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集 蘇軾集   》 補遺 尚書解十首      蘇軾 Su Shi

  【乃言底可績】
  巧言令色,帝之所畏也。故以言取人,自孔子不能無失。然聖賢之在下也,
  其道不效於民,其纔不見於行事,非言無自出之。故以言取人者,聖人之所不能
  免也。納之以言,試之以功,自堯舜以來,未之有改也。堯將禪舜也,曰:“詢
  事考言,乃言底可績。”底之為言極也。《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可謂極矣。君子之於事物也,原其始不要其終,知其一不知其二,見其偏不見其
  全,則利害相奪,華實相亂,烏能得事之真、見物之情也哉!故言可聽而不可行,
  事可行而功不可成,功可成而民不可安,是功未始成也。舜、禹、臯陶之言,皆
  功成而民安之者也。嗚呼!極之為至德也久矣。箕子謂之皇極,子思謂之中庸。
  極則非中也,中則非極也,此昧者之論也。故世俗之學,以中庸為處可否之間,
  無過與不及之病而已,是近於鄉原也。若夫達者之論則不然。曰:“喜怒哀樂未
  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非舜、禹、臯
  陶之成功,其孰能與於此哉!故愚以謂窮理盡性,然後得事之真,見物之情。以
  之事天則天成,以之事地則地平,以之治人則人安。此舜、禹、臯陶之言,可以
  底績者也。
  【塈讒說殄行】
  《書》雲:“朕塈讒說殄行。”傳曰:君子之所為,為可傳、為可繼也。凡
  行之不可傳、繼者,皆殄行也。堯舜之所塈也。世衰道喪,士貴苟難而賤中庸,
  故邪慝者進焉。齊桓公欲用竪刁、易牙、開方三子。管仲曰:“三子者自刑以近
  君,去親殺子以求合,皆非人情,難近。”桓公不聽,卒以亂齊。齊桓,賢主也。
  管仲,信臣也。夫以賢主而不用信臣之言,豈非三子者似忠而難知也歟?甚矣,
  似之亂真也。故曰“惡紫”:謂其奪朱也;“惡莠”:謂其亂苗也;“惡鄉原”:
  謂其亂德也。孟子憂之,故曰:“君子反經而已矣。”君子之所貴,必其可傳、
  可繼者也。是以謂之經。經者,常也。君子苟常之為貴,則彼苟難殄行,無為為
  之矣。苟難者無所獲,殄行者無所利,則庶民並興,巧者不能獨進,拙者可以自
  效。吾虛心而察之,賢者可事,能者可使,而天下治矣。
  【視遠惟明聽德惟聰】
  甚矣,耳目之為天下禍福也。《洪範》五事,為皇極之用,治亂之所由出,
  狂聖之所由分,風雨之所由作,五福六極之所由緻。故顔淵間仁,孔子曰:“非
  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夫視聽期於聰明而已,何與於禮。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是禮也,何與於仁。曰:視聽不以禮,則聰明之害物也其
  於聾瞽。何以言之?明之過也,則無所不視,掩人之私,求人之所不及;聰之過
  也,則無所不聽,浸潤之譖,膚受之愬或行焉。此其害,豈特聾瞽而已哉!故聖
  人一之於禮,君臣上下,各視其所當視,各聽其所當聽,而仁不可勝用也。太甲
  之復闢也,伊尹戒之曰:“視遠惟明,聽德惟聰。”何謂遠?何謂德?孔子曰:
  “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夫惟小之為知,
  又烏能及遠哉。探夜光於東海者,不為鯢桓而回網羅;求合抱於鄧林者,不以徑
  寸而枉斧斤。苟志於遠,必略近矣。故子張問明,孔子既告之以明,又告之以遠。
  由此觀之,視不及遠者,不足為明也。梁惠王問利於孟子,孟子告以仁義。曰:
  “王何必曰‘利’。”夫言利者,其言未必不中也,然君子不聽,曰“言利者,
  必小人也。”聽其言必行其事,行其事必近其人,小人日近,君子日疏,求國無
  危,不可得也。凡言苟出於利,雖中,小人也,況不中乎。苟出於德,雖失,猶
  君子也,況不失乎。由此觀之,聽不主於德者,非聰也。
  【終始惟一時乃日新】
