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论语新解   》 子路篇第十三      钱穆 Qian Mu

  (一)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光案:“先之,劳之”之有一逗号,东大版原作“先之劳之”之无一逗号。钱子于注文中曰:“此四字当作一句读。”故不宜加逗号,联经版误,当遵三民版、东大版。]请益。曰:“无倦。”
  先之劳之:之,指其民。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故为政者贵能劳其民。先之者,尤贵能以身先其民而劳,故民劳而不怨。此四字当作一句读。
  请益:子路嫌孔子语少,故请益。
  无倦:孔子谓只行上语无倦即可。
  【白话试译】
  子路请问为政之道。先生说:“以身先之,以劳使民。”子路请再加一些指导,先生说:“照上语行之无倦即可了。”
  (二)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先有司:先任有司者治其事。一说:以择有司为先。然择有司,择字不可省;[光案:“不可省;”之分号,东大版原作“不可省,”之逗号。据注文,当遵联经版为宜。]任有司,则凡有司必有所任,不烦特多一任字。
  赦小过:任有司则责有归,然小过当赦,则为治不苛。
  举贤才:既当先有司,故必举贤者任之。
  尔所不知,人其舍诸:人将各举所知,以贤引贤,则贤才自汇进。
  【白话试译】
  仲弓做了季氏宰,请问为政之道。先生说:“诸事先责成下面的有司。他们有小过失,当宽赦。多举贤才来分任各职事。”[光案:“多举贤才来分任各职事”,三民版原作“多举贤才(来分任各职事)”,“来分任各职事”六字加小括号。]仲弓说:“于何知得贤才而举之呢?”先生说:“只要举尔所知,尔所不知的,难道别人会舍他不举吗?”[光案:“难道别人会舍他不举吗”,三民版原作“难道别人会舍他(不举)吗”,“不举”二字加小括号。]
  (三)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卫君:出公辄。[光案:“出公辄。”之句号,东大版原作“出公辄,”之逗号。]父蒯聩亡在外,[光案:“蒯聩”之“聩”从“耳”部,东大版原作“蒯瞶”之“瞶”从“目”部。据《中文大辞典》,当作“蒯聩”从“耳”部,故知三民版、东大版俱误,当遵联经版。]卫人立辄而拒之。[光案:“卫人立辄而拒之”之“辄”,东大版原作“卫人立輒而拒之”之“輒”。据《中文大辞典》“卫出公”条,当作“辄”。故知三民版、东大版俱误,当遵联经版。]
  必也正名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必先正其名。
  子之迂也:迂,谓迂远不切事情。子路就当时情实,殆谓孔子以鲁人出亡在卫,无可为卫之君臣父子间正此名。时人必有以孔子为迂者,子路初不信,今闻孔子言,乃谓诚有如时人之所讥。
  野哉由也:野谓粗鄙,责其于所不知不能阙疑,而率尔妄申己见。[光案:“责其于所不知不能阙疑,而率尔妄申己见”之有一逗号,东大版原作“责其于所不知不能阙疑而率尔妄申己见”之无一逗号。]
  言不顺:以子拒父,其言不顺。言之尚不顺,行之何能成事?事无可成,则礼乐不能兴。无礼乐而妄施刑罚,刑罚亦必不能中理而合道。斯民众将无所措其手足,言不知其举动之何所适宜。
  名之必可言:所名必可得而言。既有父子之名,则不可言以子拒父。蒯聩父而名以仇,名不正则不可言。
  言之必可行:所言必可得以行。若言拒父,何以号令于国人?[光案:“何以号令于国人?”之问号,东大版原作“何以号令于国人。”之句号。]
  于其言无所茍:一名一言,皆不可茍,否则牵连一切皆茍,岂有茍道而可以治国者。
  本章当与“夫子为卫君”一章合参。[光案:“本章当与‘夫子为卫君’一章合参”,东大版原作“本章当与夫子为卫君一章合参”,“夫子为卫君”五字无引号。]孔子之答子路,亦就当前言其措置宜然耳。然使孔子果为政于卫,究将如何措置,后人纷加亿测,不知详审于事而转昧于理者亦多矣,此皆子路“奚其正”之见识。[光案:“此皆子路‘奚其正’之见识”,东大版原作“此皆子路奚其正之见识”,“奚其正”三字无引号。]读者于此等处,惟当存其理而置其事可矣。
  【白话试译】
