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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论 》 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
特务行业很吃香(1)
梅朝荣 Mei Chaorong
西门庆道:“你妇人都知道些什么?陈亲家是我的亲家,女儿、女婿两个孽障搬来咱家住着,平昔街坊邻舍恼咱的极多,常言:机儿不快梭儿快,打着羊驹驴战。倘有小人指搠,拔树寻根,你我身家不保。” ——《金瓶梅》第十七回 提起明朝特务机构,人们自然会想到锦衣卫、东厂、西厂,围绕这几个组织,可说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璋为巩固皇权,防范臣民造反,就利用特务人员,“专主察听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刘辰《国初事迹》)。他杀了宰相胡惟庸以后,又设立了专门的特务机构——锦衣卫。 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表面上是京城直卫亲军指挥使司的二十六卫之一,实际上则是由皇帝本人直接指挥,只对皇帝负责,是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明太祖朱元璋设置锦衣卫,按照《明史·职官五》说:“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说明其特务机构性质。明太祖的锦衣卫,则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明史·刑法志》说:“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大部分功劳都应该算在这些锦衣卫身上,足见其酷烈程度。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可见,锦衣卫有两个职责。一是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二是“巡查缉捕”,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侦探。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人,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校尉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太祖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了若干由头,连杀带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灭了个干干净净。但是这类案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就有可能旷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这些案子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 和锦衣卫有密切关系的一种刑法,叫“廷杖”,即殿廷上责杖进谏触怒或有过失的大臣,以提高皇帝的威权。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而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执行人两脚像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锦衣卫抓人,往往先在僻静地方打一顿,名为“打桩”,而后再送入狱。一般说来,一入狱门,便无生理,入狱者“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傅维鳞《明书》卷七三),足见用刑之残酷。以致锦衣校尉过门,臣民如临大盗,弄得人心惶惶,怨声载道。为平息民怨,洪武二十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并停止其诏狱权。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还算有点人性,锦衣卫权力缩小,国家走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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