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者 》 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瞧,这人   》 第16节:十 世界公民(1)      邵建 Shao Jian

  十 世界公民(A citizen of the world)
  还是在19世纪中叶,美国为了扩张自己的疆土,发动了美国墨西哥之间的战争。1835年,墨西哥得克萨斯和加利福尼亚两地的美国移民发动武装叛乱,墨西哥政府出兵镇压,美国则直接出兵干涉,并支持得克萨斯于次年宣布独立。1845年7月,美国正式宣布把独立后的得克萨斯并入自己的版图。次年,美国政府又正式向墨西哥宣战,顿时美国军队犹如闯入墨西哥玉米地里的一头黑熊,只不过这头黑熊看重的不是玉米,而是大片生长着玉米的肥沃土地。战争结束后,美墨两国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和约,该和约将大片墨西哥土地割让给美国。它包括现在的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犹他等州,以及亚利桑那、怀俄明、科罗拉多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区。五年后,美国又从墨西哥购买了一块带状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土地,于是便完成了现在的西南部边界。
  "自美墨交衅以来,本城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言意但论国界,不论是非也。"这段话的英语表述约略是"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简直就像格言一样。原来,70多年后,美墨之间,争端又起。那边毁了美国星条旗,这边美国就派遣水兵在墨西哥上了岸。这时康大所在小城的"绮色佳杂志"把上面的"My country"一直印在社论篇首,它当然不止表示了这家杂志的态度:不管自己国家行为的是非,它总是自己的国家。这样一种明显的"国家主义"言论,在杂志上"已逾旬日,亦无人置辩"。胡适自大二开始就居住在康大新盖的世界学生会的宿舍,对这句话,宿舍里面的各国学生倒是议论纷扬,有人认同,有人反对。胡适"聆其议论,有所感触",便写了一篇文章投给这家杂志,杂志最初不敢登,后由某女士的坚请,始在新闻栏以报道形式出现。胡适拿着自己的文章去见康大前校长白博士(夫妇)。白博士(Aadrew Dickson White)六十年前读耶鲁时和中国第一个留美幼童容闳(纯甫)是同学,至今他还记得容闳异服异俗的样子是如何颇受人笑,但那一年容闳两次获得全班中英文一等奖,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揶揄他了。白博士夫妇都是和平主义者,他们很讨厌那种不论是非的狭隘国家主义,因此,读毕文章后,白夫人称赞了胡适,认为他说出了自己正要说却还未及说的话。
  那么,胡适在文章中到底表达了什么看法呢?
  我以为此谬见"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之所以为然,是因为有两个道德标准。人人都不反对万事皆有一个对错及正义与否的标准,至少文明国家应如此。假如吾国违宪向吾征税,或非法将吾之产业充公,或未经审判即将吾入狱,吾誓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此事。
  然而涉及国际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以上是胡适1914年5月15日的日记记述。
  插: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揭橥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他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 Standar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几欲自夸'智者所见略同'矣。"
  胡适是个世界主义者,同时也爱自己的祖国。他的世界主义也就是他前此一个多月在演说中表达过的: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这次他亮出了对美国人的批评的旗帜。两个月后,他在又一次讲演中再次表达了自己对那种狭隘爱国的批评,演说后,有两位听众对胡适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一位夫人认为:这句话(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的真实意思不是"吾国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为是",而是"无论吾国为是耶非耶,吾终不忍不爱之耳"。这位夫人的解读不可谓无道理,也能理解她对自己国家的感情,但这种感情不顾国之是非,而仅仅就因为它是"My country",我也只能说,这是旧农业文明时代的感情了。然而,这种感情同样表现在下面这位美国教授的身上,他耐心地给胡适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为醉酒而有辱于路人,对方如果拔剑而起,那么,做哥哥的是保卫喝醉的弟弟呢,还是置之不顾呢,抑或帮助受辱者?这个教授其实也是在表达他对"My country"的理解,他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但,无论这个并不伦类的例子,还是他的结论,都难让人苟同。兄弟是血缘,而个人与国家并无这种关系,这个比喻是跛脚的。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出生地并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国而论,任何人如果在美国出生,就可以是美国人,而他的父母却可能不是。同样,一对美国夫妇也可以收养一个他国儿童,只要儿童的父母或国家同意。因此,把"My country"视为"父母之邦",这是农业文明时代的状况。何况,即使在农业文明时代,中国古老的《诗经》还有"适彼乐土,誓将去汝"的意识。更何况,依这两位北美人士的说法,又何以解释他们的先辈冒着生命危险离开本邦而来北美?这分明是"誓将去汝"的跨国现代版,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用脚投票"。它的精神内涵应当这样表述:"自由在哪里,祖国就在哪里"。可是,胡适似乎被侃晕了,听了这两位先生女士的开讲,便在7月26日的日记中做了自我检讨:"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师友匡正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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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一 路线图与时间表(1)第2节:一 路线图与时间表(2)
第3节:二 走向乐观主义第4节:三 "民有、民治、民享"
第5节:四 "小叙事"、"大叙事"(1)第6节:四 "小叙事"、"大叙事"(2)
第7节: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1)第8节: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2)
第9节:六 模拟大选中的"激进"与"保守"第10节:七 民权政治的"初步"(1)
第11节:七 民权政治的"初步"(2)第12节:八 "天赋人权说之沿革"
第13节:九 "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第14节:九 "第一次访女生宿舍"(2)
第15节:九 "第一次访女生宿舍"(3)第16节:十 世界公民(1)
第17节:十 世界公民(2)第18节:十一 "自由政治者之大枢纽"(1)
第19节:十一 "自由政治者之大枢纽"(2)第20节:十二 字句之争
第21节:十三"以人道之名为不平之鸣"第22节:十四 "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
第23节:十五 尼采的"遗毒"(1)第24节:十五 尼采的"遗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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