  子路问道:“如卫君有意等待先生来主政,先生对卫事将何从下手呀?”先生说:“首先必该正名吧?”子路说:“先生真个迂到这样吗!这名又何从正呀!”先生说:“真太粗野了,由呀!君子对于自己不知的事,该阙去不谈。若果名不正,便说来不顺。说不顺口的,做来便不成事。做不成事,便不能兴礼乐。礼乐不兴,单用刑罚,[光案:“礼乐不兴,单用刑罚,”,三民版原作“礼乐不兴,(单用刑罚),”,“单用刑罚”四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礼乐不兴(,单用刑罚),”,即将“礼乐不兴,”之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刑罚也必不能中肯。刑罚不中肯,民众将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呀![光案:“民众将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呀!”,三民版原作“民众将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呀!)”,“不知如何是好呀!”七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民众将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呀)!”,即将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并将惊叹号移置小括号外。]因此君子定下名,必然要说得出口,说来必然要做得成事。君子对任何一句话,总求没有苟且就得了。”
  (四)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学稼:种五榖曰稼。樊迟学稼,或欲如神农、后稷以稼穑教民。或值年歉,有感而请。
  学为圃:种菜蔬之地曰圃。为,治理义。孔子以不如老农之言拒樊迟,樊迟或疑学稼事重,嫌不胜任,故继请学为圃。
  不用情:情,情实也。用情者,犹言民皆以忠实对其上。
  襁负其子而至:襁,负儿之衣,背负以行。四方之民皆来至其国,斯不待教民以稼,而民之从事于稼者将大增。古者井地授田,耕户有去留之自由。
  本章樊迟请学稼圃,亦言为政之事,非自欲为老农老圃以谋生。然时有古今,后世文治日隆,临政者不复能以教稼自务。孔子非不重民食,然学稼学圃,终是小人在下者之事;[光案:“在下者之事;”之分号,东大版原作“在下者之事,”之逗号。]君子在上临民,于此有所不暇。战国时,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孟子辞而辟之,亦孔子本章之意。然李悝亦出儒门,而仕魏有尽地力之教。樊迟之问,可谓已开其先声。
  【白话试译】
  樊迟请学稼穑之学。先生说:“我不如老农呀。”樊迟又请学治理园圃之学。先生说:“我不如老圃呀。”樊迟退出后,先生说:“真成一个在野小人了,樊迟呀!君子在上位,只要能好礼,民众便莫敢不敬。只要能好义,民众便莫敢不服。能好信,民众便莫敢不用他们的真心和实情来对上。政治能做到这地步,四方民众都会背负了他们的孩子来请入籍,那就耕户日增,耕地日辟,何必自己学稼穑之事呀!”[光案:“那就耕户日增,耕地日辟,何必自己学稼穑之事呀”,三民版原作“(那就耕户日增,耕地日辟,)何必自己学稼穑之事呀”,“那就耕户日增,耕地日辟,”十字加小括号。]
  (五)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诗三百:《诗》有三百五篇,言三百,举成数。《诗》实西周一代之历史。其言治闺门之道者在〈二南〉。言农事富民之道在〈豳风〉。平天下,接诸侯,待群臣之道在〈大、小雅〉。[光案:“待群臣之道在大、小雅”之有一顿号,东大版原作“待群臣之道在大小雅”之无一顿号。]〈颂〉乃政成治定后始作。而得失治乱之情,则〈变风〉、〈变雅〉悉之。[光案:“则变风、变雅悉之”之有一顿号,东大版原作“则变风变雅悉之”之无一顿号。]故求通上下之情,制礼作乐以治国而安民者,其大纲要旨备于《诗》。诵此三百首,便当达于为政。
  专对:谓出使以己意应对,不随时请示于本国之朝廷。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若学《诗》而仍不能言,则如不学也。
  虽多:《诗》三百,已不少,今诵此而仍不达于为政,出使仍不能专对,则虽多学,亦无为。
  孔门设教,主“博学于文”,[光案:“主‘博学于文’”,东大版原作“主博学于文”,“博学于文”四字无引号。]然学贵能用。学于《诗》,便须得《诗》之用,此即“约之以礼”也。[光案:“此即‘约之以礼’也”,东大版原作“此即约之以礼也”,“约之以礼”四字无引号。]若学之不能用,仅求多学,虽多亦仍无用,决非孔门教人博学之意。学者于此不可不辨。
  【白话试译】
  先生说:“诵习了三百首诗,授他以政事,不能通达。派他出使四方,不能单独作主应对。那虽多学些别的,亦有何用呀!”
