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白蓮教      蒲鬆齡 Pu Songling

  白蓮教某者,山西人,忘其姓名,大約徐鴻儒之徒[1].左道惑衆[2],慕其術者多師之。
  某一日將他往,堂中置一盆,又一盆覆之,囑門人坐守,戒勿啓視。去後,門人啓之,視盆貯清水,水上編草為舟,帆檣具焉[3].異而撥以指,隨手傾側;急扶如故,仍覆之[4].俄而師來,怒責:“何違吾命?”門人立白其無。師曰:“適海中舟覆,何得欺我?”又一夕,燒巨燭於堂上,戒恪守[5],勿以風滅。漏二滴[6],師不至。然而殆[7],就床暫寐;及醒,燭已竟滅,急起之。既而師入,又責之。門人曰:“我固不曾睡,燭何得息?”師怒曰:“適使我暗行十餘裏,尚復雲雲耶?”門人大駭。如此奇行,種種不勝書。
  後有愛妾與門人通。覺之,隱而不言。遣門人飼豕[8];門人入圈,立地化為豕。某即呼屠人殺之,貨其肉。人無知者。門人父以子不歸,過問之,辭以久弗至。門人傢諸處探訪,絶無消息。有同師者,隱知其事,泄諸門人父。門人父告之邑宰。宰恐其遁,不敢捕治;達於上官,請甲士千人,圍其第,妻子皆就執。閉置樊籠[9],將以解都[10].途經太行山,山中出一巨人,高與樹等,目如盎,口如盆,牙長尺許。兵士愕立不敢行。某曰:“此妖也,吾妻可以卻之。”乃如其言,脫妻縛。妻荷戈往。巨人怒,吸吞之。衆愈駭。
  某曰:“既殺吾妻,是須吾子。”乃復出其子,又被吞,如前狀。衆各對覷,莫知所為。某泣且怒曰:“既殺我妻,又殺吾子,情何以甘!然非某自往不可也。”衆果出諸籠,授之刃而遣之。巨人盛氣而逆。格鬥移時,巨人抓攫人口,伸頸咽下,從容竟去。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徐鴻儒:山東鉅野人,明末白蓮教起義領袖。詳捲三《小二》註。[2]左道:旁門邪道。
  [3]帆檣(qiáng強):船帆船桅。檣,桅桿。
  [4]仍覆之:依舊用盆蓋好。
  [5]恪(kè剋)守:敬守,堅守。恪,恭敬。
  [6]漏二滴:二更時分。
  [7](lěi耒)然而殆:睏倦得很厲害。,頽喪、疲睏的樣子。《老子》:“兮若無所歸。”殆,疲睏。
  [8]飼豕:喂豬。此從二十四捲抄本,底本作“伺豕”。
  [9]樊籠:此指帶木籠的囚車,即檻車。
  [10]解(jiè介)都:押解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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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大話聊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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