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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文集 》  蘇軾集     》
附錄
    
蘇軾 Su Shi
  
  ◎四庫全書提要
   《東坡全集》一百十五捲,宋蘇軾撰。軾有《易傳》,已著錄。蘇轍作軾
   《墓志》,稱軾所著有《東坡集》四十捲、《後集》二十捲、《奏議》十五捲、
   《內製》十捲、《外製》三捲、《和陶詩》四捲。晁公武《讀書志》、陳振孫
   《書錄解題》所載並同,而別增《應詔集》十捲,合為一編,即世所稱《東坡七
   集》者是也。《宋史·藝文志》則載《前、後集》七十捲,捲數與《墓志》不合,
   而又別出《奏議補遺》三捲、《南徵集》一捲、《詞》一捲、《南省說書》一捲、
   《別集》四十六捲、《黃州集》二捲、《續集》二捲、《北歸集》六捲、《儋耳
   手澤》一捲,名目頗為叢碎。今考,軾集在宋世原非一本。邵博《聞見後錄》稱:
   京師印本《東坡集》,軾自校,其中“香醪”字誤者不更見於他書,殆毀於靖康
   之亂。陳振孫所稱,有杭本、蜀本,又有軾曾孫嶠所刊建安本,又有麻沙書坊
   《大全集》本,又有張某所刊吉州本。蜀本、建安本無《應詔集》,麻沙本、吉
   州本兼載《志林》、雜說之類,不加考訂。而陳鵠《耆舊續聞》則稱:姑胥居世
   英刊《東坡全集》,殊有序,又絶少舛謬,極可賞。是當時以蘇州本為最善,而
   今亦無存。葉盛《水東日記》又云:邵復孺傢有細字小本《東坡大全文集》,
   江東日和尚所藏有大本《東坡集》,又有小字大本《東坡集》。盛所見皆宋代舊
   刻,而其錯互已如此。觀《捫蚤新話》稱:“《葉嘉傳》乃其邑人陳元規作,和
   賀方回《青玉案》詞,乃華亭姚晉作。集中如《睡鄉》、《醉鄉記》,鄙俚淺近,
   决非坡作。今書肆往往增添改換,以求速售,而官不知禁”雲雲,則軾集風行海
   內,傳刻日多,而紊亂愈甚,固其所矣。然傳本雖夥,其體例大要有二:一為分
   集編訂者。乃因軾原本原目,而後人稍增益之,即陳振孫所云杭本。當軾無恙之
   時,已行於世者,至明代江西刊本猶然,而重刻久絶。其一為分類合編者。疑即
   始於居世英本,宋時所謂《大全集》者,類用此例。迄明而傳刻尤多,有七十五
   捲者,號《東坡先生全集》,載文不載詩,漏略尤甚;有一百十四捲者,號《
   文忠全集》,板稍工,而編輯無法。此本乃國朝蔡士英所刊,蓋亦據舊刻重訂,
   世所通行,今故用著錄。集首舊有《年譜》一捲,乃宋南海王宗稷所編。邵長蘅、
   查慎行補註蘇詩,稱其於作詩歲月,編次多誤。以原本所有,今並存焉。
   ○東坡全集序(宋孝宗趙昚)
   成一代之文章,必能立天下之大節。立天下之大節,非其氣足以高天下者,
   未之能焉。孔子曰:“臨大節而不可奪,君子人歟!”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
   之氣,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乎天地之間。”蓋存之於身謂之氣,見之於事謂之節。
   節也,氣也,合而言之,道也。以是成文,剛而無餒,故能參天地之化,開盛衰
   之運。不然,則雕蟲篆刻,童子之事耳,焉足與論一代之文章哉!故贈太師、謚
   文忠蘇軾,忠言讜論,立朝大節,一時廷臣,無出其右。負其豪氣,志在行其所
   學。放浪嶺海,文不少衰。力斡造化,元氣淋漓。窮理盡性,貫通天人。山川風
   雲,草木華實,千匯萬狀,可喜可愕,有感於中,一寓之於文。雄視百代,自作
   一傢,渾涵光芒,至是而大成矣。朕萬幾餘暇,紬繹詩書,他人之文,或得或
   失,多所取捨;至於軾所著,讀之終日,亹亹忘倦,常置左右,以為矜式,信可
   謂一代文章之宗也歟!乃作贊曰:
   維古文章,言必己出。綴詞緝句,文之蟊賊。手抉雲漢,斡造化機。氣高天
   下,乃剋為之。猗嗟若人,冠冕百代。忠言讜論,不顧身害。凜凜大節,見於立
   朝。放浪嶺海,侶於漁樵。歲晚歸來,其文益偉。波瀾老成,無所附麗。昭晰無
   疑,優遊有餘。跨唐越漢,自我師模。賈馬豪奇,韓柳雅健。前哲典型,未足多
   羨。敬想高風,恨不同時。掩捲三嘆,播以聲詩。
   乾道九年閏正月望,選德殿書賜蘇嶠。
   ◎東坡全集凡例(清·蔡士英)
   一、長公全集,舊惟江西、京本二刻行世,其間魯魚亥豕之訛,互有短長。
   今酌其善者從之,其他意義深遠不可強通者,並存其舊,以示闕疑之意。
   一、江西本舊作前、後、續、奏議、應詔、內外製六集,既非編年,殊乖類
   聚。今並細為分類,以便覽者雲。
   一、詩不細類者,以集中有一題而衆體悉具者,析之恐失當日作者之意,故
   不細類。
   一、舊本脫謬,如《十八阿羅漢贊頌》,強半雷同,《子石硯銘》有序,不
   錄其間。數行之誤,句字之訛,不可枚舉。今並多方參訂,以求其當。
   一、世本所傳武王、秦始皇帝、伍子胥、范蠡等論,原屬《志林》中《論古》
   十三條,甚有一條而割作二論者。今皆改正。又有原屬記而強作碑,原屬碑而強
   作記者。今並細詳其體,以正其謬。
