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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全漢文 》
捲十四
嚴可均 Yan Kejun
◎ 韓信
信,淮陰人。仕項為郎中。亡歸漢,為連敖,遷治粟都尉,拜大將軍。漢四年立為齊王。五年更立為楚王。六年為高帝所執,封淮陰侯。十一年謀反,夷三族。有《兵法》三篇。
◇ 上尊號疏
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敗繼絶,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擬,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漢書·高紀》下:五年正月諸侯上疏。)
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又以闢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也。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漢書·高紀》下)
◎ 蕭何
何,沛人。秦時為縣主吏掾郡卒史。高帝起兵,以為沛丞。及王漢中,以為丞相。漢五年即皇帝位,封ガ侯。十一年拜相國。惠帝二年卒,謚曰文終侯。
◇ 令諸大夫
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史記·高紀》:呂公避仇,因傢沛,沛中豪傑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又見《漢書·高紀》。)
◇ 天子所服議
丞相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鼕,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傢,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漢書·魏相傳》)
◎ 張良
良字子房,韓人。高帝起沛,拜為廄將。項梁以為韓司徒。漢六年封留侯。惠帝六年卒,謚曰文成侯。
◇ 遺項王書。
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漢書·張良傳》,又見《高紀》,無「王失職」三字。)
◇ 又以齊反書遺項王
齊與趙欲並滅楚。(《漢書·張良傳》)
(按小說有張良與四皓書,四皓答張良書,謂出《殷蕓小說》。其辭膚淺,非秦漢人語。殷蕓,梁人,亦未必收此。蓋近代人偽作也,今姑附於後,《張良與四皓書》雲:良曰:「仰惟先生秉超世之殊操,身在六合之間,志凌造化之表,但有大漢受命禎靈顯集,神母告符,足以宅兆民之心。先生當此時,輝神爽乎雲霄,濯鳳翼於天漢,使九門之外,有非常之客,北闕之下,有神氣之賓,而淵遊仙隱,竊為先生不取也。良以頑薄,承乏忝官,所謂絶景不禦,而駕服駑駘。方今元首欽明文思,百揆之佐,立則延企,坐則引領。日昃而方丈百禦,夜寢而閶闔不閉,垂皇極須日月以揚光,後土待嶽瀆以導滯。而當聖世,鸞鳳林棲,不翔乎太清;麒麟嶽遁,不步於郊草,非所以寧人,荒慰六合也。不及省侍,展布腹心,略寫至言,想望翻然,不倩其意,張良白。」四皓答書云:「竄蟄幽藪深𠔌是室。豈悟雲雨之使,奄然萃止。方今三章之命邈,殷湯之廣澤,禮隆樂和,四海剋諧,六律及於絲竹,和聲應於金石,飛鳥翔於紫闕,百獸出於九門。頑夫固陋,守彼岩穴,足未嘗踐閶闔,目未曾見廊廟。野食於豐草之中,避暑於林木之下。望月晦然,後知弓弩之須;誶伐木然,後知斧柯之用。當秦項之艱難,力不能負幹戈,攜手逃奔,避役山草,倚朽若立,循木似濟,遂羞青蠅,盜聲於晨雞,魚目竊價於隨珠,公侯應靈挺特。神父授策,蓋無幽而不明也。豈有烹鼎和味,而顧令菽麥厠方丈之禦;被竜服袞,而欲使女羅上紺綾之緒。恐滑泥以濁白水,塵以亂清風。是以承命傾筐,聞寵若驚,謹因飛竜之使,以寫鳴蟬之音,乞守兔鹿之志,終其寄生之命也。)
◎ 陳平
平,陳留陽武人。仕魏王咎為太僕。去從項王入關,賜爵卿,尋封信武君,拜都尉。去從高帝,仍拜都尉、典護軍,為亞將,尋拜護軍中尉。漢六年封戶牖侯,七年更封麯逆侯。高帝崩,為郎中令,惠帝六年為左丞相。高後元年徙右丞相。文帝即位,復為左丞相。二年卒,謚曰獻侯。
◇ 奏議定列侯功次
丞相臣平言:謹與絳侯臣勃、麯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漢書·高後紀》,二年:詔差次列侯功,其與列侯議定奏之,丞相臣平雲雲,奏可。)
