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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
楊伯峻 Yang Bajun
上一捲目錄
作者:陸宗達王寧
第一節《爾雅》與“經”
《爾雅》是十三經裏的一部比較特殊的典籍。六朝人稱之為“詩書之襟帶”(劉勰《文心雕竜》),宋朝人譽之為“六籍之戶牅,學者之要津”(林光甫《艾軒詩說》),清朝人更以之為“訓故之淵海,五經之梯航”(宋翔鳳《爾雅郭註義疏序》)。可見歷代學者對它多麽重視,又可見它在我國典籍中有着多麽重要的地位。
但是,從這些評論中,我們又可看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不論“襟帶”也好,“戶牅”與“要津”也好,“梯航”也好,都似乎說它是古代治經學的工具,而不是說它本身就是一部“經”。可《爾雅》確為十三經之一。這個問題必須首先剖析清楚。
《爾雅》為什麽叫“爾雅”?劉熙《釋名》說:“爾雅: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為主也。”黃季剛先生以為“雅”是“夏”的藉字。因此他說:“一可知《爾雅》為諸夏之公言;二可知《爾雅》皆經典之常語;三可知《爾雅》為訓詁之正義。”(《爾雅略說》)綜合這兩種說法,《爾雅》是一部古代經典的詞語解釋之書,它在釋詞上有三大任務:(1)標準語釋方言俗語;(2)當代語言釋古語;(3)常用語釋難僻詞語。對文獻語言作出的解釋,我國古代稱作“故訓”,又稱“訓詁”。《爾雅》實際上是一部訓詁的匯編,或者說,是一部以釋義為主的詞典。它不象一般的經書,是供閱讀的。而象古代的字書,是供查檢的。它不屬於歷史或思想理論一類,而屬於語言文字學一類。那麽,它又怎樣列入了經書呢?
我國經書的數量有一個發展過程,漢代衹有六經(因樂經實際上並不存在,所以實際為五經),漢末加了一部《論語》,變為七經,六朝以後又加上《孝經》和《孟子》,合成九經,繼之將《左傳》、《公羊傳》、《𠔌梁傳》與《春秋》分開獨立成經,便有了十一經。唐文宗開成年間,石刻十二經,並置於太學,於十一經中加上一部《爾雅》。十三經就是由唐代的十二經發展來的,因此,其中包括《爾雅》。
唐文宗時將《爾雅》列為經學,主要的依據是漢代曾把《爾雅》列為官學:漢代劉歆欲立古文學,曾徵募能為《爾雅》者千餘人,講論庭中(見《漢書·楚元王傳》)。漢武帝時,正式立《爾雅》博士。唐代認為這便足以確定《爾雅》的經學地位,於是列入經類。實際上,在五經之後增設的經書,很多是五經的附庸,例如,《左傳》、《公羊傳》、《𠔌梁傳》是對《春秋》史實的詳敘,《論語》、《禮記》是言論的輯錄……既然這些對五經所載的史實、思想、制度加以解釋的書後代都雜糅到正式的經裏去,那麽,解釋經傳語言的《爾雅》列入經書,也就不奇怪了。所以紀昀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持說經之傢,多資(《爾雅》)以證古,故從其所重,列之經部:”這又是從內容上來說明《爾雅》入經的緣由。
第二節《爾雅》的作者、成書年代及其特點
《爾雅》的作者與成書的年代,舊有三說:一說為周公所著,成書在西周;一說為孔子或其門徒所著,成書在東周;又一說為漢儒所著。這三個說法,都不夠準確。
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爾雅》中的很多材料,應在《毛詩詁訓傳》之前就有了。《爾雅》與《毛傳》有許多共同的樹料,但《毛傳》的解釋顯然比《爾雅》更精確,水平更高。例如,《毛傳》已有“辭”(語助詞)的概念,已能用“××聲”、“××貌”等術語來表示迭字形容詞與象聲詞的詞性……這都是《爾雅》所不具備的。而且,《爾雅》所論的制度多為周製。