   一、今刻較之舊本,所增不啻十之二。第長公生平所作甚富,海外之文,當
   時已不能盡收,何況今日。耳目之外,所遺應多。博雅君子,幸不吝教,助成續
   刻,亦千古之快事也。
   一、長公傢藏未刻者,尚有《易解》《書傳》《論語解》《烏臺詩案》《指
   掌輿地圖說》,以其自為種類,故俱俟續刻。
   ◎重刊蘇文忠公全集序(明·李紹)
   古今文章,作者非一人,其以之名天下者,惟唐昌黎韓氏、河東柳氏、宋廬
   陵歐陽氏、眉山二蘇氏及南豐曾氏、臨川王氏七傢而已。然韓、柳、曾、王之全
   集,自李漢、劉禹錫、趙汝礪、危素之所編次,皆已傳刻,至今盛行於世。歐陽
   文惟歐所自選《居士集》,大蘇文惟呂東萊所編文選,與前數傢並行,然僅十中
   之一二。求其全集,則宋時刻本雖存,而藏於內閣,仁廟亦嘗命工翻刻,而歐集
   止以賜二三大臣,蘇集以工未畢,而上升遐矣。故二集之傳於世也獨少,學者雖
   欲求之,蓋已不可易而得者矣。
   海虞程侯自刑部郎來守吉,謂歐吉人,吉學古文者,以歐為之宗師也,嘗求
   歐公大全集刻之郡黌,以幸教吉之人矣。既以文忠蘇公學於歐者,又其全集世所
   未有,復遍求之,得宋時曹訓所刻舊本及仁廟所刻未完新本,重加校閱,仍依舊
   本捲帙,舊本無而新本有者,則為續集並刻之,以與歐集並傳於世。既成,教授
   王君剋修請予序。
   公為人英傑奇偉,善議論,有氣節。其為文章,纔落筆四海已皆傳誦。下至
   閭巷田裏,外及夷狄,莫不知名。其盛蓋當時所未有。其文名蓋與韓、柳、歐、
   曾、王齊驅而並稱,信如天之星鬥,地之山嶽,人所快睹而欽仰者,奚庸序為!
   獨推程侯今日所以傳刻之意,則不可不序以見之也。
   蓋公文全集初有杭、蜀、吉本及建安麻沙諸本行於世,以歲既久,木朽紙弊,
   至於今,已不復全矣。茲幸程侯慕仰昔賢,思其著述,亟為尋訪,俾散亂亡逸者,
   悉收拾之,匯為一集,傳刻於世。使吾郡九邑之士,得而觀之,皆知學古之作,
   而無浮靡之習。四方郡邑之廣,以至遐裔之地,亦必因以流佈,而皆有以沾其賸
   馥。後之君子,將轉相摹刻以傳,又可及於久遠。則侯之幸教學者之意,非獨止
   於一郡,而達之天下,垂之後世無窮焉。是其有功於蘇文,豈不亦大矣乎!予故
   樂而為之序。
   成化四年春二月朔,通議大夫、禮部右侍郎、國史副總裁、前翰林學士兼經
   筵官、郡人李紹序。
   ◎宋蘇文忠公全集敘(明·茅維)
   自古文士之見道者,必推眉山蘇長公其人,讀其文而可概已。在昔論文者,
   鹹以梁昭明《文選》為指南,而長公獨非之。蓋其書出而士習益趨於文而文日降,
   譬之曦薄虞淵,波曳尾閭,質喪旨淆,莫之能輓者。以隋煬之不君,特患文之無
   節,史氏嘉之,殆駸駸乎啓唐風之一變。五季承唐之靡,而宋復振之,以紹唐之
   元和。其間廬陵先鳴,而眉山、南豐為輔。卒之士人所附,萃於長公,而廬陵不
   自功矣。然文之變也,變則創,創則離,離其章而壹其質,是謂唐、宋之復古。
   顧徇名之士,求其離而瑕之,嘵嘵然援古以自多,將謂越唐、宋而逼秦、漢,其
   合者直章焉爾,而質不唐、宋若也,奚其古?
   先大夫患之,輯唐、宋八傢行於世,而眉山氏居其三。則嘗授諸維曰:“吾
   以長公合八傢,姑舉其要,要以長公成一傢,必舉其贏。然吾已矣,小子維識之。”
   昔長公被逮於元豐間,文之秘者,朋遊多棄去,傢人恐怖而焚之者,殆無算。逮
   高宗嗜其文,匯集而陳諸左右,逸者不復收矣。迄今遍搜楚、越,並非善本,既
   嗟所缺,復憾其訛。丐諸秣陵焦太史所藏閣本《外集》。太史公該博而有專嗜,
   出示手板,甚核。參之《志林》、《仇池筆記》等書,增益者十之二三,私加刊
   次,再歷寒燠而付之梓。即未能復南宋禁中之舊,而今之散見於世者,庶無挂漏。
   為集總七十五捲,各以類從,是稱《蘇文忠公全集》雲。
   蓋長公之文,猶夫雲霞在天,江河在地,日遇之而日新,傢取之而傢足,若
   無意而意合,若無法而法隨,其亢不迫,其隱無諱,澹而腴,淺而蓄,奇不詭於
   正,激不乖於和,虛者有實功,泛者有專詣,殆無位而攄隆中之抱,無史而畢竜
   門之長,至乃羈愁瀕死之際,而居然樂香山之適,享黔婁之康,偕柴桑之隱也者,
   豈文士能乎哉!噫,世能窮長公於用,而不能窮長公於文;能不用長公,而不能
   不為長公用。當其紛然而友,粲然而布,彌宇宙而亙今古,肖化工而完真氣,無
   一不從文焉出之,而讀之澹乎若無文也,長公其有道者歟!又嘗語人以文之旨,
   第舉夫子所謂“辭達而已矣”。蓋文止乎達,而達外無文,原六藝而等於萬代,
   旨其蔽之哉!彼所指離不離者抑末耳。在昭明固雲“老、莊、管、晏之書,以意
   為宗,不以文為本”者,無庸進退之也。若長公者,非其亞耶?藉令起昭明以進
   退其文,吾知難乎為政矣。則不佞是役也,蓋不徒以先大夫之成命在。
   萬歷丙午元日 吳興茅維撰
   【刻蘇長公集序】(明·焦竑)
   古之立言者,皆卓然有所自見,不苟同於人,而惟道之合,故能成一傢言,
   而有所托以不朽。夫道莫深於《易》,所謂洗心以退藏於密而吉兇與民同患者也。
   聖人沒,其吉兇同民者故在,而退藏之義隱矣。學者不得其退藏者,而取已陳之
