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 成就你的君子风范:礼乐人生   》 第14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3)      彭林 Peng Lin

  众所周知,西周开国之初,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这套制度之所以为后世所称道,因为它是以道德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由此确立了道德在治国理念中的主导地位,这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到了春秋时期,由于种种原因,这套制度瓦解了,世道大乱,史称“礼崩乐坏”。贵族们为了权和利,彼此征战不息,所以自古有“春秋无义战”的说法。孔子向往周公之礼,既是他对春秋乱世的不满,也是他对西周道德礼制的向往,这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如果孔子持了相反的态度,赞美春秋乱世,那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第二,礼是体现德治、仁政的途径。周公最早提出“德治”的理念,孔子又提出了“仁”的思想,这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德和仁都是非常抽象的概念,无形、无色、无声、无嗅,对于知识程度较低的人来说,甚至会觉得虚无缥缈。而礼就是把德和仁具体化的制度或者行为方式。先秦历史上有儒法之争,争论的焦点,是实行礼治还是法治。法家认为,政令的推行要依靠法,凡是不从令者,就用刑罚加以惩处,这样,老百姓就不敢作乱了。而儒家则主张以道德教育为主,通过礼来规范和整齐民众的行为。孔子评价这两种治国之道时,说过一段非常有名的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结果是“民免而无耻”,老百姓不去触犯法律,是因为畏惧刑罚,他并没有羞耻之心。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用礼来保证道德目标的实现,结果就不同了,老百姓因为有了羞耻之心,不仅不会去做坏事,而且还会“格”,就是有上进心。
  礼是体现德和仁的具体形式,离开了德和仁,礼就不成其为礼。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一个内心没有仁爱之心的人,怎么会去推行礼和乐呢?就是说,推行礼的人首先应该是一名仁者,一名富于爱心的人。可见,礼与仁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
  第三,礼是修身的手段。在人类社会中,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放纵自己的行为,那么,人就和禽兽没有了区别,社会也就没有了起码的秩序,也就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所以,儒家和法家,尽管政见不同,但都认为人的行为是需要约束的,双方的分歧在于,究竟用什么来约束人。孔子主张用内在的道德力量来约束自己,他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作为一名君子,一方面要“博学于文”,广博地学习文献,积累深厚的知识,同时要“约之以礼”,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因为礼是根据道德原则制定出来的。只要在这两方面都做好了,就一定可以做到“弗畔”,也就是不悖离道了。
  人性都有天然的缺陷,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弱点。因此,无论是哪种性格的人,如果不借助于礼,都达不到理想的境界。孔子举例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xǐ),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意思是说,恭敬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空自劳碌。谨慎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显得胆小。勇敢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作乱。直率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说出伤人的话。平心而论,恭、慎、勇、直这四种性格都不是什么坏毛病,但只要离开了礼的指引,都不会结出“正果”。
  类似的意思还可以举出不少。例如,《论语?宪问》记载,子路问孔子,什么样的人才是“成人”(完美的人)?孔子在回答时,提到了臧武仲、公绰、卞庄子等三位鲁国的大夫以及自己的学生冉求。臧武仲的智慧,公绰的没有私欲,卞庄子的勇敢,冉求的学问,都是最为出色的。孔子说,要成为完美的人,仅仅把这四个人的优点集于一身是不够的,还要“文之以礼乐”,将礼乐与上述四种优点完美结合。可见,礼乐是最重要的修身课目。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资料来源】中华书局
第1节:礼乐人生前言第2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第3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2)
第4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3)第5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4)第6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5)
第7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6)第8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7)第9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8)
第10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9)第11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0)第12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1)
第13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2)第14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3)第15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4)
第16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5)第17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6)第18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7)
第19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8)第20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19)第21节: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20)
第22节:礼乐文化与人文素养(1)第23节:礼乐文化与人文素养(2)第24节:礼乐文化与人文素养(3)
第   I   [II]   [I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