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 》 北京的前世今生 》
第15節:老北京交通(2)
馮大彪 Feng Dabiao
那時, 用驢馱物在城內亦不多見。有的是郊區農民騎驢進城時帶些東西。早年, 倒是有用驢馱石板、缸蓋、桑椹、柿子等, 在街頭叫賣的。
驢車 驢車有營業與自用之分。營業驢車又有站口兒及跑趟子之別。站口兒車係備一人或一傢雇用; 跑趟子車則與今日公共汽車的性質差不多。
清光緒年間丁立誠著的《王風》一書中, 載有"站口兒"一則, 說:"京師之禦者, 自備驢車, 日至通衢大道, 憩於鬍同口, 以待過客賃坐, 有定處, 都人謂之站口兒。"簡單地說, 這種車就是在一定的處所, 等候雇用的包趟車( 或一送,或來回)。有人前來雇車, 車夫首先問明是幾個座, 即幾個人乘坐( 這種車雖係包趟, 仍有按人計價之意); 在哪兒上車,坐這種車的人( 如老人、病人、婦女等),往往在傢等着, 由別人至站口兒雇車到傢, 而乘客的傢又有遠近之別, 車夫問清這些情況, 以計價多少。如果雇主需來回乘車, 還要詢明需耽誤多少時間( 這裏亦含有按時計價之意)。雇主乘車後,如有戚友搭坐, 或超過預定時間, 均須加價。
跑趟子又名"跑海"或趟子車。這種車全係敞車。夏季用竹竿四根, 支布作棚, 以蔽陽光。一車可載十數人。在天橋至永定門, 東四牌樓至朝陽門, 西直門至海澱等路綫上都有這種車。乘車人先到者可坐前轅, 兩腿下垂, 較舒適且安全。後至者, 則要進入車廂內, 須盤膝而坐, 有不慣者, 殊以為苦。最後來者, 衹能坐在車尾, 有時因顛簸( 舊石路凸凹不平, 俗稱"湍渦") 而附地。好在驢車不甚高, 車尾又坡下, 距地不過尺餘, 摔下亦傷不着, 僅惹得同車人一場大笑而已。
趟子車由某處至某處, 均有定價,每次衹幾文銅錢, 後來漲至銅元二三枚。禦者在行車前高喊:"到某某處去, 上車就走, 不用等!"但一俟乘客上車, 非等至車上客滿不肯走, 禦者高喊, 謂之"讓座兒"; 乘客在車上坐等車走, 謂之"等座兒"。
清末, 城內住戶已沒有自用驢車,僅糧店等處備有驢車, 以為外出送貨之用。此外, 郊區農民尚備有驢車。他們常於天色未明之時, 駕車進城, 用鐵鍬挖取地面黑土, 遇有人畜糞便, 亦隨走隨撿,充當肥料。民國以後, 此種驢車亦逐漸絶跡。
另外, 在大街上還時有一些賣農産品( 如倭瓜、鼕瓜、白菜、白薯等) 的驢車。有時, 在迎神賽會上也可見到載運演員的敞篷驢車。
騾車 北京地方昔年皆以驢駕車,後漸用騾駕, 但僅為商民試用, 講排場的多不肯乘坐, 仍用驢駕。至於用馬駕的僅太監乘車, 商民亦不屑乘坐。以後,驢馬車日漸稀少, 騾車又成為普遍的代步工具。騾車也可分為營業和自用的兩種。
營業騾車衹有站口兒一項, 故騾車暢行後, 跑趟子的驢車仍照舊營業。營業騾車成本較高, 有自趕及雇人代趕之別。起初多係自趕, 等收入漸豐積有餘資再拴一輛, 雇人執鞭, 盈虧均由車主擔負。自用騾車有大鞍小鞍之別。
馬 馬能遠行, 都市內原非必要。但有的場合則必須使用, 清朝政府規定,滿族京官無論文武, 均乘馬。故在早年,乘馬進入東華門西華門之官員甚多, 後因官員們日益圖享安逸, 漸漸改乘車轎。
至乾隆十五年(1750 年)間, 朝廷又明旨規定:"文大臣年過六旬, 實不能乘馬者, 照常坐轎, 其餘者禁止。"這大概是為了保存滿族尚武之精神。但清末此製又漸漸鬆弛, 僅武職出門有騎馬的。我曾在步軍統領衙門左近, 看見武職官員帶領一群僕人騎馬蜂擁而來。前清又有"前引"、"後從"的制度, 即官員出門時,無論以何種工具代步, 均有僕從騎馬前驅後隨, 俗稱"頂馬"、"跟騾"。
馬車 清末, 馬車由津、滬流傳至北
京, 且日益盛行。有馬車出租之車; 亦
有官僚富商自備之車。車的式樣, 有帶
頂及敞篷兩種。袁世凱當國時, 對外交
官所用車的式樣及馬匹數量, 還有特別
規定。
那時, 民間結婚、送喪, 亦雇用馬車。前者車上紮紅緑二色彩綢, 車之四周遮有紅底鄉花窗簾; 後者則紮藍白二色彩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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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上海三聯書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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