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代 南明史   》 第三十章 永歷朝廷的覆亡      顧誠 Gu Cheng

  第一節永歷帝流亡緬甸
  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歷十三年)閏正月二十五日(丙子),朱由榔和小朝廷的文武官員在平陽侯靳統武護衛下,由永昌府(今雲南保山市)退到盞達土司,第二天行至布嶺,距離中緬邊境已經不遠了。馬吉翔認為衹要進入緬甸國境就可以保住身傢安全,同他的弟弟馬雄飛、女婿楊在秘密商議道:“我等百千謀議,方得車駕幸緬。今從官相隨又已至此。萬一得有寧宇(?),上意必悔不早入蜀;在廷又欲持文墨以議我弟兄。今護衛平陽侯右協孫崇雅與我極為同心。莫若先示以意,使之妄傳追逼,則乘輿今夜必兼程入關。伺夜半昏黑,車駕一過關,便將從官盡劫,則東奔西竄,流離萬狀,必無有隨駕者矣。”三人議定後即往告知孫崇雅。孫是靳統武的部將,本已感到前途黯淡,又有馬吉翔的慫恿,乘機發一筆國難財,何樂而不為?於是在這天晚上縱兵大肆擄掠。在夜色籠罩之下亂兵搶劫,連永歷皇帝也未能幸免,光着腳上不了山,直到天威營等兵趕到,纔在深夜竄到銅鐵關(指銅壁關和鐵壁關),隨行的文武官員在流離當中又遭搶劫,苦不堪言;不少將士也在混亂當中若鳥獸散。二十六日白天到曩本河,距緬關十裏。黔國公沐天波先派人去通知守關緬兵。由於歷史的原因,明朝鎮守雲南的沐國公是緬甸當局熟知的人物,守關緬兵紛紛下馬以禮相待。當他們得知隨永歷帝避難緬甸的文武有近兩千人馬,要求“必盡釋甲仗,始許入關”。永歷帝同意,“一時衛士、中官盡解弓刀盔甲,器械山積關前,皆赤手隨駕去”①。這一舉動曾經遭到一些忠於明室的人士的指責,認為自動解除武裝是“墮緬人計”,“嚮使馬吉翔、孫崇雅不暮夜兼程,則車駕入緬,護兵不散,猶易於出險而會兩藩(指晉王李定國、鞏昌王白文選),緬人不敢拘執,況敢獻清乎?”②就當時形勢而言,緬甸是個比較弱小的國傢,其當局接受南明皇帝入境避難而要求解除隨行人員武裝無可非議。問題在於朱由榔貪生怕死,在李定國等人還在雲南西部邊境地區組織兵力抗擊清軍時,就在馬吉翔之流竄撮下流入外邦,過着寄人籬下的生活,以為這樣清朝就可以放過他們,從而苟且偷安。
  作為實權人物的李定國在兵力不足以保衛昆明時,對朝廷的去嚮可能作了不正確的决策。他沒有堅持取道建昌入據四川,即便形勢危急還可以順長江而下同據守夔東的抗清義師會合,而贊成了馬吉翔等人嚮中緬邊境撤退的錯誤主張。然而,决策西撤並不等於同意流亡緬甸。事實上他自己當時沒有入緬,由他指派的護駕隊伍靳統武所轄兵員也衹是到關為止,沒有跟隨永歷朝廷進入緬甸。當他接到靳統武的報告,緬甸當局禁止南明軍隊入境,永歷帝下令隨行人員自動解除武裝後,“慮緬情叵測”,派高允臣趕去,企圖追回永歷帝和隨行人員,不料,高允臣一入緬境即遭到緬方殺害①。從後來的情況看,李定國同白文選等一再出兵緬甸想把永歷帝迎接回來,表明朱由榔的流亡緬甸根本未徵得李定國、白文選等最高將領的同意。從復明事業來看,永歷帝慌不擇路地進入外邦避難,標志着旗幟半倒,給各地的復明志士在心理上蒙上了一層濃厚的陰影。對李定國、白文選等人來說,既要在窮山僻壤的邊境地區繼續抗擊清軍,又要耽心在緬甸的永歷帝的安全,弄得顧此失彼,心力交瘁。