  (六)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令,教令。〈颜渊篇〉:“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光案:“孰敢不正?”之问号,东大版原作“孰敢不正。”之句号。]本篇下章又云:“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皆与本章同义。或说:此义盖孔子屡言之,故门弟子亦不惮烦而屡记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他身正了,不待下令,那事也就行了。他身不正,就使下令,下面也不会听从。”
  (七)
  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
  鲁,周公之后,卫,康叔之后;[光案:“之后;”之分号,东大版原作“之后,”之逗号。]本为兄弟之国,而其政亦相似。或说:两国政俗犹贤于他国,所谓“鲁一变至于道。”[光案:“所谓‘鲁一变至于道。’”,东大版原作“所谓鲁一变至于道。”,“鲁一变至于道。”六字无引号。疑联经版当作“所谓‘鲁一变至于道’。”,即将句号移置引号外。]或说:两国衰乱相似。恐当从后说。盖此章乃孔子之叹辞。
  【白话试译】
  先生说:“鲁卫两国的政事,真像是兄弟呀!”
  (八)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卫公子荆:公子荆,卫大夫。因鲁亦有公子荆,故此特加一卫字。
  善居室:居室犹云治理家室。治家指人事,居室指财务器物之经营。
  苟合矣:苟,将就苟且义。合,足义。家之百物必相配,故曰合。仅始有,尚未足,即曰此亦可以为足也。
  少有:稍增义。
  富有:继续多增义。
  仅少有,尚未备,即云此亦可以为备。富有,未必美,即曰此亦聊可谓美。可证其心平淡,而居室有方,故能不以欲速尽美累其心,亦不以富贵肆志,故孔子称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卫公子荆可称得善于处理家业了。”当他财货器用始有之时,便说:“将就[光案:“”之二点,东大版、三民版均作“”之三点,当从之。据《中文大辞典》:“,水会也。《说文》、水上人所会也、从水奏声。”,又:“之俗字。”故知以“”为宜。]合了。”到他稍多时,便说:“将就完备了。”到他更多时,便说:“将就算得是美了。”
  (九)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仆:御车也。古礼,幼卑者为尊长御车。
  庶矣哉:庶,众也。言卫人口多。
  【白话试译】
  先生到卫国,冉有为先生赶车。先生说:“卫国人口真多呀!”冉有说:“人口多了,再加些什么呢?”先生说:“设法教他们富。”冉有说:“富了又如何呢?”先生说:“再加以教化。”
  (一0)
  子曰:“苟有用我者,朞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朞月:朞亦作期,期月,一周年。
  可也:可,仅可而有不足之意。
  有成:孔子谓苟有能用我当政者,一年可树立规模,三年可有成功,使此规模充实完成。
  《史记》此章为卫灵公不能用而发。或云:本章孔子为门人释疑。当时有佛肸及公山不狃之召,孔子皆欲往,而门人疑之,故孔子言此。
  【白话试译】
  先生说:“苟有能用我之人,一周年的时间便好了。若经三年,定会有成功。”
  (一一)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胜残去杀:[光案:依原文出现之序,此“胜残去杀”与下“善人为邦百年”二条注解之序应先后互换。若然,则三民版、东大版、联经版俱误。]胜残,化残暴之人使不为恶。去杀,不用刑罚战鬬。
  善人为邦百年:有善人相继为国,至于百年之久。
  诚哉是言:上引乃古语,而孔子称之。
  周自平王东迁,诸侯力争,民之困于残暴刑杀者二百余年。使有善人为国,求能胜去残暴,使杀伐不复兴,已非一人一世所能,必相继历百年而始可冀。此章盖叹世之习于乱,而痛斯民之未易见治平之运。
  本章当与上章合参。三年即可有成,何其为效之速?待之百年之久,而后可以胜残去杀,又何其为期之遥?圣人言各有当,学者试细参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古人说过:[光案:“古人说过:”,三民版原作“(古人说过),”,“古人说过”四字加小括号,且冒号原为逗号。]‘有善人来主持国政,经历一百年之久,纔可以化去残暴,消灭杀伐。’这话真对呀!”
