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赋闲在家,对家人来说是难得的团圆相聚的日子,李敖感到很温馨。恰如他后来这些回忆这段幸福时光时所说的:“爸爸选中了中国土地问题,做专题研究。他从此成了国
立北京图书馆的常客,在这个第一流的图书馆里,他遍读了有关土地问题的书,作笔记。他偶尔也买一点旧书,像向乃祺的《土地问题》、万国鼎的《中国田制史》等。有时候,他也带我到这个图书馆来,他看他的大人书,我看我的儿童书,父子对读,构成我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一幅图画。”
李敖的父亲当时在沦陷区背“汉奸”之名做地下地下抗日工作工作,李敖当时太小,印象不深,造成了他日后对父亲的误会。1961年10月10日,李敖写信给胡适,提到他父亲做地下工作,说自己“颇怀疑他对工作认真的成绩。”后来吴焕章签署了一封他证明李敖父亲清白的密件,转到李敖手中,李敖才明白了真相。
这一封密件清楚地交代了李敖父亲这一次蒙冤下狱的来龙去脉。密件全文如下:
吴主席焕章致中央调统局部副局长紫峻原函
径启者:查李季恒同志,字玑衡,于“九一八”事变后,即与焕章商定潜在哈尔滨策动抗敌工作,组织黑龙江省青年抗敌会,并利用吉大同学数十人,散在各地中学,作抗敌工作。二十五年春,敌人对东北知识阶级大肆残杀,李同志逃来北平,初在中山中学教书,继去南京,由焕章与吉林省国民党委刘守光(刘党委曾在哈与李同志共同工作)同志商定,仍请李同志在平负责工作。“七七”事变后,又商得焕章等同意,由李同志参加敌伪组织内,作掩护与策动各工作。继由东北四省抗敌协会付以委员名义,负责平津区抗敌工作,招致东北青年至后方求学,并掩护敌后工作人员活动,与后方工作人员在平眷属赡护等。李同志初在伪组织内充任法部科员,后以平津工作被敌人严密监视,而后方之经济上补给又时感不足,李同志遂转任太原禁烟分局长,局面即较扩大,抗敌工作自易进行,被掩护之同志亦较多(河北省工作人员尹金寿、王敬之、王馨阁等数部工作人员,均在掩护之列)。当时李同志一面完成焕章付与之工作,一面利用职务上之便利,作禁烟禁毒之宣传工作。后敌人侦知李同志行为可疑,遂假贪污为名,举行二百余人之大检举,幸李同志事前有所闻,将抗敌工作痕迹完全毁灭,使敌人无由发现。至所诬之贪污,虽经敌人半载之详密调查,与酷烈刑讯,竟末发现丝毫污浊之处,即当时伪华北组织亦认李同志为洁白。故此冤狱,虽经半载之久,而对伪太原禁烟分局长之职,终末派人。李同志出狱后,认为太原抗敌工作不能进行,遂托病辞职,辗转传递消息,拟去后方服务。焕章以抗战日亟,勉使仍在华北相机作抗敌工作,李同志遂闲居北平(二年),但仍继续推动抗敌工作,直至敌人投降时为止。焕章除将李同志十数年来抗敌工作,逐项详报中央外,相应将李同志在华北工作概况函达, 敬希
查照为荷。此致
中央调查统计局副局长郭
前东北四省抗敌协会常务理事
吴焕章
现任兴安省政府主席
查李季恒字玑衡(学名鼎彝), 本人当年任东北四省抗敌协会常务理事,为李同志在敌后工作便利起见,故末用其本名委派。此一抄件,确为本人专函中央调查统计局郭副局长紫峻之原稿,特予证明。
吴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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