  朱由榔、沐天波和其他朝廷隨行人員在順治十六年閏正月二十六日進入緬甸以後,二十九日到蠻莫,當地緬甸土官思綫前來迎接,永歷帝賜給了金牌、緞帛厚禮①。當對,黔國公沐天波、華亭侯王惟華、東宮典璽太監李崇實三人頭腦還比較清醒,他們認為把朝廷命運完全置於緬甸保護之下,萬一緬甸當局態度發生變化,將帶來難以預料的後果。因此,經過商議後共同提出建議:“此地屬緬邊,尚未深入。我等若將文武將士一半隨大駕(指朱由榔)入緬,以一半導太子入茶山調度各營,即上在緬地亦有外援可恃。不然,深入夷穴,音耗內外不通,終於生睏。”永歷帝覺得這個建議有道理,可以考慮;可是,中宮王氏卻捨不得愛子遠離身邊,堅持不肯①。朱由榔惟恐清軍跟蹤而來,自身難保,離開蠻莫時即諭土官思綫砍倒樹木,阻塞道路。思綫既得此諭,就在車駕啓行後,對關內外山箐搜括三天,碰上倉皇追駕的明朝官員一律加以拘捕,抄沒隨身財物,身強力壯者殺害於關前溝下,老弱者散給各土寨令其舂米,被折磨而死的即投入江中,銷屍滅蹤。三十日,行至河邊(約為八莫,靠伊洛瓦底江)。二月初二日,緬甸國王派了四艘客船來迎接。由於船衹狹小,永歷帝挑選隨從官員六百四十六人扈從三宮由水道南下,其中有的官員還是自己出資雇買船衹隨行;剩下的九百多人由總兵潘世榮保護岷王世子等騎馬走陸路,其中有文書房太監江國泰、劉九臯、劉衡、段然忠、翟國禎等十四人,文官朱藴金等,武官溫如珍、範存禮、薑承德、嚮鼎忠、高升、季大勝、謝安祚等。
  永歷帝聞風喪膽、自亂陣腳從他即位以來已成司空見慣。逃入緬甸時,李定國還在組織磨盤山戰役,清軍不可能直接威脅到小朝廷的安全。然而,二月初四日馬吉翔、李國泰擁簇着永歷帝登上緬甸客船,不僅隨從文武官還有不少人船衹沒有着落,連太後和東宮都沒人料理。永歷帝坐船開行後,太後大怒,說道:“皇帝此時未至顛沛,即不顧親娘耶?”朱由榔等纔停泊了兩天,到初六日水路人員草草準備就緒,陸續開船南下。一路上緬甸寨民供應物品,十八日船到井梗(地近當時緬甸都城阿瓦,今曼德勒)。二十四日,緬甸國王請永歷帝派兩位大臣過舟講話。朱由榔派中府都督馬雄飛(馬吉翔之弟)、御史鄔昌琦前往“宣諭南幸之意”①。儘管永歷朝廷仍以宗主國自居,事實上卻是逃難而來,這點緬甸君臣自然非常清楚。為了避免禮節上難以處理得當,緬甸國王拒絶接見使者,衹派漢人通事居間傳達信息。通事拿出明神宗時頒給緬甸的敕書同馬雄飛、鄔昌琦帶來的永歷敕書相核對,發現所蓋玉璽大小稍有出入,因此對永歷朝廷的正統地位産生懷疑②。幸虧沐天波攜有歷代相傳的徵南將軍印是明代同西南沿邊土司和接壤國傢往來文書中經常使用,緬甸當局對比之後纔解除了疑惑,允許永歷帝和他的隨行人員暫時居留境內。
  由潘世榮帶領取陸路南行的明朝官員士卒在三月十七日就到達了緬都阿瓦城隔河對岸處。由於人馬雜沓,引起緬甸國王的不安,他說:“此等非避亂,乃是陰圖我國耳1派出兵丁加以包圍,強行把這批南明人員不分男女老幼分別安插於附近各村民傢看管,一傢一人,禁止往來。這批南明人士頃刻之間妻離子散,傢産蕩盡,失去了人身自由。通政使朱藴金、中軍薑成德被迫自縊。③
