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藍公案   》 第十二則 卓洲溪      藍鼎元 Lan Dingyuan

  有饑民乘黃昏駕船在卓洲溪攘客。
  適餘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過貴嶼,見一人攔輿號呼,自稱:“我郭元藏也。晨往軍埔墟貿易,暮從石港泛舟還。中流被盜,攫去銅錢八千,黃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同避難者,李啓宣、黃朝盛也。”
  問賊何情形,曰:“十餘人駕八槳舟古母船,不新不舊。為篷四,前一篷破損。後載竹篙槍一束。”
  餘即於道中停輿,張燈草檄,調保正楊勳、李纘、蘇贊卿、楊新等率丁壯八十名,沿溪飛捕。獲者懸賞十金,縱者重杖濁百。越次日,尚寂然無蹤也。
  因思多槳舟古母船非內溪所有,乃隆津、練江運載私????之具。
  復調集水保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寧等,在於練江後溪港一帶遍行訪緝。
  越三日,果在溪圩鄉港內,弋獲八槳舟古母船一隻。係維草岸,內有竹篙槍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損。問主者,則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也。拘長煥等問訊,皆茫然不知,謂船式偶而相同。且自稱因貧違禁,私置多槳舟古母船彩捕,有時竊載一二石私????,亦不能免,實無攘奪卓洲溪情事。詞甚可信。
  餘以鄭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幾,平日非善良、能攘竊有幾,度無不瞭然者。數詰問,不以實告。
  將刑之,阿清乃言鄉人鄭阿忠、鄭阿鄒於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橋邊貨賣番薯,見王阿協、範阿義駕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馳,直入貴嶼。其舟中有十許人,竹篙槍一束。正卓洲溪被搶之日,此其是矣。復喚鄭阿忠、鄭阿鄒赴訊,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協等。則王阿協、範阿義相率昂然自行投訊,餘心疑其為良民也。忽階下有以鄉音相語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盜賊,焉敢自來送死?”味其語意,似故使餘聞之者。餘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則為大盜,未可輕釋,當從容訊之。阿協、阿義果不承,鄭阿清等亦無以相難也。
  惟保正鄭茂紀言,阿協乃有名積盜。保正李纘、楊新言,範阿義素非善良。而鄭長煥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紹聰舟古母船上住宿,寢食無他處。因復攝到姚紹聰鞫問,則紹聰佯為不識阿協、阿義二人也者。且自駕雙槳小舟赴驗,明非舟古母;情詞亦似可信也。而姚族生監多人,林立階下,請釋善良,以安本業。
  余曰:“且遲之。”
  復有惠潮道差員李姓者扣扉請見。餘不納,遣閽者問所欲為,則言:“貧民乏食相攘竊,亦屬細故,不可以大盜通詳,恐於道憲考成有礙。”余曰:“災黎元氣未復,大事亦當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幹連者疲於路。詳解則牽纍多人,吾不忍也。”李又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皆善良,請早釋。”餘日:“良匪俟審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越日將再訊。思此人出巨族,勢力蟠結,堂上方發一言,外間已知趨避。百足之蟲,扶之者衆,恐未易得情。乃屏左右,於內堂詢之,一切閑人皆驅逐,勿令窺伺語言。待質諸犯,亦分置各處,不使相謀面接耳。先呼保正鄭茂紀責之曰:“汝職在地方,稽查姦匪,今縱人攘客,而不以實告,即是汝作賊也。汝鄉中出為匪者幾人?姚紹聰舟古母船今匿何處?此雙槳小船又從何而來?不實言,先夾汝。”
  茂紀乃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此三人搶劫是實。
  其餘同伴,不知姓名。姚紹聰八槳舟古母船,前篷破壞,先在南塘鄉池中。後因追求日急,潛令其兄姚紹貴於十五夜駕出海門猷灣,藉稱彩捕,急則便於遠揚。其雙槳小船,乃事發之後在和平港內以二金購來抵塞者。我畏其族大強兇,是以不敢言也。”餘叱退之。
  呼王阿協至前,紿之曰:“汝乃為紹聰所欺,無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今紹聰已自不諱,謂此八槳舟古母船實所置造,前篷破損。先沉在南塘池中,後使其兄姚紹貴駕出海門,今在猷灣弋獲矣。其雙槳小船,乃在和平買來抵塞者,價銀二兩。
  汝尚能代為掩諱乎?吾因知汝等窮民無傢可歸,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憐之事。汝等但勿作賊,何為並船而諱之?”