  《易》曰:“天下之動,正夫一者也。”夫動者,不安者也。夫惟不安,故
  求安者而托焉。惟一者為能安。天地惟能一,故萬物資生焉。日月惟能一,故天
  下資明焉。天一於覆,地一於載,日月一於照,聖人一於仁,非有二事也。晝夜
  之代謝,寒暑之往來,風雨之作止,未嘗一日不變也。變而不失其常,晦而不失
  其明,殺而不害其生,豈非所謂一者常存而不變故耶!聖人亦然。以一為內,以
  變為外。或曰:聖人固多變也歟?不知其一也,惟能一故能變。伊尹戒太甲曰:
  “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終始惟一,時乃日新。”新與一,二者疑若相反
  然。請言其辨。物之無心者必一,水與鑒是也。水、鑒惟無心,故應萬物之變。
  物之有心者必二,目與手是也。目、手惟有心,故不自信而托於度量權衡。己且
  不自信,又安能應物無方日新其德也哉。齊人為夾𠔌之會,曰:孔丘儒者也,可
  劫以兵。不知其戮齊優如殺犬豕。此豈有二道哉,一於仁而已矣。孟子曰:“天
  下定於一,孰能一之?曰:不嗜殺人者。”愚故曰聖人一於仁。
  【王省惟歲】
  論堯、舜之德者,必曰無為。考之於經,質之於史,堯、舜之所為,卓然有
  見於世者,蓋不可勝計也,其曰無為,何哉?古人有言曰:“除日無歲。”又曰
  “日一日勞考載曰功。”若堯、舜者,可謂功矣。歲者,月之積也。月者,日之
  積也。舉歲則兼月,舉月則兼日矣。日別而數之,則月不見,月別而數之,則歲
  不見。此豈日月之外,復有歲哉。日月之各一,人臣之勞也。歲之並考,人君之
  功也。故《書》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此上下之分,煩簡之
  宜也。禹之平水土,稷為之殖百𠔌,契為之敷五教,伯夷為之典三禮,臯陶為之
  平五刑,羲和為之歷日月。堯舜果何為哉。今夫三百有六旬,分之以四時,配以
  之以六甲,位之以十二子,散之以二十四氣,裂之以七十二候,晝不可以並夜,
  寒不可以兼暑,則氣果安在哉。惟其無在而不可名,寄之於人而已,不有此,所
  以為王省之功也。日不立則月不建,月不建則歲不成,師尹不官,則卿士不治,
  卿士不治,則王功廢矣。故曰:“庶民惟星。”星者,日月之所捨,所因以為寒
  暑風雨者也。民者,上之所托,所因以為號令賞罰者也。日月不自為風雨寒暑,
  因星而為節;君不自為號令賞罰,因民而為節。上執其要,下治其詳,所謂歲月
  日時無易也。文王不兼庶獄,陳平不治錢𠔌,邴吉不問鬥傷,此所為不易者也。
  秦皇衡石程書,光武以吏事責三公,此易歲月而亂日時者也。治亂之效,亦可以
  概見矣。
  【作周恭先作周孚先】
  周之將興,必有斷天之王,建都邑,立藩輔,以定天命而宅民心,為子孫之
  師。亦必有命世之臣,考禮樂,修法令,以定國是而正風俗,為卿大夫之宗。然
  後可以世世垂拱仰成,雖有中主弱輔,而不至於亂。故曰:“孺子來相宅,其大
  惇典商獻民,亂為四方新闢,作周恭先。”“予旦以多才,越禦事,篤前人成烈,
  答其師,作周孚先。”國之所恃者,法與人也。《詩》曰:“雖無老成人,尚有
  典刑。”故周公以謂惇典而用賢,可以定國,後之言恭者必稽焉。傅說有言:
  “事不師古,以剋永世,匪說攸聞。”今不師古,後不師今。故周公以謂我當與
  卿大夫士篤前人成烈,以答衆心,則後之言信者必師焉。夫以成王之賢,周公之
  聖,其所以為後世先者,不過於恭與信而已。《詩》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
  溫恭朝夕,執事有恪。”閔馬父曰:“古之稱恭者,曰自古,曰在昔,曰先民,
  其嚴如是。”愚以是知恭之大者,蓋堯之允恭,孔子之溫恭,非獨恭世子之恭、
  楚共王之恭也。成王以是為後世先也,不亦宜乎。“大有上吉。履信思乎順。又
  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又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信之為德也,重於兵而急於食,周公以是為後世先也,不亦宜乎!
