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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典 》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田七郎
蒲鬆齡 Pu Songling
武承休,遼陽人[1].喜交遊,所與皆知名士。夜夢一人告之曰:“子交遊遍海內,皆濫交耳。惟一人可共息難,何反不識?”問:“何人?”曰:“田七郎非與?”醒而異之。詰朝,見所與遊,輒問七郎。
客或識為東村業獵者。武敬謁諸傢,以馬撾門。未幾,一人出,年二十餘,目蜂腰[2],着膩[3],衣皂犢鼻[4],多白補綴。拱手於額而問所自。武展姓氏;且托途中不快,藉廬憩息。問七郎,答曰:“我即是也。”遂延客人。
見破屋數椽,木岐支壁。入一小室,虎皮狼蛻[5],懸布楹間,更無機榻可坐。
七郎就地設臯比焉[6].武與語,言詞樸質,大悅之。遽貽金作生計,七郎不受。固予之,七郎受以白母。俄頃將還,固辭不受。武強之再四。母竜鐘而至[7],厲色曰:“老身止此兒,不欲令事貴客!”武慚而退,歸途展轉,不解其意。適從人於捨後聞母言,因以告武。先是,七郎持金白母,母曰:“我適睹公子,有晦紋[8],必罹奇禍。聞之:受人知者分人憂,受人恩者急人難。
富人報人以財,貧人報人以義。無故而得重賂,不祥,恐將取死報於子矣[9].“
武聞之,深嘆母賢;然益傾慕七郎。
翼日,設筵招之,辭不至。武登其堂,坐而索飲。七郎自行酒,陳鹿脯[10].殊盡情禮。越日,武邀酬之,乃至。款洽甚歡。贈以金,即不受。武托購虎皮,乃受之。歸視所蓄,計不足償,思再獵而後獻之。入山三日,無所獵獲。會妻病,守視湯藥,不遑操業。浹旬[11],妻淹忽以死。為營齋葬[12],所受金稍稍耗去。武親臨唁送,禮儀優渥。既葬,負弩山林,益思所以報武,而迄無所得。武探得其故,輒勸勿亟。切望七郎姑一臨存[13];而七郎終以負債為憾,不肯至。武因先索舊藏,以速其來,七郎檢視故革,則蠹蝕殃敗[14],毛盡脫,懊喪益甚。武知之,馳行其庭,極意慰解之。又視敗革,曰:“此亦復佳。僕所欲得,原不以毛。”遂軸出[15],兼邀同往。七郎不可,乃自歸。七郎念終以不足報武,裹糧入山[16],凡數夜,得一虎,全而饋之。
武喜,治具,請三日留。七郎辭之堅。武鍵庭戶,使不得出。賓客見七郎樸陋,竊謂公子妄交,而武周旋七郎,殊異諸客。為易新服,卻不受;承其寐而潛易之,不得已而受之。既去,其子奉媼命,返新衣,索其敝裰[17].武笑曰:“歸語老姥,故衣已拆作履襯矣[18].”自是,七郎日以兔鹿相貽[19],召之即不復至。武一日詣七郎,值出獵未返。媼出,門語曰[20]:“再勿引緻吾兒[21],大不懷好意!”武敬禮之,慚而退。
半年許,傢人忽白:“七郎為爭獵豹,毆死人命,捉將官裏去。”武大驚,馳視之,已械收在獄。見武無言,但雲:“此後煩恤老母。”武慘然出,急以重金賂邑宰;又以百金賂仇主。月餘無事,釋七郎歸。母慨然曰:“子發膚受之武公子[22],非老身所得而愛惜者矣。但祝公子終百年無災患[23],即兒福。”七郎欲詣謝武,母曰:“住則往耳,見公子勿謝也。小恩可謝,大恩不可謝。”七郎見武;武溫言慰藉,七郎唯唯。傢人鹹怪其疏;武喜其誠篤,益厚遇之。由是恆數日留公子傢。饋遺輒受,不復辭,亦不言報。
會武初度[24],賓從煩多,夜捨屨滿[25].武偕七郎臥鬥室中,三僕即床下藉芻藁。二更嚮盡,諸僕皆睡去,兩人猶刺刺語[26].七郎佩刀挂壁間,忽自騰出匣數寸許[27],錚錚作響,光閃爍如電,武驚起,七郎亦起,問:“床下臥者何人?”武答:“皆廝僕。”七郎曰:“此中必有惡人。”武問故,七郎曰:“此刀購諸異國,殺人未嘗濡縷[28].迄今佩三世矣。决首至
千計[29],尚如新發於硎[30].見惡人則鳴躍,當去殺人不遠矣。公子宜親君子,遠小人,或萬一可免。“武頷之。七郎終不樂,輾轉床席,武曰:”災祥數耳,何憂之深?“七郎曰:”我諸無恐怖,徒以有老母在。“武曰:”何遽至此?“七郎曰:”無則便佳。“蓋床下三人:一為林兒,是老彌子[31],能得主人歡;一僮僕,年十二三,武所常役者;一李應,最拗拙,每因細事與公子裂眼爭,武恆怒之。當夜默念,疑必此人。詰旦,喚至,善言絶今去。