  五月初七日,緬甸當局纔把永歷帝及其隨從由井梗移到原陸路人馬到達的阿瓦城隔河相望的地方,用竹子圍造了一座城,裏面建草房十間作為永歷帝的住所,其他隨行官員人等自行構房居祝
  朱由榔和他的隨從人員在緬都阿瓦城郊居住下來以後,同國內(包括邊境地區)的抗清實力之間已經很難保持聯繫,所謂“朝廷”、“正朔”不過虛有其名。緬甸當局雖然允許他們入境避難,卻始終沒有給予正式的官方接待。儘管緬甸國王住在阿瓦城中、流亡入緬的永歷君臣住於阿瓦城外,隔河相望,近在咫尺,各種文獻卻表明,兩人從來沒有見過面。
  開初,緬甸當局還給予一些物資幫助,即所謂“進貢頗厚”。永歷帝也還攜帶了一點積儲,有意回贈一分厚禮,用明朝習慣的說法是居高臨下的“賞賜”。緬甸官員表示:“未得王命,不敢行禮”①,意思是不願對明朝皇帝行藩臣禮。朱由榔既無實力,也衹好聽其自然。
  永歷朝廷暫時得到安置,多數文武官員毫無失國憂君之念,繼續過着苟且偷安,苦中作樂的生活。據記載,當地的緬甸居民紛紛來到永歷君臣住地進行貿易,這本無可非議,許多南明官員卻不顧國體,“短衣跣足,混入緬婦,席地坐笑”②。一些緬甸人士也鄙夷這種醜陋行徑,私下說道:“天朝大臣如此嬉戲無度,天下安得不亡?”③一位通事也說:“我看這幾多老爺越發不像個興王圖霸的人。”①永歷帝為了維護小朝廷的安全和體統,决定派官員輪流巡夜,奉派官員即乘機“張燈高飲,徹夜歌號”②。這年八月間,朱由榔左腳患病,晝夜呻吟。馬吉翔、李國泰於中秋節晚上會飲於皇親王維恭傢內,維恭傢有廣東女戲子黎應祥,吉翔、國泰命她歌麯侑酒,黎應祥流着眼淚說:“上宮禁咫尺,玉體違和,此何等時,乃欲行樂。應祥雖小人,不敢應命。”王維恭竟然拿起棍子就打。朱由榔聽到哄鬧哭泣之聲,派人傳旨道:“皇親即目中無朕,亦當念母死新喪,不宜聞樂。”③王維恭等人才暫時收斂。此外,綏寧伯蒲纓、太監楊國明等大開賭場,日夜呼幺喝六,一片喧嘩。永歷帝大怒,命錦衣衛士前往拆毀賭場,諸臣賭興正濃,那管什麽皇帝聖旨,換個地方重開賭場,喧嘯如故。
  八月十三日,緬甸國王派人來請黔國公沐天波過江參加十五日的緬歷年節。沐天波攜帶永歷帝原擬贈送的禮品過江後,緬甸君臣不準他穿戴明朝衣冠,強迫他換上民族服裝同緬屬小邦使者一道以臣禮至緬王金殿前朝見。按明朝二百多年的慣例,鎮守雲南的黔國公沐氏代表明帝國管轄雲南土司並處理周邊藩屬國傢的往來事務,體統非常尊貴。這時卻倒了過來,要光着腳身穿民族服裝嚮緬王稱臣,心中苦惱可想而知。禮畢回來後,沐天波對朝廷諸臣說:“三月在井亙(吉梗)時不用吾言,以至今日進退維𠔌。我若不屈,則車駕已在虎穴。嗟乎,嗟呼,誰使我至此耶?”說完大哭起來。禮部侍郎楊在、行人任國璽還上疏劾奏沐天波失體辱國,永歷帝衹好留中不報。