   芻狗當之,故識鑿之而賊,纔蕩之而浮,學封之而塞,名錮之而死,其言語文章,
   非不工且博也,然械用中存神者不受,以眂夫妙解投械,精潛應感者,當異日
   談矣。
   蘇子瞻氏少而能文,以賈誼、陸贄自命,已從武人王彭遊,得竺乾語而好之。
   久之,心凝神釋,悟無思、無為之宗,慨然嘆曰:“三藏十二部之文,皆《易》
   理也。”自是橫口所發,皆為文章,肆筆而書,無非道妙,神奇出之淺易,纖穠
   寓於澹泊,讀者人人以為己之所欲言而人人之所不能言也。纔美學識,方為吾用
   之不暇,微獨不為病而已。蓋其心遊乎六通四闢之途,標的不立,而物無留鏃焉。
   迨感有衆至,文動形生,役使萬景而靡所窮盡,非形生有異,使形者異也。譬之
   嗜音者,必尊信古,始尋聲布爪,唯譜之歸,而又得碩師焉以指授之。乃成連於
   伯牙,猶必徙之岑寂之濱,及夫山林杳冥,海水洞涌,然後恍有得於絲桐之表,
   而《水仙》之操為天下妙。若矇者偶觸於琴而有聲,輒曰“音在是矣”。遂以
   謂仰不必師於古,俯不必悟於心,而敖然可自信也,豈理也哉!
   公著作凡幾所,所謂有所自見而惟道之合者也。而於《易》、《論語》二傳,
   自喜為甚,此公所以為文者,而世未盡知也。《經解》餘嚮刻於滄州。茅君孝若
   復取諸集,合為此編,而屬餘為序。為書此簡端,令學者知循其本雲。
   萬歷丙午正月既望,琅琊焦竑序
   ◎宋贈蘇文忠公太師敕文(宋高宗趙構)
   朕承絶學於百聖之後,探微言於六籍之中,將興起於斯文,爰緬懷於故老。
   雖儀刑之莫覿,尚簡策之可求。揭為儒者之宗,用錫帝師之寵。故禮部尚書、端
   明殿學士、贈資政殿學士、謚文忠蘇軾,養其氣以剛大,尊所聞而高明。博觀載
   籍之傳,幾海涵而地負;遠追正始之作,殆玉振而金聲。知言自況於孟軻,論事
   肯卑於陸贄?方嘉祐全盛,嘗膺特起之招;至熙寧紛更,AA80陳長治之策。嘆異
   人之間出,驚讒口之中傷。放浪嶺海,而如在朝廷;斟酌古今,而若斡造化。不
   可奪者,嶢然之節;莫之致者,自然之名。經綸不究於生前,議論常公於身後。
   人傳元祐之學,傢有眉山之書。朕三復遺編,久欽高躅。王佐之才可大用,恨不
   同時;君子之道暗而章,是以論世。倘九原之可作,庶千載以聞風。惟而英爽之
   靈,服我袞衣之命。可特贈太師,餘如故。
   ◎東坡先生本傳(《宋史》)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
   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範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
   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比冠,博通經
   史,屬文日數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嘆曰:“吾昔有見,口
   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
   嘉祐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
   《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復以《春
   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後以書見修,修語梅聖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
   頭地。”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
   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復對
   製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製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除大理評事,簽書
   鳳翔府判官。關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栰,自渭入河,經砥
   柱之險,衙吏踵破傢。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使自擇水工以時進止,自是害減
   半。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製
   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
   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詞矣。
   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纍之也。”英宗曰:“且與修註如何?”