武長子紳,娶王氏。一日,武他出,留林兒居守。齋中菊花方燦。新婦意翁出,齋庭當寂,自詣摘菊。林兒突出勾戲。婦欲遁,林兒強挾入室。婦啼拒,色變聲嘶。紳奔入,林兒始釋手逃去。武歸聞之,怒覓林兒,竟已不知所之。
過二三日,始知其投身某御史傢。某官都中,傢務皆委决於弟。武以同袍義[32],致書索林兒,某弟竟置不發。武益恚,質詞邑宰[33].勾牒雖出[34],而隸不捕:宮亦不問。武方憤怒,適七郎至。武曰:“君言驗矣。”因與告。
七郎顔色慘變,終無一語,即徑去。武囑幹僕邏察林兒[35].林兒夜歸,為邏者所獲,執見武。武掠楚之。林兒語侵武。武叔恆,故長者,恐侄暴怒緻禍,勸不如治以官法。武從之,縶赴公庭,而御史傢刺書郵至[36];宰釋休兒,付紀綱以去[37].林兒意益肆,倡言叢衆中[38]誣主人婦與私。武無奈之,忿塞欲死。馳登御史門,俯仰叫駡[39].裏捨慰勸令歸。逾夜,忽有傢人白:“林兒被人臠割[40],拋屍曠野間。”武驚喜,意稍得伸。俄聞御史傢訟其叔侄,遂偕叔赴質。宰不聽辨,欲笞恆。武抗聲曰:“殺人莫須有[41]!
至辱詈紳,則生實為之,無與叔事。“宰置不聞。武裂眥欲上,群役禁之。
操杖隸皆紳傢走狗[42],恆又老耄,數未半[43],奄然已死。宰見武叔垂斃,亦不復究。武號且駡,宰亦若弗聞也者。遂舁叔歸,哀憤無所為計。因思欲得七郎謀。而七郎更不一吊問[44].竊自念:待七郎不薄,何遽如行路人?亦疑殺林兒必七郎。轉念:果爾,鬍得不謀,於是遣人探索其傢,至則扃寂然,鄰人並不知耗。一日,某弟方在內廨[45],與宰關說。值晨進薪水[46],忽一樵人至前,釋擔抽利刃,直奔之。某惶急,以手格刃[47],刃落斷腕;又一刀,始决其首。宰大驚,竄去。樵人猶張皇四顧。
諸役吏急闔署門,操杖疾呼。樵人乃自剄死。紛紛集認,識者知為田七郎也。宰驚定,始出復驗。見七郎僵臥血泊中,手猶握刃。
方停蓋審視,屍忽崛然躍起,竟决宰首,已而復踣。衙宮捕其母、子,則亡去已數日矣。武聞七郎死,馳哭盡哀。鹹謂其主使七郎。
武破産夤緣當路[48],始得免。七郎屍棄原野三十餘日,禽犬環守之。武取而厚葬。其子流寓於登[49],變姓為佟。起行伍,以功至同知將軍[50].歸遼,武已八十餘,乃指示其父墓焉。
異史氏曰:“一錢不輕受,正一飯不敢忘者也[51].賢哉母乎!七郎者,憤未盡雪,死猶伸之,抑何其神?使荊卿能爾[52],則千載無遺恨矣。苟有其人,可以補天網之漏[53],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54].悲夫!”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遼陽:清代州名,治所在今遼寧省遼陽市遼陽縣。
[2](chū初):獸名。《爾雅·釋獸》:“似。”《註》:“今虎也,大如狗,文如。”
[3]膩(qià恰):滿是油污的便帽。,圓形便帽。又,即“膩顔”,見《世說新語·輕詆》。
[4]皂犢鼻:黑色遮膝圍裙。犢鼻,即“犢鼻”,圍裙。
[5]狼蛻:狼皮。蛻,蟬、蛇之類的脫皮,這裏指獸皮。
[6]臯比:虎皮。《左傳·莊公十年》:“公子偃……自雩門竊出,蒙臯比而先犯之。”《註》:“臯比,虎皮也。”[7]尤鐘:形容衰老、行動不便。
[8]晦紋:主有晦氣的紋理;此為舊時相者之言。晦,晦氣,倒黴。[9]死報:以死相報。
[10]脯:幹肉。
[11]浹旬:過了十天。浹,周匝,圓滿。旬,十天。
[12]齋葬:祭祀與葬埋。齋,齋祭。
[13]臨存:看望。
[14]殃敗:敗壞。殃,敗也,見《廣雅·釋詁》。
[15]軸(kuó括):起皮革。,去毛的獸皮。
[16]裹糧:攜帶幹糧。
[17]敝裰:破衣。
[18]履襯,做鞋用的襯褙。
[19]貽:贈送。
[20]門:猶“閭”,兩人倚門對語。《公羊傳·成公二年》:“相與閭而語。”何休《註》,“閭,當道門。閉一扇,開一扇,一人在外,一人在內,曰閭。”
