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歐陽修集   》 附錄二 先公事跡〈歐陽發等述〉      歐陽修 Ouyang Xiu

  先公為人天性剛勁,而氣度恢廓宏大,中心坦然,未嘗有所屑屑於事。事不
  輕發,而義有可為,則雖禍患在前,直往不顧。以此或至睏逐,及復振起,終莫
  能掩。而公亦正身特立,不少屈奪。四五十年之間,氣象偉然蓋天下,而以文章
  道德為一世學者宗師。故歷事三聖,嘗被眷倚,遂托以天下安危之計。而公亦以
  身許國,進退出處,士人以為輕重。至於接人待物,樂易明白,無有機慮與所疑
  忌。與人言,抗聲極談,徑直明辨,人人以為開口可見心腑。至於貴顯,終始如
  一,不見大官貴人事位貌之體,一切出於誠心直道,無所矜飾,見者莫不愛服。
  而天資勁正高遠,無纖毫世俗之氣,常人亦自不能與之合也。平生學之所得,以
  至文章事業,皆明識所及,性所自得,不勞而至,無所勉強。而衆人學之者,終
  莫能及。其於經術,務明其大本而本於性情,其所發明簡易明白。其論《詩》曰:
  “察其美刺,知其善惡,以為勸戒,所謂聖人之志者,本也。因其失傳而妄自為
  之說者,經師之末也。今夫學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盡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
  闕其所疑,可也。”又云:“今夫學者知前事之善惡,知詩人之美刺,知聖人之
  勸戒,是謂知學之本而得其要,其學足矣,又何求焉?”公於經術,去取如此,
  以至先儒註疏有所不通,務在勇斷不惑。平生所辨明十數事,皆前世人不以為非,
  未有說者。如五帝不必皆出於黃帝,春秋趙盾弒君非趙穿,許世子非不嘗藥,武
  王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數,及力破漢儒災異五行之說。《正統論》破以秦為偽
  閏,或以功德,或以國地不相臣屬,則必推一姓以為主之說。以為正者正天下之
  不正,統者統一天下之不一。至於各據地而稱帝,正朔不相加,則為絶統,惟合
  天下於一者為正統。統或絶、或續,而正統之說遂定焉。然亦不苟務立異於諸儒,
  嘗曰:“先儒於經不能無失,而所得已多矣。正其失可也,力詆之不可也。盡其
  說而理有不通,然後得以論正。予非好為異論也。”其於《詩》、《易》,多所
  發明。為《詩本義》,所改正百餘篇,其餘則曰:“毛、鄭之說是矣,復何雲乎。”
  其公心通論如此。
  先公四歲而孤,傢貧無資,太夫人以荻畫地,教以書字,多誦古人篇章,使
  學為詩。及其稍長,而傢無書讀,就閭裏士人傢藉而讀之,或因而抄錄,抄錄未
  畢,而已能誦其書。以至晝夜忘寢食,惟讀書是務。自幼所作詩賦文字,下筆已
  如成人。兵部府君閱之,謂韓國太夫人曰:“嫂無以傢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
  不惟起傢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及舉進士時,學者方為四六,號時文,
  公已獨步其間。天聖七年,補國子監生。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試,皆為第一人,
  由是名重當世。及景祐中,在西京,與尹公洙偕為古文。已而有詔,戒天下學者
  盡為古文。獨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四十年間,天下以為模範,一言之出,學
  者競相傳道,不日之間,流佈遠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後進之士,爭為門生,
  求受教誨。當世皆以為自兩漢後,五六百年,有韓退之;退之之後,又數百年,
  而公繼出。自李翺、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然公之文,備盡衆體,變化開闔,
  因物命意,各極其工,或過退之。如《醉翁亭記》、《真州東園記》,創意立法,
  前世未有其體。作《尹公洙志文》,以為尹公文簡而有法,取其意而為之,即得
  其體。《石先生介墓志》,不多假事跡,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與其大節氣概,
  讀之如見其人。作《集古錄敘》,今王丞相以謂讀之可闢瘧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捲,其作
  《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其於《唐書·禮樂志》,
  發明禮樂之本,言前世治出於一,而後世禮樂為空名。《五行志》不書事應,悉
  破漢儒災異附會之說。皆出前人之所未至。其於《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
  惡,為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其論曰:“昔孔子作
  《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餘述《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此其志也。書
  成,減舊史之半,而事跡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嘉祐中,
  今緻政侍郎范公等列言於朝,請取以備正史,公辭以未成。熙寧中,有旨取以進
  禦。〈按《神宗實錄》,熙寧五年八月丁亥,詔潁州令歐陽某傢,上某所撰《五
  代史》。
  先公筆札,精勁雄偉,自為一傢,當世士大夫有得數十字,皆藏以為寶,而
  未嘗為人書石。
  先公平生以奬進賢材為己任,一時賢士大夫雖潛晦不為人知者,知之無不稱
  譽薦舉,極力而後已。既為當世宗師,凡後進之士,公嘗所稱者,遂為名人。時
  人皆以得公一言為重,而公推揚誘進不倦,至於有一長者,識與不識皆隨其所長
  而稱之。至今當世顯貴知名者,公所稱薦為多。今湖州孫正言覺為合肥主簿,未
  與公相識。郡守怒之,欲捃拾以罪。時鬍侍講在太學以屬公,公為作手書與其寮
  佐,令保全之,遂獲免。福州處士陳烈,素不與公相識。公聞其名,知其行義,
  屢薦於朝,乞賜召用,朝廷即召烈為國子監直講。
  先公嘗言:平生為學所得,惟平心無怨惡為難。故於事未嘗挾私喜怒以為意,
  雖仇讎之人,嘗出死力擠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蕩然,無纖芥不足之意。嘗曰:
  “孔子言以直報怨。夫直者,是之為是,非之為非。是非付之至公,則是亦不報
  也。”
  先公初貶滁州,蓋錢明逸輩為之。自外還朝,遇明逸於京師,屢同飲宴,不
  以為嫌。其後公在中書,明逸罷秦州歸,復用為翰林學士。近日小人蔣之奇妄興
  大謗,及公移青州,其兄之儀知臨淄縣,為二司所不喜,力欲壞之,亦以托公。
  公察其實無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嘗以矜人,而樂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長。詩筆不下
  梅聖俞,而嘗推之,自謂不及,然識者或謂過之。初奉敕撰《唐書》,專成《紀》、
  《志》、《表》,而《列傳》則宋公祁所撰。朝廷恐其體不一,詔公看詳,令刪
  為一體。公雖受命,退而曰:“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己意?”
  於是一無所易。書成奏禦,舊製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當書。公曰:“宋
  公於傳,功深而日久,豈可掩其名,奪其功?”於是《紀》、《志》、《表》書
  公名,而《列傳》書宋公。宋丞相庠聞之嘆曰:“自古文人好相凌掩,此事前所
  未有也!”
  先公篤於交友,恤人之孤。梅聖俞傢素貧。既卒,公醵於諸公,得錢數百千,
  置義田以恤其傢,且乞錄其子增。尹竜圖洙已卒,公乞錄其子構。孫先生復有
  《尊王發微》十五捲,有旨進內,未畢而卒。公乞令其傢錄進,而推恩其子大年。
  尹構、孫大年、梅增,皆蒙錄用以官。
  天聖初,胥公在漢陽,先公時年二十餘,以所為文謁之。胥公一見奇之曰:
  “子當有名於天下。”因館於門下,與公偕入京師,及公登第,乃以女妻之。
  王文康公知西京,先公為留守推官。一日,當都廳勘事,有一兵士自役所逃
  歸。文康曰:“勘兵士何謂未斷?”公曰:“合送本處行遣。”文康曰:“似此,
  某作官處斷過甚多,推官新作官,不須疑。”公曰:“若相公直斷,雖斬亦可,
  有司則不敢奉行。”一夜,文康夜召,問:“軍人未斷否?”公曰:“未。”文
  康曰:“幾至誤事。”明日,遂送所屬處。
  先公在河南,以文學負當世之名。前後留守,皆名公好賢,莫不傾身禮接。
  王文康自西京召歸,謂公曰:“今來有例,合舉館職,當奉舉。”遂用王文康公
  薦,自西京留守推官召試。
  範文正公以言事忤大臣,貶知饒州。先公一日遇司諫高若訥於餘襄公傢,若
  訥非短范公,以為宜貶。公歸,遂為書與之辯,且責若訥不能論列。若訥繳進其
  書,遂坐貶為夷陵令。既而餘襄公、尹公洙亦連坐被貶。蔡公為《四賢詩》述其
  事,天下傳之。
  先公既坐范公遠貶,數年,復得滑州職官。會范公復起,經略陝西,闢公掌
  箋奏,朝廷從之。時天下久無事,一旦西邊用兵,士之負材能者,皆欲因時有所
  施為,而范公以天下重名好賢下士,故士之樂從者衆。公獨嘆曰:“吾初論范公
  事,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遂辭不往。其於進退不苟如此,以
  至緻位二府,惟以忠義自得主知,未嘗有所因緣憑藉。
  先公在館中,遇西邊用兵,天下多事,詣闕上書,為三策,以料賊情,及指
  陳天下利害甚衆。既而有詔,百官許上封章言事。公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陳當時
  之患。仁宗增諫官為四員,先公與蔡公襄、餘襄公靖、今緻政王尚書素同時遷用。
  是時陝西用兵已久,京東、西盜賊群起,內外多事。仁宗既進退大臣,遂欲改更
  闕失,方急於求治。公遇事感激,知無不言。範文正公、杜正獻公、今司徒韓魏
  公、富鄭公四人同時登用,公屢請召封訪問,責以所為。既而仁宗降手詔,出六
  條以責諸公,各亦有所陳述。公言諸公所陳,宜力主張,勿為群言所奪。而王文
  安公為三司使,有為無名詩中之者。公請嚴禁止之,以絶小人流言,搖動朝政之
  漸,敕出官爵購捕其人。時上欲改更朝政,小人不便,故造作語言動搖,及敕榜
  出,自此遂絶。是後,上遂下詔勸農桑,興學校,改更庶事之弊。
  自範文正公之貶,先公與餘襄公等坐黨人被逐,朋黨之說遂起,久而不能解,
  一時名士皆被目為黨人。公在諫院,為《朋黨論》以獻,群言遂息,大救當時之
  弊。時天下久安,上下失於因循,一旦陝西用兵,而群賊王倫、張海等所在皆起。
  先公請遣使者按察州縣,朝廷命諸路轉運使皆兼按察。公言轉運使苟非其人,則
  按察遂為空名,復條陳按察六事。於是兩府聚議,盡破常例,不次用人。〈後來
  別因一札子中備言此事。〉其後州縣多所升降,內外百職振舉。及杜待製杞為京
  西轉運使,與御史蔡稟同治賊事,公言杞可獨任,無用稟。杞果遂平諸盜,京西
  無事。
  時張溫成方有寵,人莫敢言,因生皇女,染綾羅八千匹。先公上言,乞裁損
  其恩寵,及其親戚恩澤太頻可以減罷,極陳女寵驕恣以至禍敗之戒。
  皇叔燕王薨,議者以國用不足,請待豐年而葬。先公乞減費而葬,以為不肯
  薄葬,留之以待侈葬,徒成王之惡名,使四夷聞天子皇叔薨,無錢出葬,遂輕中