  到九月間,馬吉翔、李國泰對永歷帝訴說廷臣和隨從人員生活睏難,有的人已經沒糧下鍋,意思是要朱由榔拿出“內帑”(這對流亡他國,自然不可能有任何財政收入)來救濟。朱由榔本來就沒有多少傢産,這時屢經劫難,已經捉襟見肘,一怒之下把黃金製造的國璽扔到地上,讓他們鑿碎分給群臣①。典璽太監李國用叩頭道:“臣萬死不敢碎此寶1馬吉翔、李國泰卻毫無顧忌,當即將國璽鑿碎,分給各臣數錢至一二兩不等。這件事充分說明隨永歷帝入緬的多數官員已如行屍走肉,毫無共赴國難之意。不久,緬甸政府送來一批新收的稻穀,朱由榔指示分給窮睏的隨行官員。馬吉翔卻視若己物,分給同自己交情密切的人員,引起小朝廷內部極大不滿。護衛總兵鄧凱大呼道:“時勢至此,尚敢蒙蔽上聽。升鬥之惠,不給從官,良心何在?”馬吉翔命手下人把鄧凱打翻在地,傷足不能行走。②
  ①劉寀《狩緬紀事》。
  ①邵廷寀《西南紀事》捲十《李定國傳》。鄭達《野史無文》捲九,馮蘇《見聞隨筆》捲下等書均作高允臣;劉■《狩緬紀事》寫作嶽陽伯王允臣。
  ①劉■《狩緬紀事》。
  ①《狩緬紀事》;鄧凱《也是錄》。
  ②明代歷朝相傳玉璽在1644年大順軍入京時已被繳獲,這以後弘光、隆武、水歷三朝都另行製作,為了防止落入他方之手的玉璽可能被利用,每次製作的玉璽規格必然會稍有差異。
  ①《狩緬紀事》。
  ②《狩緬紀事》。
  ③《狩緬紀事》。
  ①金鐘《皇明末造錄》。
  ②《狩緬紀事》。
  ③《狩緬紀事》。
  ①這件事在《求野錄》、《也是錄》、《狩緬紀事》、《皇明末造錄》等書中都有記載,前面已經指出包括永歷在內的明清皇帝都有幾顆不同用途的“國寶”,其中多數是玉製,稱為玉璽,但也有金製的。永歷帝這次下令鑿碎的顯然是金製國璽,謝國楨《南明史略》和司徒琳《南明史》(英文原版一七三頁)都說是玉璽,略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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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序論
凡例第一章 明朝覆亡後的全國形勢
第二節 大順政權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失誤第三節 吳三桂叛變與山海關之戰
第四節 清軍占領北京和大順軍西撤第五節 畿南、山東、晉北地方官紳
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第二節 朱由崧的監國和稱帝
第三節 四鎮的形成和跋扈自雄第四節 弘光朝廷內部黨爭的激化
第五節 清廷接管畿南、山東等地和第六節 1644—1645年河南的形勢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第二節清廷對南明弘光政權態度的變化
第三節 左懋第為首的北使團第四節 弘光朝廷的軍政和財政
第五節 弘光朝廷的腐敗第六節 清廷對大順和南明用兵策略的變化
第四章 大順政權的覆亡第二節 陝北戰役和大順軍放棄西北
第三節 李自成的犧牲和大順政權的失敗第五章 弘光政權的瓦解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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