[21]引緻:招引。
[22]發膚受之武公子,猶言武公子為再生父母。發膚,代指身體。《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23]終百年,猶言終生。
[24]初度:生日。《離騷》:“皇覽揆餘於初度兮。”
[25]夜捨屨(jù具)滿:留客過夜的館捨,住滿了人。夜捨,館捨、客捨。屨,履,漢以前稱屨。古代席地而坐,賓客人室脫鞋就席。屨滿,猶客滿。
[26]刺刺:話多不停。
[27]匣:此指刀鞘。
[28]未嘗濡縷,意謂刀過頭落,血尚不及沾衣。《史記·刺客列傳》謂荊軻所用匕首,“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濡縷,沾濕衣服。[29]决首:斬首。
[30]新發於硎;新從磨石上磨過。語出《莊子·養生主》。硎,磨刀石。
[31]老彌子,指久受寵愛的孌童。彌子,春秋時衛靈公的幸臣彌子瑕。
他曾假托君命,駕靈公車外出,又曾把自己吃過的桃子給靈公品嚐。靈公不但不予責怪,反而更加寵信。見《韓非子·說難》。
[32]同袍義:同事的情誼。《詩·秦風·無衣》:“豈曰無衣,與子同袍。”袍,長衣,類似後來的鬥篷,軍人行軍時,日以當衣,夜以當被。義,情誼。
[33]質詞邑宰:具狀請縣令審理。質,評斷。
[34]勾牒:拘捕犯人的公文。
[35]幹僕:幹練的僕人。
[36]刺書;書信。《釋名·釋書契》:“書曰刺,書以筆刺紙簡之上也。”
[37]紀綱:管傢;奴僕之管領者。語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38]倡言:揚言。叢衆:人群。
[39]俯仰:意謂指天劃地。
[40]臠割:碎割。臠,割成肉塊。
[41]殺人莫須有:意謂說我殺人,這是誣陷。南宋秦檜陷害嶽飛,獄成,韓世忠不平,質問秦檜。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莫須有。”
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見《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紹興十一年》。莫須有,兩可之言。俞正燮《癸已存稿·嶽武穆獄論》:“莫須有者,莫、一言也,須有、一言也;檜遲疑之,又言有之。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
[42]操杖隸:執行杖刑的衙役。
[43]數:指杖刑的杖數。封建宮衙施杖刑時,審訊者確定杖數後,從公案筒中抽擲地,施刑者按照分付的數目施刑。
[44]吊問:慰問。
[45]內廨:官署的內捨。廨,官署房捨的通稱。
[46]薪水:柴草和水。
[47]格:拒;抵擋。
[48]夤緣當路:通過關係,賄賂當權者。
[49]登:登州,明清時為府,府治在今山東省牟平縣,後遷至蓬萊縣。
[50]同知將軍,猶言副將軍,同知,佐貳官秩。
[51]一飯不敢忘:漢代韓信,少年貧睏,曾釣魚於淮陰城下,接受漂母贈食。後來,韓信為楚王,不忘一飯之德,酬謝漂母千金。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52]荊卿:指荊軻。荊軻曾奉燕太子丹之命刺秦王,不中,被秦王所殺。
見《史記·刺客列傳》。
[53]“苟有其人”二句:意謂如果多有幾位像田七郎這樣的人物,將可以彌補天道懲惡的疏漏。天網,上天設置的羅網,喻天道的製裁;語出《老子》:“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54]“世道茫茫”二句:意謂社會黑暗,衹恨像田七郎這樣的人太少了。
茫茫,昏暗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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