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T shirt的母親
前文我用了歐陽楨教授一篇文章資料,附加一些自己的筆記,寫成了《說不完的蘇茜黃故事》。歐陽教授大文題為Cuentos Chinos(Tall Tales and Fables):The New Chinoiserie,主要針對近年一些有關中國現實的書寫,為了迎合市場,不惜采取近乎“奇巧淫技”的誇張手法。他題目所說的new chinoiserie,就是這麽一回事。
譬如說哈金(Ha Jin,名著《等待》[Waiting],背景明明是解放後的中國,可是主角在1962年定親的女子竟然是個纏足的村姑,不時還結上綁帶puttees)。纏足這種野蠻行為,1915年就被明令禁止。想不到隔了半個多世紀,三寸金蓮還有殘餘價值,成為奇巧淫技的圖騰,chinoiserie之為用,可見一斑。
《等待》一書引起歐陽楨註意,除了這個時代倒置的謬誤外,還有敘事語言。哈金的母語是中文,現在美國教英文寫作。書面世後大獲好評,論者對他簡練、樸素、頗有海明威韻味(Hemingwayesque)的文體更推崇備至。
令歐陽楨有點詫異的是,批評傢善頌善禱之餘,對出現在語文上的一些沙石,竟衹字不提。他一本就事論事精神,隨手舉了好些例子。以下是其中兩則:
After Lin?s men had settled in,Lin went to the“kitchen”with an orderly to fetch dinner.In there he didn?t see any of the nurses of his team.
歐陽老師批曰:一個英語是母語的人,大概會這麽說,Inside,he didn?t see any nurses from his team.
第二個例子:Then for three nights in a row he worked at the poems,which he enjoyed reading but co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
批曰:如改為which he enjoyed reading but which he wasn?t sure he understood,行文就流暢多了。
哈金文體出現的“瑕疵”,早有Ian Buruma在New York Review of Books點出來,但他點到即止,不像歐陽楨那樣舉了實例。Buruma對《等待》的評價,原文是這樣的:It is a bleak story told in a cool and only occasionally awkward English prose.(文字幽冷,衹偶見沙石。)
看過歐陽楨上面兩條眉批,當知Buruma所說的awkward English prose是什麽模樣。他們兩位對《等待》文體的評語使我聯想到兩個有關的問題。一是copy editor或責任編輯對一本書的製作,在文字上該負多少技術上的責任。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美國出版社當責任編輯的,理應是個native speaker of English,或者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人,就像歐陽楨教授一樣。
《等待》的copy editor,看到in there he didn?t see any of the nurses of his team和co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的表達方式,難道看不出毛病來?如果真的看不出問題,那麽這位責任編輯該打屁股。
第一個聯想可能與“陰謀論”有關,姑妄言之吧。這位責任編輯會不會是個racist,偏見牢不可破?哈金也好,Ha Jin也好,說來說去總歸是外國人。外國人寫英文,達意就差不多了,idiom也者,usage也者,何必深究。不錯,coluldn?t understand assuredly讀來是有點佶屈聱牙,但外國人書寫英文,應該有自己的風格特色吧。改成idiomatic English,難免犧牲了“異國情調”,說不定也因此失去賣點。如果這種“陰謀論”成立,那麽歐陽楨所說的new chinoiserie又多一新例。
第二個聯想涉及外國人用英文寫作時口語運作的問題。哈金二十九歲纔從中國大陸到美國念研究院。儘管他在國內浸淫英語多年,可以用英文寫學術論文,但寫小說用的英文跟academic English路數不同。我想哈金用英文寫小說,在口語運用上吃了大虧。他不在英語地區念中小學,欠缺的就是native speakers平日耳食的“市井英文”。什麽是市井英文?或可從我個人經驗作一抽樣。20世紀60年代初我在美國念書,一天晚上從圖書館走回宿舍,途經一“公屋”區,看到幾個小潑皮(女的)在街上互相叫駡。看樣子,她們十歲剛出頭。為何叫駡,局外人無由得知。但我至今記得其中最別緻的一句話。一位小妹妹指另一位衣衫不整的小妹妹厲聲喊道:Your mother wears T?shirt!
你媽媽穿汗衫?穿汗衫有什麽大不了的?想不通,回宿舍請教一個來自紐約的老美同學。我把現場跟他描述一番後,老美笑彎了腰,說:“那小鬼階級觀念重得很哩!”我不懂。他接着補充說:“你想想看嘛,良傢婦女怎會穿着汗衫滿街跑?穿着T?shirt滿街跑的女人,會不會多此一舉地戴奶罩?你說!穿汗衫的媽媽傢境好不到哪裏。”
我想,市井英語的神髓不外如此吧。小混混駡人傢媽媽穿汗衫,原來是為了嘲笑對方母親沒有class。這種口語是living speech部分,極富現場感。但口語之為口語,因與民風血脈相連,不斷與時並進。如果今天的美國女子穿T?shirt已成時尚,那麽your mother wears T?shirt可能變了恭維話。
歐陽楨認為一個英語非母語的作傢寫文章,也不一定會出現《等待》文體上那類lapses(失誤)。他舉了Conrad、Nabokov和Brodsky這三位知名的“外國人”為例。Conrad和Brodsky的教育背景我不清楚,但以Lolita一書紙貴洛陽的Nabokov,在流亡前是俄國貴族,身份特殊,是給英國nannies抱着長大的孩子。英國gentleman接受的那些教育,都有他的份兒。哈金沒有這種福氣。
哈金的英文很formal,很bookish。用母話寫作,可以駡街撒野。用外語寫作,正因這不是牙牙學來或在街頭做小潑皮時學來的語言,下筆時不敢輕易賣乖。哈金文字一板一眼的跡象在對白上最為顯見。《等待》第五章魏副政跟吳曼娜談到讀書,他要藉書給她看。他說:How about this?I?ll lend you the book for a month……
我也沒有英國nanny抱着長大的福氣,但感覺上覺得lend you the book的說法太硬邦邦了。Lend you就是藉給你。用中文說,這句話除了“藉”外,也實在沒有什麽轉彎餘地。英文可不同,在這context內,說I?ll let you keep the book for a month,或I?ll let you have it for a month,都會達到lend you相同的效果。
對於學術問題的判斷,個人的直覺不可靠。上面有關“藉”的英語說法,不知有沒有差錯。如有差錯,誠望native speaker of English的讀者給我指正。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