◇ 上代王即位議
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後、琅邪王、列侯、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漢書·文帝紀》:閏月己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
◇ 奉詔除連坐法議
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使有罪不收,無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謹奉詔,盡除收律相坐法。(《漢書·刑法志》:孝文二年詔議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如其故便,帝復曰:「宜孰計之。」,平、勃乃曰雲雲。)
◎ 周勃
勃,沛人。高帝起沛,以為中涓,賜爵五大夫。楚懷王拜為襄賁令。及人關,賜爵威武侯,尋拜將軍,封絳侯,遷太尉,進相國,歷惠帝至高後時並為太尉。文帝即位,以為右丞相,後謝歸。及陳平卒,復為丞相,免就國。卒謚曰武侯。
◇ 入北軍行令軍中
為呂氏右襢,為劉氏左襢。(《史記·呂後紀》)
◇ 奏乃用連坐法議
父母妻子同産相坐及收,所以纍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漢書·刑法志》:孝文二年,詔議除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
◎ 酈食其
食其,陳留高陽人。秦時為裏監門。高帝下陳留,以為廣野君。漢四年,為齊王田廣所烹。
◇ 踵軍門上謁
高陽賤民酈食其,竊聞沛公暴露將兵,助楚討不義,敬勞從者,願得望見,口畫天下便事。(《史記》)
◇ 請說齊王
臣聞之,知天之天者,王事可成;不知天之天者,王事不可成。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夫敖倉,天下轉輸久矣,臣聞其下乃有藏粟甚多,楚人拔滎陽,不堅守敖倉,乃引而東,令適卒分守成臯,此乃天所以資漢。方今楚易取而漢反卻,自奪便,臣竊以為過矣。且兩雄不俱立,楚漢久相持不决,百姓騷動,海內搖蕩,農夫釋耒,紅女下機,天下之心未有所定也。願足下急復進兵,收取滎陽,據敖庾之粟,塞成臯之險,杜太行之道,距飛狐之口,守白馬之津,以示諸侯形製之勢,則天下知所歸矣。方今燕、趙已定,唯齊未下。今田廣據千裏之齊,田間將二十萬之衆軍於歷城,諸田宗強,負海岱,阻河濟,南近楚,齊人多變詐,足下雖遣數十萬師,未可以歲月破也。臣請得奉明詔說齊王,使為漢而稱東藩。(《漢書·酈食其傳》)
◎ 婁敬
敬,齊人。漢五年以褐衣見,賜姓劉,拜郎中,號奉春君。七年,平城圍解,封關內侯,號建信侯。
◇ 上書諫高祖
陛下取天下,不與成周同,而欲比隆成周,臣竊以為不侔。(《晉書·段灼傳》:灼長假臨去上表,引戍卒婁敬上書諫。)
◇ 作丹書鐵券與匈奴土界
自海以南,冠蓋之士處焉。自海以北,豐強之士處焉。(《北堂書鈔》一百四引《三輔故事》:婁敬為高車使者持節至匈奴,與其分土界,作丹書鐵券。按陳禹謨本作「剛強」。)
◎ 張蒼
蒼一作倉,陽武人。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漢。二年為常山守,三年為代相,尋徙相趙王張耳。及耳子敖封北平侯,遷為計相,以列侯居相府。十一年為淮南相。高後八年為御史大夫。文帝四年代灌嬰為丞相,後二年免。景帝五年卒,年百餘歲,謚曰文侯。
◇ 奏論淮南王長罪
丞相臣張蒼、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嘴動,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傢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所不當得,欲以有為。大夫但、士伍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傢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艹間>簡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又佯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命。(《漢書》作為「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無告劾,係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漢書》作「獻璧帛」)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棄市。(《漢書》作「長所犯不軌。當棄市」)臣請論如法。(《史記·淮南王傳》,又見《漢書·淮南傳》,少百三十餘字。)