  王阿協叩頭曰:“是也。我等實係善良,不敢作賊,止在姚紹聰舟中寄食而已。”余曰:“未也。紹聰言汝盜賊之性,不可與交。彼憐汝無歸,以空船藉汝安宿。汝遂潛招匪類範阿義等十餘人,竊駕行劫。彼恨為汝所欺,緻遭波纍,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
  王阿協仰天嘆曰:“我等有何能為?不過從姚紹聰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實姚紹聰主之。同行者範阿義、範阿喜、姚阿鬍、馬阿弘、姚伯蘭、許阿加、邱阿竈、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皆姚紹聰招來。所得郭元藏等錢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紹聰俵分。奈何獨歸過於我乎?”繼呼範阿義至,亦如王阿協所言。
  乃訊紹聰,紹聰猶支吾掩飾。以王阿協、範阿義供詞告之,紹聰亦直受不辭,且悉數所得贓物,多豬肝、豬肺二者。郭元藏嘻嘻叩首曰:“有之,前贓單偶遺,後乃記憶,以細微不敢瀆請。”今紹聰自言及此,其為此案真賊無疑矣。
  方東升言,邱阿竈乃姚萬進。哨丁先在姚紹聰傢擒捕王阿協,為紹聰所阻,阿協得脫,乃自赴投訊。
  又捕獲阿義之兄範阿喜,故仇誣,非同黨也。而許阿加、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皆與阿協、阿義有宿怨,且有多人公保良善。惟範阿喜、姚阿相等,跡甚可疑,難以掩飾。而亦有生監多人保結求寬,且有道差為之左右。稍一究詰,則波及富厚良民。必欲直窮到底,恐無辜株纍者必多。
  從寬將範阿喜、姚阿相、馬阿弘等創懲示儆。而為首之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各予滿杖,枷號三月示衆。滿日再責四十板,造入匪類册,朔望具結點卯。追贓給還郭元藏、李啓宣、黃朝盛等。八槳、雙槳大小船,即以充賞。仍於姚紹聰名下追銀十兩,分賞保正壯丁,示無失信。
  自是溪河肅清,夜舟往來無窒礙。惟道差李姓者不悅,且漸漸有後言矣。
  譯文在卓洲溪上,發生了饑餓的百姓趁黃昏駕船搶劫過往客人的案件。
  正好我從普寧去潮陽。二更天經過貴嶼的時候,有一個人攔轎連喊帶叫,據他說:“我叫郭元藏。早晨到軍埔的集市上作買賣,晚上從石港坐船回傢。在河中間被劫,搶去銅錢八千文,黃紙、白紙共四十捆,裝着布衣布鞋的袋子、筐各一件。
  船夫王阿象跳到水裏逃命。和我一起逃走的有李啓宣、黃朝盛二人。”我問他賊人情況,他說:“有十幾個人,駕着一艘八槳舟古母船,船不新不舊,有四間篷,前面一間篷壞了。船的後面載着一捆竹篙槍。”
  我就在道上停車,點上燈寫公文,調當地保長楊勳、李纘、蘇贊卿、楊新等人率領壯丁八十人,沿溪飛快去捕捉。並規定,抓到賊人的,賞紋銀十兩;放跑賊人的,重打一百大板。到第二天,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
  這時我想,多槳舟古母船,不是這一帶內河上該有的船,而是隆津、練江那邊販運私????的工具。於是又調水上保長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寧等人,在練江後溪港一帶尋訪緝拿。
  到第三天,果然在溪猷鄉的小河汊裏,抓到了一隻八槳舟古母船。船係在生滿青草的岸邊,裏面有一捆竹篙槍,前面的一個船篷也破了。嚮人打聽船的主人,知道是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把鄭長煥等人抓來審問,他們都茫然不知,說可能船的樣式偶然相同。他們又說,自傢由於貧窮,違背禁令,私自置辦了多槳舟古母船出海捕魚,有時偷偷裝運一二石私????,這都難免,但沒有在卓洲溪搶劫。他們的供詞,也甚為可信。
