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尼之戀
已記不起初嘗第一口馬丁尼是在什麽年代了。總之,絶對不是20世紀50年代就是。20世紀50年代中期我在臺灣地區當學生,正值“剋難”時期。臺大宿舍的膳食在今天看來,營養充足,但吃多了就面有菜色。那段日子,口袋若有餘錢,要滿足的口腹之欲非常實在:出外吃一個盒飯,另加一隻荷包蛋。同學偶然在宿舍聚會,想到以酒助興,大夥兒總奮不顧身,拿出堅壁清野的精神,把衣褲倒吊,看誰的口袋能抖出銅板,以充公去買九塊錢一瓶的烏梅酒。一窮二白,也有好處,因為吃的穿的別無選擇,就容易滿足。你看咱們幾個土包,捧着不知年份的土炮烏梅,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時而咧嘴傻笑,覺得人間充滿了溫情。20世紀60年代的前半段,我在美國度過。有兩年我住的是學校宿舍。與洋同學相處,周末免不了“笑入鬍姬酒肆中”。一進門,二話不說,“鬍姬”就轟的一聲把容量接近一加侖的大瓶啤酒擱在臺上,然後甜甜一笑說:Have a good time,folks(祝大傢玩得高興)!馬丁尼之戀第一輯寫作這回事20世紀60年代後期我在中文大學任教,平時的好友有戴天和李歐梵。戴詩人以在臺大操場穿着designer shoes踢足球而名噪一時。在香港地區教我初識名釀如茅臺和五糧液的,就是這位心挂椰樹、來自毛裏求斯的青年。也許崇洋慣了,喝了幾口來自祖國的酒中極品後,發覺無福消受。問及浪漫主義形象化了的歐梵,纔知我們是“同病相憐”,“奴性難改”,愛上的,都是洋酒。驚識馬丁尼,應該是20世紀70年代吧。那時我已輾轉回到美國教書。一次在芝加哥大學餘國藩教授傢做客,飯前他問我要喝些什麽雞尾酒,我說隨他方便,說着,就跟着他到廚房餐桌坐下。他淨手如儀後,打開冰箱,取出冰塊放在shaker中,加入Beefeater杜鬆子酒,然後混了七八滴苦艾,輕輕搖了幾下,擱在桌上。我坐在旁邊屏息以待。衹見餘教授打開冰箱,取出檸檬,割下兩塊皮,然後又從冰箱裏恭恭敬敬地取出兩衹結了霜的闊口薄身水晶杯子,擎起shaker搖了兩下,註入杯中。我端着凝霜的夜光杯,還未沾唇,已覺酒香醉人。入口時,但覺渾身經絡脈穴,頓時四通八達,不旋踵即入華胥境。經國藩引介,我從此愛上了馬丁尼。衹可惜要喝調得像他那麽經典的得要自己動手。喝馬丁尼的快樂一半來自製作儀式。杜鬆子酒、苦艾、檸檬皮、凝霜的水晶杯,攪攪拌拌、沸沸騰騰,想起來就夠煩的了。但我還是樂此不疲,因為功成後舉起瓊漿玉液,除了異香撲鼻外,還讓你看到一種可以令人出神的形而上的美。日本人的茶道儀式,三跪九叩,莊重得不得了,泡出來的茶水雖不及馬丁尼那麽豔絶天下,卻別具一種風情。所謂文化,就是懂得領略“物外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