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孟子今註今譯   》 梁惠王篇第一(11)      王云五 Wang Yunwu    史次耘 Shi Ciyun

  [章旨]
  此章孟子藉齊王之好樂,導其善心,以勸其發政行仁,與民同樂。
  (九)文王章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①,方七十裏,有諸?”孟子對曰:“於傳②有之。”曰:“若是其大乎?”曰:“民猶以為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裏;民猶以為大,何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裏,芻蕘者③往焉,雉兔者④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⑤,然後敢入。臣聞郊關⑥之內,有囿方四十裏;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裏為阱⑦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
  [今註]
  ①囿:苑也。畜養禽獸之所。
  ②傳:記載古事之典籍。
  ③芻蕘者:即刈草薪之人。“芻”,草也。“蕘”,薪也。
  ④雉兔者:即獵雉兔之人。
  ⑤大禁:最大之禁忌。《禮記·麯禮》:“入竟而問禁。”蓋初至他國,恐不知禁諱而觸犯之,故於事先訪問清楚,“竟”同境。
  ⑥郊關:朱註:“國外百裏為郊,郊外有關。”《白虎通義》:“近郊五十裏,遠郊百裏。”蓋孟子所云:自屬遠郊。
  ⑦阱:掩取猛獸之坑穴。
  [今譯]
  齊宣王問道:“文王的苑囿,縱橫各有七十裏麽?”孟子答道:“古書上有這樣的記載。”宣王說:“那裏有這麽大嗎?”孟子說:“百姓還認為太小呢!”宣王說:“寡人的苑囿,縱橫各不過四十裏,百姓還以為太大,是什麽緣故?”孟子說:“文王的苑囿,縱橫各七十裏,砍柴割草的人都可去,打野雞捉兔子的人,也可去,這個苑囿,是同百姓共同享有的。百姓認為太小,不是應該的嗎?臣初到齊國的邊界,首先要問齊國的最大禁令,然後纔敢入境。當時,臣聽說郊關之內,有縱橫各四十裏的苑囿,若是打死了苑囿裏的麋鹿,就同犯了殺人罪一樣。像這樣的苑囿,豈不是等於在國中設了一個陷阱麽?百姓認為太大,不也是應該的嗎?”
  [章旨]
  此章孟子藉齊王問苑囿,告其“與民同享”之旨。能與民同享,雖小亦大。
  (十)交鄰章
  齊宣王問曰:“交鄰國有道乎?”孟子對曰:“有。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①,文王事昆夷②。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③事獯鬻④,勾踐事吳⑤。以大事小者,樂天⑥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⑦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詩⑧雲:‘畏天之威,於時⑨保之。’”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對曰:“王請無好小勇⑩。夫撫劍疾視,曰:‘彼惡{11}敢當我哉?’此匹夫之勇,敵一人者也。王請大之{12}!詩{13}雲:‘王赫{14}斯怒,爰整其旅{15},以遏徂莒{16},以篤周祜{17},以對{18}於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書{19}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20},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21}。天下曷敢有越厥志{22}。’一人衡行{23}於天下,武王恥之。此武王之勇也。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今註]
  ①湯事葛:事見滕文公篇。
  ②昆夷:又名混夷,西戎國名。
  ③大王:“大”,通太。即太王。公劉九世孫,文王之祖父古公亶父也。
  ④獯鬻:古北狄名。堯時稱葷粥,周稱■狁,秦稱匈奴,《史記》作薫育。《周本紀》:“古公亶父復修後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薫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怒,欲戰;古公不忍鬥其民也,弗許,遂與私屬亡走岐下。”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选集】臺灣商務印書館國學經典文叢

【資料來源】重慶出版社
編纂古籍今註今譯序《孟子今註今譯》序(1)《孟子今註今譯》序(2)梁惠王篇第一(1)
梁惠王篇第一(2)梁惠王篇第一(3)梁惠王篇第一(4)梁惠王篇第一(5)
梁惠王篇第一(6)梁惠王篇第一(7)梁惠王篇第一(8)梁惠王篇第一(9)
梁惠王篇第一(10)梁惠王篇第一(11)梁惠王篇第一(12)梁惠王篇第一(13)
梁惠王篇第一(14)梁惠王篇第一(15)梁惠王篇第一(16)梁惠王篇第一(17)
梁惠王篇第一(18)梁惠王篇第一(19)梁惠王篇第一(20)梁惠王篇第一(21)
第   I   [I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