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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 文字不是東西 Text is not something 》
第15節:自我陶醉
劉紹銘 Liu Shaoming
自我陶醉
此文一出,老友戴天以及這幾年在香港曾在席前以上賓之禮遇我的“品紅”知己,他日必把我鬥臭鬥垮,說不定還會迫我寫悔過書。不久前曾以“嚮生命報復”為題,說人生苦多樂少,生而為人,是個毫不美麗的錯誤。因此在吃喝方面,衹要不淪落到與禽獸無異,搞些什麽生吃猴腦進補的玩意兒,那“魚翅撈飯”,多吃幾口又何妨?吃的喝的,不分貴賤,衹要能把我們引進“自我陶醉”的境界的,都可視為嚮生命報復的手段。喝紅白餐酒,對我而言,不分貴賤,都有“三杯通大道”的功能。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臺灣地區念大學,一來風氣未開,二來窮學生過的都是“剋難”日子,什麽Chardonnnay(霞多麗)、Sauvignon(索味濃)這些古怪名堂,吾未之聞也。那時拿了稿費,勉強湊合還可買得起的是臺灣地區的“土炮”:烏梅酒。這種杯中物,入口如糖漿,後遺癥卻也驚人,第二天醒來令人茶飯不思,了無生趣。這些糗事,說來英雄氣短,不說也罷。自我陶醉第一輯寫作這回事且說我在1994年回港前,有二十多年的日子是在美國中西部威州大學度過的。逢假期節日,同事時有往還。洋人的規矩是上門吃飯時多攜餐酒作禮。做主人的亦以此飲料奉客。我在飲食文化上接受西方文明的“洗禮”,是自這個時期開始。所謂餐酒,是洋人飯桌上除牛奶、果汁、汽水或礦泉水外的一種另類選擇。既然每飯必備,捨億萬富豪外,尋常百姓傢出於經濟考慮,一般均以價格為取捨,哪能顧及産區、年份、口感和酒香!幾年前回港,初識“馬高”(Margaux),繼又得知法國名酒中有藝名“靚次伯”者。此二名牌,雖非Ch?teau Lafite(法國酒名),但對我這個久居“地偏無音樂”的中西部土包來說,堪稱絶豔。席上主人舉杯邀飲後,旋見各賓客肅容無語,連忙擎起半註瓊漿的夜光杯湊到唇邊,但見衆人眯了雙眼,呼哧(sniff sniff)連連。此情此景,旖旎有如情人繾綣,如怨如慕,如泣如訴。我這土包有見及此,心中一撼,即時悟道:“品紅”與“牛飲”的分別、文明與野蠻的距離,關鍵全在儀式之有無。乃連忙舉杯如儀,心中念念有詞曰:“馬高馬高,仰之彌高,與卿初會,請領風騷。”“呼哧”一番後,纔以歷盡劫波、幸成正果的心情呷了一小口。滋味如何?論身份,眼前這瓶以千元作單位售賣的名牌酒,無論口感與酒香都應比我在美國鄉下喝的售價美金十元八塊的品種高出二三十倍。但說來丟人,我竟喝不出名牌酒價值連城的道理來。怎麽搞的?是不是自己味蕾早已退化,以致啖馬高的境界猶如豬八戒吃人參果?當時想着,一面怪自己不識擡舉,一面替主人傢不值。但事過境遷後,又覺得自己在吃喝方面的水平不高,未嘗不是幾生修來的福氣。這話怎說?就拿喝餐酒來說吧,品位高的要藉酒意而羽化登仙,唯名牌是賴。區區酒水一杯,不問産地、年份、品種,衹要大道一通,就可以手揮五弦,顧盼自豪。立地成佛,想亦不過如是。吃的也好,喝的也好,能自我陶醉一番的,就是上品。就拿我的朋友河南大漢李歐梵來說吧,對於他,在吃的方面足以構成“痛苦選擇”的,無非是炒牛肉時用番茄做配料好呢還是用青椒好。看來吃喝之道無他,以能産生“自我感覺良好”的為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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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蘇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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