  國。有旨,減節浮費而葬。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先公上言:“今四海騷然,未見太平
  之象。”又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自古帝王緻太平,皆有道,得道則太
  平,失道則危亂。今見其失,未見其得,願陛下憂勤萬務,漸期緻理。其瑞木,
  乞不宣示於外。”
  慶歷三年,禦試進士,以《應天以實不以文》為賦題。公為擬試賦一道以進,
  指陳當世闕失言,言甚切至。
  淮南轉運使呂紹寧,到任便進羨餘錢十萬。公乞拒而不受,以彰朝廷均恤外
  方,防禦刻剝。
  前後所上章疏百餘,其間斥去姦邪,抑絶僥幸,以謂任人不可疑,節制不可
  不一,當推恩信以懷不服,其事往往施行。
  先公以諫官除知製誥。故事:知製誥當先試。有旨更不召試,有國以來不試
  而受者惟楊文公、陳文惠公與公三人。公既典製誥,尤務敦大體。初作《勸農敕》,
  既出,天下翕然,人人傳誦,王言之體,遠復前古。
  陝西兵役之後,河東睏弊,糧草闕少。又有言者請廢麟州,或請移於合河津,
  或請廢五寨。朝廷命先公視其利害,及訪察一路官吏能否,擘劃經久利害,及計
  置糧草。公為四議,以較麟州利害,請移兵就食於河濱清塞堡,緩急不失應援,
  而平時可省饋運,麟州遂不廢。又建言忻、代、岢嵐、火山四州軍,沿邊有禁地
  棄而不耕,人戶私糴北界斛鬥,入中以為邊儲,今若耕之,每年可得三二百萬石
  以實邊,朝廷從之。此兩事,至今大為河東之利。
  自西事後,河東賦斂重而民貧,道路嗟怨。先公奏罷十事,以寬民力。〈文
  字見《河東奏事》,謂乞罷和糴米、三司銀之類。〉
  先公自河東還,會保州兵叛,遂出為河北都轉運使,別得不下司札子云:
  “河北宜選有文武材識轉運使二員,密授經略之任,使其熟圖利害,豫為禦備。”
  保州既降,總管李昭亮私取叛兵妻女,通判馮博文等亦往往效之。先公發博
  文罪,置獄推劾,昭亮恐懼,立令送出。
  自保州事後,河北兵驕,少不如意即謀結集,處處有之。上下務在姑息。先
  公屢乞主張將師每事鎮重,以遏士心,河北卒無事。
  保州叛兵既降,其脅從者二千餘人,分隸河北諸州。富鄭公為宣撫使,恐其
  復生變,欲委諸州同日誅之。方作文書,會先公權知鎮府,遇富公於內黃,富公
  夜半屏人,密以告公。公曰:“禍莫大於殺降。昨保州叛卒,朝廷許以不死招之,
  今已戮之矣。此二千人本以脅從,故得不死,奈何一旦無辜就戮?且無朝旨,若
  諸郡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趣其為亂也。且某至鎮州,必不從命。”
  富鄭公遂止。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經營,凡一路官吏能否,山川地裏,
  財産所出,兵糧器械,教閱陣法,一一別為圖籍,盡四路之事如在目前。或問公
  曰:“公以文章儒學名天下,而治此俗吏之事乎!”公曰:“吏之不職,吾所愧
  也。係民休戚,其敢忽乎?”奏置禦河催綱司,通緻糧運,以省入中之數。置都
  作院於磁、相二州,以省諸州兵器之費。既究見河北利害本末,乃一一條列,遍
  貽書於執政,將大為經畫。未盡行,而公罷去。
  慶歷初,仁宗既復四諫之職,拔英俊賢能材德之士,並進於朝。公負天下之
  望而居其職,仁宗寵異之意獨絶衆人,嘗因奏事,論及當世人材,仁宗不覺謂公
  曰:“如歐陽某,何處得來!”公乃盡心悉力,思所補報,遇事不避,以至犯忤
  權貴,排擊姦佞,怨怒隨至,常欲大用而未果。是時中外多事,仁宗意以謂艱難
  之際,非公不足以辦事,故自諫官奉使河東,委以一路之利害。及保州事作,河
  北轉運使張????之得罪。公自河東還未數月,復出為河北轉運使,及陛辭之日,仁
  宗面諭曰:“不久當還,無為久居計。有事但言來,無以中外為限。”公對曰:
  “在京師所言,尚以風聞,或恐失實,況於在外?”仁宗曰:“有所聞,但言來,
  行與不行則在此。”及至河北,百事振舉,小人忌公,恐大用。而又杜、範、韓、
  富同時罷黜,小人匯進。公上疏,極言四人忠實可用而無過,辨明小人誣罔之言,
  請加任用。於是群小益懼,相與造為謗辭。及詔獄之起,窮究無狀,仁宗亦悟,
  止奪職知滁州。
  南京素號要會,賓客往來無虛日,一失迎候,則議論蜂起。先公在南京,雖
  貴臣權要過者,待之如一。由是造為語言,達於朝廷。時陳丞相升之安撫京東。
  因令審察是非。陳公陰訪之民間,得俚語,謂公為照天蠟燭。遠而奏之,上方欲
  召用,而公丁太夫人憂。
  先公初服除,還朝,惟除本官竜圖閣直學士,而無主判。入見日,仁宗惻然,
  怪公鬢發之白,問公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公求補外,仁宗曰:“此
  中見人多矣。為小官時,則有肯盡言,名位已高,則多顧藉。如卿且未要去。”
  明日以責大臣,即以公判流內銓。是時小人忌公且進用,偽為公乞澄汰內臣札子,
  傳布中外。內臣人人切齒,判銓六日,楊永德以差船及引見鬍宗堯事中公,出知
  同州。而外議紛紜,論救者衆。上亦開悟。適會劉公沆有札子,乞催宋公祁結絶
  《唐書》。上曰:“莫不須宋祁否?”劉公曰:“別未有人。”上曰:“歐陽某
  知同州,臣寮已有文字請留。”劉公曰:“乞自陛下宣諭。”明日朝辭,上殿。
  上曰:“休去同州,且修《唐書》。”既而曾魯公自翰林學士換侍讀學士、知鄭
  州,劉公奏歐陽某見未有主判處,乞替曾某會判三班院。上曰:“翰林學士有人
  未?”劉公曰:“見商量。”上曰:“歐陽某不止一好差遣,亦好一翰林學士,
  便可替曾某。”遂入翰林,為史官,判三班院。上嘗面問以唐學士院鈴索故事,
  將議臨幸,其於眷待之意甚厚。
  先公在侍從八年,知無不言,屢建議,多見施行。自初還朝,唐公介與諸公
  方居言職,所言久之未見聽納。公上疏言人君拒諫之失,請采聽言者。其後上遂
  用諫官言,進退宰相。
  時議者方以河患為意,陳恭公在相位,欲塞商鬍,開橫壟,回大河於故道。
  先公上疏言其不可。未幾,恭公罷去,新宰相復用李仲昌議,欲開六塔,全回河
  流。公兩上疏爭之,不聽,河纔成而决,濱、棣、德、博數千裏大被其害。仲昌
  等議者流竄遠方,卒如公議。
  至和二年,先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貴臣陳留郡王宗願、惕隱大王宗熙、北
  宰相蕭知足、尚父中書令晉王蕭孝友來押宴,曰:“此非常例,以卿名重。”宗
  願、宗熙,並契丹皇叔;北宰相,蕃官中最高者,尚父中書令晉王,是太皇太後
  弟。送伴使耶律元寧言:“自來不曾如此一並差近上親貴大臣押宴。”
  嘉祐初,狄武襄公為樞密使。。狄自破蠻賊之後,方振威名。而是時仁宗不
  豫久之,初康復。而狄得士心,京師訛言訩訩。先公因水災言武臣典機密,得士
  心,而訛言可畏,非國之便,請且出之於外,以保全之。未久,狄終以流言不已,
  罷知陳州。
  嘉祐中,復用賈魏公為樞密使。先公言其為人好為陰謀,陷害良士,小人朋
  附樂為其用,前任相位,纍害善人,所以聞其再來,望風畏恐,乞早罷還之舊鎮。
  其命遂止。
  先公在翰林,嘗草《春帖子詞》。一日,仁宗因閑行,舉首見禦閣帖子,讀
  而愛之,問何人作,左右以公對。即悉取皇后、夫人諸閣中者閱之,見其篇篇有
  意,嘆曰:“舉筆不忘規諫,真侍從之臣也!”自是每學士院進入文書,必問何
  人當直,若公所作,必索文書自覽。〈先公每述仁宗恩遇,多言此事,雲內官梁
  實為先公說。《春帖子詞》有雲“陽進升君子,險消退小人。聖君南面治,布政
  法新春”,至今士大夫盡能誦之。及溫成皇后閣帖子云“聖君念舊憐遺族,常使
  無權保厥傢”。
  仁宗嘉祐中,先公在翰林,富鄭公在中書,鬍侍講在太學,包孝肅公為中丞。
  士大夫相語曰富公“真宰相”,呼先公字曰“真翰林”,學士鬍先生“真先生”,
  包公“真中丞”,時人謂“四真”。
  嘉祐二年,先公知貢舉。時學者為文以新奇相尚,文體大壞。〈僻澀如“狼
  子豹孫,林林逐逐”之語,怪誕如“周公伻圖,禹操奮鍤,傅說負版築,來築太
  平之基”之說。〉公深革其弊,一時以怪僻知名在高等者,黜落幾盡。二蘇出於
  西川,人無知者,一旦拔在高等,榜出,士人紛然,驚怒怨謗。其後,稍稍信服。
  而五六年間,文格遂變而復古,公之力也。
  先公知開封府,承包孝肅公之後。包公以威嚴為治,名震京師,而公為治循
  理,不事風采。或謂公曰:“前政威名震動都下,真得古京兆尹之風采。公未有
  動人者,奈何?”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長,豈可捨己所長,勉強其所短,以徇
  俗求譽?但當盡我所為,不能則止。”既而都下事無不治。
  開封府既多近戚寵貴,幹令犯禁,而復求以內降苟免。先公既受命,屢有其
  事,即上奏論列,乞今後求內降以免罪者更加本罪二等。內臣梁舉直私役官兵,
  付開封府取勘,既而內降放罪,凡三次內降,公終執而不行。
  嘉祐三年閏十二月,京師大雪,民凍餒而死者十七八。明年上元,有司以常
  例張燈,先公奏請罷之。
  故事,國史皆在史院;近製,皆進入內。自是每日曆成亦入內,而有司惟守
  空司。先公請錄本付外,遂如公言,今史院之有國史。自公請也。
  先公在密院,與今侍中曾魯公,悉力振舉紀綱,革去宿弊,大考天下兵數,
  及三路屯戍多少,地裏遠近,更為圖籍之法,邊防久闕屯守者大加搜補,數月之
  間,機務浸理。
  臺諫官唐公介、王公陶、范公師道、呂公景初,皆以言事被逐。先公言四人
  剛正敢言,蹤跡有本末,宜早賜牽復,其後四人遂復進用。
  先公在侍從,因嘉祐水災,凡再上疏請選立皇子,以固天下根本,言甚激切。
  及在政府,遂與諸公協定大議。而英宗力辭宗正之命,堅臥久之。諸公同議,不
  若遂正皇子之名,奏事仁宗前。顧問之際,公獨進曰:“宗室自來不領職事,今
  外人忽見有此除授,皆知陛下將以為子,不若遂正其名。蓋判宗正寺,降誥敕,
  得以不受。今立為皇子,衹煩陛下命學士作一詔書告天下,事即定矣。”仁宗以
  為然,大計遂定。及英宗初年,未親政事,慈聖垂簾。危疑之際,公與諸公往來
  兩宮,鎮撫內外,而公之危言密議,忠力為多。以至英宗親禦萬機,內外睦然。
  先公天性勁正,不顧仇怨,雖以此屢被讒謗,至於貶逐,及居大位,毅然不
  少顧惜,尤務直道而行,橫身當事,不恤浮議。是時,今司徒韓魏公當國,每諸
  公聚議,事有未可,公未嘗不力爭,而韓公亦欣然忘懷,以此與公相知益深。或
  奏事上前,衆議未合,公亦往返折難,無所顧避。嘗一日獨對,英宗面諭公曰:
  “參政〈英宗於先朝大臣,多不以名呼,而以官稱。〉性直,不避衆怨,每見奏
  事與二相公有所異同,便相折難,其語更無回避。亦聞臺諫論事,往往面折其短,
  若似奏事時語,可知人皆不喜也,宜少戒此。”而公又務抑絶僥幸,有以事幹公
  者,或不可行,面為其人分別可否,曰“此事必不可行”。以此人多怨謗,而公
  安然未嘗少恤,嘗稱故相王沂公之言曰:“恩欲歸己,怨使誰當?”每亦曰:
  “貧賤常思富貴,必履危機,此古人之所嘆也。惟不思而得,既得不患失之者,
  其庶幾乎?”及濮園議起,非公所獨專,朝廷亦未有定議。而言者妄以非禮之說,
  指公為主議,公亦不與之較。其後小人彭思永、蔣之奇等造為無根之飛語,欲以
  危公。自人主而下,朝廷名臣巨公,天下有識之士,皆知因公亮直不隱,得怨於
  小人,故上連降手詔,詰問思永、之奇,二人引服誣罔,悉皆貶逐。
  自嘉祐以後,朝廷務惜名器,而進人之路稍狹。先公屢建言,館閣育材之地,
  宜盛其選,以廣賢路。遂令兩府人各舉五人,其後中選者十人。
  嘗因僧官闕人,內臣陳承禮以寶相院僧慶輔為請,內降從之。舊有著令:僧
  官必試而補。諸公相與執奏其事,先公進言曰:“補一僧官至為小事,但內降衝
  改著令,內臣幹撓朝政,不可啓其端。且宦女近習,前世常患難於防製,乞絶之
  於漸。”英宗即欣然嘉納。
  契丹降人韓臯謨者,自言太叔使來,言太叔謀取其國,乞中國出兵為應。二
  府會議其事,時有意主之者,將議從之。先公爭曰:“中國待夷狄,宜以信義為
  本,奈何欲助其叛亂?使事不成,得以為辭。”主議者大笑曰:“迂儒迂儒!”