   琦曰:“記註與製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帖職與之,且請召試。”
   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入三等,
   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
   求贈一官,於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
   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後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
   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製、三館議。軾上議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
   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
   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因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責實,則
   公卿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製,臣以為不足。夫時有可否,
   物有興廢,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
   法製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慶歷固嘗立學矣,至於今日,
   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遊
   士。百裏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謀於是,又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
   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乃無大更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歷之際
   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可因仍舊製,使先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至於
   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
   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與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
   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决矣。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詞,
   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欲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
   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願陛下留意於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焉。臣又切有
   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恥不言性命,讀其文,
   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超然無著而不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
   安於放而樂於誕耳。陛下亦安用之?”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
   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
   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
   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神宗悚然曰:
   “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軾退,言
   於同列。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將睏之以事。軾决斷精敏,聲聞益遠。會
   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
   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
   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
   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
   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
   有和易同衆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祖宗以來,治
   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
   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夫製置三司條例司,求利
   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
   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百端,喧傳萬口,
   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罔罟而入江湖,語人曰
   ‘我非漁也’,不如捐罔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我非獵也’,
   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例司。今君臣宵
   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餘人
   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
   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
   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官
   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
   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靡帑廩,下奪農時。隄防一開,水
   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自古役人,必用
   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
   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
   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推所從
   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
   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
   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
   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今欲變為
   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
   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於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
   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
   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徵商之額,所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
   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
   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
   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
   幸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國傢之所以存
   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
   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
   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衆,勇悍之
   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
   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
   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
   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
   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來親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
   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
   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
   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願陛下厚
   風俗者,此也。祖宗委任臺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
   而無官長。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臺諫固未必皆賢,
   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藉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姦臣之萌也。
   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姦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
   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
   意,下為子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臺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
   與,臺諫亦與之;公議所擊,臺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
   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
   何事不生!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剋,苻
   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
   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
   貢,使者發幣於官吏,書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
   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
   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司農行手實法,不時施行者以違製論。軾謂提舉官曰:
   “違製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
   “公姑徐之。”未幾,朝廷知法害民,罷之。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
   卒來捕,卒兇暴恣行,至以禁物誣民,入其傢爭鬥殺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
   民奔訴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
   之。徙知徐州。河决曹村,泛於梁山泊,溢於南清河,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
   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决不
   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武衛營,呼卒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
   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塗潦,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
   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臺,尾屬於城。雨日夜不止,城不沉者三版。軾
   廬於其上,過傢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
   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
   以詩托諷,庶有補於國。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蘖所為詩以為
   訕謗,逮赴臺獄,欲置之死。鍛煉久之,不决。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
   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三年,神宗
   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至重;可命
   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進《太祖總論》,
   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軾汝州,有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材實難,
   不忍終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願得居之。朝奏,夕報可。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
   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安
   石曰:“二事皆惠卿啓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不
   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安
   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須
   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半
   年磨勘,雖殺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軾舊善司馬光、
   章惇。時光為門下侍郎,惇知樞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謔侮睏光,光苦之。
   軾謂惇曰:“司馬君實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蜀先主,法正曰:
   ‘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纍。’先主納之,乃以靖為司徒。
   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惇以為然,光賴以少安。遷起居捨人。軾起於憂患,
   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軾曰:
   “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當先公邪?”卒不許。元祐元年,
   軾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遷中書捨人。初,祖宗時,差役行久生弊,編
   戶充役者不習其役,又虐使之,多緻破産,狹鄉民至有終歲不得息者。王安石相
   神宗,改為免役,使戶差高下出錢雇役,行法者過取,以為民病。司馬光為相,