  (一二)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三十年为一世。王者起,一天下而治之,与“善人为邦”不同,[光案:“与‘善人为邦’不同”,东大版原作“与善人为邦不同”,“善人为邦”四字无引号。]然求仁道之化行于天下,亦必以三十年为期。盖旧被恶化之民,经三十年一世而皆尽;[光案:“而皆尽;”之分号,东大版原作“而皆尽,”之逗号。]新生者渐渍仁道三十年,故其化易成。
  【白话试译】
  先生说:“如有一位王者兴起,也必三十年时间,纔能使仁道行于天下呀!”
  (一三)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从政,犹为政。苟能正其身,则为政一切不难。
  【白话试译】
  先生说:“苟能自己身正了,这于从事政治还有何难呀?若不能正其身,又怎能正人呢?”
  (一四)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冉子退朝:冉有时为季氏宰,退朝,谓退于季氏之私朝。此称冉子,或说乃其门人所记。然此章于冉有加贬斥,似非其门人记之。或本作冉有,当从之。
  何晏也:也,同邪,问辞。晏,晚义。古人之朝,天微明,辨色即入。冉有退朝晚,故孔子问之。冉有仕于季氏而犹在孔门,退朝稍晏,孔子问之,师弟子亲如父子家人,固不独于颜子一人为然。
  有政:有国政讨论,故退迟。
  其事也:也,亦同邪,疑问辞。事指私事,谓季氏之家事。或说有所更改匡正为政,所行常事为事。今按:此处当从公私言,尤见严正。其时季氏专鲁政,有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独与其家臣议之私朝者。孔子如为不知,言此必季氏家事,若系国政,当公议之。我尝为大夫,今虽不用,犹当预闻。其言严而婉,而所以教冉子者深矣。
  虽不吾以:以,用义。
  【白话试译】
  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来见先生。[光案:“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来见先生。”,三民版原作“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来见先生)。”,“来见先生”四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来见先生)。”,即将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先生说:“怎么这样晚呀!”冉有对道:“因有国政讨论。”先生说:“怕是季氏的家事吧?[光案:“怕是季氏的家事吧?”之问号,东大版原作“怕是季氏的家事吧!”之惊叹号。]果有国政,此刻我虽不见用,也该预闻到。”
  (一五)
  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
  其几也:三字连上读。几,期望义。与下“不几乎”,两“几”字义别。[光案:“两‘几’字义别”,东大版原作“两几字义别”,“几”字无引号。]
  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光案:依原文出现之序,此“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与下“一言而丧邦”二条注解之序应先后互换。若然,则三民版、东大版、联经版俱误。]言为君别无可乐,只有一事,即出一言而臣众莫敢违,为可乐。
  一言而丧邦:即“乐乎莫予违”之一言也。
  本章孔子专指在上者之居心言。后儒承之,以正心诚意为治国平天下之本,言虽近而指则远,亦古今通义。
  【白话试译】
  定公问道:“只一句话便可兴国,有吗?”孔子对道:“说话不能如此般的期望呀。有人说:‘做君难,做臣不易。’若果知道做君之难,那就庶几乎一句话可以兴邦了。”定公又问:“一句话便可失国,有吗?”孔子对道:“说话不能如此般期望呀。有人说:‘我对做君不觉有何可乐处,只是说了话没人敢违拗。’傥是说的善,没人违拗,不好吗!若说的不善,没人敢违拗,而你认此为可乐,[光案:“没人敢违拗,而你认此为可乐,”,三民版原作“没人敢违拗,(而你认此为可乐),”,“而你认此为可乐”七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没人敢违拗(,而你认此为可乐),”,即将“没人敢违拗,”之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那就庶几乎一句话可以失国了!”
