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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二十九
李焘 Li Dao
起讫时间起仁宗康定元年十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二十九
帝号宋仁宗
年号康定元年(庚辰,1040)
全文
冬十月癸未,以御侍河南郡君朱氏、清河郡君张氏并为才人。张氏,河南人,父尧封,天圣初客南都,依大姓曹氏,曹以女妻之,后擢进士第,补石州军事推官,未行,卒京师。从兄尧佐将赴官于蜀,而曹氏请以诸孤从行,尧佐以道远勿许,曹益困。尧封母【一】,钱氏女也。张是时八岁【二】,与姊妹三人由钱氏入宫,寖长【三】,得幸于上。性聪敏,便巧挟智数,能探测人主意。先后将迎,上以其良家子,待遇异诸嫔使【四】,累封清河郡君,于是并为才人。朱氏,开封人也。庆历元年八月,朱氏生子曦。张氏本传云庆历元年,封清河郡君,误也,会要亦误。
乙酉,诏诸处盗贼以名捕者,其令流内铨、三班院募选人使臣,有能设方略或亲禽获者,当议超擢之。
鄜延钤辖朱观等袭西贼洪州界郭璧等十余寨,破之。此月三日,据范仲淹奏议。
戊子,诏自今内降指挥与臣僚迁官及差遣者,并令中书、枢密院具条执奏以闻。上性宽仁,宗戚近幸有求内降者,或不能违故也。「上性宽仁」以下据记闻。
己丑,命翰林学士王居正、知制诰王拱辰、天章阁待制高若讷于国子监考试方略举人,侍御史张禹锡弥封卷首。
斩神卫军主昭州刺史杜安于镇戎军。初,贼寇镇戎军,泾原路都监刘继宗出战,而安擅离主将入城也。
辛卯,鄜延钤辖、供备库使、忠州刺史朱观为崇仪使、泾原钤辖、兼知镇戎军。
环庆钤辖高继隆等出兵攻西贼经纳、旺穆等寨,破之。十月九日,此亦据范仲淹奏议。
癸巳,命馆阁校勘刁约、欧阳修同修礼书。
甲午,赐泾州驻泊都监、礼宾副使王珪名马二匹、黄金三十两、裹疮绢百匹,仍遣使抚谕之。复下诏暴其功塞下,以励诸将。寻命为本路驻泊都监,复兼行营。勒金字处置牌赐之,使得专诛杀。
乙未,端明殿学士李淑等上所定铜符、木契、传信牌,下有司制之。
铜符之制,上篆刻曰某处发兵符,下铸虎豹为饰,而中分之。右符五,左旁作虎豹头四;左符一,右旁为四窍,令可勘合。又以篆文相向侧刻十干字为号,一甲己,二乙庚,三丙辛,四丁壬,五戊癸,左符刻十干半字,右符止刻甲己等两半字。右五符留京师,左符降部署、钤辖、知州军官高者掌之。凡发兵,枢密院下符一至五,周而复始。指挥三百人至五千人用一虎一豹符,五千人以上用双虎双豹符。枢密院下符,右符第一为始,内匣中缄印之,命使者赍宣同下,宣云下第一符发兵若干,所在取左符勘毕,即发兵与使者,复缄右符以还,仍疾置闻。所在籍下符资次日月及兵数,无得付所司。
其木契,上下题某处契,中剖之,上三枚中为鱼形,题一、二、三,下一枚中刻空鱼,令可勘合,左旁题云左鱼合,右旁题云右鱼合。上三枚留部署、钤辖、官高者掌之,下一枚付诸州军城寨主掌之。部署、钤辖发兵马百人以上,先发上契第一枚,贮以韦囊缄印之【五】,遣指使赍牒同往。所在验下契与上契合,即发兵,复缄上契以还,仍报部署、钤辖。其发第二、第三契亦如之。掌契官籍发契资次日月及兵数,互为照验。
传信牌,中为池槽,藏笔墨纸,令主将掌之。每临阵传命,书纸内牌中持报官兵,复书事宜内牌中而还,主将密以字为号验,毋得漏军中。
丙申,环庆部署、忻州团练使、兼知庆州任福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贺州防御使,赏白豹城之功也。寻命福兼鄜延路副都部署。
丁酉,降渭州都监、礼宾副使訾斌为内殿崇班、远处监当,经略使韩琦言斌领兵往镇戎军而怯于御敌也。按实录,九月丁丑书泾原部署司言,今月十七日,西贼寇镇戎军,本路都监刘继宗、李纬、王秉、訾斌战败于三川寨,官军没五千余人。及壬午,韩琦奏三川诸将败,无訾斌名字,今坐怯于御贼责降,盖訾斌未尝战败也,恐泾原部署司丁丑所奏盖增訾斌名字尔,故不龋
戊戌,诏:「如闻诸路盗贼剽劫,而官司匿不以闻,其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司督巡检、县尉以便宜使方略捕逐,敢有匿者以违制论;其懦不任事,选所部官代之。」
庚子,出内藏绢一百万下三司助边费。
初,鸿庆宫灾,集贤校理胡宿请修火祀,以阏伯对祭大火。礼官议曰:「阏伯配火侑食,如周弃配稷、后土配社之比,下历千岁,遂为禋祀。祖宗以来,郊祀上帝,而大辰已在从祀,阏伯之庙,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师长吏致奠,咸秩之典,未始云阙。然国家有天下之号实本于宋,五运之次,又感火德,宜因兴王之地,商丘之旧,作为坛兆,秩祀大火,以阏伯配。建辰、建戌出纳之月,内降祝版,留司长吏奉祭行事,笾豆、牲币得视中祠,虽非旧章,特示新礼。」阏伯旧庙,官给材费修饰,乃上坛制:高五尺,广二丈【六】,四出陛,陛广五尺,壝一重,四面距坛各二十五步。位版以黑漆朱书曰大火位,配位曰阏伯位。用牲【七】羊一、豕一,器准中祠。岁以三月、九月择日【八】,长吏以下分三献,州、县官摄太祝、奉祀。胡宿议祀大火配以阏伯,实录文太繁,今从本志。