  公力爭之不已,遂止。既而虜中太叔舉事不成而死。
  初樞密使闕人,先公以次當拜。時英宗未親政事,二府密議,不以告公。一
  日待漏院中,公見二相耳語,知其所為,問曰:“得非密院闕人,而某當次補乎?”
  二公曰然。公曰:“此大不可。今天子不親政,而母後垂簾,事之得失,人皆謂
  吾輩為之耳。今如此,則是大臣二三人相補置耳,何以鎮服天下?”二公大然公
  言,遂止。及今緻政張太師罷樞密使,英宗復用公,公力辭不拜。
  京師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財用之類,皆無總數,中書一有行移,則下有司纂集。
  先公因暇日,盡以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一日上有所問,宰相以總目為對,公
  以祀假傢居,上遣中貴人就中書閣子取而閱之。
  先公平生連典大郡,務以鎮靜為本,不求聲譽。治存大體,而施設各有條理,
  綱目不亂。非盜賊大獄,不過終日。吏人不得留滯為姦。如揚州、南京、青州,
  皆大郡多事,公至數日,事十減五六,既久,官宇闃然。嘗曰:“以縱為寬,以
  略為簡,則事弛廢而民受弊。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去其繁碎爾。”故所至
  不見治跡,而民安其不擾。既去,至今追思不已,今滁、揚二州皆有生祠。而公
  天性仁恕,斷獄常務從寬,嘗雲“漢法惟殺人者死,後世死刑多矣”。故凡死罪
  非已殺人而法可出入者,皆全活之,曰“此吾先君之志也”。其在河北一議,活
  二千人之命。及晚年在京東奏寬沙門島刑名,設法減其人數,賴以獲全者甚衆。
  〈沙門島罪人,寨主舊敢專殺,故數不多而易製。馬默知登州,務全人命,舉察
  甚嚴,稍優恤罪人。罪人既多而又不畏本寨,漸恣橫難製,京東議者大患之。有
  司之意,多欲許令依舊一面處置。公以為朝廷既貸其命,豈可非理殺之,奏請將
  編敕州名合配沙門島而情稍輕者,衹配遠惡州軍,見在島多年情輕者放遠,遂以
  無事,而人亦獲全。〉
  先公初有太原之命,令赴闕朝見。中外之望,皆謂朝廷方虛相位以待公。公
  六上章,堅辭不拜,而請知蔡州,天下莫不嘆公之高節。
  先公在亳,年纔六十一,已六上章乞致仕。而上方眷留,未聽。及在蔡,勤
  請益堅,遂如素志。公既氣貌康強,而年未及禮製,一旦勇退,近古數百年所未
  嘗有,天下士大夫仰望驚嘆。公雖退居於傢,士論猶望以為輕重。
  先公平生以直道見忌於群小,再被貶逐,而未嘗以介意。初在峽州,作至喜
  亭。及自河北,以小人無名之謗降知滁州,治州泉為幽𠔌泉,作亭於琅邪山,自
  號醉翁。及晚年,又自號六一居士,曰“吾《集古錄》一千捲,藏書一萬卷,有
  琴一張,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壺,吾老於其間,是為六一”,自為傳以刻石。
  先公平生於物少所嗜好,雖異物奇玩,不甚愛惜,獨好收蓄古文圖書,集三
  代以來金石銘刻為一千捲,以校正史傳百傢訛繆之說為多。藏書一萬卷,雖至晚
  年,暇日惟讀書,未嘗釋捲。
  先公平生著述:《易童子問》三捲,《詩本義》十四捲,《五代史》七十四
  捲,《居士集》五十捲,《歸榮集》一捲,《外製集》三捲,《內製集》八捲,
  《奏議集》十八捲,《四六集》七捲,《集古錄》跋尾十捲,雜著述十九捲,諸
  子集以為傢書,總目八捲。其遺逸不錄者,尚數百篇,別為編集而未及成。又奉
  敕撰《唐書·紀》十捲、《志》五十捲、《表》十五捲。在館職日,與同時諸公
  共撰《崇文總目》、《祖宗故事》。
  【朱子考歐陽文忠公事跡】
  餘讀廬陵歐文新本,觀其附錄所載行狀、謚議、二刻、四傳,皆以先後為次。
  而此事跡者獨居其後,豈以公諸子之所為而不敢以先於韓、吳諸公及一二史臣之
  作邪?此其用意已精,而為法亦嚴矣。然綜其實,則事跡雲者正行狀之底本,而
  碑志、四傳所由出也,嚮使直指先後之次而以冠於《附錄》之篇,則彼數書者皆
  可見其因革損益之次第矣,是亦豈不可邪。間又從鄉人李氏得書一編,凡十六條,
  皆記公事,大略與此篇相出入,疑即其初定之草稿。顧其標題,乃謂公所自記,
  而凡公字皆以丹筆圍之。此則雖未必然,然於此本亦有可相發明者,因略考其異
  同有無之互見者,具列於左方。
  【經術】
  李本雲:“公嘗謂世之學者好以新意傳註諸經,而常力詆先儒。先儒於經不
  能無失,而其所得者固多矣。正其失可也,力詆之不可也。其語在《詩譜後序》。”
  又謂:“前儒註諸經惟其所得之多,故能獨出諸傢,而行於後世。而後之學者各
  持好勝之心,務欲掩人而揚己,故不止正其所失,雖其是者,一切易以己說,欲
  盡廢前人而自成一傢。於是至於以是為非,牽強為說,多所乖繆,則並其書不為
  人所取。此學者之大患也。故公作《詩本義》,止百餘篇而已,其餘二百篇無所
  改易,曰‘毛、鄭之說是也,復何雲乎’。又其作《易童子問》,正王弼之失者
  纔數十事耳。其極論《係辭》非聖人之書,然亦多使學者擇取其是而捨其非可也,
  便以為聖人之作不敢取捨而盡信之則不可也。其公心通論常如此。”〈此與定本
  大旨不異,但書先後詳略有不同者。“係辭”之說,則疑其諸子不敢力主而復自
  刪之也。〉
  【醉翁亭記】
  李本“未有此體”下有“醉翁亭在琅邪山寺側,記成刻石,遠近爭傳,疲於
  模打。山僧雲寺庫有氈,打碑用盡,至取僧堂臥氈給用。凡商賈來供施者,亦多
  求其本,僧問作何用,皆云所過關徵以贈監官,可以免稅”,乃屬於“公作《集
  古錄目序》之上”。〈此條疑以其不急而刪之。〉
  【修五代史】
  李本“亂世之書也”下有“吾用春秋之法,師其意不襲其文”十三字。又其
  “事備”下有“議者以謂公不下司馬遷,又謂筆力馳騁相上下而無駁雜之說。至
  於《本紀》立法精密,則又遷所不及也。亦嘗自謂‘我作《伶官傳》,豈下《滑
  稽》也’”。〈“議者”以下,疑以不欲凌跨古人而刪之。〉
  【平心無怨惡】
  李本雲:“公自言學道三十年,所得者平心無怨惡爾。初以範希文事得罪於
  呂公,坐黨人遠貶三峽,流落纍年。比呂公罷相,公始被進擢。及後為范公作
  《神道碑》,言西事時呂公擢用希文,盛稱二公之賢能釋私憾而共力於國傢。希
  文子純仁大以為不然,刻石時輒削去此一節,雲我父至死未嘗解仇。公嘆曰‘我
  亦得罪於呂丞相者’。惟其言,公所以信於後世也。吾嘗聞范公平生自言無怨惡
  於一人,兼其與呂公解仇,書見在贅集中。豈有父自言無怨惡於一人,而其子不
  使解仇於地下乎?父子之性相遠如此,信乎?堯朱善惡異也。公為潁州時,呂公
  之子公著為通判,為人有賢行而深自晦默,時人未甚知。公後還朝,力薦之,由
  是漸見擢用。陳恭公執中素不善公,其知陳州時,公自潁移南京,過陳,陳拒而
  不見。公後還朝作學士,陳為首相,公遂不造其門。已而,陳出知亳州,尋還使
  相,換觀文公,當草製。陳自謂必不得好詞,及製出,詞甚美,至雲‘杜門卻掃,
  善避權勢以遠嫌;處事執心,不為毀譽而更守’,陳大驚喜曰:‘使與我相知深
  者,不能道此。此得我之實也。’手錄一本,寄其門下客李中師曰:‘吾恨不早
  識此人!’〈此段疑避呂、範二傢子弟因並陳恭公事而去之。竊謂於此尤可以見
  歐、範之存心與呂、陳之悔過,恐皆不可遺也。〉
  【惟稱蘇梅】
  李本“自謂不及”下有“二人因此名重天下。公惟嘗因醉戲親客曰:‘《廬
  山高》他人作不得,惟韓退之作得。《琵琶前引》退之作不得,惟杜子美作得。
  《後引》子美作不得,惟太白作得。’公詩播人口者甚多,惟此三篇其尤自喜者
  也”。〈此段恐嫌於誇而去之。〉
  【修唐書】
  李本此段不同者三:一則首雲“公於修《唐書》最後至局,專修《紀》、
  《志》而已,《列傳》則宋尚書祁所修也。朝廷以一書出於兩手,體不能一,遂
  詔修看詳,《列傳》今刪修為一體”。二則“列官最高者一人”下有“姓名,
  某等奉敕撰而”九字。三則“書宋名”下有“此例皆前所未有,自公為始也”十
  一字,乃屬於“宋相聞之”之上。〈此段差詳,疑定本欲刪以從簡耳。〉
  【不從范公之闢】
  李本大同小異,今不復著。
  【議不廢麟州及許耕棄地】
  李本大同而文差略,今亦不著。
  【不誅保州脅從之兵】
  李本首著為政仁恕之語,大抵與定本別段旨意略同。其末乃雲:“為河北轉
  運使時,所活二千餘人。先是保州屯兵閉城叛命,田況、李昭亮等討之不剋,卒
  招降之。既開城,況等推究反者,殺二千餘人,投於八井。又其次二千餘不殺者,
  分隸河北州軍。諸事已定,而富相出為宣撫使,懼其復為患,謀欲密委諸州守將
  同日悉誅之。計議已定,方作文書,會公奉朝旨權知鎮府,與富公相遇於內黃,
  夜半屏人,以其事告公。公大以為不可,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昨保州叛卒,
  朝廷已降敕榜,許以不死而招之。八井之戮,已不勝其怨,況此二千人者本以脅
  從,故得不死,奈何一旦無辜就戮!’爭之不能止,因曰:‘今無朝旨,而公以
  便宜處置,若諸郡有不達事機者以公擅殺,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
  欲除患於未萌,而反趣其為亂也。且某至鎮州,必不從命。’富公不得已,遂止。
  是時小人譖言已入,富、範勢已難安。既而富公大閱河北之兵,將卒多所升黜。
  譖者獻言:‘富某擅命專權,自作威福,已收卻河北軍情,北兵不復知有朝廷矣。’
  於是京師禁軍,亟亦大閱,多所升擢。而富公歸至國門,不得入遂罷樞密,知鄆
  州。嚮若遂擅殺二千人,其禍何可測也。然則公之一言,不獨活二千人之命,亦
  免富公於大禍也。”〈此比定本為詳,足以盡見事之麯折。又“譖言已入”之下
  所係更重,尤不可闕。疑後以不欲形跡當時聽讒之失,而刪去之也。〉
  【春帖子】
  李本雲:“內臣梁寔嘗言在內中祗候,見仁宗〈雲雲〉,末〈雲雲〉,是歐
  陽某必索文書自覽,是他人當直則否也。”
  【知開封府】
  李本末後有:“韓子華謂公,曰外議雲:‘餘材可以更知一個開封府’。”
  〈似亦嫌太誇而刪之。〉
  【連典大郡】
  李本曰:“公嘗語人曰:‘治民如治病。彼富醫之至人傢也,僕馬鮮明,進
  退有禮,為人診脈,按醫書述病證,口辯如傾,聽之可愛,然病兒服藥雲無效,
  則不如貧醫矣。貧醫無僕馬,舉止生疏,為人言脈口訥不能應對,病兒服藥雲疾
  已愈矣,則便是良醫。凡治人者不問吏材能否,施設何如,但民稱便,即是良吏。’
  故公為數郡,不見治跡,不求聲譽,以寬簡不擾為意。故所至民便,既去民思。
  如揚州、南京、青州,皆大郡,公至三五日間,事已十減五六,一兩月後,官府
  闃然如僧捨。或問公為政寬簡而事不廢弛者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簡,
  則弛廢而民受其弊矣。吾之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爾;所謂簡者,不為繁碎爾。’
  識者以為知言。”〈此比定本語意尤詳備。〉
  濮議初不出於公,及臺諫有言,公獨力辨於朝,故議者指公為主議之人。公
  未嘗自辨,唯曰:“今人以濮議為非,使我獨當其罪,則韓、曾二公宜有愧於我。
  後世以濮議為是,而獨稱我善,則我宜愧於二公。”公又撰《濮議》四捲,悉記
  當時論議本末甚詳。又於《五代史記》收晉出帝父敬儒、周世宗父柴守禮事,及
  李彥詢傳,發明人倫父子之道尤為詳悉。〈李本有之而此本無,疑公諸子後已不
  敢力主其父之論而刪之也。〉
  蔡州妖尼於惠普托佛言人禍福,朝中士大夫多往問之,所言時有驗,於是翕
  然共稱為神尼。公既自少力排釋氏,故獨以為妖。嘗有一名公,於廣座中稱尼靈
  異,雲:“嘗有牽二牛過尼前者,指示人曰:二牛前世皆人也,前者是一官人,
  後者是一醫人。官人嘗失入人死罪,醫人藥誤殺人,故皆罰為牛。因各呼其前世
  姓名,二牛皆應。”一座聞之,皆嘆其異。公獨折之曰:“謂尼有靈,能〈此有
  闕文。〉萬物之最靈,其尤者為聰明聖智,皆不能自知其前世,而有罪被罰之牛,
  乃能自知乎?”於是座人皆屈服。〈李本有之。所謂名公者,疑指富公。此本無
  者,蓋為賢者諱也。〉
  公嘗為《杜祁公墓志》,雲“簿書出納,為之條目甚密,必使吏不得為姦。
  及其施於民者,則簡而易行”。公曰“我之為政亦如此也”。〈李本在《連典大
  郡》之後,此本無。〉
  梅竜圖摯知杭州,作有美堂,最得登臨佳處,公為之作記。人謂公未嘗至杭,
  而所記如目覽,坐堂上者使之為記,未必能如是之詳也。〈李本在《醉翁亭記》
  之前,此本無〉。
  右凡十六條,其十二條定本有之而詳略先後或不同,其四條則定本所無而李
  本有之。其平心、保州、妖尼三事,尤非小補。蓋公平生學問根源出處,大致言
  行本末,皆已略見於此而無遺矣。〈平心、保州、唐書三事,亦見於張邦基《墨
  莊漫錄》,雲得之公孫建世。望之者,則其出於公於叔弼之徒所記。而學道以下,
  堯朱以上,必是著手書本語無疑矣。但張誤於陳恭公以下別為一事耳。〉獨晚年
  守青州時,論執青苗一事,尤足以見其剛毅大節始終一致,不以既老而少衰。而
  公之諸子乃有所避而不敢書,吳丞相作《行狀》因亦不載,至韓魏公作《墓志》
  乃始見。其嘗有乞不收息及罷提舉官之奏,與其辭太原有守拙循常之語,元祐之
  為裕,錄者又不載,志語於附傳。至葉緻還朱本之書出,乃反著其不俟報可,擅
  止散錢,而有特與放罪之詔。又至近歲洪景盧作《四朝史傳》,乃盡見其以是深
  為王安石所詆,而遂决歸老之計。蓋此一事,凡更六人之手,而三書闕焉。幸其
  有肯書者,然猶歷三手,越百餘年,而後首末得以粗備。然則士之製行不苟合於
  當時,而有待於後世者,豈不難哉!抑公之言曰“後世苟不公,至今無聖賢”。
  蓋俗情之愛惡雖有短長,而公論之光明終不泯沒,此古之君子所以未能以此而易
  彼也因並記其語,以補此篇之闕,以為有志之士必將有感於斯焉。新安朱熹
  仲晦父書。
  【宋史本傳】
  〔元〕脫脫
  歐陽修字永叔,廬陵人。四歲而孤,母鄭守節自誓,親誨之學,傢貧,至以
