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女人,危險的投資   》 “跑不掉”泥沼(2)      柏楊 Bai Yang

  湯明昭女士用的似乎是這種大葫蘆邏輯,把“人”與“物”之間的關係,認為也可以應用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尤其是夫妻之間的關係上。一個人擁有世界上惟一的一塊寶石,當然百般愛惜,不是至親好友,連瞧一眼都棉花店失火,免談。可是在婚姻上,如果某一個女人,鐵定的屬於某一個男人,或某一個男人,鐵定的屬於某一個女人,不但不見得發生“一定加倍珍惜”,恐怕反而更不珍惜。原因很簡單,在傳統的男性中心社會中,臭男人力大無窮(包括體力和財力),一旦發狠曰:“我珍惜你是你的福,我折磨你是你的命。”結果老奶得到的不是加倍的珍惜,而是大葫蘆朝上,加倍的倒栽蔥。
  吾友丹扉女士曾畫竜點睛說過:在有些女人眼中,丈夫會跑掉,而老爹跑不掉,所以對丈夫百依百順,對老爹就五雷轟頂。在有些男人眼中,嬌妻會跑掉,老娘比老爹更跑不掉,所以嬌妻的重要性也同樣的後來居上。丹扉女士是為探討孝道而寫的,柏楊先生藉來說明我們的論點,夫父母子女間是天倫的愛,父母揍子女而仍愛子女,子女忤逆,也不能使父母改變心腸,親情似海,十指連心,怎麽跑都跑不掉焉。而夫妻之間是人倫的愛——“跑不掉”的愛,本質上絶不可能;因為絶不可能,所以危險萬狀。父母子女之間“跑不掉”,有先天的無盡愛心在支持,夫妻間一旦陷入“跑不掉”泥沼,那衹有哀哀一生。
  今年(一九七八)十二月十五日臺北《聯合報》,有一則新聞,照抄於後:
  “彰化市一位苦命女,家庭貧睏,國民初級中學畢業後,到一傢紡織廠工作,工廠小開看她容貌不錯,千方百計追求,對方父母也在旁協助,使她與小開發生關係,當她知道已懷孕時,對方同意結婚,保證全心全意愛她。但是,結婚之後,立刻就變了。丈夫開始對工廠中其他女子動腦筋,醜聞時傳,為了面子,她都忍了。而丈夫好吃懶做,不出數年,工廠倒閉,丈夫就在傢睡覺吃飯,一點不為孩子着想。她衹好背着孩子,住到娘傢,每天到一傢工廠去作工,維持傢用。誰知她的丈夫趁她外出工作之際,偷偷把一兒一女帶走,晚上並派一名打手威脅,要她繼續工作,否則不準她與兒女見面,(柏老按:這是中國社會惡傳統的一部分,用兒女作為夫妻間鬥爭的工具——有些惡棍,還揚言要殺兒女來迫使對方屈膝,比起《不結婚的女人》的女主角,你以為如何?)苦命女為了生活,衹好繼續工作。前天,她偷偷找到丈夫的住所,發現一雙兒女蹲在樓梯口,饑寒交迫,滿身髒兮兮,母子三人相擁痛哭,兒女震於父親的淫威,不敢隨母親走,苦命女寫信給輔仁大學同舟社法律服務部求助,她希望能跟丈夫離婚,並願撫養一雙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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