  【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剋念作聖】
  毫末之木,有合抱之資,濫觴之水,有稽天之勢,不可謂無是理也。理固有
  是,而物未必然。此衆人之所以不信也。子思有言:“君子之道,始於夫婦之所
  能,其至也,雖聖人有不能。”故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人之能為堯舜,
  歷千載而無有,故孟子之言,世未必信也。衆人以跡求之,故未必信,君子以理
  推之,故知其有必然者矣。孔子曰:“惟上智與下愚下移。”而《書》曰:“惟
  聖罔念作狂,惟狂剋念作聖。”此二言者,古今所不能一,而學者之所深疑也。
  請試論之。濫觴可以稽天,東海可以桑田,理有或然者。此狂聖念否之說也。江
  湖不可以徒涉,尺水不可以舟行,事有必然者。此愚智必然之辨也。夫言各有當
  也,達者不以失一害一,此之謂也。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使太甲粗可以
  不亂者,伊尹不廢也。至於廢,則其狂也審矣。然卒於為商宗。周公曰:“茲四
  人迪哲。”蓋太甲與文王均焉。明皇開元之治,至於刑措,與夫三代何遠。林甫
  之專,祿山之亂,民在塗炭,豈特狂者而已哉。由此觀之,聖狂之相去,殆不容
  發矣。
  【庶言同則繹】
  《書》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則繹。”虞之為言度也,出納之際,庶
  言之所在也,必得我師焉。夫言有同異,則聽者有所考:言其利也,必有為利之
  道;言其害也,必有緻害之理。反復論辯廷議,而衆决之:長者必伸,短者必屈
  焉;真者必遂,偽者必窒焉。故邪正之相攻,是非之相稽,非君子之所患。君子
  之所患者,庶言同而已。考同者莫若繹,古者謂紬繹,紬絲者必求其端,究
  其所終。《太甲》曰:“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汝志,必求諸非道。”
  《君陳》之所謂繹者,《太甲》之所謂求也。孫寶有言:“周公大聖,召公大賢,
  猶不相說,著於經典,兩不相損。”晉王導輔政,每與客言,舉坐稱善。而王述
  責之曰:“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導亦斂裧謝之。古之君子,其畏同也如
  此。同而不繹,其患有不可勝言者矣。
  【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剋用乂】
  天下之事,古略而今詳,天下之官,古寡而今衆。聖人非有意於其間,勢則
  然也。火化之始,燔黍捭豚,以為靡矣。至周而醯醢之屬至百二十甕。棟宇之始,
  茅茨采椽,以為泰矣。至周九尺之室,山節藻梲。聖人隨世而為之節文,豈得已
  哉。《周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剋用乂。”聖人不以
  官之衆寡論治亂者,以為治亂在德,而不在官之衆寡也。《禮》曰:“夏後氏官
  五十,商二百,周三百。”與周官異,學者蓋不取焉。夫唐虞建官百,簡之至也。
  夏後氏安能減半而辦,此理之必不然也。孔安國曰:“禹、湯建官二百,不及唐
  虞之清要。”榮古而陋今,學者之病也。自夏、商觀之,則以官百為清要。自唐
  虞而上雲鳥紀官之世而觀之,則官百為陋矣。未豈然哉。愚聞之叔嚮曰:“昔先
  王議事以製,不為刑闢。”故子産鑄《刑書》,而叔嚮非之。夫子産之《刑書》,
  末世之先務也。然且得罪於叔嚮。是以知先王之法亦簡矣。先王任人而不任法,
  勞於擇人而佚於任使,故法可以簡。法可以簡,故官可以省,古人有言,省官不
  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至矣。
  【道有升降政由俗革】
  武王剋商,武庚祿父不誅矣,而列為諸侯。周公相成王,武庚祿父叛,殷之
  頑民,相率為亂,不誅也,而遷之洛邑。武王、周公,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曰:
  “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商之工臣,乃湎於酒,勿庸殺之,
  姑惟教之。”非至德能如是乎。是以商之臣子心服而日化,至康王之世三十餘年
  矣。世變風移,士君子出焉。故命畢公曰:“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
  民罔攸勸。”始則遷其頑者而教之,終則擇其善者而用之。周之於商人也,可謂
  無負矣。夫道何常之有,應物而已矣。物隆則與之偕升,物污則與之偕降。夫政
  何常之有,因俗而已矣。俗善則養之以寬,俗頑則齊之以猛。自堯、舜以來,未
  之有改也。故齊太公因俗設教,則三月而治。魯伯禽易俗變禮,則五月而定。三
  月之與五月,未足為遲速也,而後世之盛衰出焉。以伯禽之賢,用周公之訓,而
  猶若是,苟不逮伯禽者,其變易之患可勝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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