例如,《釋山》中有兩處記載“五嶽”:一是“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河南衡”;另一是“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恆山為北嶽,嵩山為中嶽”。前者為周初之製,後者為東周之製。這都說明《爾雅》不是漢代的著作。說《爾雅》為周公、孔子所著,也不可信。因為《爾雅》釋五經的材料連一半也不到,它所采的訓詁,旁及《楚辭》、《莊子》、《穆天子傳》、《管子》、《呂氏春秋》、《國語》等,以至《史記》,很多是在周公、孔子之後。從它所涉及的文獻和所論的制度、史實看,它不是一人一時之作,而是雜采幾代多傢的訓詁材料匯編起來的。而且,匯編也不是一次而成,而是逐步完善。初具規模的時代大約在公元前400-300年左右的戰國時期,漢代古文經典的傳註發達起來後,又經過一度增補潤色,纔成為我們今天所見的樣子。
《爾雅》的成書情況决定了它的特點,這是在研究和應用《爾雅》時必須留意的。這就是《爾雅》所取的訓詁和經傳百傢多有相同者。不但釋經之條目多與《毛傳》相同,其他材料與古代典籍相同之處也很多。如;“師,衆也”、“比,輔也”、“晉,進也”、“遘,遇也”、“履者,禮也”、“頤者,養也”、“震者,動也”……都與《易·十翼》同。“勤,勞也”、“肇,始也”、“怙,恃也”、“典,常也”、“康,虛也”、“惠,愛也”、“綏,安也”、“考,成也”、“懷,思也”……都與《周書·謚法篇》同。“元,始也”、“芾,小也”……都與散見他籍的子夏《易》傳同。《𠔌梁傳》“平之為言以道成也”、“胥之為言猶相也”、“實耒者,是來也”……都與《爾雅》同。《禮記喪服傳》中的稱謂,大都與《釋親》同。《爾雅》“暴雨謂之涷”、“捲葹草,拔心不死”……與《楚辭》文同。“扶搖謂之猋”、“蒺藜,蝍蛆”與《莊子》文同……這說明,《爾雅》是匯編,不是獨創,它是多有所本的,所以,它可以“觀古”、“證古”,對研究和瞭解古代文獻的語言很有參考價值。但是,由於材料來源非衹一處,材料入書亦非一時,所以,《爾雅》中的材科難免存在矛盾、重複。前面所說兩個“五嶽”便是一例,那是因為采用了兩個不同時期的制度。又如,“密肌,繼英”一條,《釋蟲》、《釋鳥》兩次出現,雖有人篤信《爾雅》,認為它既是蟲名,又是鳥名,但仔細考察,這衹不過是把對一個名稱的兩種不同的解釋同時收入罷了。在應用《爾雅》時對它的這個特點,要特別重視。
第三節《爾雅》的編排與內容
現存的《爾雅》共有十九篇,將各種故訓按義分類。其實,除語詞外,是按物分類。這十九篇可以分成五大類;
(一)語言類:
1.《釋詁》;
2.《釋言》;
3.《釋訓》。
這三篇是古代文獻詞語訓釋的匯編。《釋詁》和《釋言》主要是單詞的訓釋,《釋訓》多為迭字詞或連綿詞。《釋詁》、《釋言》多用直訓的方式,有同義詞比較的作用。《釋訓》則多用義界的方式,起“道形皃”的作用①。如《釋詁》:“績、緒、采、業、服、宜、貫、公,事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
(二)人文關係類:
4.《釋親》
這一篇主要解釋親屬關係的稱謂。分為宗族、母黨、妻黨、婚姻四類。如“宗族”類釋父、母時說“父為考,母為妣”;“母黨”類釋母、母晜子等時說“母之姊妹為從母,從母之男子為從母晜弟,其女子子為從母姊妹。”
(三)建築器物類;
5.《釋宮》;
6.《釋器》;
7.《釋樂》。
《釋宮》是解釋宮室的總體名稱和各個部位的名稱的,《釋器》解釋一般器物稱,材科名稱和製作工序的名稱;《釋樂》則專講樂器。如《釋官》中有“宮謂之室,室謂之宮”;《釋樂》中有“大瑟謂之灑,“和樂謂之節”。
(四)天文地理類:
8.《釋天》;
9.《釋地》;
10.《釋丘》;
11.《釋山》;
12.《釋水)
這一部分中,《釋天》包括的內容最廣,其中又分為四時、祥、災、歲陽、歲陰、歲名、月陽、月名、風雨、星名、祭名、講武、旌旗十三類。《釋地》解釋地域名稱和地理環境的特點,又分九州、十藪、八陵、九府、五方、野、四極七類。《釋丘》專講自然形成的高地,分丘和厓岸兩類。《釋山》講山脈。《釋水》講河流,包括水泉、水中、河麯、九河四類。如釋“四時”說:“春為青陽,夏為朱明,秋為白藏,鼕為玄英,四氣和謂之玉燭”;《釋山》有“小山岌。大出垣”,“石戴土謂之崔嵬,土戴石為砠”等。