癸卯,诏陕西、河东、河北转运使各上本路地图三本,一进内,二送中书、枢密院【九】。
甲辰,以献方略人滕希仲为泾县尉【一○】、雷子元试校书郎、成锐太庙斋郎、李遵等十人为郊社斋郎、张恂等十人诸州司士参军、王嘉麟三班借职、韩杰下班殿侍差使、李颀等三十八人诸州文学;尝经南省下第而不愿就文学者,免将来文解;不合格者,赐钱十千罢归。仍自今毋得邀车驾献文字。
丁未,诏陕西经略司遣人谕元昊界蕃汉职员、首领,能率部族及以本系汉州郡来归者【一一】,并不次迁擢之。
十一月壬子朔,降六宅使、泾原钤辖、知渭州郭志高为虞部员外郎,监泾州百里镇酒税。志高本文职,及知渭州,会贼寇镇戎,领兵赴援而迁延不进,故降之。李师中传云:父纬为泾原都监,屯镇戎军。夏贼十余万犯镇戎,纬帅兵出战,而帅司所遣别将郭志高,逗遛不进,诸将以觽寡不敌,不敢复出,纬坐降三官。当考。
癸丑,降泾原钤辖、供备库使李知和为汾州都监,秦凤都监、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石平监渭州德胜寨酒税,并以安抚副使韩琦言其畏懦不任边事也。
甲寅,三门、白波发运使梁吉甫言:「诸处盗贼结集,而愿捕者多为官所制,不得尽其方略。请自今募人,皆给以文符,许自于乡县纠集而掩捕之,捕之获者赏以贼随身之物,仍量人数别酬奖。」从之。
乙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张锡言:「沿江、淮两岸同巡检【一二】、县尉,旧皆中流为界。自今请令通管江、淮内捕贼公事。」从之。
签书陕西经略安抚判官事、太常丞田况直集贤院。
丙辰,内出御撰洪范政鉴、审乐要记、风角集占以示辅臣,仍以风角集占赐陕西诸路部署司。
丁巳,录光禄寺丞、直集贤院孙暨子日新为郊社斋郎,以侍御史知杂事张奎言暨在真宗朝举进士第一人,而日新再试礼部不中第特录之。
戊午,诏判郑州、武成节度使、同平章事柴宗庆还朝,岁减公用钱四百万,部使者言宗庆贪刻,且纵其下扰民也。宗庆坐法当徒一年,特贷其罪。寻命判济州,仍令京东转运使选通判一员以佐之,宗庆称疾不肯行,御史台劾奏,诏悉停公用钱,听留京师养疾,疾愈复除外任。判济州,明年三月事,今附见。御史劾奏,据朔历孙沔两奏劾宗庆。
赠延州塞门寨主、内殿承制高延德为慈州团练使,录其子三班差使、殿侍允文为右班殿直、合门祗候;权兵马监押、右侍禁王继元为右屯卫将军、忠州刺史,录其子遵谅为右班殿直、遵式三班奉职、遵礼借职。又录故延州西路同巡检、右侍禁张圭子怀皓为右侍禁、怀英为右班殿直、怀瑾为三班奉职,并以与西贼战没也。
壬戌,有大星流西南,声如雷者三。
乙丑,以判太常寺、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李仲容兼礼仪事判太常礼院知制诰□育、天章阁待制宋祁并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先是,谢绛判礼院,建言:「太常寺本礼乐之司,今寺事皆本院行之,于礼非便。请改判院为判寺,兼礼仪事。其同知院凡事先申判寺,然后施行,其关报及奏请检状,即与判寺通签。」于是,始从绛言也。
丙寅,徙知河中府、枢密直学士狄棐知郑州。有中贵人过河中,言将援棐于上前,棐答以他语,退谓所亲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从,可以老而自污耶9
赐延州缘边战士衲袍。
诏陕西都部署司体量缘边兵官及城寨使臣,其材干胆勇有闻者,候岁满迁官,令再任。
丁卯,鄜延路部署司指使【一三】、右班殿直狄青为右侍禁、合门祗候、泾州都监。青每临敌,被发面铜具出入贼中,皆披靡无敢当者。尹洙为经略判官,青以指使见,洙与谈兵,善之,荐于副使韩琦、范仲淹曰:「此良将才也。」二人一见奇之,待遇甚厚。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将不知古今,匹夫勇耳。」青折节读书,悉通秦、汉以来将帅兵术,由是益知名。
戊辰,降泾原都监、西染院使曹英为左骐骥副使,坐策应镇戎军无功也。
庚午,诏诸州府军监【一四】县镇关津,不得妄增无名税额及搜索行人家属。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象州防御使刘谦卒。谦初为环庆部署,夏竦奏徙泾原,会贼寇镇戎军,谦引兵入贼境,破其聚落,以分贼势。暴疾卒,赠永清留后。宝元二年十一月,自环庆徙泾原。康定元年八月庚戌,擢象州防御使、龙神卫厢主、泾原副都部署。按西贼寇镇戎乃九月半事,谦以八月末擢象防及厢主、副都部署,非因镇戎有功乃擢之也【一五】。
