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後漢書   》 志第二十六百官三      范晔 Fan Ye

  宗正大司農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註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决。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傢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註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右屬宗正。本註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本註曰:掌諸錢𠔌金帛諸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𠔌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註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主受郡國傳漕𠔌。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主舂禦米及作乾糒。導,擇也。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本註曰:郡國????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又有廩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鶩之屬。及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餘均輸等皆剩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註曰: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丞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註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禦飲食。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本註曰:左丞主飲食。甘丞主膳具。湯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主禦紙筆墨及尚書財用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主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註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本註曰:宦者,無員。後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贊導內衆事,顧問應對給事。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註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坐。
  小黃門,六百石。本註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已下衆事。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則使問之。
  黃門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主省中諸宦者。丞、從丞各一人。本註曰:宦者。從丞主出入從。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註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
  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居則宿衛,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
  中黃門,比百石。本註曰:宦者,無員。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掌後宮貴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註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註曰:宦者。
  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補浣之屬。丞、織室丞各一人。本註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典中諸小祠祀。丞一人。本註曰:宦者。
  鈎盾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註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註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官。果丞主果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裏。南園在雒水南。濯竜監、直裏監各一人,四百石。本註曰:濯竜亦園名,近北宮。直裏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丞一人。
  內者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宮中布張諸褻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掌上手工作禦刀劍諸好器物。丞一人。
  尚方令一人,千石。本註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復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衆事。
  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註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衆事。
  尚書六人,六百石。本註曰:成帝初署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註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註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註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符節令一人,六百石。本註曰:為符節臺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本註曰: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節令史,二百石。本註曰:掌書。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註曰:御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御史在殿中,密舉非法。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御史臺率,後又屬少府。治書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註曰:掌選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註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舉劾之。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
  蘭臺令史,六百石。本註曰:掌奏及印工文書。
  右屬少府。本註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屬太僕,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官燕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監,胞人長丞,宦者、昆臺、佽飛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屬官令、長、丞、尉二十餘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嘗藥、太官、禦者、鈎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
  《後漢書》南朝宋·范晔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选集】二十四史
捲一上光武帝紀第一上捲一下光武帝紀第一下
捲二顯宗孝明帝紀第二捲三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捲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捲五孝安帝紀第五
捲六孝順孝衝孝質帝紀第六捲七孝桓帝紀第七
捲八孝靈帝紀第八捲九孝獻帝紀第九
捲十上皇后紀第十上捲十下皇后紀第十下
捲十一劉玄劉盆子列傳第一捲十二王劉張李彭盧列傳第二
捲十三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捲十四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捲十五李王鄧來列傳第五捲十六鄧寇列傳第六
捲十七馮岑賈列傳第七捲十八吳蓋陳臧列傳第八
捲十九耿弇列傳第九捲二十銚期王霸祭遵列傳第十
捲二十一任李萬邳劉耿列傳第十一捲二十二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第十二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