臣蒼、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嘴動,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史記·淮南王傳》)
臣蒼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緻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遣其子母從居,縣為築蓋傢室,皆廩食,給薪、菜、????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佈告天下。(《史記·淮南王傳》)
◇ 奏駁公孫臣漢應土德議
漢乃水德之始,河决金堤,其符也。鼕始鼕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如公孫臣言,非也。(《史記·封禪書》)
◇ 奏議除肉刑
肉刑所以禁姦,所由來者久矣。陛下下明詔,憐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於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謹議,請定律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罪人獄已决,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歲而非禁錮者,如完為城旦舂歲數以免。臣昧死請。(《漢書·刑法志》孝文即位十三年,齊大倉令淳於公當刑詔獄,逮係長安。其少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天子憐悲其意,遂下除肉刑。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言。製曰可。)
◎ 韓王信
信,故韓襄王孽孫。從高帝入漢中,拜韓太尉。漢二年立為韓王,從破項籍,都潁川。徙都晉陽,尋徙馬邑,降於匈奴。十一年,柴武擊斬之。
◇ 上書高帝
國被邊,匈奴數入,晉陽去塞遠,請治馬邑。(《漢書·韓王信傳》)
◇ 報柴武書
陛下擢僕起閭巷,南面稱孤,此僕之幸也。滎陽之事,僕不能死,囚於項籍,此一罪也。及寇攻馬邑,僕不能堅、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今反為寇將兵,與將軍爭一旦之命,此三罪也。夫種、蠡無一罪,身死亡;今僕有三罪於陛下,而欲求活於世,此伍子胥所以僨於吳也。今僕亡匿山𠔌間,旦暮乞{弋貝}蠻夷。僕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視也。執不可耳。(《史記·韓王信傳》:《漢書·韓王信傳》:漢使柴將軍擊之,遺信書,信報。)
◎ 韓頽當
頽當,信次子。生於頽當城,因以為名。孝文十六年從匈奴歸國,封弓高侯。景帝時平吳楚功最,卒謚曰壯。
◇ 遺膠西王書
奉詔誅不義,降者赦其罪,復故;不降者滅之。王何處,須以從事。(《漢書·吳王濞傳》)
◎ 季布
布,楚人。為項王將。高帝召拜郎中。孝惠時為中郎將。呂後以為河東守。文帝時召為御史大夫,未拜罷,令還郡。
◇ 寄書諫竇長君
吾聞曹丘生非長者,勿與通。(《史記·季布傳》、《漢書·季布傳》)
◎ 陳武(一作「柴武」)
武一姓柴,秦時以將軍起薛,別救東阿,至霸上。漢六年封棘蒲侯。孝文後元年卒,謚曰剛侯。(按《高紀》:遇剛武侯。應劭《音義》雲:武一姓柴。今據《史記·律書》,合之《史》,《漢》,《韓王信淮南王長傳》、《功臣侯表》,知陳武即柴武,應劭說是也。)
◇ 遺韓王信書
陛下寬仁,諸侯雖有叛亡而復歸。(《漢書》作「而後歸」),輒復故位號,不誅也。大王所知,今王以敗亡走鬍,非有大罪,急自歸。(《史記·韓王信傳》:十一年春,復與鬍騎入居參合,漢使柴將軍擊之,遺信書。又見《漢書韓王信傳》。)
◇ 議徵南越朝鮮
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內屬為臣子,後且擁兵阻厄,選蠕觀望。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復興兵。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內,宜及士民樂用,徵討逆黨,以一封疆。(《史記·律書》:孝文即位,將軍陳武等議。)