  我知道鄭阿清平素接近匪人,便問他:江上舟古母船有多少?平日之間不是善良之人,好搶劫偷盜的人有多少?估計他不會不清楚。可是問他好幾次,他都不把真實情況說出來。
  我將要對他用刑,他纔說出,村子裏鄭阿忠、鄭阿鄒二人,二月二十三那天在下尾橋邊賣番薯,看見王阿協、範阿義駕着一條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駛,一直嚮貴嶼而去。那船裏有十人左右,一捆竹篙槍。那天,正是卓洲溪上發生搶劫案的日子,看來,這條船就是作案的船了。我又叫來鄭阿忠、鄭阿鄒審訊,供詞和鄭阿清說的一樣。
  於是,我發出了逮捕王阿協等人的命令。但王阿協、範阿義二人接連着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前來投案,我心裏正琢磨,這兩個可能是好人。突然聽到臺階下有用當地土話交談的人說:“這二人一定是好人。如果是盜賊,怎麽敢自己來送死呢?”
  按他的語氣和話裏意思,好像故意說給我聽的。我想,這二人左右有人,如果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大盜,不可輕放,應該慢慢審問。王阿協、範阿義果然不承認,鄭阿清等人說的那些情況也沒有辦法證實。
  衹是保長鄭茂紀說,王阿協是有名的慣匪。保長李纘、楊新也說,範阿義平常就不是好人。而鄭長煥又說,這倆人平日都在姚紹聰的舟古母船上住宿,睡覺、吃飯沒有別的地方。於是,又把姚紹聰抓來審問,而姚紹聰假裝不認識王阿協、範阿義二人。而且,他自己駕着雙槳小船來等待察驗,顯示自己的船並不是八槳舟古母船;說話的神情與供詞,似乎都很可信。並且,姚姓傢捧之中,秀纔、監生有多人,都站在臺階下,請求釋放好人,讓他安居本業。我說:“慢慢再說。”
  這時惠潮道臺衙門一個姓李的差人叩門求見。我沒接待他,讓看門的問他要幹什麽。差人說:“貧窮的百姓因為缺吃的,相互之間搶點、偷點,也是小事,不能按大盜呈文上報,那樣做,恐怕會對道臺大人的政績考核有不好影響。”我說:“災民元氣未復,大事也應該化小。我衹想讓有罪的人受到應有懲罰,不想讓受到牽連的人在路上勞累。呈文押解就要連累許多人,我不忍心這麽做。”姓李的又說:“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都是好人,請早些釋放。”我說:“是好人還是強盜,要等審問清楚纔知道,這不是我能自己作主的。”
  第二天繼續審問。我想,姚紹聰這人出自大宗族,勢力盤根錯節。大堂上剛說一句話,外面就已經知道,聞風躲避。這大姓人傢如百足之蟲,支持它的甚多,恐怕不易審出真情。我就叫左右退下,在內堂進行審問,一切閑人都趕開,不讓他們窺探、說話。等待審問的犯人,也分開各在一處,讓他們不能見面交談。我先把保長鄭茂紀叫出來斥責說:“你的責任在使地方平靜,查辦匪人,現在縱容賊人搶劫過往客商,而且又不把實際情況報告給我,就等於你自己作賊。你們鄉中出了幾個當土匪的人?姚紹聰的八槳舟古母船現在藏到什麽地方?這條雙槳小船是從哪裏弄來的?不說真話,先把你夾起來。”
  鄭茂紀纔說實話:“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這三個人參加搶劫屬實,其餘的同夥,我不知道姓名。姚紹聰的八槳舟古母船,前邊船篷破了,原先停在南塘鄉水池之中。後來,因為追查的風聲一天比一天緊,他悄悄讓他哥哥姚紹貴駕船到了海門外的猷灣,藉口說捕魚,實際上準備情況緊急駕船遠逃。他那個雙槳小船,是事情發生後在和平港內用二兩銀子買來,準備用來掩飾搪塞的。”我喝叱他退了下去。
  我又把王阿協叫上前來,誆他說:“你是被姚紹聰欺騙了,無緣無故用父母生就的身體替人傢受刑。現在姚紹聰自己已經供認不諱,說這八槳舟古母船實際是他置辦的,前面的船篷有破損;先在南塘鄉水池之中,後來讓他哥哥駕出海門,現在猷灣中被拿獲了。那條雙槳小船,是在和平港買來掩飾搪塞的,花了二兩銀子。你還替他掩蓋嗎?我當然知道,你們這種窮人,無傢可歸,在別人船裏生活,也是極為可憐的事。你們並非真盜賊,何必連船都要替人傢隱瞞呢?”
