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古代社會   》 (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何茲全 He Ciquan

  前面已經講過,周代有國野之分。國中和近郊住的是周人,野裏住的是被徵服後以不平等關係結合在一起的各族人,主要是殷人。
  國和野的田製也是不同的。孟子說的“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也反映了國、野田製的不同。《左傳》記載分伯禽殷民六族和分康叔殷民七族時,都是“啓以商政”。啓以商政,就是仍按商人的制度辦。其中自然也很可能包括田製和稅法。野,九一而助,助就是商人的稅法。根據有關記載看,大約商人在野中行的是以井為單位的九夫製。周人在國郊行的是十夫製。田仍是分成方塊,但是以十為單位的十夫製。《周禮》中有九【85】夫、十夫田製之別。如《周禮·地官》遂人條:“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畿。”這是十夫製。小司徒條:“乃經土地而井牧其團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這是九夫製。
  無論九夫製還是十夫製,溝洫制度是相同的,《考工記》匠人條:“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裏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裏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於川。”遂人條和匠人條所記,都是以縱橫渠道劃成的方塊田,田間都是有遂、溝、洫、澮幾種水道。不同的是以十為單位或以九為單位
  九夫、十夫是不同的田製。朱熹已看出這種不同,他說:“溝洫以十為數,井田以九為數,决不可合。近世諸儒論田製,乃欲混井田、溝洫為一,則不可行。鄭氏分註作兩項,卻是。”(《文獻通考·田賦考》引《朱子語錄》)。又說:“周時一夫授田百畝;鄉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傢同井。”(《孟子集註·滕文公上》)。馬端臨也持這種看法。《文獻通考·田賦考》於引錄遂人條及鄭註後加按語說:“右鄭註以為此鄉遂用溝洫之法也,用之近郊鄉遂。”於匠人條後加按語說:“右鄭註以為此都鄙用井田之法也,用之野外縣都”。《周禮》鄉遂、都鄙、國野的關係是相當模糊的。學者間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問題的解决,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有一點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國野或鄉遂都鄙,各不同地區所行的田製是不同的。就暫用國與野來分,國中以十夫為單位,野以九夫一井為單位,這個結論,大概是無問題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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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二)國人
(三)衆、庶、民(四)私徒屬
(五)隸臣妾(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三)公田和私田(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國傢(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四)禮、刑、兵、稅、役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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