◎ 申屠嘉
嘉,梁人。從高帝為隊率,遷都尉。惠帝時為淮陽守。文帝即位,賜爵關內侯,十六年為御史大夫,後二年代張蒼為丞相,封故安侯。景帝二年卒,謚曰節侯。
◇ 奏議孝文為太宗廟
丞相臣嘉等言: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等議曰: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歲獻祖宗之廟。請著之竹帛,宣佈天下。(《史記·文紀》、《漢書·景紀》)
◎ 陶青
青,高帝末嗣父捨爵開封侯。文帝後二年為御史大夫。景帝二年代申屠嘉為丞相,七年免,中三年卒,謚曰夷侯。
◇ 劾奏晁錯
吳王反逆亡道,欲危宗廟,天下所當共誅。今御史大夫錯議曰:「兵數百萬,獨屬群臣,不可信。陛下不如自出臨兵,使錯居守。徐僮之旁,吳所未下者,可以予吳。」錯不稱陛下德信,欲疏群臣百姓,又欲以城邑予吳,亡臣子禮,大逆無道。錯當要斬,父母妻子同産,無少長皆棄市。臣請論如法。(《漢書·晁錯傳》:丞相青翟、中尉嘉、廷尉歐劾奏錯雲雲,製曰可。按:嚴青翟,孝武元狩五年代李蔡為丞相。今此事在孝景三年正月,其時丞相乃陶青也。各《漢書》本衍一「翟」字耳。)
◎ 薄昭
昭,吳人。文帝母薄太後之弟。元年拜車騎將軍,封軹侯。十年坐罪自殺。
◇ 與淮南王長書
竊聞大王剛直而勇,慈惠而厚,貞信多斷,是天以聖人之資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稱天資。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縣之實,甚厚。大王以未嘗與皇帝相見,求入朝見,未畢昆弟之歡,而殺列侯以自為名。皇帝不使吏與其間,赦大王,甚厚。漢法,二千石缺,輒言漢補,大王逐漢所置,而請自置相、二千石。皇帝天下正法而許大王,甚厚。大王欲屬國為布衣,守塚真定。皇帝不許,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貢職,以稱皇帝之厚德。今乃輕言恣行,以負謗於天下,甚非計也。
夫大王以千裏為宅居,以萬民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沫風雨,赴矢石,野戰攻城,身被創痍,以為子孫成萬世之業,艱難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艱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養犧牲,豐潔粢盛,奉祭祀,以無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屬國為布衣,甚過。且夫貪讓國土之名,輕廢先帝之業,不可以言孝。父為之基,而不能守,不賢。不求守長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後父,不誼。數逆天子之令,不順。言節行以高兄,無禮。幸臣有罪,大者立斷,小者肉刑,不仁。貴布衣一劍之任,賤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學問大道,觸情妄行,不祥。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棄南面之位,奮諸、賁之勇,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於大王之手,明白。
昔者,周公誅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齊桓殺其弟,以反國;秦始皇殺兩弟,遷其母,以安秦;頃王亡代,高帝奪之國,以便事;濟北舉兵,皇帝誅之,以安漢。故周、齊行之於古,秦、漢用之於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國便事,而欲以親戚之意望於太上,不可得也。亡之諸侯,遊宦事人,及捨匿者,論皆有法。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今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諸從蠻夷來歸誼及以亡名數自占者,內史縣令主。相欲委下吏,無與其禍,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漢係大王邸,論相以下,為之奈何?夫墮父大業,退為布衣所哀,幸臣皆伏法而誅,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為大王不取也。
