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論語今註今譯   》 捲二 為政(5)      王云五 Wang Yunwu    毛子水 Mao Zishui

  [今譯]
  孔子說:“一個君子,不能跟器物一般,隨人使用!”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①。”
  [今註]
  ①“而”,意同“乃”。(舊讀多以“先行其言”為句。《夢溪筆談》:先行當為句。)
  [今譯]
  子貢問怎麽纔算一個君子。孔子說:“先把事做好,然後再來說。”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①,小人比而不周。”
  [今註]
  ①周、比二字都有親密的意思。這裏孔子對舉這兩字說這話,兩字分有好壞的含義,這乃是一時的分別。(孔曰:“忠信為周;阿黨為比。”《經義述聞》:“以義合者周也;以利合者比也。”)不過我們應知道,即在孔子自己的話裏,比字有時亦含有好的意義。(“義之與比”)
  [今譯]
  孔子說:“一個君子對人忠信而不阿黨,小人衹知阿黨而不能忠信。”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①,思而不學則殆②。”
  [今註]
  ①《禮記少儀》鄭註:“罔,猶罔罔,無知貌。”(朱駿聲以為藉罔為妄。按:妄亂謬妄,亦即無知。)
  ②《公羊襄五年傳》註:殆,疑。王引之以為這章和子張學幹祿章的殆,都當訓疑。
  [今譯]
  孔子說:“勤求學問而不用心思索,那還是罔罔無所知的;衹用心空想而不勤求學問,那就得不到明確的知識。”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①”!
  [今註]
  ①《集解》:“攻,治也。”皇疏:“異端,謂雜書也。言人若不學六籍正典而雜學於諸子百傢,此則為害之深。”劉疏:“下篇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集解》以小道為異端。……以異端為雜書,乃漢人舊義。故鄭註子夏之言小道亦以為‘如今諸子書也’。《中庸》記雲,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術焉,吾弗為之矣。素隱行怪,正是小道異端者之所為。至後世有述,而其害何可勝言,夫子故弗為以絶之也。”按:劉氏以素隱行怪為異端,似比以雜書為異端更為合理。但我以為孔子所謂“異端”,當指正常學業以外的事情講。《論語》記“子不語怪、力、亂、神”,這四件事情,當然是孔子所謂異端的。對正在受業的弟子講話,自亦可稱雜書為異端。因為誦詩讀書的時候,若分心於雜書,則必有廢時的害處。若詩書已畢業,則多見多聞而識之,亦是求知的正途。雜書有時乃是很有益的東西,孔子有時亦引用古志。我想,孔子說這話,不過告誡弟子於受業時期,不要分心於外務罷了。所謂害,亦衹是指荒時廢業言。我們看樊遲請學稼而孔子答以吾不如老農;子路問事鬼神而孔子答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這都是孔子恐怕他們用心於外務而害正業,所以不正答所問。子貢方人,孔子亦有微詞,這當是由於任意評人,於自己的德業並沒有益處,所以亦可看做外務。至於“女與回也孰愈”的問話,出自老師,當是為探測弟子的進境而作的。《集註》以楊墨為異端的例,未必合於孔子的意思。設使孔子生在孟子的時代,他要怎樣距楊墨,恐亦是問題。這章自來異說紛紜:“攻”有攻治、攻擊兩義;“已”於語詞外又有“止”義。焦循《論語補疏》倒有一段可取的意思:“韓詩外傳云,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悖。蓋異端者,各為一端,彼此互異;惟執持不能通則悖,悖則害矣。有以攻治之,即所謂序異端也。斯害也已,所謂使不相悖也。”焦氏這個說法,雖未必和本章的經旨相合,但設使孔子生於今天,當亦會贊成焦氏這個意見的。為開拓讀者心胸起見,我們把焦說節錄在這裏。譯文則仍用我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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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臺灣商務印書館國學經典文叢

【資料來源】重慶出版社
編纂古籍今註今譯序《論語今註今譯》新版序自序《論語今註今譯》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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