   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復差役,差官置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
   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十室九空,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
   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姦。此二害輕重,蓋略等
   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三代
   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盡變府兵為長徵之卒。自爾以來,
   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𠔌帛以養兵,兵出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
   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公欲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徵而
   復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軾又陳於政事堂,光忿然。軾曰:“昔韓魏
   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
   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光笑之。尋除翰林學士。二年,兼侍讀。每進讀
   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有所啓悟。哲宗雖恭默不言,
   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軾歷言:“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
   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使之東;夏人入鎮戎,殺掠數萬人,帥臣不以聞。每
   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前
   年為何官?”曰:“臣為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
   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後、皇帝陛下。”曰:
   “非也。”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驚曰:“臣雖無狀,不
   敢自他途以進。”曰:“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
   但未及進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
   賜茶,撤御前金蓮燭送歸院。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
   不能言。軾寬其禁約,使得盡技。巡鋪內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曖昧單詞,誣以為
   罪,軾盡奏逐之。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竜圖
   閣學士、知杭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藉郝處俊事,以譏太皇
   太後。大臣議遷之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
   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纍。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後出手詔赦之,
   則於仁孝兩得矣。”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政恩例,遣內
   侍賜竜茶、銀合,慰勞甚厚。
   既至杭,大旱,饑疫並作。軾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
   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分坊治
   病,活者甚衆。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
   復發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畜錢糧待之。杭本近海,地泉鹹苦,居民稀
   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於水。白居易又瀎西湖水入漕河,自
   河入田,所溉至千頃,民以殷富。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瀎治,宋興,廢
   之,葑積為田,水無幾矣。漕河失利,取給江潮,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
   淘,為民大患,六井亦幾於廢。軾見茅山一河,專受江潮,????橋一河,專受湖水,
   遂瀎二河以通漕。復造堰,以為湖水蓄泄之限,江潮不復入市。以餘力復
   完六井。又取葑田積湖中,南北徑三十裏,為長堤以通行者。吳人種菱,春輒芟
   除,不遺寸草。且募人種菱湖中,葑不復生。收其利以備修湖,取救荒餘錢萬緡、
   糧萬石,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柳其上,望之如畫圖。杭
   人名為蘇公堤。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
   其王子義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
   使其徒來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雲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
   貢,失賜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
   若受而不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
   之。彼庸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
   使果至。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
   交易之利,無復侵撓之害矣。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於江中,
   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洑激射,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
   門,並山而東,鑿為漕河,引浙江及谿𠔌諸水二十餘裏以達於江。又並山為岸,
   不能十裏以達竜山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瀎古
   河數裏,達於竜山漕河,以避浮山之險。人以為便。奏聞,有惡軾者力沮之,功
   以故不成。軾復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鬆江以入海。海日
   兩潮,潮濁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
   吳中少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輓者。自慶歷以來,鬆江大築
   輓路,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輓路為千橋,以迅江勢。”亦不
   果用,人皆以為恨。軾二十年間,再莅杭,有德於民,傢有畫像,飲食必祝。又
   作生祠以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轍辭右丞,欲與
   兄同備從官,不聽。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竜圖閣學士出知潁州。先
   是開封諸縣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澤,註之惠民河,河不能勝,緻陳亦多
   水。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欲註之於淮。軾始至潁,遣吏以水平準之,
   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潁地為患。軾言於朝,從之。郡
   有宿賊尹遇等,數劫殺人,又殺捕盜吏兵。朝廷以名捕不獲,被殺傢復懼其害,
   匿不敢言。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君能擒此,當力言於朝,乞行優賞;不獲,
   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與母訣而後行。乃緝知盜所,分捕其黨與。
   手戟刺遇,獲之。朝廷以小不應格,推賞不及。軾請以己之年勞當改朝散郎階,
   為直方賞,不從。其後吏部為軾當遷,以符會其考。軾謂已許直方,又不報。七
   年,徙揚州。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徵商不得留難。故操舟
   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傢,補其弊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近歲,
   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睏,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之。
   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是歲,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
   有赭繖犢車並青蓋犢車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使禦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
   大長公主。時御史中丞李之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以聞。”
   之純不敢言,軾於車中奏之。哲宗遣使賫疏馳白太皇太後。明日,詔整肅儀衛,
   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謁。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
   高麗遣使請書,朝廷以故事盡許之。軾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
   猶不肯予。高麗所請,有甚於此,其可予乎?”不聽。
   八年,宣仁後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時國是將變,
   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天下治亂,出於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極,小民皆
   能自通;迨於大亂,雖近臣不能自達。陛下臨禦九年,除執政、臺諫外,未嘗與
   群臣接。今聽政之初,當以通下情、除壅蔽為急務。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
   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
   忠。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
   陛下聖智絶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
   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物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
   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早,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
   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
   下幸甚。”定州軍政壞弛,諸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其廩賜,前守不敢誰何。
   軾取貪污者配隸遠惡,繕修營房,禁止飲博。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戰法,衆皆
   畏伏。然諸校業業不安,有卒史以贓訴其長,軾曰:“此事吾自治則可,聽汝告,
   軍中亂矣。”立决配之,衆乃定。會春大閱,將吏久廢上下之分,軾命舉舊典,
   帥常服出帳中,將吏戎服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至。軾
   召書吏使為奏,光祖懼而出,訖事,無一慢者。定人言:“自韓琦去後,不見此
   禮至今矣。”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社與寇為鄰,以戰射自衛,猶
   號精銳。故相龐籍守邊,因俗立法。歲久法弛,又為保甲所撓。軾奏免保甲及兩
   稅折變科配,不報。
   紹聖初,御史論軾掌內外製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
   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無所蒂芥,人無
   賢愚,皆得其歡心。又貶瓊州別駕,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藥餌
   皆無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
   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遊,若將終身。徽宗立,移廉州,改
   舒州團練副使,徙永州。更三大赦,遂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軾自元祐以來,
   未嘗以歲課乞遷,故官止於此。
   建中靖國元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六。
   軾與弟轍,師父洵為文,既而得之於天。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
   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駡之詞,皆可書而誦之。
   其體渾涵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矣。洵晚讀《易》,作《易傳》,
   未究,命軾述其志。軾成《易傳》,復作《論語說》。後居海南,作《書傳》。
   又有《東坡集》四十捲、《後集》二十捲、《奏議》十五捲、《內製》十捲、
   《外製》三捲、《和陶詩》四捲。
   一時文人如黃庭堅、晁補之、秦觀、張耒、陳師道,舉世未之識,軾待之如
   朋儔,未嘗以師資自予也。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
   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但為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孫符為禮部尚書。孝宗置其文左右,讀之終
   日忘倦,謂為文章之宗,親製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謚文忠。
   軾三子:邁、迨、過,俱善為文。邁,駕部員外郎。迨,承務郎。
   論曰:蘇軾自為童子時,士有傳石介《慶歷聖德詩》至蜀中者,軾歷舉詩中
   所言韓、富、杜、範諸賢以問其師。師怪而語之,則曰“正欲識是諸人耳”,蓋
   已有頡頏當世賢哲之意。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師,一日而聲名赫然,動於四方。
   既而登上第,擢詞科,入掌書命,出典方州。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文章之
   雄雋,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為之主,而以邁往之氣輔之。故意之所
   嚮,言足以達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為。至於禍患之來,節義足以固其有守,皆
   志與氣所為也。仁宗初讀軾、轍製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
   神宗尤愛其文,宮中讀之,膳進忘食,稱為天下奇才。二君皆有以知軾,而軾卒
   不得大用。一歐陽修先識之,其名遂與之齊,豈非軾之所長不可掩抑者,天下之
   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嗚呼!軾不得相,又豈非幸歟?或謂:“軾稍自韜戢,
   雖不獲柄用,亦當免禍。”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東坡先生墓志銘(宋·蘇轍)
   予兄子瞻謫居海南四年。春正月,今天子即位,推恩海內,澤及鳥獸。夏六
   月,公被命渡海北歸。明年,舟至淮浙。秋七月,被病,卒於毗陵。吳越之民相
   與哭於市,其君子相吊於傢,訃聞四方,無賢愚皆咨嗟出涕。太學之士數百人,
   相率飯僧慧林佛捨。嗚呼,斯文墜矣!後生安所復仰?公始病,以書屬轍曰:
   “即死,葬我嵩山下,子為我銘。”轍執書,哭曰:“小子忍銘吾兄!”