乙亥,赠镇戎军西路都巡检使、内殿承制杨保吉为深州防御使,封其妻赵氏为天水县君;又赐其父入内供奉官守信为太子左卫率府率,母苏氏为襄阳郡太君,以保吉与西贼战死也。
初,利州路转运使张宗彝言西贼自文州有路直至益州城下,请于龙州清川县防守。于是,益州路钤辖司上言乞增龙州戍兵三五百人,选武臣知州,逐季量遣兵往清川备御巡察,从之。此据会要。「直至益州城下」,宗彝之言亦过矣,姑存之。
丙子,龙图阁直学士、知并州王沿为枢密直学士、知渭州,河东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杨偕为枢密直学士、知并州。有中官预军事,素横,前帅优遇之。偕至,一绳以法,命率所部从副部署赴河外,戒曰:「遇贼将战,一礏副部署节度。」中官不服,捧檄诉,偕叱曰:「汝知违主帅命即斩乎9监军怖汗,不觉堕笏,翌日告疾,未几遂卒,于是军政肃然。
庚辰,知制诰贾昌朝同判流内铨。初,铨法县令俸钱满万二千乃举令【一六】。昌朝以为如此则小县终不得善令,请燍举令而与之俸如大县,从之。会要在明年三月昌朝安抚河北建请。
是月,浙东军士鄂邻等杀巡检使张怀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广南诸州县,逃入海。怀信内臣,性苛虐,觽号「张列挈」,邻等积怨忿,遂作乱。鄂邻等作乱,国史无之,据富弼奏议。稽古录载其事于九月【一七】,不知何据,今从弼奏议。「张列挈」,据司马光记闻。
增施州通判一员。
十二月癸未,诏缘边招讨司,战士有市首级而冒赏者,论以军法。
出内藏库绢一百万下三司助边费。
乙酉,命端明殿学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淑、知制诰贾昌朝、同修起居注郭稷天章阁侍讲王洙同详定弓手、强壮通制。又命淑判兵部,洙同判。时诸路方籍乡兵上兵部也,河北强壮在籍者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此据本志。康定年两路强壮数,今附见此。弓手别出。
流内铨言选人试律断案,多是苟避选限,乞自今止许试一次。从之。
丙戌,诏司农寺以常平钱百万缗助三司给军费。自景佑末不许移用常平,数年闲有余积矣,而兵食不足,故降是诏。
己丑,契丹遣工部尚书、修国史杜防来聘,报郭稹也。杜防无副使,当考。
庚寅,徙环庆钤辖、洛苑使高继隆为梓夔钤辖。时任福以白豹功除管军,继隆毁嫉之,福以其事闻,故徙继拢
癸巳,知渭州王沿兼泾原部署司事。
诏天下诸县,凡撅飞蝗遗子一升者【一八】,官给以米豆三升。
先是,直秘阁赵希言奏:「礼,天子七庙,亲庙五、祧庙二。据古,僖、顺二祖当迁。国家道观佛寺,并建别殿,奉安神御,岂若每主为一庙一寝。或前立一庙堂,以今十六闲为寝,更立一祧庙,逐室各题庙号及销毁法宝神御物金银万八千两。」
甲午,同判太常寺宋祁言:「周制,有庙有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藏木主,寝藏衣冠。至秦,乃出寝于墓侧,故陵上更称寝殿。而宗庙无寝,盖本于兹。郑康成谓周制立二昭二穆,与太祖、文、武共为七庙,此一家之说,未足援正。荀卿、王肃等【一九】皆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杀以两,则国家七世之数,不用康成之说。僖祖至真宗,方及六世,不应便立祧庙。自周、汉,每帝各自立庙。晋宋以来,多同殿异室。国朝以七室代七庙,祖宗相承,行之已久,不可轻改。又祖宗时神御法物尚少,及历三圣,加崇奉之礼,而宝盝、扣黙充满二室。周礼『天府掌祖庙之守藏。』宝物世传者皆在焉。请别为藏。」自是,室题庙号,建神御库于宗正寺西。
乙未,徙知随州、右千牛卫上将军王德用知曹州。德用道过许州,梅询谓德用曰:「道辅害公者,今死矣。」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职言,岂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9
初,晁宗□等至永兴议边事,夏竦等合奏:「今兵与将尚未习练,但当持重自保,俟其侵轶,则乘便掩杀,大军盖未可轻举。」及刘承宗斁二○】,上复以手诏问师期,竦等乃画攻守二策,遣副使韩琦、判官尹洙驰驿至京师,求决于上。己亥,入对崇政殿。先有诏,琦迁礼部郎中,洙加集贤校理。琦言臣以大计,不俟召赴阙,若侥幸进秩,将不容于清议,辞不拜。
壬寅,韩琦言:「陕西经略安抚司与部署司,凡有行事,大率相通,止是经略司有判官二员,乞令经略判官兼参详都部署司事。」从之。