  荻畫地學書。幼敏悟過人,讀書輒成誦。及冠,嶷然有聲。宋興且百年,而文章
  體裁,猶仍五季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舊,論卑氣弱。蘇舜
  元、舜欽、柳開、穆修輩,鹹有意作而張之,而力不足。修遊隨,得唐韓愈遺稿
  於廢書簏中,讀而心慕焉。苦志探賾,至忘寢食,必欲並轡絶馳而追與之並。舉
  進士,試南宮第一,擢甲科,調西京推官。始從尹洙遊,為古文,議論當世事,
  迭相師友。與梅堯臣遊,為歌詩相唱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
  入朝,為館閣校勘。范仲淹以言事貶,在廷多論救,司諫高若訥獨以為當黜。
  修貽書責之,謂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上其書,坐貶夷陵令,稍徙乾
  德令、武城節度判官。仲淹使陝西,闢掌書記,修笑而辭曰:“昔者之舉,豈以
  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久之,復校勘,進集賢校理。
  慶歷三年,知諫院。時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韓琦、范仲淹皆在位,
  增諫官員,用天下名士,修首在選中。每進見,帝延問執政,咨所宜行。既多所
  張弛,小人翕翕不便。修慮善人必不勝,數為帝分別言之。初,范仲淹之貶饒州
  也,修與尹洙、餘靖皆以直仲淹見逐,目之曰黨人。自是,朋黨之論起。修乃為
  《朋黨論》以進,其略曰:“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
  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財貨,當其同利之時,
  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反相賊害,雖兄弟親戚不
  能相保,故曰小人無朋。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
  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故曰惟君子則
  有朋。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可謂無朋矣,而紂用以亡。武王有臣三千,惟一
  心,可謂大朋矣,而周用以興。蓋君子之朋,雖多而不厭故也。故為君但當退小
  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修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奬其敢言,面賜五品服,顧侍臣曰:“如歐
  陽修者,何處得來?”同修起居註,遂知製誥。故事,必試而後命,帝知修,詔
  特除之。
  奉使河東。自西方用兵,議欲廢麟州以省饋餉。修曰:“麟州天險,不可廢。
  廢之,則河內郡縣民皆不安居矣。不若分其兵,駐並河內諸堡,緩急得以應援,
  而平時可省轉輸,於策為便。”由是州得存。又言:“忻、代、岢嵐多禁地廢田,
  願令民得耕之,不然將為敵有。”朝廷下其議,久乃行,歲得粟數百萬斛。凡河
  東賦斂過重民所不堪者,奏罷十數事。
  使還,會保州兵亂,以為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陛辭,帝曰:“勿
  為久留計。有所欲言,言之。”對曰:“臣在諫職得論事,今越職而言,罪也。”
  帝曰:“第言之,毋以中外為間。”賊平,大將李昭亮、通判馮博文私納婦女,
  修捕博文係獄,昭亮懼,立出所納婦。兵之始亂也,招以不死,既而皆殺之,脅
  從二千人分隸諸郡。富弼為宣撫使,恐後生變,將使同日誅之,與修遇於內黃,
  夜半,屏人告之故。修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況脅從乎?既非朝命,脫一郡不
  從,為變不細。”弼悟而止。
  方是時,社衍等相繼以黨議罷去,修慨然上疏曰:“杜衍、韓琦、范仲淹、
  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說
  不遠。欲廣陷良善,不過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須誣以專權。其故何也?去
  一善人,而衆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一求
  瑕,惟指以為黨,則可一時盡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則難以他
  事動搖,惟有專權是上之所惡,必須此說,方可傾之。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
  臣不用,敵國之福也。今此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夷相賀於外,
  臣為朝廷惜之。”於是邪黨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緻以罪,左遷知製誥、知
  滁州。居二年,徙揚州、潁州。復學士,留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召判流內
  銓,時在外十一年矣。帝見其發白,問勞甚至。小人畏修復用,有詐為修奏乞澄
  汰內侍為姦利者。其群皆怨怒,譖之,出知同州,帝納吳充言而止。遷翰林學士,
  俾修《唐書》。奉使契丹,其主命貴臣四人押宴,曰:“此非常製,以卿名重故
  爾。”
  知嘉祐二年貢舉。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
  是者輒黜。畢事,嚮之囂薄伺修出,聚噪於馬首,街邏不能製。然場屋之習,從
  是遂變。
  加竜圖閣學士、知開封府。承包拯威嚴之後,簡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師
  亦治。
  旬月,改群牧使。《唐書》成,拜禮部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修在翰林八年,
  知無不言。河决商鬍,北京留守賈昌朝欲開橫壟故道,回河使東流。有李仲昌者,
  欲導入六塔河,議者莫知所從。修以為:“河水重濁,理無不淤,下流既淤,上
  流必决。以近事驗之,决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復,但勢不能久爾。橫壟
  功大難成,雖成將復决。六塔狹小,而以全河註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
  不若因水所趨,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縱使入海,此數十年之利也。”宰相陳執
  中主昌朝,文彥博主仲昌,竟為河北患。臺諫論執中過惡,而執中猶遷延固位。
  修上疏,以為“陛下拒忠言,庇愚相,為聖德之纍”。未幾,執中罷。狄青為樞
  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訛言籍籍。修請出之於外,以保其終,遂罷知陳州。修
  嘗因水災上疏曰:“陛下臨馭三紀,而儲宮未建。昔漢文帝初即位,以群臣之言,
  即立太子,而享國長久,為漢太宗。唐明宗惡人言儲嗣事,不肯早定,緻秦王之
  亂,宗社遂覆。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後建立英宗,蓋原於此。
  五年,拜樞密副使。六年,參知政事。修在兵府,與曾公亮考天下兵數及三
  路屯戍多少、地裏遠近,更為圖籍。凡邊防久缺屯戍者,必加搜補。其在政府,
  與韓琦同心輔政。凡兵民、官吏、財利之要,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遇事不
  復求之有司。時東宮猶未定,與韓琦等協定大議,語在《琦傳》。英宗以疾未親
  政,皇太後垂簾,左右交構,幾成嫌隙。韓琦奏事,太後泣語之故,琦以帝疾為
  解,太後意稍不釋。修進曰:“太後事仁宗數十年,仁德著於天下。昔溫成之寵,
  太後處之裕如;今母子之間,反不能容邪?”太後意稍和。修復曰:“仁宗在位
  久,德澤在人,故一日晏駕,天下奉戴嗣君,無一人敢異同者。今太後一婦人,
  臣等五六書生耳,非仁宗遺意,天下誰肯聽從。”太後默然,久而之罷。
  修平生與人盡言無所隱。及執政,士大夫有所幹請,輒面諭可否,雖臺諫官
  論事,亦必以是非詰之,以是怨誹益衆。帝將追崇濮王,命有司議,皆謂當稱皇
  伯,改封大國。修引《喪服記》以為:“‘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降三年為
  期,而不沒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
  世,皆無典據。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故中書之議不與衆同。太後出
  手書,許帝稱親,尊王為皇,三夫人為後。帝不敢當。於是御史呂誨等詆修主此
  議,爭論不已,皆被逐。惟蔣之奇之說合修意,修薦為御史。衆目為姦邪,之奇
  患之,則思所以自解。修婦弟薛宗孺有憾於修,造帷薄不根之謗摧辱之,展轉達
  於中丞彭思永。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神宗初即位,欲深譴修,訪故
  宮臣孫思恭,思恭為辨釋。修杜門,請推治。帝使詰思永、之奇,問所從來?辭
  窮,皆坐黜。修亦力求退,罷為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明年,遷兵部
  尚書、知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辭不拜,徙蔡州。
  修以風節自持,既數被污衊,年六十即連乞謝事,帝輒優詔弗許。及守青州,
  又以請止散青苗錢,為安石所詆,故求歸愈切。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五
  年,卒,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
  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阱在前,
  觸發之不顧。放遂流離,至於再三,志氣自若也。方貶夷陵時,無以自遣,因取
  舊案反復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於是仰天嘆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
  天下固可知。”自爾遇事不敢忽也。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章,惟談吏事,
  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凡歷數郡,不見治跡,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
  故所至民便之。或問:“為政寬簡而事不弛廢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
  簡,則政事弛廢,而民受其弊。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耳。”
  修幼失父,母嘗謂曰:“汝父為吏,常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之,則曰:
  ‘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
  則死者與我皆無恨。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其平居教他子
  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修聞而服之終身。
  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度。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
  以服人心。超然獨騖,衆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師尊之。奬引後進,如恐不及,賞
  識之下,率為聞人。曾鞏、王安石、蘇洵、洵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
  修即遊其聲譽,謂必顯於世。篤於朋友,生則振掖之,死則調護其傢。
  好古嗜學,凡周、漢以降金石遺文、斷編殘簡,一切掇拾,研稽異同,立說
  於左,的的可表證,謂之《集古錄》。奉詔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
  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蘇軾敘其文曰:“論大道似韓愈,論
