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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 文字不是东西 Text is not something 》
第15节:自我陶醉
刘绍铭 Liu Shaoming
自我陶醉
此文一出,老友戴天以及这几年在香港曾在席前以上宾之礼遇我的“品红”知己,他日必把我斗臭斗垮,说不定还会迫我写悔过书。不久前曾以“向生命报复”为题,说人生苦多乐少,生而为人,是个毫不美丽的错误。因此在吃喝方面,只要不沦落到与禽兽无异,搞些什么生吃猴脑进补的玩意儿,那“鱼翅捞饭”,多吃几口又何妨?吃的喝的,不分贵贱,只要能把我们引进“自我陶醉”的境界的,都可视为向生命报复的手段。喝红白餐酒,对我而言,不分贵贱,都有“三杯通大道”的功能。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台湾地区念大学,一来风气未开,二来穷学生过的都是“克难”日子,什么Chardonnnay(霞多丽)、Sauvignon(索味浓)这些古怪名堂,吾未之闻也。那时拿了稿费,勉强凑合还可买得起的是台湾地区的“土炮”:乌梅酒。这种杯中物,入口如糖浆,后遗症却也惊人,第二天醒来令人茶饭不思,了无生趣。这些糗事,说来英雄气短,不说也罢。自我陶醉第一辑写作这回事且说我在1994年回港前,有二十多年的日子是在美国中西部威州大学度过的。逢假期节日,同事时有往还。洋人的规矩是上门吃饭时多携餐酒作礼。做主人的亦以此饮料奉客。我在饮食文化上接受西方文明的“洗礼”,是自这个时期开始。所谓餐酒,是洋人饭桌上除牛奶、果汁、汽水或矿泉水外的一种另类选择。既然每饭必备,舍亿万富豪外,寻常百姓家出于经济考虑,一般均以价格为取舍,哪能顾及产区、年份、口感和酒香!几年前回港,初识“马高”(Margaux),继又得知法国名酒中有艺名“靓次伯”者。此二名牌,虽非Ch?teau Lafite(法国酒名),但对我这个久居“地偏无音乐”的中西部土包来说,堪称绝艳。席上主人举杯邀饮后,旋见各宾客肃容无语,连忙擎起半注琼浆的夜光杯凑到唇边,但见众人眯了双眼,呼哧(sniff sniff)连连。此情此景,旖旎有如情人缱绻,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这土包有见及此,心中一撼,即时悟道:“品红”与“牛饮”的分别、文明与野蛮的距离,关键全在仪式之有无。乃连忙举杯如仪,心中念念有词曰:“马高马高,仰之弥高,与卿初会,请领风骚。”“呼哧”一番后,才以历尽劫波、幸成正果的心情呷了一小口。滋味如何?论身份,眼前这瓶以千元作单位售卖的名牌酒,无论口感与酒香都应比我在美国乡下喝的售价美金十元八块的品种高出二三十倍。但说来丢人,我竟喝不出名牌酒价值连城的道理来。怎么搞的?是不是自己味蕾早已退化,以致啖马高的境界犹如猪八戒吃人参果?当时想着,一面怪自己不识抬举,一面替主人家不值。但事过境迁后,又觉得自己在吃喝方面的水平不高,未尝不是几生修来的福气。这话怎说?就拿喝餐酒来说吧,品位高的要借酒意而羽化登仙,唯名牌是赖。区区酒水一杯,不问产地、年份、品种,只要大道一通,就可以手挥五弦,顾盼自豪。立地成佛,想亦不过如是。吃的也好,喝的也好,能自我陶醉一番的,就是上品。就拿我的朋友河南大汉李欧梵来说吧,对于他,在吃的方面足以构成“痛苦选择”的,无非是炒牛肉时用番茄做配料好呢还是用青椒好。看来吃喝之道无他,以能产生“自我感觉良好”的为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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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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