宜急改操易行,,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呂氏之世,未嘗忘死。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驕盈,行多不軌。追念罪過,恐懼,伏地待誅不敢起。」皇帝聞之必喜,大王昆弟歡欣於上,群臣皆得延壽於下;上下得宜,海內常安。願孰計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禍如發矢,不可追已。(《漢書·淮南厲王長傳》:厲王歸國益恣,文帝重自切責之。時帝舅薄昭為將軍,尊重,上令昭予厲王書,諫數之。)
◎ 張武
武為代國郎中令。文帝即位,以受賕金錢不徙,十四年拜車騎將軍,屯渭北。軍罷,復故官,及葬霸陵,為復土將軍。
◇ 議止代王入嗣
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後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血京師,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史記·文紀》:陳平、周勃使人迎代王,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張武等議。)
◎ 賈山
山,潁川人。初為潁陰侯灌嬰給事。文帝時屢上書言事,不用。
◇ 至言
臣聞為人臣者,盡忠竭愚,以直諫主,不避死亡之誅者,臣山是也。臣不敢以久遠諭,願藉秦以為諭,唯陛下少加意焉。
夫布衣韋帶之士,修身於內,成名於外,而使後世不絶息。至秦則不然。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賦斂重數,百姓任罷,赭衣半道,群盜滿山,使天下之人,戴目而視,傾耳而聽。一夫大呼,天下響應者,陳勝是也。秦非徒如此也,起鹹陽而西至雍,離宮三百,鐘鼓帷帳,不移而具。又為阿房之殿,殿高數十仞,東西五裏,南北千步,從車羅騎,四馬騖馳,旌旗不撓。為宮室之麗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聚廬而托處焉。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策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鬆。為馳道之麗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邪徑而托足焉。死葬乎驪山,吏徒數十萬人,曠日十年。下徹三泉合采金石,冶銅錮其內,漆塗其外,被以珠玉,飾以翡翠,中成觀遊,上成山林。為葬埋之侈至於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塚而托葬焉。秦以熊罷之力,虎狼之心,蠶食諸侯,並吞海內,而不篤禮義,故天殃已加矣。臣昧死以聞,願陛下少留意而詳擇其中。
臣聞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而身危,不切直則不可以明道,故切直之言,明主所欲急聞,忠臣之所以蒙死而竭知也。地之磽者,雖有善種,不能生焉;江臯河瀕,雖有惡種,無不猥大。昔者夏商之季世,雖關竜逢、箕子、比幹之賢,身死亡而道不用。文王之時,豪俊之士皆得竭其智,芻蕘采薪之人皆得盡其力,此周之所以興也。故地之美者善養禾,君之仁者善養士,雷霆之所擊,無不摧折者;萬鈞之所壓,無不糜滅者。今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勢重,非特萬鈞也。開道而求諫,和顔色而受之,用其言而顯其身,士猶恐懼而不敢自盡,又乃況於縱欲恣行暴虐,惡聞其過乎!震之以威,壓之以重,則雖有堯舜之智,孟賁之勇,豈有不摧折者哉?如此,則人主不得聞其過失矣;弗聞,則社稷危矣。古者聖王之製,史在前書過失,工誦箴諫,瞽誦詩諫,公卿比諫,士傳言諫過,庶人謗於道,商旅議於市,然後君得聞其過失也。聞其過失而改之,見義而從之,所以永有天下也。天子之尊,四海之內,其義莫不為臣。然而養三老於大學,親執醬而饋,執爵而,祝飠壹在前,祝鯁在後,公卿奉杖,大夫進履,舉賢以自輔弼,求修正之士使直諫。故以天子之尊,尊養三老,視孝也;立輔弼之臣者,恐驕也;置直諫之士者,恐不得聞其過也;學問至於芻蕘者,求善無饜也;商人庶人誹謗己而改之,從善無不聽也。