(五)植物動物類:
13.《釋草》;
14.《釋木》;
15.《釋蟲》;
16.《釋魚》;
17.《釋鳥》;
18.《釋獸》;
19.《釋畜》
這部分分別對草本植物、木本植物、昆蟲、水生動物(包括爬行動物)、鳥類、獸類、傢畜的名稱進行解釋。其中《釋獸》分寓屬、鼠屬、齸屬、須屬四類,《釋畜》分馬屬、牛屬、羊屬、狗屬。雞屬、六畜六類。如《釋草》:“菉,王芻,”“荼,苦菜”;《釋鳥》:“舒雁,鵝;舒鳧,鶩”,“皇,黃鳥”。
從以上內容看,《爾雅》並沒有為我們展示出較完整的義類。也就是說,它沒有對詞語的意義進行完整的分類,而衹是分出了物類。
第四節《爾雅》的應用
《爾雅》儘管列入“經”部,就其內容和作用說,卻衹是一部訓詁資料集。它保存、整理了故訓,對研究古代文獻有很大的用處:
首先,它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古代的自然狀況和社會狀況。在閱讀古代文獻時,遇到建築器物、天文地理、動物植物的名稱,以及有關的親屬稱謂,都可以技類來查檢《爾雅》。
第二,它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古代的詞義,弄清古今詞義的區別。例如,《詩經·鄭風·緇衣》:“緇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席”在現代漢語裏衹當席子講,而《爾雅》有“席,大也”的訓釋。這是因為“古代的席子有的是亂草鋪成的,鋪得很多,很厚,所以引申有“大”義。《緇衣》的“席”正當“大”講。查查《爾雅》,對古文獻難解的詞義便能較確切地理解。
第三,它可以幫助我們辯析、比較古文獻中的同義詞。如,《釋詁》第一條;“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十一個詞都訓“始”,但含義有所不同:
初,裁衣之始。哉,即纔,草木之始,“剛纔”的“纔”義由此發展出。首,人體之姑。基,築墻之始。肇,開門之始。祖,人類之始。元,即“兀”,地之高處,今“元兇”、“元首”、“元旦”……等詞,“元”皆引申有始義。胎,人生之始。俶,品德之最高者,引申有始義。落,專指廟堂宮室建成之始,今“落成典禮”,“落”即始。權輿,草木迂麯出土,即生長之始。
第四,它為我們展示了古代詞語比較完整的全貌,幫助我們認識古代詞彙發展的規律。如:
《釋獸》:“熊虎醜,其子狗,”《釋畜》:“(牛)其子犢”。郭璞註:“今青州呼犢為狗。”《釋畜》:“犬未成豪狗,”郭璞註:“狗子未生幹毛者。”
可以看出,上古動物的幼子很多稱“狗”。而馬之小者稱“駒”、羊之小者稱“羔”,“駒”、“羔”都是“狗”的音變。這些字古音都在“侯”韻。可見在漢語詞彙發展的早期,詞彙的意義是綜合的,統稱很多,以後思維細密了,詞義趨嚮分析,分化出“犢”、“駒”、“羔”、“狗”等不同名稱。待雙音節合成詞和詞組大量産生,改用詞的組合來區別同類事物,詞彙的發展又趨於綜合了。《爾雅》還可幫助我們研究名物來源的規律。總之,它是詞彙理論研究不可缺少的資料。
最後,《爾雅》廣為搜集故訓,又能幫助我們瞭解古代傳註的訓釋條例,有助於我們憑藉古註去閱讀古書,而且還能有助於辭書編寫和教學中的釋詞工作。
在應用《爾雅》時,有一點必須註意。那就是,《爾雅》是將不同時期、不同經傳中的故訓匯集在一起的。有人稱它是“同義詞典”,這說法不夠確切。在《爾雅》中同用一個詞訓釋的一係列詞,雖然同訓,未必都同義,因為,經傳的訓釋都是解釋在一定的語言環境裏的詞義,它所取的有的是詞的本義,有的是詞的引申義,有的是詞的假藉義。有的是概括詞義,也有的是具體環境中的具體詞義。甚至有些還帶有作者和作品獨特的用意;不加分析一律簡單理解,便會形成謬誤。例如《釋詁》第一條“落,始也。”“落”在這裏是按訓釋詞,這用的是它的特殊意義,衹有在廟堂宮室落成時,它纔有“始”義。而宮室落成雖是使用的開始,卻是建造的終結,就這個意義來說,它與當築墻之始的“基”字,不但不是同義詞,而且簡直就是反義詞了。而《釋詁》後文“隕、磒、湮、下、降、墜、摽、蘦,落也。“落”在這裏作訓釋詞,倒是用的它的常用義,當從上而下掉落洪。《爾雅》的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還可以發生各種不同的關係,如:
“基,始也。”——廣義釋狹義。
“畢,盡也。”——釋假藉義。
“艾,長也。”“艾,養也。”——釋不同的引申義。
“共,具也。”——同源詞互訓。
……
所以,在應用《爾雅》掌握古代文獻的詞義時,必須首先弄清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發生什麽關係?是概括詞義相同,還是具體詞義一致?是多數意義相同,還是個別義項一致?它們的相同是近似,全同還是包括?這兩個詞,曾經在什麽語言環境裏互訓過,適於在什麽語言環境裏通用。經過一番具體分折,應用時就不至於出差錯了。這些麻煩,固然是《爾雅》這部書不夠嚴密的缺點造成的。但《爾雅》已是歷史的陳述,早在公元前400-300年,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傢有這樣完備的字典。今天,我們要依靠它來探求古代詞義,便不能苛責古人,衹能要求今人多作過細的工作了。
第五節《爾雅》的註本
要想弄通以上提出的問題,弄清《爾雅》的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的種種關係,必須依靠過去對《爾雅》研究的成果。這些成果保留在《爾雅》的註疏中。
《爾雅》的註傢,魏晉以前有犍為文學、劉歆、樊光、李巡、孫炎等,都稱“舊註”,但材料已失散,後人采輯也未能完備。陸德明的《經典釋文·爾雅音義》中保留了一些。魏晉以後有瀋旋、施乾、謝嶠、顧野王、裴瑜、陸德明等,各有短長,也未能係統。今天普遍使用的註本是晉代郭璞的註。郭註在闡發《爾雅》的體例,指出故訓的來源、根據上,較為準確係統。為郭註作疏的最通行的有兩傢:一是邢昺的《爾雅註疏》(收入《十三經註疏》中),一是郝懿行的《爾雅義疏》。除此之外,邵晉涵的《爾雅正義》,從經學的角度上講《爾雅》,許多地方優於郝疏,也可參考。
如何利用註疏來讀《爾雅》,舉《爾雅義疏》為例:
《釋詁》:“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
《郭註》:“《尚書》曰:‘三月哉生魄。’《詩》曰:‘令終有俶。’又曰:‘俶載南畝’,又曰:‘訪予落止’又曰;‘鬍不承權輿。’胚胎未成,亦物之始也。其餘皆義之常行者耳,此所以釋古今之異音,通方俗之殊語。”
郭註的特點是衹提供難解的訓釋。這裏舉《尚書》和《詩經》將“哉”、“俶”、“落”、“權輿”的文獻依據說明了。又解釋“胎”為什麽訓“始”。其餘都是常訓,郭璞不再加註,最後兩句話是闡發《爾雅》的體例。郝懿行的疏除了對郭璞已註的幾點加以證實補充外,郭璞沒有註的,他也作瞭解釋。這使我們應用《爾雅》更方便了。所以,憑藉註疏讀《爾雅》,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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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直訓和義界是兩種不同的訓詁方式。用單詞訓釋單詞,叫作直訓,如“初,始也。”用一句話來概括詞的意義,為之作出界說或加以具體形容,叫作義界,如“丁丁嚶嚶,相切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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