   公諱軾,姓蘇氏,字子瞻,一字和仲。世傢眉山,曾大父諱杲,贈太子太保。
   妣宋氏,追封昌國太夫人。大父諱序,贈太子太傅。妣史氏,追封嘉國太夫人。
   考諱洵,贈太子太師。妣程氏,追封成國太夫人。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學四方,
   太夫人親授以書。聞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太夫人嘗讀《東漢史》至《範滂傳》,
   慨然太息。公侍側,曰:“軾若為滂,夫人亦許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為
   滂,吾顧不能為滂母耶?”公亦奮厲有當世志。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比
   冠,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
   嘉祐二年,歐陽文忠公考試禮部進士,疾時文之詭異,思有以救之。梅聖俞
   時與其事,得公《論刑賞》以示文忠。文忠驚喜,以為異人,欲以冠多士,疑曾
   子固所為,子固,文忠門下士也,乃置公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
   中乙科。以書謝諸公,文忠見之,以書語聖俞曰:“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
   士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丁太夫人憂,終喪。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文忠
   以直言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公始具草,文義粲然,時
   以為難。比答製策,復入三等。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長吏意公文人,
   不以吏事責之,公盡心其職,老吏畏服。關中自元昊叛命,人貧役重,岐下歲以
   南山木栰,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前以破産者相繼也。公遍問老校,曰:
   “木栰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漲,操栰者以時進止,可無重費也,患其
   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公即修衙規,使衙前得自擇水工,栰行無虞。乃
   言於府,使得係籍,自是衙前之害減半。治平二年,罷還,判登聞鼓院。英宗在
   藩聞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欲召試秘閣,上曰:“未知其
   能否故試,如蘇軾有不能耶?”宰相猶不可,及試二論,皆入三等,得直史館。
   丁先君憂,服除,時熙寧二年也。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與介甫議論素
   異,既還朝,置之官告院。四年,介甫欲變更科舉,上疑焉,使兩製三館議之。
   公議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蘇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何以
   助朕?”公辭避久之,乃曰:“臣竊意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
   陛下安靜以待物之來,然後應之。”上竦然聽受,曰:“卿三言,朕當詳思之。”
   介甫之黨皆不悅,命攝開封推官,意以多事睏之。公决斷精敏,聲聞益遠。會上
   元,有旨市浙燈,公密疏,舊例無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罷。殿前初策進
   士,舉子希合,爭言祖宗法製非是。公為考官,退擬答以進,深中其病。自是論
   事愈力,介甫愈恨,御史知雜事者為誣奏公過失,窮治無所得。公未嘗以一言自
   辯,乞外任避之。
   通判杭州。是時,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法。公於其
   間,常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少安。高麗入貢使者,凌衊州郡。押伴使臣皆本路筦
   庫,乘勢驕橫,至與鈐轄亢禮。公使人謂之曰:“遠夷慕化而來,理必恭順,今
   乃爾暴恣,非汝導之,不至是也,不悛當奏之。”押伴者懼,為之小戢。使者發
   幣於官吏,書稱甲子。公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吾安敢受!”
   使者亟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時以為得體。吏民畏愛,及罷去,猶謂之學士而
   不言姓。
   自杭徙知密州。時方行手實法,使民自疏財産以定戶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實,
   司農寺又下諸路,不時施行者以違製論。公謂提舉常平官曰:“違製之坐,若自
   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若何?”使者驚曰:“公姑徐之。”
   未幾,朝廷亦知手實之害,罷之。密人私以為幸。郡嘗有盜竊發而未獲,安撫轉
   運司憂之,遣一二班使臣領悍卒數千人,入境捕之。卒兇暴恣行,以禁物誣民,
   入其傢爭鬥,至殺人,畏罪驚散,欲為亂。民訴之,公投其書,不視,曰:“必
   不至此。”潰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自密徙徐。是歲,河决曹村,泛於梁山泊,溢於南清河。城南兩山環繞,呂
   梁、百步扼之,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公曰:“富民若
   出,民心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决不能敗城。”驅使復入。公履屨杖策,
   親入武衛營,呼其卒長,謂之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宜為我盡力。”
   卒長呼曰:“太守猶不避塗潦,吾儕小人效命之秋也。”執梃入火伍中,率其徒
   短衣徒跣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臺,尾屬於城。堤成,水至堤下,
   害不及城,民心乃安。然雨日夜不止,河勢益暴,城不沉者三板。公廬於城上,
   過傢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聞。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
   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訖事,詔褒之,徐人至今思焉。
   徙知湖州,以表謝上。言事者擿其語以為謗,遣官逮赴御史獄。初,公既補
   外,見事有不便於民者,不敢言,亦不敢默視也,緣詩人之義,托事以諷,庶幾
   有補於國。言者從而媒孽之,上初薄其過,而浸潤不止,至是不得已從其請。既
   付獄吏,必欲置之死,鍛煉久之,不决。上終憐之,促具獄,以黃州團練副使安
   置。公幅巾芒屩,與田父野老,相從溪𠔌之間,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五
   年,上有意復用,而言者沮之。上手札徙汝州,略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
   深,人材實難,不忍終棄。”未至,上書自言有饑寒之憂,有田在常,願得居之。
   書朝入,夕報可,士大夫知上之卒喜公也。會晏駕,不果復用。
   至常,以哲宗即位,復朝奉郎、知登州。至登,召為禮部郎中。公舊善門下
   侍郎司馬君實及知樞密院章子厚,二人冰炭不相入。子厚每以謔侮睏君實,君實
