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T shirt的母亲
前文我用了欧阳桢教授一篇文章资料,附加一些自己的笔记,写成了《说不完的苏茜黄故事》。欧阳教授大文题为Cuentos Chinos(Tall Tales and Fables):The New Chinoiserie,主要针对近年一些有关中国现实的书写,为了迎合市场,不惜采取近乎“奇巧淫技”的夸张手法。他题目所说的new chinoiserie,就是这么一回事。
譬如说哈金(Ha Jin,名著《等待》[Waiting],背景明明是解放后的中国,可是主角在1962年定亲的女子竟然是个缠足的村姑,不时还结上绑带puttees)。缠足这种野蛮行为,1915年就被明令禁止。想不到隔了半个多世纪,三寸金莲还有残余价值,成为奇巧淫技的图腾,chinoiserie之为用,可见一斑。
《等待》一书引起欧阳桢注意,除了这个时代倒置的谬误外,还有叙事语言。哈金的母语是中文,现在美国教英文写作。书面世后大获好评,论者对他简练、朴素、颇有海明威韵味(Hemingwayesque)的文体更推崇备至。
令欧阳桢有点诧异的是,批评家善颂善祷之余,对出现在语文上的一些沙石,竟只字不提。他一本就事论事精神,随手举了好些例子。以下是其中两则:
After Lin?s men had settled in,Lin went to the“kitchen”with an orderly to fetch dinner.In there he didn?t see any of the nurses of his team.
欧阳老师批曰:一个英语是母语的人,大概会这么说,Inside,he didn?t see any nurses from his team.
第二个例子:Then for three nights in a row he worked at the poems,which he enjoyed reading but co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
批曰:如改为which he enjoyed reading but which he wasn?t sure he understood,行文就流畅多了。
哈金文体出现的“瑕疵”,早有Ian Buruma在New York Review of Books点出来,但他点到即止,不像欧阳桢那样举了实例。Buruma对《等待》的评价,原文是这样的:It is a bleak story told in a cool and only occasionally awkward English prose.(文字幽冷,只偶见沙石。)
看过欧阳桢上面两条眉批,当知Buruma所说的awkward English prose是什么模样。他们两位对《等待》文体的评语使我联想到两个有关的问题。一是copy editor或责任编辑对一本书的制作,在文字上该负多少技术上的责任。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美国出版社当责任编辑的,理应是个native speaker of English,或者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人,就像欧阳桢教授一样。
《等待》的copy editor,看到in there he didn?t see any of the nurses of his team和co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的表达方式,难道看不出毛病来?如果真的看不出问题,那么这位责任编辑该打屁股。
第一个联想可能与“阴谋论”有关,姑妄言之吧。这位责任编辑会不会是个racist,偏见牢不可破?哈金也好,Ha Jin也好,说来说去总归是外国人。外国人写英文,达意就差不多了,idiom也者,usage也者,何必深究。不错,col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读来是有点佶屈聱牙,但外国人书写英文,应该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吧。改成idiomatic English,难免牺牲了“异国情调”,说不定也因此失去卖点。如果这种“阴谋论”成立,那么欧阳桢所说的new chinoiserie又多一新例。
第二个联想涉及外国人用英文写作时口语运作的问题。哈金二十九岁才从中国大陆到美国念研究院。尽管他在国内浸淫英语多年,可以用英文写学术论文,但写小说用的英文跟academic English路数不同。我想哈金用英文写小说,在口语运用上吃了大亏。他不在英语地区念中小学,欠缺的就是native speakers平日耳食的“市井英文”。什么是市井英文?或可从我个人经验作一抽样。20世纪60年代初我在美国念书,一天晚上从图书馆走回宿舍,途经一“公屋”区,看到几个小泼皮(女的)在街上互相叫骂。看样子,她们十岁刚出头。为何叫骂,局外人无由得知。但我至今记得其中最别致的一句话。一位小妹妹指另一位衣衫不整的小妹妹厉声喊道:Your mother wears T?shirt!
你妈妈穿汗衫?穿汗衫有什么大不了的?想不通,回宿舍请教一个来自纽约的老美同学。我把现场跟他描述一番后,老美笑弯了腰,说:“那小鬼阶级观念重得很哩!”我不懂。他接着补充说:“你想想看嘛,良家妇女怎会穿着汗衫满街跑?穿着T?shirt满街跑的女人,会不会多此一举地戴奶罩?你说!穿汗衫的妈妈家境好不到哪里。”
我想,市井英语的神髓不外如此吧。小混混骂人家妈妈穿汗衫,原来是为了嘲笑对方母亲没有class。这种口语是living speech部分,极富现场感。但口语之为口语,因与民风血脉相连,不断与时并进。如果今天的美国女子穿T?shirt已成时尚,那么your mother wears T?shirt可能变了恭维话。
欧阳桢认为一个英语非母语的作家写文章,也不一定会出现《等待》文体上那类lapses(失误)。他举了Conrad、Nabokov和Brodsky这三位知名的“外国人”为例。Conrad和Brodsky的教育背景我不清楚,但以Lolita一书纸贵洛阳的Nabokov,在流亡前是俄国贵族,身份特殊,是给英国nannies抱着长大的孩子。英国gentleman接受的那些教育,都有他的份儿。哈金没有这种福气。
哈金的英文很formal,很bookish。用母话写作,可以骂街撒野。用外语写作,正因这不是牙牙学来或在街头做小泼皮时学来的语言,下笔时不敢轻易卖乖。哈金文字一板一眼的迹象在对白上最为显见。《等待》第五章魏副政跟吴曼娜谈到读书,他要借书给她看。他说:How about this?I?ll lend you the book for a month……
我也没有英国nanny抱着长大的福气,但感觉上觉得lend you the book的说法太硬邦邦了。Lend you就是借给你。用中文说,这句话除了“借”外,也实在没有什么转弯余地。英文可不同,在这context内,说I?ll let you keep the book for a month,或I?ll let you have it for a month,都会达到lend you相同的效果。
对于学术问题的判断,个人的直觉不可靠。上面有关“借”的英语说法,不知有没有差错。如有差错,诚望native speaker of English的读者给我指正。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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