  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識者以為知言。
  子發,字伯和,少好學,師事安定鬍瑗,得古樂鐘律之說,不治科舉文詞,
  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君臣世係,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
  究。以父恩,補將作監主簿,賜進士出身,纍遷殿中丞。卒年四十六。蘇軾哭之,
  以謂發得文忠公之學,漢伯喈、晉茂先之流也。
  中子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辭。年十三時,見修著《鳴蟬賦》,侍側
  不去。修撫之曰:“兒異日能為吾此賦否?”因書以遺之。用蔭,為秘書省正字,
  登進士乙科,調陳州判官,以親老不仕。修卒,代草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修
  自作也。服除,始為審官主簿,纍遷職方員外郎、知襄州。曾布執政,其婦兄魏
  泰倚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民貨,郡縣莫敢誰何。至是,指州門東偏
  官邸廢址為天荒請之。吏具成牘至,棐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卻
  之。衆共白曰:“泰橫於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又可卻邪?”棐竟
  持不與。泰怒,譖於布,徙知路州,旋又罷去。元符末,還朝,歷吏部、右司二
  郎中,以直秘閣知蔡州,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民,民不堪
  命。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從事。棐曰:“州郡之於民,詔令
  苟有未便,猶將建請。今天子詔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若有憚而不
  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未幾,坐黨籍廢。十餘年卒。
  論曰:三代而降,薄乎秦、漢,文章雖與時盛衰,而藹如其言,燁如其光,
  皦如其音,蓋均有先王之遺烈。涉晉、魏而弊,至唐韓愈氏振起之。唐之文,涉
  五季而弊,至宋歐陽修又振起之。輓百川之頽波,息千古之邪說,使斯文之正氣,
  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此兩人之力也。愈不獲用,修用矣,亦弗剋究其所為,
  可為世道惜也哉!
  【神宗實錄本傳〈墨本〉】
  歐陽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詢之後。詢四世孫琮為吉州刺史,又八世生萬,
  為吉州安福令。其子孫或居安福,或居廬陵。萬之八世孫觀,修父也,徙居永豐。
  修四歲而孤,母鄭氏有女節,以荻畫地,教修書字。稍長,從鄰里藉書讀,
  或手抄之,抄未竟而成誦。舉進士,有聲,補西京留守推官。召試學士院,遷鎮
  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
  修為人質直閎廓,見義敢為,機阱在前,直行不顧。每放逐睏疐,輒數年,
  及復振起,終不改其操。范仲淹貶知饒州,論救者衆,諫官高若訥獨不言。修以
  書責若訥,言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以聞,謫峽州夷陵令,徙光化軍乾德
  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遷太子中允、館閣校勘,修《崇文總目》、《禮書》。
  《總目》成,改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數論天下事。陝西用師,上三策以揣敵
  情,及指陳利害甚衆。詔百官上封事,又上疏言三敝五事,力陳當時之所宜憂者。
  以貧求補外,得通判滑州。仁宗增諫官員,用天下名士,召修知諫院。是時西師
  久,京東、西群盜起,中外騷然。仁宗既進退大臣,欲遂改更諸事,范仲淹、杜
  衍、韓琦、富弼皆輔政。修屢請召對咨訪,責以所為。仁宗降手詔,出六條,
  遂下詔勸農桑,興學校,多所更革。用修同修起居註,閱月,拜右正言、知製誥。
  初,呂夷簡罷相,夏竦為樞密使,復奪之,代以杜衍,同時進用富弼、韓琦、
  范仲淹等。石介作《慶歷聖德詩》,言退姦不易,進賢之難,而終篇意在夏竦。
  竦尤不悅,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仲淹、衍及修為黨人。修乃上《朋黨論》,其
  大略言:“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蓋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財貨,當其同
  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雖其
  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無朋。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
  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故君子
  有朋也。”又上疏言:“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相繼罷去,天下皆知其有可
  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說不遠。欲廣陷良善,不
  過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須誣以專權。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衆善人尚在,
  則未為小人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一求瑕。唯是指以為朋,則可
  一時盡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則難以他事動搖,惟有專權是上之
  所惡,必須此語方可傾之。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之福也。今此
  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夷相賀於外,臣所以為陛下惜之也。”為
  黨論者,尤惡修異己,又善言其情狀,至使內侍藍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歐陽
  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斥去未幾,復升天衢。‘四賢’得時,
  遂引蔡襄以為同列,下則以國傢爵祿為己私惠,上則朋黨膠漆皆聚本朝。設使逐
  人私黨,不過十數,同心醜正,已為五六十人,相依為重,將紊紀綱。九重至深,
  萬機至重,何由察知?”賴仁宗終不之信。
  修之使河東,以陝西用兵久,河東芻糧不足,言者請廢麟州,或請移治合河
  津,或請廢五寨。修為四議以較麟州利害,請移兵就食於濱河清塞堡,緩急不失
  應援,平時可省饋運,麟州得不廢。又建言忻、代、岢嵐、火山四郡有禁地,棄
  而不耕,民私糴虜中,以應軍須,今悉耕之,歲可得數百萬石以實邊。又言河東
  民故貧,軍興以來賦斂尤重,行路嗟怨,條上可罷者數十事,以寬民力。
  修自河東還,會保州兵叛,出修為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保州平,
  大將李昭亮私納婦女,通判馮博文等竊效之。修捕博文係獄,昭亮皇恐,立出之。
  自保州之變,河北兵驕,小不可意則思亂,人情務在姑息。修乞假將帥權重,以
  消未萌。保塞之脅從者二千餘人,分隸河北,夏竦為宣撫使,曰是去禍而遺根也,
  欲以便宜誅之。修權知成德軍,遇之於內黃,竦夜半屏人以告修。修曰:“禍莫
  大於殺降。昨保州叛卒,朝廷許以不死,今戮之矣。此曹本以脅從故得脫,奈何
  一旦殺無辜二千人?既非朝旨,諸郡且不肯從,緩之則籍籍必生變,是趣之為亂
  也。”遂止。河决澶淵,陳執中欲塞商鬍,决橫隴故道。修言功大必不可成,徒
  勞人。執中罷,文彥博復用李仲昌議,欲開六塔河。修言六塔河不能吞伏,且復
  决,再爭之不得,既而濱、棣、德、博數千裏皆被害。
  初,修出河北,仁宗面諭曰:“勿為久居計。有事言來。”修對曰:“諫官
  乃得風聞,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職罪也。”仁宗曰:“有事但以聞,勿以中外
  為詞。”為黨論者愈益惡之。修妹適張龜正,龜正無子而死,有龜正前妻之女纔
  四歲,無所歸,以俱來。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張氏後在晟所與奴姦,事下
  開封府,獄吏附緻其言以及修。乃以戶部判官蘇安世、內侍王昭明雜治之,卒無
  秋毫。乃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陽氏券,左遷知製誥、知滁州。久之,遷起居
  捨人、知揚州,徙潁州。復竜圖閣直學士,知應天府,以母憂去。既免喪,入見,
  仁宗惻然,怪修發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流內銓。小人恐
  修復用,偽為修奏,乞澄汰內侍兩省挾威令為姦利者。書騰都下,宦者人人切齒,
  楊永德者陰以言中修,出知同州。外議不平,論救者衆。遂留刊修《唐書》,為
  翰林學士,加史館修撰,勾當三班院。改侍讀學士、知蔡州,未行,復為翰林學
  士,判太常寺。
  修在朝,以奬進天下士為己任,延譽尉薦,極其力而後已。於經術,治其大
  旨,不為章句,不求異於諸儒。景祐中,與尹洙皆為古學。已而有詔,戒天下學
  者為文使近古,學者盡為古文,而修之文章遂為天下宗匠。蜀人蘇洵嘗論修文章
  “詞令雍容似李翺,切近適當似陸贄”,而修之才亦似過此二人。人至修作《唐
  書·志》、《五代史》,敘事不愧劉嚮、班固也。權知貢舉,文士以新奇相尚,
  文體大壞,修深革其弊,前以怪僻在高第者黜之幾盡,務求平淡典要。士人初怨
  怒駡譏,中稍信服,已而文格變而復正。
  拜右諫議大夫,判尚書禮部,又判秘閣秘書省,加兼侍讀,辭不受。同修玉
  牒,兼竜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承包拯威儀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
  為言,修曰:“人材性各有短長,實不能捨所長強其所短。”以給事中罷,同提
  舉諸司庫務,改群牧使。《唐書》成,拜禮部侍郎,為樞密副使,與曾公亮同力
  振舉紀綱,革去宿弊,考天下兵數及三路屯戍幾何,地裏近遠,皆為圖籍。未幾,
  參知政事,預定策立英宗為皇子事,見《韓琦傳》。
  英宗初年,未親政事,慈聖光獻太後垂簾。修與二三大臣佐佑兩宮,鎮撫四
  海,執政聚議事有未可,修未嘗不力爭,臺諫官至政事堂論事,往往面折其短。
  英宗嘗面稱修曰“性直不避衆怨”。修亦嘗稱誦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歸己,
  怨使誰當?”自嘉祐以後,朝廷務惜名器,而進人之路稍狹。修屢建言:“館閣
  育材之地,人材既難得,而又難知,則當博採而多畜之,時冀一得於其間,則傑
  然出為名臣矣,餘亦不失為佳士也。”遂詔韓琦、曾公亮、趙概及修各舉五人,
  其後中選者多在清近,朝廷亦稍收其用矣。京師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財用皆無總數,
  中書一有行移,則下有司考會。修因暇日,盡以中書所當知者集為總目。上有所
  問,宰相以總目對,修以奉祠假傢居,上遣內侍就中書閣取而閱之。
  蔣之奇言修帷箔事,事連其長子婦,修杜門請付有司案治。詔詰問之奇語所
  從來,之奇言得之彭思永。思永言出於風聞,曖昧無實,嘗戒之奇勿言。天子為
  其辭窮,降思永知黃州,之奇監道州酒,遣中使手詔慰安修。修遂稱疾,力解機
  務,以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年六十矣。乞致仕者六,不從。遷兵部尚
  書、知青州。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辭不受。徙知蔡州,以老
  病乞骸骨,章數上,乃為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卒年六十有六,贈太子太
  師。太常初謚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請謚文忠,乃用之。
  方英宗亮陰,而修以治平元年五月,建議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禮,詔
  須大祥後議之。二年四月,乃詔禮官與待製以上詳議,而有司以為宜準先朝封贈