癸卯,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节度使郑守忠为安远节度使、知徐州,马军副都指挥使、威武留后高化为建武节度使、殿前副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永清留后李用和为马军副都指挥使,殿前都虞候、英州防御使孙廉为随州观察使、天雄军副都部署,马军都虞候、高州防御使方荣为容州观察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步军都虞候、洋州观察使、真定府路副都部署刘兴为昭武留后,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眉州防御使、鄜延副都部署葛怀敏为殿前都虞候,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贺州防御使、环庆副都部署任福为马军都虞候,宁州刺使、鄜延副都部署许怀德为陵州团练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孙廉、刘兴并落管军,仍诏步军都虞候、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二一】皆未补人,俟边将有功者除之。秦兴宗官制旧典云:管军八位,自比政府八公,而武并军门乃号八披梯【二二】。祖宗选用立格至严,每分武举世族及军伍出身人,无其人则阙,故武举世族四员常足,而军伍四员常缺,盖难其人而不敢废祖宗法也。按兴宗所云,其说盖取诸此,要亦不皆如其说,今附见【二三】,当考。
诏吏部流内铨,选人以举主两员为县令,自今须用本部官一人,方听施行。
兵部尚书、参知政事宋绶卒,母尚无恙。绶始得疾,不视事,母问之,则曰:「小瘳矣。」又通宾客省问,若且安者,冀以纾母忧,然条理后事甚详【二四】,虽家人不知也。上幸其第临奠,辍二日朝,赠司徒兼侍中,谥宣献【二五】。授性孝谨清介,言动有常。为儿童时,手不执钱。后博通经史百家,文章为一时所尚。朝廷有大议论,多所裁定。凡论前人文章,必正其得失;至当世之作【二六】,则未尝议也。杨亿尝称其文「沈壮淳丽,尤善铺赋,吾不及也」。藏书万余卷,手自校雠。笔札尤精妙【二七】,上尝取所书千字文,及卒,多收其字帖藏禁中。
甲辰,太常博士、集贤校理、知坊州李丕谅为崇仪使、知鄜州;左骐骥使、鄜延钤辖、兼知鄜州张亢为西上合门使,改都钤辖,屯延州。改都钤辖,屯延州,实录无之,此据本传,当考。
陕西河北河东制置青白盐副使、左侍禁王文思为合门祗候。初,文思在延州,擅入西界讨贼,坐夺职。至是,韩琦奏复之。田况十四策云:范雍屡使王文思先肆侵掠,当即此事也。
乙巳,诏鄜延、泾原两路取正月上旬同进兵入讨西贼。上与两府大臣共议,始用韩琦等所画攻策也。枢密副使杜衍独以为侥幸出师,非万全计【二八】,争论久之,不听,遂求罢,亦不听。欧阳修墓志曰:大臣至有欲以沮军罪衍者。不知大臣谓谁,当考。
始,晁宗□即军中问攻守策,觽欲大举,经略判官田京曰:「敌畜谋久矣,未易亟破也。今欲驱不习之师,深入敌地,与贼锐锋争一旦之胜,此兵家所忌,师出必敚」或曰:「宜与讲和。」京又曰【二九】:「贼兵未尝挫,安肯和也?」此事附杜衍不欲出兵后,更须考之。
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欧阳修上言曰:
元昊叛逆关西,用兵以来,为国言事者觽矣。臣初窃为三策以料贼情,然臣迂儒,不识兵之大计,始犹迟疑,未敢自信。今兴兵既久,贼形已露,如臣素料,颇不甚远,故窃自谓有可以助万一者,谨条以闻。
夫关西弛备而民不见兵者二三十年矣,始贼萌乱之初【三○】,藏形隐计,卒然而来。当是时,吾之边屯寡弱,城堡未完,民习久安而易惊,将非素选而败怯,使其长驱冲突,可以奋然而深入,然国威未挫,民力未疲,彼得城而居,不能久守,虏掠而去,可以邀击其归,此下策也,故贼知而不为。戎狄侵边,自古为患,其攻城掠野,败则走而胜则来,盖其常事,此中策也,故贼兼而用之。若夫假僭名号以威其觽,先击吾之易取者一二以悦其心,然后训养精锐为长久之谋。故其来也,虽胜而不前,不败而自退,所以诱吾兵而劳之也;或击吾东,或击吾西,乍出乍入,所以使吾兵分备多而不得减息也。吾欲速攻,贼方新锐;坐而待战,彼则不来。如此相持,不三四岁,吾兵已老【三一】,民力已疲,不幸又遇水旱之灾,调敛不胜而盗贼髃起,彼方奋其全锐击吾困弊,可也;吾不堪其困,忿而出攻【三二】,决于一战,彼以逸而待吾劳,亦可也;幸吾苦兵,计未知出,遂求通聘【三三】,以邀岁时之赂,度吾困急,不得不从,亦可也:是吾力一困,则贼谋无施而不可,此兵法所谓不战而疲人兵者,上策也,而贼今方用之。
今三十万之兵食于西者二岁矣,又有十四五万之乡兵,不耕而自食其民。自古未有四五十万【三四】之觽连年仰食,而国力不困者也【三五】。臣闻元昊之为贼,威能畏其下,恩能死其人,自初僭叛,嫚书已上,逾年而不出,一出则其锋不可当。执劫蕃官,获吾将帅,多礼不杀,此其凶谋所畜,皆非仓卒者也。奈何彼能以上策而疲吾,吾不自知其已困;彼为久计以挠我,我无长策而制之哉!
