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未能忘情于诗酒   》 第13节:一条野狗      梁实秋 Liang Shiqiu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盈,毛又细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他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毛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地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
  一条野狗
  野狗当道,有司捕杀之,吾无间然。
  夜深人静,常听到犬吠之声盈耳,哀而且厉,随即寂然。我初以为是狗屠出来猎狩,收集香肉,供人大嚼。后来听说是市府派出来的专人收捕野狗。他们的猎具简单,一根棍子,顶端系上一个铅铁丝圈的活套,瞄准了套在狗颈上面,越拉愈紧,狗便无法挣脱。提起狗来往停在路边的车子里一甩,凑足了十个八个,送往拘留场所,三日无人认领,则聚而歼之,无稍贷。对市民而言,这是德政。
  从前我的居处楼上有人养狗,我从未见过这狗,不知其为雌雄、妍媸、胖瘦。但是狗准时狂吠,准在黎明的时候以极不悦耳的短促而连续的声音嗥叫,惊醒上下左右邻人的清睡。熟睡中被惊醒是很难受的。古人形容人民之安居乐业的现象之一是“狗不夜吠”(见《后汉书·循吏传》),有一天菁清在电梯中遇到狗主人,说起这条狗,委婉地请求她能不能“无使也吠”。狗主人反问:“你搬来多久了?”菁清说:“将近一月。”狗主人说:“我在此地养这条狗将近三年了。”言外之意是,她和她的狗已经是资深的住户,一切早已定型,传统不容置疑。我闻之不禁叹息,有其人必有其狗。可是睦邻要紧,何况这狗不是野狗,所以这桩事只好列为百忍的项目之一。忍了两年,忽不闻犬吠,人犬俱杳,大概是搬走了。
  历史重演,我现在住的地方又有一条狗半夜里汪汪地叫,不是在楼上,是在街上,原是一家店铺豢养的一只母狗,店铺关门,狗被遗弃,变成了野狗。它在附近餐馆偶然拾些残羹剩炙,苟全性命,但是瘦骨嶙峋,棕黑色的毛脱落了一半,同时还长满了虱。别看它这副腌臜相,在一群落魄的公狗的眼里,它还是眉清目秀的。果然,有一夜晚,一群野狗狺狺然骚动起来,争相追逐这只可怜的母狗。结果是不免。群狗哄散,不久这条狗就大腹膨亨了。大概狗在怀胎期间格外容易感觉到饿,所以它叫得格外凄厉。菁清和我时常外出就餐,偶然剩余的菜肴便大包小包地携带回家,菁清没有浪费的习惯,归途遇见这只母狗,菁清顺手打开包裹,投以肉骨之类。一只狗真正饥饿的时候,饥火中烧,忽然看见肉骨,饥火会从眼里直冒出来。它急急忙忙地大口吞嚼。咔嚓咔嚓之声可闻,还不时地左顾右盼,唯恐谁来夺食。吃完之后,还要舔地,好像是意犹未足。青清索性以全部剩食投赠,它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得一干二净。饿狗得食,那份满足的样子给人印象至深。此后我们就时常喂它,它好像认识我们了,见到我们就摇它的尾巴,这是它的礼貌。我们只是“随所见物,发慈悲心”(莲池大师语),并不是对这只野狗有所偏爱。
  有一天,楼下餐馆主人说,那只野狗利用他后门外的一角空地产下了五只小狗。菁清就劝店主喂养它们,店主也答应了,只是把三只小狗送人,留下两只。我们看见了这两只,肥肥胖胖,满地打滚,一白色一棕色。天地之大德曰生,狗也在一切有情之内。现在母狗长得丰满了,皮毛也显著悦泽,母性焕发,怡然自得,再也不黎明狂吠扰人清梦了。我们为它庆幸,“得其所哉!”尤其是看它喂奶给小狗吃的那副舒坦的样子,令人兴起愉愉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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