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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李敖大傳(下) 》
第16節:肖孟能被告得無處躲藏(8)
汪幸福 Wang Xingfu
肖孟能接到竜雲翔律師的函後,找他的律師商量,他的律師說再開庭時,到法庭上去面談。
2月18日,臺北高等法院第二次開庭。
蔡茂榮法官問肖孟能收到李敖律師竜雲翔的信函沒有,肖孟能當即回答收到了,蔡茂榮問同不同意和解,肖孟能回答願意和解。蔡茂榮又問他:“李敖提的條件你能接受嗎?”
肖孟能回答道:“可以接受。”
肖孟能表了態,蔡茂榮當即叫法庭書記員根據李敖提出的3個條件起草和解書。蔡茂榮沒有料到,肖孟能的律師看了和解書後,又提出要添加意見,並聲稱:如不同意添加意見,肖孟能一方放棄和解。
李敖見肖孟能的律師節外生技,坐在旁邊的肖孟能又不表示任何意見,非常失望。一氣之下,他當衆宣佈:“我不和解了!”
不久,臺北高等法院判决李敖勝訴,給肖孟能有期徒刑6個月的處罰。
肖孟能第三次判刑後,李敖的朋友陸嘯釗去看他,勸他嚮李敖道歉,肖孟能沉吟良久,對陸說:“我願意,可劍芬一直不同意,你去問問她吧。”
當時,王劍芬在場,陸嘯釗正要開口勸王劍芬,王怒目圓睜,陸嘯釗便不做聲了。
陸嘯釗馬上到李敖處,將看肖孟能的情況告知了李敖,陸還對李說:“王劍芬是個不通孔的女人,她害了肖孟能。肖孟能為了這種女人,失掉了輓回友情的極好機會,真是可惜!”
肖孟能的官司敗了,非常害怕再入獄。他感到,他再難在臺灣呆了。
為了躲避坐牢,他匆匆逃往美國。他的腳一踏上美國的土地,臺灣當局就下令通輯他。此後,他一直住在美國舊金山。由於他戴罪在身,再也沒有回過臺灣。
王劍芬在臺灣的工作,也被李敖搞掉了。
有趣的是,肖孟能在美國住了10多年,臺灣的一些朋友去看他,並在他面前提到李敖時,他不但不駡不恨李敖,而且對李敖的才華贊不絶口,甚至還說李敖是稀世之才,後悔與李敖結怨。
李敖打敗肖孟能後,他在回憶錄中對與肖的官司作了一個小結:“肖孟能誣告我的案子,造成了以下4點結局:(一)李敖坐了一次牢,但肖孟能坐了兩次,又變成通緝犯,又在最高法院的6 件民事判决中全部敗訴。他想要李敖的錢,可1 塊也沒有要到;(二)李敖幫助肖孟能太太朱婉堅拍賣了肖與姘婦的傢,並為朱婉堅爭回天母靜廬的房子;(三)李敖宣佈和鬍茵夢離婚;(四)國民黨做手腳使李敖入獄,以為封殺此獠,殊不知被此獠大肆報復,一連報復20多年,至今未息。”
1998年9月,他在臺灣出版的《李敖快意恩仇錄》中提到與肖孟能的官司時,又說了一段頗有趣的話:
肖孟能誣告我的官司,使我丟了老臉,丟了老友,丟了老婆,但最後我反
敗為勝,不但恢復了名譽,並且打敗了他們,還乘勝跟國民黨算了老帳,老李飛刀,
追殺18年,至今未已,李敖的可怕,連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哩!
上世紀90年代末,肖孟能從美國來到上海定居。在上海期間,肖孟能得知李敖的書在大陸銷得甚火,李的書中有許多地方涉及到他,而且多是批評之語,心中頗為不快。回想他與李敖結怨之後,既失財物,又坐了牢,心裏更有說不出的痛。
起先,有人得知他與李敖先是朋友,後是敵人時,想找他采訪,他不願談,覺得再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扯起來,沒有什麽意義。後來,不知何因,他又接受了別人采訪,並將李敖與他官司的前前後後作了詳細的敘述。他在去世之前還對人說,李敖有纔無德。很顯然,他心中對李敖還是有氣。
2004年7月23日中午12點,肖孟能在上海去世,終年84歲。
7月28日,李敖在香港鳳凰衛視上說,他已從報紙上得知肖孟能去世了,對他與肖孟能過去的恩恩怨怨,他沒有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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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華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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