夫训兵养卒,伺衅乘便,用闲出奇,此将帅之职也,所谓阃外之事,而君不御者也。至于外料贼心之谋,内察国家之势,知彼知此,因谋制敌【三六】,此朝廷之大计也,所谓庙算而胜者也,不可以不思。今贼谋可知,以久而疲我尔,吾势可察,西人已困矣【三七】。诚能丰财积粟,以纾西人而完国壮兵,则贼谋沮而庙算得矣。
夫兵,攻守而已,然皆以财用为强弱也。守非财用而不久,此不待言。请试言攻。昔秦席六世之强资以事胡,卒困天下而不得志。汉因文、景之富力,三举而纔得河南。隋唐突厥、吐蕃常与中国相胜败,击而胜之有矣,未有一举而灭之者。然秦、汉尤强,其所攻者,今元昊之地是也。况自刘平陷没,贼锋炽锐,未尝挫耱,攻守之计,非臣所知。天威所加,虽终期于扫尽,然临边之将,尚未闻得贼衅隙,挫其凶锋。是攻守皆未有休息之期,而财用不为长久之计,臣未见其可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然关西之地,物不加多,关东所有,莫能运致,掊克细碎,既已无益而罢之矣。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榷货而商旅不行,是四五十万之人,惟取足于西人而已,西人何为而不困?困而不起为盗者,须水旱尔。外为贼谋之所疲,内遭水旱而多故,天下之患,可胜道哉?夫关西之物,不能加多,必通漕运而致之。漕运已通,而关东之物不充,则无得而西矣。
故臣以为通漕运、尽地利、榷商贾【三八】,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惟上所使。夫小琐目前之利,既不足为长久之谋,非旦夕而可效,故臣区区不敢避迂愚之责,请上便宜三事,惟陛下裁择。
其一曰通漕运。臣闻今为西计者,皆患漕运之不通,臣以谓但未求之尔。今京师在汴,漕运不西,而人之习见者遂以谓不能西,不知秦、汉、隋、唐,其都在雍,则天下之物,皆可致之西也【三九】。山川地形,非有变易于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今人胡为而不可?汉初,岁漕山东粟数十万石。是时运路未修,其漕尚少,其后武帝益修渭渠,至漕百余万石。隋文帝时,沿水为仓,转相运置,而关东、汾晋之粟,皆至渭南,运物最多。其遗仓之迹,往往皆在,然皆尚有三门之险。自唐裴耀卿,又寻隋迹于三门,东西置仓,开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其险,卒溯河而入渭。当时岁运,不减二三百万石。其后刘晏遵耀卿之路,悉漕江、淮之米以实关西。后世言能经财利而善漕运者,耀卿与晏为首。今江、淮之米,岁入于汴者【四○】六百万石,诚能分给关西,得一二百万石足矣。今兵之食汴漕者,戍出甚觽,有司不惜百万之粟,分而及之,其患者三门阻其中尔,今宜浚治汴渠,使岁运不阻,然后按求耀卿之迹,不惮十许里陆运之劳,则河运通而物可致,且纾关西之困。使古无法,今有可为,尚当为之,况昔人行之而未远,今人行之而岂难哉?耀卿与晏初理漕时,其得尚少,至其末年,所入十倍,是可久行之法明矣,此水运之利也。臣闻汉高之入秦,不由关东而道南阳【四一】,过邓、析而入武关;曹操等起兵诛董卓,亦欲自南阳道丹、析而入长安,是时张济亦自长安出武关【四二】奔南阳:则自古用兵往来之径也。臣闲至南阳,问其遗老,云自邓西北至永兴六七百里,今小商贾往往行之。初,汉高入关,其兵十万。夫能容十万兵之路,宜不甚狭而险也。但自雒阳为都,行者皆趋关东,其路久而遂废,今能按求而通之,则武昌、汉阳、郢、复、襄阳、梁、洋、金、商、均、房、光化沿汉之地十一二州之物,皆可漕而顿之南阳。自南阳为轻车,人辇而递之【四三】,募置递兵十五六铺,则十余州之物,日日入关而不绝。沿汉之地,山多美木,近汉之民仰足而有余,以造舟车甚不难也。前日陛下深惜有司之勤,内赐禁钱数十万以供西用,而道路艰远,辇运逾年,不能毕工。至于军装输送,多苦秋霖。边州已寒,冬服【四四】尚滞于路,其艰如此。夫使州县纲吏远输京师,转冒艰滞【四五】,然后得西,岂若较南阳之旁郡,度其道里,入于武关?与至京师远近等者【四六】,与其尤近者皆使直输于关西。京师之用有不足【四七】,则以禁帑出赐有司者代而充用。其迂曲简直,利害较然,此陆运之利也。