  (一六)
  叶公问政。子曰:“近者说,远者来。”
  说,同悦。近者悦其政泽,故远者闻风来至。
  【白话试译】
  叶公问行政之道。先生说:“近的人欢悦,远的人来附。”
  (一七)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莒父,鲁邑名。无,通毋,戒止之辞。欲速则急遽失序,故反有不达。见当前之小利,则所就小而转失其大处。
  【白话试译】
  子夏当了莒父宰,问行政之道。先生说:“不要求速成,不要只见小利。求速成,则达不到目的。只见小利,则不能成大事。”
  (一八)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直躬:或说其人名躬,因行直,人称之曰直躬。一说其人姓名不传,因其行直,故称直躬。犹如一狂人行近孔子之舆,故称狂接舆。似后说为是。
  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攘,窃取义。子即直躬,其父盗人之羊,直躬证其父之行盗。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隐,掩藏义。隐恶而扬善,亦人道之直。何况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此乃人情,而理即寓焉,不求直而直在其中。
  【白话试译】
  叶公告诉孔子说:“我们这里有一个能行直道的人,他父亲盗窃人羊,他出来证明了。”孔子说:“我们的直道和此相异。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直道便在其中了。”
  (一九)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居处恭:居处,一人独居。恭,不惰不放肆。
  执事敬:执事犹言行事。敬,不懈不怠慢。
  不可弃:谓不可弃去不行。
  〈卫灵公篇〉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与此章语相类。或疑此章“问仁”乃“问行”字误。[光案:“或疑此章‘问仁’乃‘问行’字误”,东大版原作“或疑此章问仁乃问行字误”,“问仁”与“问行”二处无引号。]然仁者人道,乃人与人相处之道。人道以恭敬忠信为主。夷狄亦人类,故虽至夷狄,此道仍不可弃。则本章明言仁,不必改字。或曰:虽至夷狄之邦,能恭敬忠信,亦不为夷狄所弃。则转言效应,与孔子平日教人意不类。且不为所弃,非不可弃。今仍从前解。
  【白话试译】
  樊迟问仁道。先生说:“平常独居当能恭,执行有事当能敬,待人要能忠。这几项,就使去夷狄之邦,也不可弃去不行呀。”
  (二0)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行己有耻:心知有耻,则有所不为。此指其志有所不为,而其才足以有为者。“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光案:“‘使于四方,不辱君命’”之有逗号有引号,东大版原作“使于四方不辱君命”之无逗号,且“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八字无引号。]即其足以有为。孝弟之士,其本已立,而才或不足,故其次。
  言必信,行必果:果,必行之义。《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
  硁硁:小石坚确貌。不务求大义,而专自守于言行之必信必果,此见其识量之小,而才亦无足称,故称之曰小人。然虽乏才识,亦尚有行,故得为孝弟之次。
  今之从政者何如:子贡盖自有所不满,而以质于孔子。
  噫:心不平叹声。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容十升,筲容五升,《说文》作。斗筲之人,言其器小。一说:谓其仅知聚敛。算,数义。犹今云不足算数。《论语》言辞和婉,然多于至和中见至刚,于至婉中见至直,如此处即是。
  【白话试译】
  子贡问道:“如何纔算士?”先生说:“他行为能知有耻,出使四方,能不辱没君命,可算是士了。”子贡说:“敢问次一等如何呢?”先生说:“宗族称他孝,乡党称他弟。”子贡又说:“敢问再次一等如何呢?”先生说:“出一言必信,不反悔。做一事必果决,不转变。坚确地像块石头般,那是小人呀![光案:“出一言必信,不反悔。做一事必果决,不转变。坚确地像块石头般,那是小人呀”,三民版原作“出一言必信,(不反悔)。做一事必果决,(不转变)。坚确地(像块石头般),那是小人呀”,“不反悔”与“不转变”与“像块石头般”三处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出一言必信(,不反悔)。做一事必果决(,不转变)。坚确地(像块石头般),那是小人呀”,即将“出一言必信,”与“做一事必果决,”二句尾之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但也可算是次一等的了。”子贡又问:“现在那些从政的人如何呢?”先生说:“呀!那些都只是一斗五升之人,何足算数呀!”
