當”的。香港20世紀50年代後期報紙副刊的稿費,除了特約稿,一般作者千字拿到十元的,已是相當體面的了。50年代十元港幣值多少錢?最可靠的參照是購買力。那時候,報紙是一毛錢一份,大排檔的魚蛋粉三毛錢一碗,你有千字十元“身價”的話,寫一千字稿,可吃三十多碗魚蛋粉。
  據陳明遠的《文化人與錢》所記,上世紀30年代上海文人的稿酬,相當不俗。初出道的“文藝青年”,千字可拿一到二元。這些人若有傢室,住“亭子間房費”十元,伙食四十,再加上交通費、衣着等雜用,每月的開支約為六十元。以千字一元五角計算吧,每月筆耕四五萬字,可以打發基本生活。
  30年代上海市的中學教師的月薪是五十到一百四十元,小學教師的為三十至九十元,舊式商店店員的月薪是十至三十元,新式的二十至四十元。看來那年代倒不是一無是處,至少在筆耕族來說,初出道的毛頭小子,每月塗鴉四五萬字就可夠溫飽。名牌
  近閱黃勝對深井晃子編的新書《你不可不知的一百零一個世界名牌》的介紹。一如所料,上榜的多是珠寶、服裝、皮包、手錶、皮鞋和化妝品品牌。為什麽我們戀戀名牌?且聽該書作者之一鹿島茂怎麽說:“一穿上名牌,就能從名牌擷取力量,舉手投足判若兩人。”穿上Burberry,感覺早已比穿簑衣良好。一旦你知道英王Edward Ⅶ亦是這名牌的fans,說不定會驟覺紫氣纏身。名牌的magic,竟神奇如此!
  其實,單從magic的功能看,在我們全國山河一窮二白的年代,幾乎凡是歐美貨品都是名牌。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你用粗????擦牙,日子久了,變得食不知味。這期間,若有什麽“海外關係”送你一條“固齡玉”(Kolynos)的牙膏,你試用後齒頰留香,那種幸福的感覺啊,衹有“名牌”才能有此magic!但在美國,這個名牌是discount store中常見的貨色。
  美國出品的特效藥,因有專利,價格高昂。但專利權保護期一過,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就會批準其他藥廠依方配製相同的品種上市。這種藥物,行傢稱為generic,因為價錢低了一大截,而藥是吃在自己肚子裏的,沒有什麽炫耀身價的功能。服用了假“偉哥”後如果還不失為一條偉哥,那generic用傢也不會覺得丟人現相。因此generic大行其道。
  如果皮包手袋衹是為了盛載隨身物品,而風衣雨衣衹為擋風雨,那麽LV和Burberry贋品的功能亦類同generic。而且,衹要人傢看不出是假貨,這類贋品一樣有滿足虛榮心的magic。照理說,幾可亂真的産品,既然尋常百姓也買得起,應該人人接受纔是。道理上或可說得過去,但如果你對名牌的觀念是“形而上”的,認為名牌是藝術上一種commitment to excel,一種追求完美的承諾,那你應該不會對generic感興趣。假的東西沒有co?mmitment,因此也不會有magic,不會讓你從中“擷取力量,舉手投足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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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蘇教育出版社
第1節:目錄第2節:文學細胞第3節:詩的功用第4節:成語與文字
第5節:有關文化的聯想第6節:“支那人的機會”第7節:認同與執著第8節:同事·朋友
第9節:金漆屁股第10節:入禪的境界第11節:輕薄文學(1)第12節:輕薄文學(2)
第13節:階級與民族第14節:通人言獸語的年紀第15節:謝師宴第16節:Mea Culpa
第17節:英倫名士錄第18節:去中國的方法第19節:忽然天國第20節:大散文識小
第21節:可讀 bility第22節:我的第一步(1)第23節:我的第一步(2)第24節:童年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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