  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朝廷以典禮未稱,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官議
  奏,而皇太後手書以議事詰責執政,於是手詔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御史
  呂誨等彈奏修首開邪議,琦、公亮、概附會不正,請如有司所議。而修論“本生
  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並無典據。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已而皇
  太後出手書,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
  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皇,三夫人並稱後。是日手詔,欲遵慈訓稱親,而
  不敢當追崇之典。誨及范纯仁、傅堯俞、趙瞻、趙鼎論列不已。英宗問執政當如
  何?修對曰:“御史以為理難並立,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以臣等為無罪,則
  取聖旨。”英宗猶豫良久,乃令出御史,而曰“不宜責之太重”。蔣之奇者私論
  濮園事,與修合,修薦之。時已用王珪等所薦御史孫昌齡、郭源明、黃照,又特
  批以之奇為御史,論者以此短修。修議濮園事雖不葉群議,觀修結發立朝,讜直
  不回,身任衆怨,至於白首,而謗訕不已,卒以不污,年六十,以論政不合,固
  求去位,可謂有君子之勇。而言者指修既為執政,行私以專寵祿,亦過矣。
  修博極群書,好學不倦。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捲,校正史氏百傢訛謬之
  說為多。所著《易童子問》三捲,《詩本義》十四捲,《居士集》五十捲,《內
  ·外製》、《奏議》、《四六集》又四十餘捲。
  子:發、奕、棐、辯。
  【重修實錄本傳〈朱本〉】
  葉濤
  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詢之後。詢裔孫萬為吉州安福令,其子孫因傢焉。
  至修父觀,始徙居永豐。
  修四歲而孤,母鄭氏力教以讀書為文。及冠,舉進士,翕然有聲。補西京留
  守推官,召試學士院,遷鎮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時范仲淹以陳時政得失
  不顧避,忤宰相意,貶知饒州。論救者甚衆,而諫官高若訥獨含鬍不言。修以書
  質責若訥,至以為“不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大憤,連其書以聞。坐貶峽州夷
  陵令,徙光化軍乾德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遷太子中允、館閣校勘。預修《崇
  文總目》,書成,改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出通判滑州。
  慶歷初,呂夷簡以老病在相位,主斷既久,天下事積成抏弊,不思所以振
  治。而最後元昊盜邊,陝右師老兵頓。天子憂之,未知所出。一日夷簡罷相,夏
  竦為樞密使,既除復罷,而更用杜衍。又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擢執政,收攬
  一時名士,增諫官員,而修首在選中,擢太常丞,知諫院。修極力左右時事,屢
  請召對執政,責以時所可為。於是仁宗開天章閣,給二府筆札,令具所以施行條
  上。其後下詔,勸農桑,興學校,於僥幸多所裁革,修之發明居多。是時執政,
  皆修素所厚善,而修所言事一意徑行,略不以形跡嫌疑顧避,亦卒無懷利附會之
  實。天下之士知其立朝有本末,質行正直,頗推許之。於是小人自此側目,而黨
  人之論作矣。初,石介作《慶歷聖德詩》,言進賢退姦之不易,其指以美杜衍等
  進而竦見黜也。竦既懷不滿,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仲淹衍及修為黨人。修乃上
  《朋黨論》,其大略言:“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如《書》曰‘受有臣億萬,
  惟億萬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紂億萬人各異心,可謂無朋矣,而紂用以亡。
  武王之臣三千人,可謂大朋矣,而周用以興。蓋君子之朋雖多而不厭故也。”俄
  擢同修起居註,閱月,拜右正言、知製誥。於是為黨論者,惡修擿語其情狀,至
  使內侍藍元震密上疏,言“范仲淹、歐陽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
  斥去未幾,復還京師,四賢得時,遂引蔡襄以為同列,以國傢爵祿為私惠,膠固
  朋黨,苟以報謝當時歌詠之德。今一人私黨止作十數,合五六人門下黨與,已無
  慮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遞相提挈,不過三二年,布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
  敢有言,挾恨報仇,何施不可。九重至深,萬機至重,何由察知”。然仁宗終不
  之信也。
  會被旨使河東。河東自陝西兵興,芻糧久不繼,言者屢請廢麟州。修請移兵
  就食濱河諸堡,使緩急不失應援,平時可省饋運,麟州以故不廢。又建言忻、代
  州、岢嵐、火山軍,故時並邊皆民田,潘美患虜入寇,乃使民內徙,空其地號禁
  地,自後虜人歲盜耕不已。請益募民賦田入租,歲可得𠔌數百萬斛給邊,仍計頃
  出丁為兵,不者,他日盡為虜所有矣。朝廷從之。
  會保州兵叛,出修為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仁宗面諭曰:“勿為久
  居計,有事第言之。”修對以:“諫官乃得風聞,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職罪也。”
  仁宗曰:“事苟宜聞,豈可以中外為辭耶?”嘗上疏言:“今杜衍、韓琦、範仲
  淹、富弼相繼罷去,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敗
  事,其說不遠:欲廣陷良善,不過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須誣以專權者,蓋
  去一善人而衆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以一一求
  瑕,唯是指以為朋,則可一時盡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則難以
  他事動搖,惟有專權是上之所惡,方可傾之。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
  敵國之福。今此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夷相賀於外,此臣所以為
  陛下惜之也。”於是為黨論者愈益忌之。初,修妹適張龜正,龜正卒,無子而有
  女。女實前妻所生,甫四歲,以無所歸,其母攜養於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
  子晟。會張氏在晟所與奴姦,事下開封獄,獄吏因附緻其言以及修。詔以戶部判
  官蘇安世、內侍王昭明雜治之,卒無狀。乃坐用張氏奩中物置田立歐陽氏券,左
  遷知製誥、知滁州。久之,遷起居捨人、知揚州,徙潁州。復竜圖閣直學士、知
  應天府,以母憂去。既免喪,入見,仁宗惻然,怪修發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
  何,恩意甚至,命判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為修奏,乞汰內侍挾威令為姦
  利者,宦者人人忿怨,楊永德者陰以言中修,出知同州。外議不平,仁宗復悟,
  留刊修《唐書》,為翰林學士,加史館修撰,勾當三班院,改侍讀學士、知蔡州。
  未行,復為翰林學士,判太常寺。
  時文士以磔裂怪僻相尚,文體大壞。及是,修知貢舉,深革其弊,前在高第
  者盡黜之,務求平淡典要。士人初怨怒駡譏,已而文格卒變。
  拜右諫議大夫,判尚書禮部,又判秘閣秘書省。加兼侍讀,辭不受。同修玉
  牒,兼竜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以給事中罷,同提舉諸司庫務,改群牧使。
  《唐書》成,拜禮部侍郎,為樞密副使。嘗因水災,凡再上疏請立皇子,言甚激
  切。未幾,參知政事,與韓琦等協定大議,立英宗。已而英宗力辭宗正之命,修
  進曰:“宗室不領職事,今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將以為嗣也,則不若遂正其
  名。且宗正誥敕付閣門,故得不受;若立為皇子,則止降一詔書,大事定矣,不
  可辭也。”仁宗以為然,遂下詔。
  及英宗以疾未親政事,慈聖光獻太後垂簾,修與二三大臣主國論,每簾前奏
  事,或執政聚議,事有未可,修未嘗不抗是非力爭。臺諫官至政事堂論事,事雖
  非己出,同列未及啓口,而修已直前折其短。以至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祈請,前
  此執政多媕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數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
  是怨誹者益多。英宗嘗面稱修曰:“性直不避衆怨。”修亦嘗稱誦故相王曾之言
  曰:“恩欲歸己,怨使誰當?”及上即位,御史蔣之奇言修帷箔事,事連其長子
  婦吳氏。修杜門,請付有司案治。先是修妻之從弟薛宗孺坐舉官被劾,內冀會赦
  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以故宗孺坐免官,而怨修切齒,因構
  為無根之言,苟欲以污辱修。會劉瑾亦素仇傢,乃騰其謗,以語中丞彭思永,思
  永間以語之奇。之奇始以私議濮王事與修合,而修特薦為御史,時方患衆論指目
  為姦邪,及得此,因亟持以自解。於是詔詰語所從來,之奇言得之思永,思永以
  與瑾同鄉裏,且相習熟,故力抵以為風聞。天子為其辭窮,降思永知黃州,之奇
  監道州酒。遣中使手詔慰安修,修遂稱疾,力乞解機務,以觀文殿學士、刑部尚
  書知亳州。時修年六十,乃連六表乞致仕,不從。遷兵部尚書、知青州,以擅止
  散青苗錢詔特放罪,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辭不受。徙知蔡州,
  以老病乞骸骨,章數上,乃為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卒年六十六,贈太子
  太師。太常初謚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請加以‘忠’”,乃謚曰
  “文忠”。
  初,英宗即位,按祖宗故事追贈宗室尊屬,至濮安懿王,中書以本朝未有故
  事,請付有司詳議。英宗謙恭重其事,詔須大祥後議之。後乃詔禮官與待製以上
  詳議,而有司以為王當稱伯,改封大國,朝廷以典禮未正,再下尚書省集議,而
  皇太後手書以議事詰責執政。於是手詔權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御史呂誨
  等彈奏修首開邪議,琦、公亮、概附會不正,請如有司所議。修論本生之親改稱
  皇伯,歷考前世,皆無典據;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已而皇太後出手書
  曰:“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
  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皇,三夫人並稱後。”是日手詔,欲遵太後手書稱親,而
  不敢當追崇之典。誨及范纯仁、傅堯俞、趙瞻、趙鼎論列不已。英宗問執政當如
  何?修對曰:“御史以為理難並立,若以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無罪,則惟聖
  旨是聽。”英宗猶豫良久,乃令出御史。其後修著《濮議》,引《喪服記》曰: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報者,齊衰期也。謂之降服,親不可降,降者,
  降其外物爾,喪服是也。其必降者,示有所屈也,以其承大宗之重,尊祖而為之
  屈爾,屈於此以伸於彼也。生莫重於父母,而為之屈者,以見承大宗者亦重也,
  此以義製者也。父子之道,天性也。臨之以大義,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於至
  仁,則不可絶其天性。絶人道而滅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為也。故聖人製服,為
  降三年為期,而不沒其父母之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此以仁存心者也。”