  (二一)
  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孟子》〈尽心篇〉:孟子曰:“孔子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狂獧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岂不欲中道哉?[光案:“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之问号,东大版原作“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之逗号。]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狂者,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洁之士而与之,是狷也。又其次也。”今按:中行,行得其中。孟子所谓中道,即中行。退能不为,进能行道,兼有二者之长。后人舍狂狷而别求所谓中道,则误矣。
  又按:伊尹圣之任,狂者也。伯夷圣之清,狷者也。狂狷皆得为圣人,惟不如孔子仕止久速之时中。时中,即时时不失于中行,即时而狂、时而狷,能不失于中道。故狂狷非过与不及,中行非在狂狷之间。《中庸》“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光案:“中庸‘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之句末逗号在引号外,东大版原作“中庸‘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之句末逗号在引号内。]不能移说此章之中行。
  【白话试译】
  先生说:“我不得中道之士和他在一起,那只有狂狷了。狂者能进取,狷者能有所不为。”
  (二二)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光案:“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八字在子曰:“”之引号外,东大版原作“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八字在子曰:“”之引号内。]子曰:“不占而已矣!”
  南人:南方之人。
  不可以作巫医:古代巫道与医事相混。作,为义。此有两说:一谓无恒之人,即巫医贱业亦不可为。又一说:古人不以巫医为贱业,《周礼》司巫、司医,皆由士大夫为之。此乃谓无恒之人,亦不可作巫医。就《论语》文义,仍以前说为当。惟南人之言,正是重巫医,故谓无恒者不可付以此任。
  善夫:此孔子称述南人之言而善之。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托死生,无恒之人何足任此![光案:“无恒之人何足任此!”之惊叹号,东大版原作“无恒之人何足任此。”之句号。]专一之业尚然,何论于广大之道![光案:“何论于广大之道!”之惊叹号,东大版原作“何论于广大之道。”之句号。]故孔子特取此言。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此《易》〈恒卦〉九三爻辞。或,常义。承,续义。言人无恒德,常有羞辱承续其后。
  子曰:不占而已矣:此处复加“子曰”字,[光案:“此处复加‘子曰’字”,东大版原作“此处复加子曰字”,“子曰”二字无引号。]以别于前引之《易》文。孔子言:[光案:“孔子言:”之冒号,东大版原作“孔子言,”之逗号。]其人无恒德,亦惟有不为之占问吉凶;[光案:“占问吉凶;”之分号,东大版原作“占问吉凶,”之逗号。]因即为之占,亦将无准。
  本章孔子引南人言,见人之无恒,不可成业。又引《易》爻辞,言无恒之人亦无可为之助。
  【白话试译】
  先生说:“南方人有句话说:‘人若无恒,不可当巫医。’这话真好呀!”《易卦》上也说:[光案:“易卦上也说:”,三民版原作“(易卦上也说):”,“易卦上也说”五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易卦上也说:)”,即将冒号亦置入小括号内。]“其德不恒的,常会有羞辱随后。”[光案:“易卦上也说:‘其德不恒的,常会有羞辱随后。’”十七字置于前先生说:“”之引号外,东大版原将此十七字放于前先生说:“”之引号内。]先生说:“这也只有不替他占问就罢了。”
  (二三)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必之意。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故不能和。或说:“和”如五味调和成食,[光案:“‘和’如五味调和成食”,东大版原作“和如五味调和成食”,“和”字无引号。]五声调和成乐,声味不同,而能相调和。“同”如以水济水,[光案:“同如以水济水”,东大版原作“‘同’如以水济水”,“同”字无引号。]以火济火,所嗜好同,则必互争。今按:后儒言大同,即太和。仁义即大同之道。若求同失和,则去大同远矣。