  王阿協磕頭說:“是這樣。我們真的是好人,不敢作強盜,僅僅在姚紹聰的船上混口飯吃而已。”我說:“未必。姚紹聰說你是盜賊的品行,不可和你結交。他可憐你無傢可歸,把空船藉給你住,你就暗中招集盜匪範阿義等十幾個人,偷偷駕船出去搶劫。他非常生氣,說以致因此受到波及,所以讓你不說真話以免受刑。你現在還要受刑,以使他心裏高興嗎?”
  王阿協仰天長嘆說:“我們倆人有什麽能耐,不過是聽從姚紹聰指揮罷了。在卓洲溪搶劫的事,實際由姚紹聰主持。同夥範阿義、範阿喜、姚阿鬍、馬阿弘、姚伯蘭、許阿加、邱阿竈、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人,都是姚紹聰招來的。搶到的郭元藏等人的一萬二千七百五十文銅錢,都由姚紹聰分給大傢。為什麽衹把罪過記在我頭上呢?”接着把範阿義叫到,口供和王阿協所說的一樣。
  這時我纔審訊姚紹聰,姚紹聰開始還支吾掩飾,當把王阿協、範阿義的供詞告訴他以後,他也就直接承認,不再推卸,而且把所得贓物全報了出來,比郭元藏等人報的失單還多豬肝、豬肺兩樣。郭元藏高興地磕頭說:“有這兩樣東西。當初報失單時偶然漏掉了,後來纔想起。因為是小東小西,不敢再麻煩老爺。”對照姚紹聰自己說出的這兩樣贓物,進一步證實他是這一案件中的真正罪犯,那是毫無疑問的了。
  方東升說,邱阿竈就是姚萬進。兵丁先在姚紹聰傢逮捕王阿協,被姚紹聰攔住了。王阿協得機會脫逃,纔又裝出自行前來投案的樣子。
  接着,抓來了範阿義的哥哥範阿喜,實際上他是因為有仇誣陷,並非真的同夥。許阿加、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幾人,是和王阿協、範阿義仇怨很深,又有許多人出面擔保他們是好人。衹有範阿喜、姚阿相等人,樣子挺值得懷疑,難以掩飾。
  可是也有秀纔、監生多人擔保具結,請求從寬處理,還有道臺衙門的差人替他們活動。看來,再進一步追問,一定會涉及到傢境富裕的老實良民。如要窮追到底,恐怕無幸而受牽連的人還會很多。
  於是,我把範阿喜、姚阿相、馬阿弘等人從寬懲處一下,以示警戒。對為首的姚阿聰、王阿協、範阿義三人,各打一百杖,帶上枷示衆三個月。期滿之時,再打四十大板,編進匪類册裏,讓他們每月初一、十五點卯,寫保證書。追回的贓物,發還給郭元藏、李啓宣、黃朝盛等人。那八槳、雙槳大小二船,就用作賞給衆人的費用。還在姚紹聰名下追要出紋銀十兩,分賞給貴嶼的保長、壯丁,以不失信用。
  從此,大小河流平安寧靜,夜裏船衹往來毫無阻擋。衹有那個姓李的道臺衙門的差人不高興,而且不久就有了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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