其二曰尽地利。臣闻昔之画财利者易为工,今之言财利者难为术。昔者之民赋税而已,故其不足,则铸山煮海,榷酒与茶,征关市而算舟车,尚有可为之法,以苟一时之用。自汉、魏迄今【四八】,其法日增,其取益细,今取民之法尽矣。昔者赋外之征,以备有事之用。今尽取民之法用于无事之时【四九】,悉以冗费而靡之矣,至卒然有事,则无法可增【五○】。然犹有可为者:民作而输官者已劳,而游手之人方逸;地之产物者耕不得代,而不垦之土尚多:是民有遗力,地有遗利,此可为也。况历视前世用兵者,未尝不先营田。汉武帝时,兵兴用乏,赵过为畎田人犁之法以足用;赵充国攻西羌,议者争欲出击,而充国思全胜之策,能忍而待其弊,至违诏罢兵而治屯田,田于极边,以游兵而防钞寇,则其治田不为易也,犹勉为之。方曹操屯兵许下时,强敌四面,以今视之,疑其旦夕战争而不暇。然用枣祗、韩浩之计,建置田官,募民而田近许之地,岁得数百万石。其后郡国皆田,积谷数百万。隋、唐田制尤广,不可胜举。其势艰而难田,莫若充国;迫急而不暇田,莫如曹操,然皆勉焉。不以迂缓而不田者,知地利之溥而可以舒民劳也。今天下之土,不耕者多矣,臣未能悉言,请举其近者:自京以西,土之不辟者不知其数,非土之瘠而弃也,盖人不勤农与夫役重而逃尔。久废之地,其利数倍于营田【五一】。今若督之使勤,以免其役,则愿耕者觽矣。臣闻乡兵之不便于民,议者方论之。充兵之人,遂弃农业,托云教习而饮博,取资其家,不顾有无,官吏不加禁,父兄不敢诘,家家自以为患也。河东、河北、关西之乡兵,此犹有用;若京东、西者,平居不足以备盗,而水旱适足以为盗。其尤可患者,京西素贫之地,非有山泽之饶,民惟力农是仰。而今三夫之家一人、五夫之家二人为游手。凡十八九州,以少言之,尚可四五万人不耕而食,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五二】。今诚能尽驱之使耕于弃地,官贷其种,岁田之入,与中分之如民之法,募吏之习田者为田官,优其课最而诱之,则民愿田者觽矣。太宗皇帝时,常贷陈、蔡民钱,使市牛而耕。真宗皇帝时,亦用耿望之言,买牛湖南而治屯田。今湖南之牛岁贾于北者【五三】,皆出京西,若官为买之【五四】,不难得也。且乡兵本农也,籍而为兵,遂弃其业。今幸其去农未久,尚可复驱还之田亩,使不得髃游而饮博,以为父兄之患,此民所愿也。一夫之力不逸,而每岁任耕废田一顷【五五】,使四五万人皆耕,而久废之田利又数倍【五六】,则岁谷不可胜数矣。京西之田,北有大河,南至汉而西接关,若又通其水陆之运,所在积谷,惟陛下诏有司移用之尔。
其三曰榷商贾。臣闻秦废王法、启兼并,其上侵公利,下刻细民,为国之患久矣。自汉以来,尝欲为法而抑夺之,然不能也。盖为国者兴利日繁,兼并者趋利日巧,至其甚也,商贾坐而权国利,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流通而不滞。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归于公上而专之,故夺商之谋益深,而为国之利益损。前日有司屡变其法,法每一变,则一岁之闲所损数百万。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但云变法之未当,变而不已,其损益多。夫欲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也。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尔。茶自变法以来,商贾不复,一岁之失,数年莫补,所在积朽,弃而焚之。前日议者屡言三税之法为便,有司既详之矣,今诚能复之,使商贾有利而通行之,则上下济矣。解池之盐,积若山阜,今宜暂下其价【五七】,诱髃商而散之,先为令曰「三年将复旧价」,则贪利之商,争先僟矣。夫茶者生于山而无穷,盐者出于水而不竭,贱而散之三年,十未减其一二。夫物之所以贵者,以能为国资钱币尔。今不散而积之,是惜朽壤也,夫何用哉?夫大商之能蕃其货者【五八】,岂其锱铢躬自鬻于市哉?必有贩夫小贾,就而分之。贩夫小贾无利则不为【五九】,故大商不□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货博,虽取利少,货行流速,则积少而为多也。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大商之分其利【六○】,宁使无用,积为朽壤,何哉?故大商之善用其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若乃县官,自为鬻市之事【六一】,此大商之所不为,臣谓行之难久也。诚能不较锱铢而思远大,则积朽之物散而钱币通,可不劳而用足矣。
臣愚不足以知时事,若夫坚守以扞贼,利则出而扰之,凡小便宜,愿且委之边将。至于积谷与钱,通其漕运,不一二岁而国力渐丰,边兵渐习,贼锐渐挫,而有隙可乘,然后一举而灭之,此万全之计也。愿陛下以其小者责将帅,谋其大计而行之,则天下幸甚!