  【白话试译】
  先生说:“君子能相和,但不相同。小人只相同,但不相和。”
  (二四)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一乡之人,若宜有公论,然亦各自为类以为好恶。若一乡同好,恐是同流合污之人。一乡同恶,或有乖世戾俗之嫌。恶人不之恶,疑其茍容。善人不之好,见其无可好之实。然则公论贵乎合道,不贵以多少数为衡量。
  【白话试译】
  子贡问道:“一乡之人都喜好他,如何呢?”先生说:“未可就说是好呀。”子贡又问:“一乡之人都厌恶他,如何呢?”先生说:“未可就不说是好呀![光案:“未可就不说是好呀”,东大版亦作此。三民版则作“未可就说是好呀”。义各可通。唯,三民版简净。东大版及联经版多添一“不”字,稍曲折。似宜作“未可就说(他)是不好呀”,将“不”字后移,似更顺。]不如乡人中的善人喜好他,不善的人厌恶他。”
  (二五)
  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说之虽不以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
  易事:易与共事。或说:易服侍。
  难说:说,同悦。犹云难讨他欢喜。君子悦人之有道,故无道之人不易得君子之欢悦。
  器之:君子贵重人才,因其材器所宜而使用之,故能恕人所不能。
  求备焉:小人之心苛刻,故求全责备,卒至无可用之人。
  【白话试译】
  先生说:“君子易于和他共事,但难于得他喜欢。你讨他喜欢不合道,他还是不喜欢。待他使用你时,却量你的才具。小人易于讨他喜欢,但难于和他共事。你只要讨他喜欢,纵不合道,他仍会喜欢你。待他使用你时,却求全责备,凡他想要你做的,你都得做。”[光案:“却求全责备,凡他想要你做的,你都得做。”,三民版原作“却求全责备,(凡他想要你做的,你都得做。)”,“凡他想要你做的,你都得做。”十一字加小括号。疑三民版宜改作“却求全责备(,凡他想要你做的,你都得做)。”,即将“却求全责备,”之逗号亦置入小括号内,并将句号移置小括号外。]
  (二六)
  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泰,安舒义。骄,矜肆义。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故不骄。然心地坦然,故常舒泰。小人矜己傲物,惟恐失尊,心恒戚戚,故骄而不泰。然亦有不骄而未能泰者,亦有泰而或失之骄者。求不骄易,求能泰难,此又不可不知。
  【白话试译】
  先生说:“君子舒泰,但不骄矜。小人骄矜,但不舒泰。”
  (二七)
  子曰:“刚、毅、木、讷近仁。”
  刚谓强志不屈挠。毅是果敢。木是质朴。讷是钝于言。此四者,其天姿近仁。孔子又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刚毅者决不有令色,木讷者决不有巧言。两章相发。
  【白话试译】
  先生说:“刚强的,坚毅的,质朴的,讷言的,那四者都近仁。”
  (二八)
  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怡怡,和顺貌。或说:孔子语至“可谓士矣”止,下乃门人记者所加。朋友以义,兄弟尚恩,若混施之,则兄弟有贼恩之祸,朋友有善柔之损矣。然亦不当拘说。朋友非全不须怡怡,兄弟亦非全不须切切偲偲。
  或说:温良和厚之气,此士之正。至于发强刚毅,亦随事而见。子路行行,斯切切怡怡之意少矣,故孔子以此箴之。
  【白话试译】
  子路问道:“如何可算为士了?”先生说:“须有切磋,又能和悦,这样可算为士了。切磋以处朋友,和悦以处兄弟。”
  (二九)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古人约言数字,常举奇数,如一三五七九是也。三载考绩,七年已逾再考,此乃言其久。即,就义。戎,兵事。民知亲其上,死其长,故可用之使就战阵。
  【白话试译】
  先生说:“善人在位,教民七年之久,也可使他们上战场了。”
  (三0)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以,用义。必教民以礼义,习之于战阵,所谓明耻教战,始可用。否则必有破败之祸,是犹弃其民。
  此两章见孔子论政不讳言兵,惟须有善人教导始可。
  【白话试译】
  先生说:“用不经教练的民众去临战阵,只好说是抛弃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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