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人生不过如此   》 第16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6)      林语堂 Lin Yutang

  宗教最使我不满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恶。我并不自如罪孽深重,更不觉我有何为天所不容之处。多数人如能平心静气,亦必已与我抱同一之见解。我虽非圣贤,做人倒也相当规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无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则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点,如间或有之的说说谎与撒撒烂污之类,给他算个总账,叫我妈妈去审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绝不会说是判我投入阎王那里的油锅的。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间该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实很少。如果我能见妈妈于地下而无愧,则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惧哉!我母亲不能罚我入地狱里的油锅,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样近情与明鉴。
  基督教教义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观念。所谓至善,便是伊甸乐园里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来天国里的境界。干么至善呢?我委实不懂。所谓至善,实也不是爱美的本能所产生的。至善之观念,即为耶稣降生后数百年中小亚细亚的那种逻辑的产物,其意乃谓我们欲与上帝为伴,既想与上帝为伴而进天国,则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进天国至乐之境一念之产物,并无逻辑之根据,纯是一种神秘思想而已。我诚疑基督徒如不许以天国,不知还愿做一个至善的人否?在实际日常生活中,所谓至善是并无任何意义的。因此我亦不造成“完人”那种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个相当规矩而能以自己之见解评判是非的人。在我看来,理想的人无非是一个近情的人,愿意认错愿意改过,如斯而已。
  以上所说的那种信仰未免太使真诚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着胆不拘礼节地说老实话,我们是不配谈真理的。在这点上,我们该学科学家。在大体上,科学家的守住旧的物质定义不愿放弃,不肯接受新的学说,亦正有如我们不愿放弃陈旧的信仰。科学家往往与新的学说争执,然而他们毕竟是开通的,故终于听命他们的良心拒绝或接受新的学说了。新的真理总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来的亮光总使我们眼睛觉得不舒服一样。然而我们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质的眼睛经过调节以后,就觉得新的境遇毕竟也并不怎样恶劣。
  然则剩下来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旧的宗教的外形是变迁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还在,即将来亦还是永远存在的。此处所谓宗教,是指基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对于生命之虔诚心,人对于正义纯洁的确信之总和。也许有人以为分析虹霓,我们对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们的世界将要沦为无信仰的世界。然而不,霓虹之美,固犹昔也。虹霓或溪边微风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丽与神秘之一丝一毫。
  我们还有一个信仰较为简单的世界。我爱此种信仰,因为它比较简单,颇为自然。我所说的得救的“工具”已没有了;其实对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没有了。那严父一样的上帝,对于我们的琐事也要查问的上帝,也没有了。在理论上互有关联的人本善说、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罚、善性的回复,这些也被击破了。地狱没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在这样的人生哲学中,天堂这东西是没有地位的。这样也许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实是不必的。我们还是拥有一个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质的,然其动作则几乎是有灵智的,似有神力推动者然。
  人的灵性亦并未受到影响。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势力所能及的。对霓虹的了解是物理学,然见霓虹而欣喜则属于道德的范围了。了解是不会、不应、并且也是不能毁灭心头的欣喜的。这便是信仰简单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学,亦不乞助于无据的赏罚,只要人的心尚能见美而喜,尚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这样也就够了,规规矩矩地做人,做事以最高贵最纯洁的本性为准绳,原是应该的。其实这样也就是合乎教义了。我们既有秉自祖先的兽性——就是所谓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罪恶——则以常识论,我们有一个较高贵的我与一个较低级的我。我们有高尚的本能,同时有卑劣的本能。吾人虽不信我们的罪恶是由撒旦作崇,然此非谓我们行事须依顺兽性也。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第1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第2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2)
第3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3)第4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4)
第5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5)第6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6)
第7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7)第8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8)
第9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9)第10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0)
第11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1)第12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2)
第13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3)第14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4)
第15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5)第16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6)
第17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7)第18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
第19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2)第20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3)
第21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4)第22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5)
第23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6)第24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7)
第   I   [II]   [I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