   苦之,求助於公。公見子厚曰:“司馬君實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
   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纍。’先主納
   之,乃以靖為司徒。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子厚以為然。君實賴以少安。
   既而朝廷緣先帝意,欲用公,除起居捨人。公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力辭之,
   見宰相蔡持正自言,持正曰:“公徊翔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公固辭。持正
   曰:“今日誰當在公前者?”公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持正曰:
   “希固當先公耶?”卒不許。然希亦由此繼補記註。元祐元年,公以七品服入侍
   延和,即改賜銀緋。二月,遷中書捨人。時君實方議改免役為差役。差役行於祖
   宗之世,法久多弊,編戶充役不習,官府吏虐使之,多以破産,而狹鄉之民,或
   有不得休息者。先帝知其然,故為免役,使民以戶高下出錢,而無執役之苦。行
   法者不循上意,於雇役實費之外,取錢過多,民遂以病。若量出為入,毋多取於
   民,則足矣。君實為人,忠信有餘而才智不足,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
   以差役代之。方差官置局,公亦與其選,獨以實告,而君實始不悅矣。嘗見之政
   事堂,條陳不可。君實忿然,公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
   力,魏公不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君
   實笑而止。公知言不用,乞補外,不許。君實始怒,有逐公意矣,會其病卒乃已。
   時臺諫官多君實之人,皆希合以求進,惡公以直形己,爭求公瑕疵。既不可得,
   則因緣熙寧謗訕之說以病公,公自是不安於朝矣。尋除翰林學士。二年,復除侍
   讀。每進讀至治亂盛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上有所覺悟。上雖
   恭默不言,聞公所論說,輒首肯喜之。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
   庭中,噤不能言,公寬其禁約,使得盡其技。而巡鋪內臣伺其坐起,過為凌辱,
   公以其傷動士心,虧損國體,奏之。有旨送內侍省撻而逐之,士皆悅服。嘗侍上
   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公歷言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西
   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寇鎮戎,殺掠幾萬人,帥臣掩蔽不以聞,朝廷亦不問。事
   每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當軸者恨之。公知不見容,乞外任。
   四年,以竜圖閣學士知杭州。時諫官言前宰相蔡持正知安州,作詩藉郝處俊
   事以譏刺時事,大臣議逐之嶺南。公密疏言:“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
   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纍。謂宜皇帝降敕置獄逮治,而太皇
   太後內出手詔赦之,則仁孝兩得矣。”宣仁後心善公言而不能用。公出郊未發,
   遣內侍賜竜茶、銀合,用前執政恩例,所以慰勞甚厚。及至杭,吏民習公舊政,
   不勞而治。歲適大旱,饑疫並作,公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故米不翔貴,
   復得賜度僧牒百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方春,即減價糶常平米,民遂免大旱之苦。
   公又多作饘粥藥劑,遣吏挾醫,分坊治病,活者甚衆。公曰:“杭,水陸之會,
   因疫病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私橐得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
   稍畜錢糧以待之。至於今不廢。是秋,復大雨,太湖泛溢害稼。公度來歲必饑,
   復請於朝,乞免上供米半,又多乞度牒以糴常平米,並義倉所有,皆以備來歲出
   糶,朝廷多從之。由是吳越之民,復免流散。杭本江海之地,水泉鹹苦,居民稀
   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於水,故井邑日富。及白居易復瀎西
   湖,放水入運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頃。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開治,
   故湖水足用。近歲廢而不理,至是,湖中葑田積二十五萬餘丈,而水無幾矣。運
   河失湖水之利,則取給於江潮,潮渾濁多淤,河行闤闠中,三年一淘,為市井大
   患,而六井亦幾廢。公始至,瀎茅山、????橋二河,以茅山一河專受江潮,以????橋
   一河專受湖水,復造堰閘,以為湖水畜泄之限,然後潮不入市,且以餘力復完六
   井,民稍獲其利矣。公間至湖上,周視良久,曰:今欲去葑田,葑田如雲,將安
   所置之?湖南北三十裏,環湖往來,終日不達,若取葑田積之湖中,為長堤以通
   南北,則葑田去而行者便矣。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遺寸草,葑田若去,募人
   種菱,收其利以備修湖,則湖當不復堙塞。乃取救荒之餘,得錢糧以貫石數者萬。
   復請於朝,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柳其上,望之如圖畫,杭人
   名之蘇公堤。杭僧有淨源者,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牟利,舶至高麗,交譽之。
   元豐末,其王子義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源死,其徒竊持其畫像附舶往告,義
   天亦使其徒附舶來祭。祭訖,乃言國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太皇太後壽。公不納,
   而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予厚利,意欲來朝,以未測朝廷所以待之薄厚,
   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禮意鮮薄,蓋可見矣。若受而不答,則遠夷或以怨怒,
   因而厚賜之,正墮其計。臣謂朝廷宜勿與知,而使州郡以理卻之。然庸僧猾商,
   敢擅招誘外夷,邀求厚利,為國生事,其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
   未幾,高麗貢使果至。公按舊例,使之所至吳越七州,實費二萬四千餘緡,而民
   間之費不在,乃令諸郡量事裁損。比至,民獲交易之利,而無侵撓之害。浙江潮
   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於江中,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洑激射,歲
   敗公私船不可勝計。公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並山而東,鑿為運河,引浙江及
   溪𠔌諸水二十餘裏,以達於江,又並山為岸,不能十裏以達於竜山之大慈浦,自
   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於嶺東古河,瀎古河數裏,以達於竜山運河,
