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食文化 》 ????與文明 》
2.穿井取鹵(5)
王仁湘 Wang Renxiang
卓筒井開鑿技術到明代又有了進一步的完善。據明朝萬歷年間四川射洪縣令馬驥《????井圖說》所記,明代井????鑽井工藝的明顯突破是,鑿井的程序化、固井技術的提高和治井技術的進步。明代鑿井程序大致可分為相井地、立石圈、鑿大竅、扇泥、下竹和鑿小竅六道工序。
相井地就是選井位。相井地由有經驗的井匠負責,井位多數選在兩河夾岸、山形險急之處。立石圈是為了加固表層泥岩,防止垮塌。石圈外方內圓,內徑大約為25釐米,邊長約60釐米。
鑿大竅、扇泥。鑿大竅的鑽頭為大鐵釺,鑿井時在井口旁立有井架,“滾竹運釺”,由井圈內往下開鑿。在鑿井開始時要灌水下鑿,待接近地下水為止。無論土石,衹要鑽頭一鑽都會變成泥水,然後就用泥筒將岩屑取出。
下竹即是下套管。大竅鑿成便下套管,套管之間要用麻綫合縫,還要用油灰密封,為的是阻止地下水滲入井中。
鑿小竅即鑿小眼,鑿小竅用小鐵釺做鑽頭,鑿法與大竅相同。鑿至鹵水涌出,????井便鑿成功了。
從此以後,石圈、木竹和油灰就構成????井固井的主要材料。
鑽井的過程不會一切都那麽順利,常常會發生一些突發事故。處理井下事故的治井技術,也是明代????井開鑿技術進步的重要內容。治井技術主要有打撈落物和淘井,在鑿井過程中一旦鑽頭折斷墜入其中,或遇淤泥阻隔,就要進行打撈或淘井。攪鐮、鐵五爪、撞子釺是主要打撈工具,用於打撈井中落物。淘井的工具主要是搜子、漕釺和颳筒,用於淘颳井中淤泥。
打撈和淘井技術的出現,解决了????井在鑽鑿和生産過程中發生的意外變故,保證了????井嚮深部地層的鑽進和????鹵采汲的正常進行。
清代前期,????井鑽井技術又有了新的突破,進入了四川????井技術發展史上的第三個時期,這便是小口深井階段。這時發明了魚尾銼、銀錠銼、財神銼等新型鑽具,打出的井深可達至三四百丈,能將藴藏在三疊紀嘉陵石灰岩層的豐富????鹵及天然氣開採出來。
清代鑽井技術的突破性進展是補腔技術的發明。補腔是采用桐油和石灰等材料,修補垮塌的井壁,堵住井壁裂縫滲漏的淡水,達到大段裸露井段不垮塌的目的,它是開鑿深井和保證安全鑿井的關鍵。早在雍正年間(1723-1735)就有了對滲漏之井隨時補修的方法,補腔技術初步發展起來。到嘉慶年間(1796-1820),在????業生産發展較快的地區,補腔技術已達到較高的水平。這一時期處理井下事故的技術也有新的提高,專用器械增多,對於井腔內發生的“走岩”、“崩腔”、“流沙”、“冒白”等突發事件,有一套完整的處置方法。這些工具,構造精巧,功用神妙,堪稱絶技。
清代為恢復井????生産,令民穿鑿????井,永不加課,加上鑽井技術水平的提高,因而“井竈大興”,????井數量猛增。富榮場雍正時有井298口,鍋755口,乾隆二十三年有井412口,鍋1001口。南部縣雍正時有井39口,嘉慶時436口。有的????井産量極為可觀,如富榮場有“火之極旺者”海順井,可燒鍋700餘口。
鑿井技術的不斷提升與發展,是川????一次次獲得高産的前提條件。可以這樣認為,不斷提升的鑿井技術,是川????發展的生命綫。
井中采鹵
有了????井,如何將鹵水提取出來?隨着????井的加深,不同的????井要采用不同的方法采鹵,鑽井技術發展了,采鹵方式也逐漸提高了。
早期的????井為大口淺井,采鹵的方式也比較簡單。漢代陵州(今仁壽)的陵井,“縱廣三十丈,深八十餘丈,益部????井以此最大,以牛皮囊盛水引出之。役作甚苦,以刑徒充役”(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志》捲二十二)。
那些井口較大而又不深的????井,由人帶着木桶直接下井,舀鹵水註入桶中,直接肩挑出井。井口稍小而又較深的????井,人無法下入井中,便在井口地面架設井架,安裝滑輪絞車,以繩係木桶或牛皮囊墜入井中。????工站立井架上,用手拉動繩索,讓鹵水蕩入木桶或牛皮囊內,將鹵水提出井口。漢代畫像石上見到的,就是這樣的圖景。因為這樣汲鹵令人苦纍不堪,所以有的地方常常是讓罪犯來承擔。
上一頁
[返回目錄]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1.玄滋素液(1) | 1.玄滋素液(2) | 1.玄滋素液(3) | 1.玄滋素液(4) | 1.玄滋素液(5) | 1.玄滋素液(6) | 1.玄滋素液(7) | 1.玄滋素液(8) | 2.穿井取鹵(1) | 2.穿井取鹵(2) | 2.穿井取鹵(3) | 2.穿井取鹵(4) | 2.穿井取鹵(5) | 2.穿井取鹵(6) | 2.穿井取鹵(7) | 2.穿井取鹵(8) | 2.穿井取鹵(9) | 3.煮海熬波(1) | 3.煮海熬波(2) | 3.煮海熬波(3) | 4.陽光産品(1) | 4.陽光産品(2) | 4.陽光産品(3) | 5.造????者:????丁(1)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