昔者,秦政力並萬國,富有天下,破六國以為郡縣,築長城以為關塞。秦地之固,大小之勢輕重之權,其與一傢之富,一夫之強,鬍可勝計也!然而兵破於陳涉,地奪於劉氏者,何也?秦王貪狼暴虐,殘賊天下,窮睏萬民,以適其欲也。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餘財,民有餘力,而頌聲作。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養者馳騁弋獵之娛,天下弗能供也。勞罷者不得休息,饑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無所告訴,人與之為怨,傢與之為讎,故天下壞也。秦皇帝身在之時,天下已壞矣,而弗自知也。秦皇帝東巡狩,至會稽、琅邪,刻石著其功,自以為過堯舜統;縣石鑄鐘ね,篩土築阿房之宮,自以為萬世有天下也。古者聖王作謚,三四十世耳,雖堯舜禹湯文武纍世廣德以為子孫基業,無過二三十世者也。秦皇帝曰死而以謚法,是父子名號有時相襲也,以一至萬,則世世不相復也,故死而號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萬也。秦皇帝計其功德,度其後嗣,世世無窮,然身死纔數月耳,天下四面而攻之,宗廟滅絶矣。
秦皇帝居滅絶之中而不自知者何也?天下莫敢告也。其所以莫敢告者何也?亡養老之義,亡輔弼之臣,亡進諫之士,縱恣行誅,退誹謗之人,殺直諫之士,是以道諛俞合苟容,比其德則賢於堯舜,課其功則賢於湯武,天下已潰而莫之告也。《詩》曰:「匪言不能,鬍此畏忌,聽言則對,譖言則退。」此之謂也。又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天下未嘗亡士也,然而文王獨言以寧者何也?文王好仁則仁興,得士而敬之則士用,用之有禮義。
故不致其愛敬,則不能盡其心;不能盡其心,則不能盡其力;不能盡其力,則不能成其功。故古之賢君,於其臣也,尊其爵祿而親之;疾則臨視之亡數,死則往吊哭之,臨其小斂大斂,已棺塗而後為之服錫衰麻,而三臨其喪;未斂不飲酒食肉,未葬不舉樂,當宗廟之祭而死,為之廢樂,故古之君人者於其臣也,可謂盡禮矣;服法服,端容貌,正顔色,然後見之。故臣下莫敢不竭力盡死以報其上,功德立於後世,而令聞不忘也。
今陛下念思祖考,術追厥功,圖所以昭光洪業休德,使天下舉賢良方正之士,天下皆欣欣焉,曰將興堯舜之道,三王之功矣。天下之士,莫不精白以承休德。今方正之士,皆在朝廷矣,又選其賢者,使為常侍諸吏,與之馳驅射獵,一日再三出。臣恐朝廷之解弛,百官之墮於事也,諸侯聞之,又必怠於政矣。
陛下即位,親自勉以厚天下,損食膳,不聽樂,減外徭衛卒,止歲貢;省廄馬以賦縣傳,去諸苑以賦農夫,出帛十萬餘匹以振貧民;禮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賜天下男子爵,大臣皆至公卿;發禦府金賜大臣宗族,亡不被澤者;赦罪人,憐其亡發賜之巾,憐其衣赭書其背,父子兄弟相見也而賜之衣。平獄緩刑,天下莫不說喜。是以元年膏雨降,五穀登,此天之所以相陛下也。刑輕於它時而犯法者寡,衣食多於前年而盜賊少,此天下之所以順陛下也,臣聞山東吏布詔令,民雖老羸癃疾,扶杖而往聽之,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成也。今功業方就,名聞方昭,四方鄉風,今從豪俊之臣,方正之士,直與之日日獵射,擊兔伐狐,以傷大業,絶天下之望,臣竊悼之。《詩》曰:「靡不有初,鮮剋有終。」臣不勝大願,願少衰射獵,以夏歲二月,定明堂,造太學,修先王之道。風行俗成,萬世之基定,然後唯陛下所幸耳。古者大臣不,故君子不常見其齊嚴之色,肅敬之容。大臣不得與宴遊,方正修潔之士不得從射獵,使皆務其方以高其節,則群臣莫敢不正身修行,盡心以稱大禮。如此,則陛下之道尊敬,功業施於四海,垂於萬世子孫矣。誠不如此,則行日壞而榮日滅矣。夫士修之於傢,而壞之於天子之廷,臣竊愍之。陛下與衆臣宴遊,與大臣方正朝廷論議。夫遊不失樂,朝不失禮,議不失計,軌事之大者也。(《漢書·賈山傳》:孝文時言治亂之道,藉秦為諭,名曰《至言》。)
◇ 對詰諫除盜鑄錢令
錢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漢書·賈山傳》:其後文帝除盜鑄錢令,山復上書諫,以為變先帝法,非是。章下詰責,對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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