   以避浮山之險,人皆以為便。奏聞,有惡公成功者,會公罷歸,使代者盡力排之,
   功以不成。公復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鬆江以入海。海日
   兩潮,潮濁而江清,潮水嘗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
   吳中少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輓者。自慶歷以來,鬆江大築
   輓路,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輓路為千橋以迅江勢。”亦不果
   用,人皆恨之。公二十年間,再莅此州,有德於其人,傢有畫像,飲食必祝,又
   作生祠以報。
   六年,召入為翰林承旨,復侍邇英。當軸者不樂,風御史攻公。公之自汝移
   常也,受命於宋,會神考晏駕,哭於宋,而南至揚州。常人為公買田書至,公喜,
   作詩有“聞好語”之句。言者妄謂公聞諱而喜,乞加深譴。然詩刻石有時日,朝
   廷知言者之妄,皆逐之。公懼,請外補,乃以竜圖閣學士守潁。先是,開封諸縣
   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澤,註之惠民河,河不能勝,則陳亦多水。至是又
   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註之於淮,議者多欲從之。公適至,遣吏以
   水平準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浸州境,决不可為,
   朝廷從之。郡有宿賊尹遇等數人,群黨驚劫,殺變主及捕盜吏兵者非一。朝廷以
   名捕不獲,被殺者噤不敢言。公召汝陰尉李直方,謂之曰:“君能擒此,當力言
   於朝,乞行優賞;不獲,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退,緝知群盜所在,分命弓
   手往捕其黨,而躬往捕遇。直方有母年九十,母子泣別而行。手戟刺而獲之,然
   小不應格,推賞不及。公為言於朝,請以年勞改朝散郎階,為直方賞。朝廷不從。
   其後吏部以公當遷以符會考,公自謂已許直方,卒不報。七年,徙揚州。發運司
   舊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徵商不得留難。故操舟者富厚,以官舟為傢,
   補其弊漏,而周船夫之乏睏,故其所載,率無虞而速達。近歲不忍徵商之小失,
   一切不許,故舟弊人睏,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公奏乞復故,朝廷從之。
   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還,兼侍讀。是歲,親祀南郊,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
   有貴戚以其車從爭道,不避仗衛,公於車中劾奏之。明日,中使傳命申敕,有司
   嚴整仗衛。尋遷禮部,復兼端明殿、翰林侍讀二學士。高麗遣使請書於朝,朝廷
   以故事盡許之。公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予。今高麗所
   請,有甚於此,其可予之乎?”不聽。公臨事必以正,不能俯仰隨俗,乞守郡自
   效。
   八年,以二學士知定州。定久不治,軍政尤弛,武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
   其廩賜,故不敢何問。公取其貪污甚者,配隸遠惡,然後繕修營房,禁止飲博。
   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以戰法,衆皆畏服。然諸校多不自安者,卒史復以贓訴其
   長,公曰:“此事吾自治則可,汝若得告,軍中亂矣。”亦决配之,衆乃定。會
   春大閱,軍禮久廢,將吏不識上下之分,公命舉舊典,元帥常服坐帳中,將吏戎
   服奔走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出。公召書吏作奏,將上,
   光祖震恐而出,訖事,無敢慢者。定人言:“自韓魏公去,不見此禮至今矣。”
   北戎久和,邊兵不試,臨事有不可用之憂,惟沿邊弓箭社兵與寇為鄰,以戰射自
   衛,猶號精銳。故相龐公守邊,因其故俗立隊伍,將校出入,賞罰緩急可使。歲
   久,法弛,復為保甲所撓,漸不為用。公奏為免保甲及兩稅折變科配,長吏以時
   訓勞,不報。議者惜之。
   時方例廢舊人,公坐為中書捨人日草責降官製,直書其罪,誣以謗訕,紹聖
   元年,遂以本官知英州。尋復降一官,未至,復以寧遠軍節度副使安置惠州。公
   以侍從齒嶺南編戶,獨以少子過自隨,瘴癘所侵,蠻蜑所侮,胸中泊然無所蒂芥。
   人無賢愚,皆得其歡心,疾苦者畀之藥,殞斃者納之竁。又率衆為二橋以濟病涉
   者,惠人愛敬之。居三年,大臣以流竄者為未足也,四年,復以瓊州別駕安置昌
   化。昌化非人所居,食飲不具,藥石無有,初僦官屋以庇風雨,有司猶謂不可。
   則買地築室,昌化士人畚土運甓以助之,為屋三間。人不堪其憂,公食芋飲水,
   著書以為樂,時從其父老遊,亦無間也。元符三年,大赦,北還。初徙廉,再徙
   永,已乃復朝奉郎,提舉成都玉局觀,居從其便。公自元祐以來,未嘗以歲課乞
   遷,故官止於此。勳上輕車都尉,封武功縣開國伯,食邑九百戶。將居許,病暑,
   暴下,中止於常。
   建中靖國元年六月,請老,以本官致仕,遂以不起。未終旬日,獨以諸子侍
   側,曰:“吾生無惡,死必不墜。慎無哭泣以怛化。”問以後事,不答,湛然而
   逝,實七月丁亥也。
   公娶王氏,追封通義郡君。繼室以其女弟,封同安郡君,亦先公而卒。子三
   人,長曰邁,雄州防禦推官,知河間縣事。次曰迨,次曰過,皆承務郎。孫男六
   人,簞、符、箕、籥、筌、籌。
   明年閏六月癸酉,葬於汝州郟城縣釣臺鄉上瑞裏。
   公之於文,得之於天。少與轍皆師先君,初好賈誼、陸贄書,論古今治亂,
   不為空言。既而讀《莊子》,喟然嘆息曰:“吾昔有見於中,口未能言,今見
   《莊子》,得吾心矣。”乃出《中庸論》,其言微妙,皆古人所未喻。嘗謂轍曰:
   “吾視今世學者,獨子可與我上下耳。”既而謫居於黃,杜門深居,馳騁翰墨,
   其文一變,如川之方至,而轍瞠然不能及矣。後讀釋氏書,深悟實相,參之孔、
   老,博辯無礙,浩然不見其涯也。先君晚歲讀《易》,玩其爻象,得其剛柔遠近
   喜怒逆順之情,以觀其詞,皆迎刃而解。作《易傳》未完,疾革,命公述其志。
   公泣受命,卒以成書,然後千載之微言,煥然可知也。復作《論語說》,時發孔
   氏之秘。最後居海南,作《書傳》,推明上古之絶學,多先儒所未達。既成三書,
   撫之嘆曰:“今世要未能信,後有君子,當知我矣。”至其遇事所為詩騷銘記書
   檄論撰,率皆過人。有《東坡集》四十捲、《後集》二十捲、《奏議》十五捲、
   《內製》十捲、《外製》三捲。公詩本似李、杜,晚喜陶淵明,追和之者幾遍,
   凡四捲。幼而好書,老而不倦,自言不及晉人,至唐褚、薛、顔、柳,仿佛近之。
   平生篤於孝友,輕財好施。伯父太白早亡,子孫未立,杜氏姑卒未葬,先君沒,
   有遺言。公既除喪,即以禮葬姑。及官可蔭補,復以奏伯父之曾孫彭。其於人,
   見善稱之,如恐不及,見不善斥之,如恐不盡,見義勇於敢為,而不顧其害。用
   此數睏於世,然終不以為恨。孔子謂伯夷、叔齊古之賢人,曰:“求仁而得仁,
   又何怨。”公實有焉。銘曰:
   蘇自欒城,西宅於眉。世有潛德,而人莫知。猗歟先君,名施四方。公幼師
   焉,其學以光。出而從君,道直言忠。行險如夷,不謀其躬。英祖擢之,神考試
   之。亦既知矣,而未剋施。晚侍哲皇,進以詩書。誰實間之,一斥而疏。公心如
   玉,焚而不灰。不變生死,孰為去來。古有微言,衆說所蒙。手發其樞,恃此以
   終。心之所涵,遇物則見。聲融金石,光溢雲漢。耳目同是,舉世畢知。欲造其
   淵,或眩以疑。絶學不繼,如已斷弦。百世之後,豈其無賢。我初從公,賴以有
   知。撫我則兄,誨我則師。皆遷於南,而不同歸。天實為之,莫知我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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