  又曰:“今議者欲以為人後之故,使一旦反視父母若未嘗生我者,其絶之已甚矣。
  使其真絶之歟,是非人情也;迫於義而偽絶之歟,是仁義者教人為偽者也。”所
  議大略如此。
  國朝接唐、五代末流,文章專以聲病對偶為工,剽剝故事,雕刻破碎,甚者
  若俳優之辭。如楊億、劉筠輩,其學博矣,然其文亦不能自拔於流俗,反吹波揚
  瀾,助其氣勢,一時慕效謂其文為昆體。時韓愈文,人尚未知讀也,修始年十五
  六,於鄰傢壁角破簏中得本,學之。後獨能擺棄時俗故步,與司馬遷、賈誼、揚
  雄、劉嚮、班固、韓愈、柳宗元爭馳逐,侵尋乎其相及矣。是時尹洙與修亦皆以
  古文倡率學者,然洙材下,人莫之與。至修文一出,天下士皆嚮慕,為之惟恐不
  及,一時文字大變從古,庶幾乎西漢之盛者,由修發之。然至論《易》,則以
  《係辭》非孔子之言,論《周禮》,則疑非周公所作,是以君子之愛其文者,猶
  嘆息於斯焉。
  修性剛直,處善惡,黑白分明,於當路有權勢者,雖知其設機阱見待,必直
  前觸發之不顧。其放逐流離至數年者,屢矣,而復振起,志氣故自若也。
  修雖以文雄一時,然無忌前好勝之氣,喜推轂賢士而身下之,一時聞人多出
  其門。嘉祐間,朝廷進人之路狹,修建言以館閣多蓄人材,後詔韓琦、魯公亮各
  舉六人,歐陽修、趙概各五人,一時得士為多。
  修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捲,頗是正訛謬。所著《易童子問》三捲,《詩
  本義》十四捲,《居士集》五十捲,《內·外製》、《奏議》、《四六集》又四
  十餘捲。
  子:發、奕、棐、辯。
  【神宗舊史本傳】
  歐陽修字永叔,吉州永豐人。四歲孤,母鄭,教讀書為文。中進士第,補西
  京留守推官。召試學士院,遷鎮南軍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時范仲淹以言事忤
  宰相,貶知饒州,論救者甚衆,而諫官高若訥獨不言。修以書責之,以為不知恥。
  若訥怒,連其書以聞。坐貶峽州夷陵令,徙光化軍乾德令,改武成軍節度判官。
  遷太子中允、館閣校勘,預修《崇文總目》,書成,改集賢校理,知太常禮院,
  出通判滑州。
  慶歷初,呂夷簡老病,在相位,天下事積成抏弊。元昊盜邊,陝右師老兵
  頓,天子憂之。一日,夷簡罷相。夏竦為樞密使,既除復罷。而更用杜衍,又範
  仲淹、富弼、韓琦同時擢執政,收攬一時名士,增諫官員,修首在選中,擢太常
  丞、知諫院。修力□時事,屢請責執政以時所可為者。於是仁宗開天章閣,給二
  府筆札,令具所以施行條上。其後下詔勸農桑,興學校,抑僥幸,修之發明居多。
  是時執政,皆修素所厚善,而修所言事一意徑行,不以形跡嫌疑顧避。天下之士
  知其立朝有本末,質行正直,衆頗推許。小人自此側目,而黨人之論興矣。初,
  石介作《慶歷聖德詩》,言進賢退姦之難,其指以美杜衍等進而竦見黜也。竦既
  懷不滿,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仲淹、衍及修為黨人。修乃上《朋黨論》,其大
  略言:“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如《書》曰‘受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周有
  臣三千,惟一心’。紂億萬人各異心,可謂無朋矣,而紂因以亡。武王之臣三千
  人,可謂大朋矣,而周用以興。蓋君子之朋雖多而不厭故也。”擢同修起居註,
  閱月,拜右正言、知製誥。於是為黨論者惡修擿語其情狀,使內侍藍元震密上疏,
  言“范仲淹、歐陽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斥去未幾,復還。
  四人得志,遂引襄為同列,以爵祿為私惠,膠固朋黨,轉相汲引,不過三二年,
  布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敢有言”。仁宗不聽。
  會被旨使河東。自陝西兵興,芻糧久不繼,言者屢請廢麟州。修請移兵就食
  於濱河諸堡,使緩急不失應援,平時可省饋運,麟州以故不廢。又建言忻、代州、
  岢嵐、火山軍,故時並邊皆民田,潘美患虜入寇,乃使民內徙,空其地,自後虜
  人盜耕不已。請益募民賦田入租,歲可得𠔌數百萬斛給邊,仍計頃出丁為兵,不
  者,他日盡為虜所有矣。從之。
  會保州兵叛,出修為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仁宗面諭曰:“勿為久
  計,有事第言之。”修對以:“諫官乃得風聞,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職罪也。”
  仁宗曰:“事苟宜聞,豈可以中外為辭?”嘗上疏言:“今杜衍、韓琦、范仲淹、
  富弼相繼罷去,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敗事,
  其說不遠。欲廣陷良善,則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則誣以專權。蓋去一善人而
  衆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一一求瑕,唯是指以
  為朋,則可盡逐。至如自古大臣,被主知而蒙信任,則難以他事動搖,惟有專權
  是上之所惡,方可傾之。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之福。今此四
  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於內,四夷相賀於外,臣所以為陛下惜之也。”於是
  為黨論者愈益忌之。初,修妹適張龜正,卒,無子而有女。女實前妻所生,甫四
  歲,以無所歸,其母攜養於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會張氏與奴姦,事
  下開封獄,獄吏因附緻其言以及修。詔以戶部判官蘇安世、內侍王昭明雜治之,
  卒無狀。乃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陽氏券,左遷知製誥、知滁州。久之,遷起
  居捨人、知揚州,徙潁州。復竜圖閣直學士、知應天府,以母憂去。既免喪,入
  見,修老矣,發白。仁宗惻然,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渥,命判流內銓。
  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為修奏乞汰內侍挾威令為姦利者,宦者人人忿怨,楊永德者
  陰以言中修,出知同州。仁宗悟,留刊修《唐書》,為翰林學士,加史館修撰,
  勾當三班院,改侍讀學士、知蔡州。未行,復為翰林學士,判太常寺。時文士以
  磔裂怪僻相尚,修知貢舉,深革其敝,前在高第者盡黜之,務求平淡典要,舉子
  皆造言謗之。已而文亦卒變。
  拜右諫議大夫,判尚書禮部,又判秘閣秘書省,加兼侍讀,辭不受。同修玉
  牒,兼竜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以給事中罷,同提舉諸司庫務,改群牧使。
  《唐書》成,拜禮部侍郎,為樞密副使。嘗因水災,凡再上疏請立皇子,言甚激
  切。未幾,參知政事,與韓琦等協定大議,立英宗。已而英宗力辭宗正之命,修
  進曰:“宗室不領職事,今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將以為嗣也,不若遂正其名。
  且宗正誥敕付閣門,故得不受;若立為皇子,則止降一詔書,大事定矣,不可辭
  也。”仁宗以為然,遂下詔。
  及英宗以疾未親政事,慈聖光獻太後垂簾,修與二三大臣主國論,每簾前奏
  事,或執政聚議,有未可,修未嘗不抗是非力爭。臺諫官至政事堂論事,事雖非
  己出,同列未及啓口,而修已直折其短。以至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祈請,前此執
  政多媕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數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是怨
  誹者益多。英宗嘗面稱修曰:“性直不避衆怨。”修亦嘗稱誦故相王曾之言曰:
  “恩欲歸己,怨使誰當?”及上即位,御史蔣之奇言修帷箔事,連其長子婦吳氏。
  修杜門,請付有司按治。先是修妻之從弟薛宗孺坐舉官被劾,內冀會赦免,而修
  乃言不可以臣故僥幸,乞特不原。以故宗孺坐免官,怨修,因構為無根之言欲以
  污辱之。會劉瑾亦素仇傢,乃騰其謗,以語中丞彭思永,思永以語之奇。之奇始
  以私議濮王事與修合,而修特薦為御史,時方患衆論指目為姦邪,及得此,因亟
  持以自解。於是詔詰語所從來,之奇言得之思永,以與瑾同鄉,故力抵以為風聞。
  上為其辭窮,降思永知黃州,之奇監道州酒。遣中使手詔慰安修,修遂稱疾,力
  乞解機務,以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時修年六十,乃連六表乞致仕,不
  從。遷兵部尚書、知青州。修嘗薦王安石於朝,及安石執政,助神宗有為,修不
  悅。常平法下,乃以擅止散青苗錢,詔釋其罪,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
  原府,三辭不受。徙知蔡州,以老病乞骸骨,章數上,乃為觀文殿學士、太子少
  師致仕。卒年六十六,贈太子太師。太常初謚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
  請加以‘忠’”,乃謚曰“文忠”。
  初,英宗即位,追贈宗室尊屬,至濮安懿王,中書以本朝未有故事,請付有
  司詳議。英宗謙恭重其事,詔須大祥後議之。後乃詔禮官與待製以上詳議,而有
  司以為王當稱伯,改封大國,朝廷以典禮未正,再下尚書省集議,而皇太後手書
  以議事詰責執政。於是手詔權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御史呂誨等彈奏修首
  開邪議,琦、公亮、概附會不正,請如有司議。修論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
  世,皆無典據;進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理。已而皇太後出手書曰:“濮安懿
  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
  安懿王為皇,三夫人並稱後。”是日手詔,欲遵太後手書稱親,而不敢當追崇之
  典。誨及范纯仁、傅堯俞、趙瞻、趙鼎論列不已。英宗問執政當如何?修對曰:
  “御史以為理難並立,若以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非罪,則惟聖旨是聽。”英
  宗乃令出御史。其後修著《濮議》,引《喪服記》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
  報。’報者,齊衰期也。謂之降服,親不可降,降者,降其外物爾,喪服是也。
  其必降者,示有所屈也,以其承大宗之重,尊祖而為之屈爾,屈於此以伸於彼也。
  生莫重於父母,而為之屈者,以見承大宗者亦重,此以義製者也。父子之道,天
  性也。臨之以大義,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於至仁,則不可絶其天性。絶人道
  而滅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為也。故聖人製服,為降三年為期,而不沒其父母之
  名,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此以仁存心者也。”又曰:“今議者欲以為人後
  之故,使一旦反視父母若未嘗生我者,其絶之已甚矣。使其真絶之歟,是非人情
  也;迫於義而偽絶之歟,是仁義者教人為偽也。”所議大略如此。
  國朝接唐、五代末流,文章專以聲病對偶為工,剽剝故事,雕刻破碎,甚者
  若俳優之辭。如楊億、劉筠輩,其學博矣,然其文亦不能自拔於流俗,反吹波揚
  瀾,助其氣勢,一時慕效謂其文為昆體。時韓愈文,人尚未知讀也,修始年十五
  六,於鄰傢壁角破簏中得本,學之。後獨能擺棄時俗故步,與劉嚮、班固、韓愈、
  柳宗元爭馳逐。是時,尹洙與修亦皆以古文倡率學者,然洙材下,人莫之與。至
  修文一出,天下士皆嚮慕,為之唯恐不及,一時文章大變,庶幾乎西漢之盛者,
  由修發之。然至論《易》,則以《係辭》非孔子之言,論《周禮》,則疑非周公
  所作,是以君子之愛其文者,猶嘆息於斯焉。
  修性剛直,處善惡,黑白明,遇事直前,不避機阱。其放逐流離者屢矣,而
  復振起,志氣猶自若也。嘗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捲,頗是正訛謬。所著《易
  童子問》三捲,《詩本義》十四捲,《居士集》五十捲,《內·外製》、《奏議》、
  《四六集》又四十餘捲。子:發、奕、棐、辯。
  史臣曰:《法言》變而有《離騷》。自是而降,相望千百年,其間雖有名世
  者,而馬遷、韓愈莫能過也。宋興承平百年,士生斯時多矣,然接五代雕琢之習,
  風聲氣俗尚在也。歐陽修奮然躡二子之後,無愧焉。至其以《係辭》為非孔子所
  作,此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浮華者歟!
