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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節:第四篇 屠宰流通(9)
佚名 Yi Ming
據瞭解,去年該公司董事長林康耀因"業績優秀"被評為湛江市勞動模範。(文中肉商名字均為化名)
(《南方農村報》 2006年6月20日)
多手伸嚮食品公司
吳川生豬屠宰稅費問題後續報道之背景
記者在吳川調查時發現,多個政府部門及鄉鎮和"富得流油"的食品公司暗中許下"君子協定",他們可以嚮食品公司伸手要錢,該筆錢主要用於建立部門的"小錢櫃"。在匿名舉報信出現後,實名舉報信也不少,而且都蓋了紅紅的手印。
市食品公司董事長林康耀說:"一些人想故意搞垮我!搞垮食品公司!"另一名林副總告訴記者:"因為這事,市委書記還批評了那些人。"經貿局的李副局長坦言,食品公司所說的"一些人"指的就是他們。
按道理,食品公司歸經貿局管理,但兩傢為何"結怨"呢?
經貿局承認得了錢
很顯然,經貿局與食品公司的關係已"相當緊張",矛盾的表面是"違規收費",背後卻是經濟利益之爭。根據吳川市2000年17號文件規定,食品公司應從所有代徵稅費中提取3%交給市經貿局,作為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經費。
林康耀介紹說:"這筆錢一直由食品公司單獨負擔,其他部門根本沒有給。即使如此,文件規定的錢我們一分錢也沒有少給經貿局。""文件規定之外的我也一樣給,這叫'君子協議',口頭的,不能公開。"林康耀一邊說一邊拿着筆在紙上寫下"君子協議"四個字。他告訴記者:"去年春節後,我們還是把錢給了經貿局,畢竟他們是我們的領導。""共90多萬,按規定衹需給70多萬,相比其他地市多了十多倍。"而經貿局李副局長則說:"他們連應該給的3%都沒有給足。"記者問去年總共給了多少,他表示"不清楚,那是財務的事情"。林康耀說:"(政府)部門的錢,有文件的我也給,沒有文件的我也給。但這樣給下去,到什麽時候才能給完呢?"
食品公司成唐僧肉
據吳川市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官員透露,許多政府部門都在"分享生豬的不正當利益",他列舉的部門包括市委組織部、市委辦、市府辦、人大、機關事務局等等。他說:"大多數的部門都是'一頭豬身上提5角錢',一般是口頭協議,收錢也不用開發票,成為部門的'小錢櫃'。"
據林康耀講,去年吳川市某機關對食品公司進行調查後,要求食品公司把給經貿局的非正當利益轉給他們所在的機關,林未應允。"他們幾乎是拿着槍桿子頂着我,要我給,但我寧願得罪那個機關,也不能得罪經貿局。"林康耀說,此事還給他帶來不少麻煩。
上述不願意公開姓名的官員也直接對記者說:"食品公司那麽有錢,但分錢也不叫我!"他告訴記者,除暗中有非法利益外,每年3、4月間,食品公司都要召開一次總結表彰大會,一些部門領導和各鎮子公司經理均到會,與會者都會得到一個"紅包"。
林康耀說:"一些部門亂卡亂要,拿了幾千塊錢的飯票過來要我們報銷,我們不報就來亂搞。"他坦言,自己除了得罪了一些部門機關外,還得罪了許多鄉鎮。
按照吳川市有關文件規定,食品公司代徵的稅費中以每頭豬5元的比例提取作為鎮(街道)的管理經費,主要用於生豬執法隊的工資和奬勵鎮(街道)的領導。然而"鄉鎮要錢的名目五花八門、亂七八糟,有的執法隊長的手機費也要我們報,過節我們公司員工有禮物發,他們也要一份"。此外,一些鄉鎮派出所也要從中分利。因為不給這些錢,"所以得罪了他們"。
(《南方農村報》2006年6月22日)
吳川生豬屠宰稅費問題後續報道之訪談
沒規則的遊戲怎麽玩
--對話吳川市食品公司董事長林康耀
林康耀,43歲,曾任吳川市委組織部副局級組織員和覃巴鎮鎮長。前年底,他調任食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6月9-10日,本報記者對他進行了長達6個小時的深入訪談。他說,來食品公司後,他得罪了不少人,"我是頂着重重壓力走過來的。"
本報記者摘錄與他的一段對話。
南方農村報:你做董事長以來,得罪了很多人,為什麽會這樣?林康耀:我一不求官,二不求財,我幹嗎得罪這麽多人呢?我也知道一些人在搞我,搞單位。要知道,做國有企業的老總很難,大傢都沒錢。看到你紅火就都來伸手,而且這個企業又要靠大傢、靠政府,不能得罪他們。南方農村報:伸手主要是哪些方面?
林康耀:我曾經總結過3句話:"有關部門無作為,食品集團不作為,鄉鎮政府亂作為。"有關部門面對鄉鎮的人鬧事不僅不幫忙化解,反而慫恿,食品公司對這些部門、鄉鎮無可奈何,而鄉鎮政府要錢簡直是五花八門。有些詳細的情況,不好直接講。
南方農村報:因為一些錢你沒有給該給的人,所以得罪了人?林康耀:有文件規定的我都給了,沒有文件規定的我也給了。但這樣一直給下去,到什麽時候才能給完?有文件規定還好說,沒有規定的事情怎麽玩得下去,遊戲沒有規則沒法玩!南方農村報:據說,去年有很多人查過你,你當時什麽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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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南方農村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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