丙午,契丹国母遣左千牛卫上将军耶律庶忠、崇禄卿孙文昭,契丹主遣崇仪节度使萧绍筠、西上合门使维州刺史秦德昌来贺正旦。
丁未,诏开封府、京东西、河东路括驴五万,以备西讨,从陕西经略司所上攻策也。括驴五万,孙沔奏议或可删附。魏泰东轩录云:楚执中恣为滑稽【六二】,谑玩无礼。庆历中,韩魏公琦帅陕西将四路进兵入平夏,以取元昊。师行有日矣,尹洙与执中有旧,荐于韩公,韩召之,谕以入界事,执中雅不欲为是行,因问韩公曰:「敌之族帐无定,万一迁徙深远,以致我师,无乃旷日持久乎?」韩公曰:「今大兵入界,则倍道兼程矣。」执中曰:「粮道岂能兼程耶?」韩曰:「吾已尽括关中【六三】之驴,以□粮食,驴行速,可与兵相继也。万一深入而粮食尽,自可杀驴而食矣。」执中徐曰:「驴子大好酬奖。」韩公怒其无礼,遂不使之入幕。然四路进兵【六四】,亦竟无功。又按:括驴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误谓庆历中,今附见于此,足明当时不欲大举者,不独范仲淹也,或于此附范仲淹待春深方入讨议。
戊申,屯田员外郎、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点采铜铸铁钱事。仲容尝建议铸大钱,一当十,既下两制及三司议其事,谓可权行以助边费,故有是命。初,韩琦安抚陕西,尝言陕西产铁甚广,可铸钱兼用。此据琦家传。于是,叶清臣从仲容议铸当十钱。翰林学士承旨丁度奏曰:「汉之五铢,唐之开元及国朝钱法,轻重大小,最为折中。历代改更【六五】,法虽精密【六六】,不能期年,即复改铸。议者欲绳以峻法,革其盗铸。昔汉变钱币【六七】,盗铸死者数十万;唐铸干元及重轮干元钱,钱轻币重,严刑不能禁止。今禁旅戍边,月给百钱,得大钱裁十,不可畸用。旧钱不出,新钱愈轻,则粮刍增价。臣尝知湖州,民有抵茶禁者,受千钱,立契代鞭背【六八】。在京西,有强盗杀人,取其敝衣,直不过数百钱。盗铸之利,不啻数倍。复有湖山绝处,凶魁啸聚,炉冶日滋,居则铸钱【六九】,急则为盗。民间铜铅之器,悉为大钱,何以禁止乎9本志云:军兴,陕西移用不足【七○】,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铜,置阜民【七一】,朱阳二监以铸钱。按实录,乃铸铁钱,与本志不同,当考。孙沔奏乞罢铸大钱,当删附。
将作监丞通判仪州耿传、供备库副使知青涧城种世衡同计置陕西随军粮草。传,河南人也。
权三司使叶清臣言新茶法未适中【七二】,请择明习财利之大臣,别议课校。上以号令数更,民听眩惑,乃诏即三司裁定,务优贩者,然亦卒无所变也。
初,明道二年,复用天禧旧制,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此据食货志第四卷,已附明年明道二年年末。及景佑二年,三司言诸路博易无利,乃罢之,而入钱京师如故。此亦据食货志第四卷。景佑二年诏,实录无之,今且依本志附此。
是岁,又诏商人入刍粟陕西并边,愿受东南盐者,加数予之。此亦据食货第四卷,志云康定元年诏,而实录亦无有,今且附此。
会河北谷贱,三司因请内地诸州行三税法,募人入中,且以东南盐代京师实钱,诏籴至二十万石止。此据食货志第三卷。其第四卷【七三】加数与东南盐下又云:河北用三税法,亦以盐代京师所给缗钱,即第三卷所书也。第三卷所书稍详,今用之。
注释
【一】尧封母「封」原作「佐」,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东都事略卷一三世家一温成皇后张氏改。
【二】张是时八岁「是」,宋本、宋撮要本都作「氏」。
【三】寖长「长」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东都事略卷一三世家一温成皇后张氏补。宋史卷二四二本传云:「长得幸,有盛宠。」
【四】嫔使阁本作「嫔侍」。
【五】缄印之其上原有「章囊」二字,据宋本、阁本及宋史卷一九六兵志删。
【六】广二丈「二」原作「三」,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三礼志改。
【七】用牲「牲」原作「牡」,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宋史改。
【八】岁以三月九月择日「九月」二字原脱,据同上宋史及续通鉴卷四二补。
【九】二送中书枢密院「二」原作「一」,据文义及阁本改。
【一○】泾县尉「泾」原作「经」,按宋无「经县」,据阁本改。
【一一】来归者原作「归来者」,据阁本乙正。
【一二】沿江淮两岸同巡检宋会要兵一一之一六作「都同巡检」。
【一三】指使原作「指挥」,据阁本改。宋史卷二九○狄青传谓青宝元初为三班差使、殿侍、延州指使,亦可证。
【一四】州府军监「军」原作「库」,据阁本改。
【一五】乃擢之也「之」下原有「误」字,据阁本删。
【一六】满万二千乃举令「二千」原作「二十千」,据宋史卷二八五贾昌朝传删。
【一七】载其事于九月「于」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八】凡撅飞蝗遗子一升者「凡」原作「民」,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一九】荀卿王肃等「等」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一五之二九、宋史卷一○六礼志补。
【二○】刘承宗「宗」原作「忠」,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一】孙廉刘兴并落管军仍诏步军都虞候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孙廉」以下二十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二】披梯宋本、宋撮要本作「杭梯」。
【二三】今附见「附见」原作「所见」,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四】条理后事甚详「条理」原作「修理」,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五】宣献原作「忠献」,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东都事略卷五七、宋史卷二九一本传改。
【二六】当世之作「当世」原作「当时」,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七】笔札尤精妙「精妙」原作「精好」,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东都事略卷五七、宋史卷二九一本传改。