  【四朝國史本傳〈淳熙間進〉】
  歐陽修字永叔,吉州永豐人。四歲而孤,母鄭氏親誨之學。及冠,嶷然有聲。
  宋興且百年,而文章體裁猶仍五季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舊,
  論卑氣弱。蘇舜元、舜欽、柳開、穆修輩,鹹有意作而張之,而力不足。韓愈遺
  稿閟於世,學者不復道,修遊隨,得於廢書簏中,讀而心慕焉。晝停餐,夜忘寐,
  苦志探賾,必欲並轡絶馳而追與之並。舉進士,試南宮第一,擢甲科。調西京推
  官,留守錢惟演器其材,不攖以吏事,修以故益得盡力於學。
  入朝,為館閣校勘。范仲淹以言時事貶,在廷多論救,司諫高若訥獨以為當
  黜。修詒書責之,謂“不知世間有羞恥事”。若訥上其書,坐貶夷陵令,稍徙乾
  德令、武成節度判官。仲淹使陝西,闢掌書記,修笑而辭曰:“昔者之舉,豈以
  為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久之,復校勘,進集賢校理。
  慶歷三年,知諫院。時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韓琦、仲淹皆在位,增
  諫官員,修首在選中。每進見,勸帝延問執政,咨所宜行。既多所張弛,小人翕
  翕不便。修慮善人必不勝,數為帝分別言之。又上《朋黨論》,其略以謂:小人
  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財貨,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
  及見利而爭先,則反相賊害,雖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無朋。君子則不然,
  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
  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故曰君子有朋。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可謂無朋矣,而
  紂用以亡。武王有臣三千,惟一心,可謂大朋矣,而周用以興。蓋君子之朋,雖
  多而不厭故也。
  修天性疾惡,論事無所回隱,人視之如仇,而愈奮勵不顧。帝獨奬其敢言,
  面賜五品服,顧侍臣曰:“如歐陽修者,何處得來?”同修起居註,遂知製誥。
  故事,必試而後命,詔特除之。
  奉使河東。自西方用兵,議者欲廢麟州以省饋餉。修曰:“麟州天險,不可
  廢。廢之,則河內郡縣民皆不安居矣。不若分其兵,駐並河諸堡,緩急得以應援,
  而平時可省轉輸,於策為便。”由是州得存。又言:“忻、代、岢嵐多禁地廢田,
  願令民得耕之,不然將為虜有。”朝廷下其議,久乃行,歲得粟數百萬斛。
  使還,會保州兵亂,以為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陛辭,帝曰:“勿
  為久留計。有所欲言,言之。”對曰:“臣在諫職,得論事。今越職而言,罪也。”
  帝曰:“但言之,毋以中外為間。”賊平,大將李昭亮、通判馮博文私納婦女。
  修捕博文係獄,昭亮懼,立出之。兵之始亂也,招以不死,既而皆殺之,脅從二
  千人分隸諸郡。富弼為宣撫使,恐後生變,將使同日誅之。與修遇於內黃,夜半,
  屏人告之故。修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況脅從乎?既非朝命,脫一郡不從,為
  變不細。”弼悟而止。
  杜衍等相繼罷去,修上疏曰:“此四人者,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
  其有可罷之罪。小人欲廣陷良善,必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誣以專權。蓋善
  人少過,唯指以為黨,則可一時盡逐。今四人一旦罷去,臣為朝廷惜之。”於是
  邪黨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緻以罪,左遷知製誥、知滁州。居二年,徙揚
  州、潁州。復學士,召判流內銓,時在外十一年矣。帝見其發白,問勞甚至。又
  有詐為修奏,乞汰內侍為姦利者,其群皆怨怒,譖之,出知同州。帝納吳充言而
  止。遷翰林學士。於是富弼、韓琦復用,慶歷故臣稍集,士大夫知天子有緻治之
  意,相賀於朝。修乞蔡州去,帝復納劉敞、趙抃之言而止。奉使契丹,其主命貴
  臣四人押燕,曰:“此非常製,以卿名重故爾。”
  知嘉祐二年貢舉,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
  是者輒黜。畢事,嚮之囂薄者伺修出,聚噪於馬首,街邏不能製。然場屋之習,
  從是遂變。
  加竜圖閣學士、知開封府,承包拯威嚴之後,簡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師
  亦治。旬月,改群牧使。在翰林八年,知無不言。河决商鬍,北京留守賈昌朝欲
  開橫壟故道,回河使東。有李仲昌者,欲導入六塔河。議者莫知所從。修以為:
  “河水重濁,理無不淤,下流既淤,上流必决。以近事驗之,决河非不能力塞,
  故道非不能力復,但勢不能久耳。橫壟功大難成,雖成,將復决。六塔狹小,而
  以全河註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不若因水所趨,增堤峻防,疏其下流,
  縱使入海,此數十年之利也。”宰相陳執中主昌朝,文彥博主仲昌,竟為河北患。
  狄青為樞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訛言籍籍。修請出之於外,以保其終。
  嘉祐元年水災,修上疏曰:“陛下臨禦三紀,而儲宮未建。昔漢文帝初即位,
  以群臣之言,即立太子,而享國長久,為漢太宗。唐明宗惡人言儲嗣事,不肯早
  定,緻秦王之亂,宗社遂覆。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後建立英宗,蓋原於此。
  五年,拜樞密副使。六年,參知政事。英宗未親政,後太後禦簾,大臣奏事,
  間有未可,修必力抗是非。臺諫官至政事堂,所論或矯異,他執政未及言,已面
  折其短。朝士建白利害,及凡所求請,必明告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以是
  怨誹益衆。帝將追崇濮王,命有司訂議,皆謂當稱皇伯,改封大國。修引《喪服
  記》,以為:“‘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降三年為期,而不沒其父母之名,
  以見服可降而名不可沒也。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皆無典據。進封大
  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故中書之議不與衆同。太後出手書,許帝稱親,尊王
  為皇,三夫人為後。帝不敢當。於是御史呂誨等六人爭論不已,指修為主議,皆
  被逐。惟蔣之奇之說合修意,修薦為御史。衆目為姦邪,之奇患之,則思所以自
  解。修婦弟薛宗孺有憾於修,造帷薄不根之謗摧辱之。展轉達於中丞彭思永,思
  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神宗初即位,欲深譴修,訪於故宮臣孫思恭,思
  恭為辨釋。修杜門,請推治。帝使詰思永、之奇,問所從來?辭窮,皆坐黜。修
  亦罷為觀文殿學士、知亳州。明年,移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辭不拜,
  徙蔡州。
  修本以風節自持,既數睏污衊,纔年六十,即連乞謝事。帝輒優詔弗許,及
  守青,又以擅止散青苗錢,為王安石所詆,故求歸愈切。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
  致仕。五年薨,年六十六,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
  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阱在前,
  觸發之不顧。放逐流離,至於再三,志氣自若,不悔也。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
  度。其學推韓愈、孟軻以達於孔氏,著禮樂仁義之實,以合於大道。其言簡而明,
  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以服人心。超然獨騖,衆莫能及,故天下翕然
  師尊之。奬引後進,如恐不及,賞識之下,率為聞人。曾鞏、王安石、蘇洵、洵
  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修即遊其聲譽,謂必顯於世。篤於朋友,生則
  振掖之,死則調護其傢。
  好古嗜學,凡周、漢以降金石遺文、斷篇殘簡,一切掇拾,研稽異同,立說
  於左,的的可表證,謂之《集古錄》。奉詔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
  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殆與《史》、《漢》相上下。蘇軾敘
  其文曰:“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識者以
  為名言。
  中子棐,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詞。年十三時,見修著《鳴蟬賦》,侍
  於側不去,修撫之曰“兒異時必能為此”,因書以遺之。用蔭為秘書省正字,登
  進士乙科,念父老不肯仕,強之,乃調陳州判官,終不行。修所為文須人代者,
  多出其手。修薨,代草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修自作也。免喪,始為審官主簿,
  官製局檢詳官,太常博士,主客考功員外郎。議者患選人員多,請令二十五歲而
  試於銓,又守選三年而後仕。進士特奏名者,予之官而不使調選。棐曰:“是非
  朝廷所以立議本意也。且所為議冗官者,欲利士人耳。今加年而使守選,是反害
  之也。所謂特奏名者非他,儒人老於場屋者也,閔其無成而老,故予之微官,使
  沾祿而後歸。今乃授之虛名,是終窮之也。”遂得不變。元祐初,以集賢校理為
  著作郎,判登聞鼓院,復徙職方禮部員外郎、知襄州。曾布執政,其婦兄魏泰恃
  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買,與民爭利,郡縣莫敢誰何。至是,指州門
  東偏官邸廢址為天荒而請之。吏具成牘至,棐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
  卻之。衆共白曰:“泰橫於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又可卻邪?”棐
  竟持不與。泰怒,譖於布,徙知潞州,旋又罷去,奪校理。元符末,還朝,歷吏
  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秘閣知蔡州。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
  民,民不堪命。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從事。棐曰:“州郡之
  於民,詔令苟有未便,猶將建請。今天子德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
  若有憚而不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未幾,坐黨籍廢。十餘年卒,年六
  十七。
  史臣曰:由三代以降,薄乎奏、漢,文章雖與時盛衰,而藹如其言,燁如其
  光,皦如其音,蓋均有先王之遺烈。涉晉、魏而弊,至唐韓愈氏乃復起。唐之文,
  涉五季而弊,至修復起。閼百川之頽波,導之東註,斯文正傳,追步前古,匹夫
  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此兩人足以當之。愈不極於用,修用矣而不極其
  至。然國朝文風,彬彬至今,修之功,學士大夫相與屍而祝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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