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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类 》 易經 》
卦十三
伏羲 Fu Xi
文王 Wen Wang
同人 天火同人 幹上 離下
卦辭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幹,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幹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剋也﹔其吉,則睏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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