【二八】非万全计「计」原作「策」,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八仁宗经制西夏要略、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二九】京又曰「京」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补。
【三○】始贼萌乱之初「萌乱」原作「萌动」,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三一】吾兵已老「老」原作「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集改。
【三二】忿而出攻「忿」原作「忽」,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集改。
【三三】遂求通聘「求」原作「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集改。
【三四】四五十万原作「四十五万」,据同上书及编年纲目卷一一改,下文谓「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亦可证。
【三五】不困者也「不困」上原有「有」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编年纲目卷一一删。
【三六】因谋制敌原作「困谋知敌」,据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知」,宋本、宋撮要本亦均作「制」。
【三七】西人已困矣「西」原作「而」,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三八】榷商贾「榷」原作「权」,据治迹统类卷八仁宗经制西夏要略、编年纲目卷一一改。下同。
【三九】皆可致之西也「西」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补。
【四○】岁入于汴者「于」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四一】道南阳「道」原作「通」,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下文「道丹、析」同。
【四二】自长安出武关「出」原作「入」,据同上书改。
【四三】人辇而递之「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补。
【四四】冬服原作「衣服」,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四五】转冒艰滞「冒」原作「漕」,据同上书改。
【四六】与至京师远近等者「与」字原脱、「至」下原有「于」字、「远」原作「得」,据宋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编年纲目卷一一补、删、改。
【四七】京师之用有不足「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集、编年纲目补。
【四八】汉魏「魏」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补。
【四九】用于无事之时「用」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无法可增「法」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补。
【五一】其利数倍于营田「利」原作「地」,据同上书改。
【五二】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是」、「自」原互倒,据同上书乙正。
【五三】贾于北者「北」原作「此」,据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四】买之「买」原作「贾」,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五】一夫之力不逸而每岁任耕废田一顷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都作「一夫之力,以逸而言,任耕缦田一顷」。
【五六】利又数倍「利」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七】暂下其价「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欧阳文忠公集补。
【五八】蕃其货者「蕃」原作「蓄」,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九】无利则不为「无」原作「为」,据同上书改。
【六○】反□大商之分其利「反」原作「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六一】自为鬻市之事「事」原作「市」,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六二】恣为滑稽「为」字原脱,据阁本补。宋本、宋撮要本作「天资滑稽」。
【六三】关中原作「闽中」,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六四】然四路进兵「然」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五】历代改更「改」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二丁度传补。
【六六】法虽精密「虽」下原有「稍」字,据同上书删。
【六七】昔汉变钱币「昔」原作「若」,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五商州铸大钱、宋史卷二九二丁度传改。
【六八】代鞭背「代」原作「在」,据同上书改。
【六九】居则铸钱「则」字原脱,据同上书改。
【七○】移用不足「移」原作「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五商州铸大钱改。
【七一】阜民「民」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一八○食货志下二补。
【七二】新茶法未适中「法」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五茶法补。
【七三】其第四卷「第」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五易东南盐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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