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演绎 定是红楼梦里人   》 第十一篇 智者千虑      周汝昌 Zhou Ruchang

  张爱玲以七篇文章勒为一帙,第一篇论析作者、续者,是满是汉……。
  
  第二篇“插曲”专论袭人而拉上了高鹗之一妾。第三篇曰“初详”,详的是所谓“全抄本”的(即杨继振藏本,俗称“梦稿本”)年代最早,保存初稿的现象。第四篇为“二详”,详的是《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关系之问题。第五篇为“三详”,却题为“创作”,不是“自传”,内容却又是“甲戌”(她爱用“一七五四”洋历)以前以后的历次“增删”修改问题……
  
  看看这些,方深信她毕竟是位女性人才,特心细,特繁琐,带出了女性脾气的特征。
  
  读她这些,第一须有一个起码条件,即对《红楼梦》已然十分(至少是相当地)熟记于心了,否则会如坠雾中,或眼花缭乱、莫辨青红。第二要特具耐性,否则读不下去。
  
  她太精细,举证说理,周密过人,提问题又多为常人所忽略不及知见,故很令人信从以至“折服”。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有时也会说些让人忍俊不禁的“理由”。
  
  今试以例为我愚言作证——
  
  当初起诗社,“社员”们不愿再用叔嫂姊弟等家庭伦常之称谓,拟各取一个雅名,轮到宝玉了,李纨建议:“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注)宝玉答:“小时侯干的营生,还提它作什么。”然后,各自在诗题下署名时,宝玉写下的是个“绛”字。(注,别本改作“怡”)。
  
  于是乎,张女士便下了结论,说:可见早先有一段取绰号为绛洞花王的文字,至此“删”去了,而又于(李纨?)口中提到,宝玉笔下写出——是删而未净的“漏网之鱼”……云云。
  
  我不禁要说句失敬冒犯的话:这么一个精细颖慧、万人莫及的人,有时也竟如此可笑起来。试问:
  
  一,为什么要“删”?假如真是早写了,岂不正好可见宝玉小时的“精致的淘气”与秉性之异,出语之奇?存之何害?删之何益?请“详”其至思。
  
  二,既“删”了,为何又留“尾巴”?“删”后的诗社取号时将旧话一句,一笔便可勾消,易于反掌吹灰耳,偏要留这“破绽”让张女士“抓住”?雪芹的灵心慧性纵使不及爱玲,难道就那么粗疏愚笨起来?
  
  三,作诗时记了一个“绛”字,她就以为是前文已“删”的遗痕力证。更是笑话。第八回,宝玉已自题“绛芸轩”斋名,晴雯张贴,黛玉赞好;再到入住园内,他作《秋夜即事诗》,首句就是“绛芸轩里绝喧譁”。张女士如何定知署名一个“绛”字,就非指“删文”不可?
  
  她的这种“考证方法”与“推理逻辑”,实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晓,只好疑而请教吧。
  
  殊不知,“补遗法”的叙事技巧是雪芹的一个专擅乃至独创。拙著《石头记鉴真》书中早已论及。今引于此——
  
  第二十六回开头写佳蕙来找红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写正文,偏有许多闲文,却是补遗。
  
  佳蕙说到给林姑娘送茶叶,“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有批云:
  
  是补写否?
  
  说到“林姑娘生的弱,时常他吃药”,有批云:
  
  是补写否?
  
  又说,“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有批:
  
  是补文否?
  
  “各处还完了愿”,有批:
  
  是补文否?
  
  “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有批:
  
  是补文否?
  
  “昨儿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子”,有批:
  
  还是补文。
  
  “前儿一支笔放在那里了?”有批:
  
  是补文否?
  
  “是了,前儿晚上莺儿拿了去了”,有批:
  
  还是补文。
  
  这种“补文”,真是“得空便入”,随处生文,串前伏后。一般说书唱戏补叙前面情节,叫“倒插笔”,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这种零勾碎抹的巧妙补笔,实在是他人望尘莫及的绝活,不经脂砚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为意了。
  
  此书原系我与家兄祜昌合著,而这段出自他手,试看他的考《红》心思之细,也不太低于张女士。我要问的是:我们举的这种叙事笔法之特长,她都能判为早有前文,后本已删的“遗痕”或“漏网之鱼”?
  
  我们举的只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并不罕见。如宝钗追述“上年正月”,湘云来住时的淘气以及假扮宝玉等情形。如贾琏与凤姐谈及香菱时曾说薛大傻子为了要香菱,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这类叙事法,难道都是“后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须有一段“未删”之文“证明”此言不是突如其来?如若都是这般“死”笔,正如脂砚常说的:“成何文字?!”
  
  所以,张爱玲的判断,未必条条是真理。
  
  在这种“考证”方法与兴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吴世昌的影响,尤其是后者。
  
  推断、假设是可以而常见的,但应力戒自作聪明,以为处处自己的“想当然”就会成为真正的“创作过程”——移前补后,东拆西借,挖窟窿,打补钉——《红楼梦》原来是个千疮百孔的“破烂儿”!
  
  天下无事,庸人自扰,确有此感。
  
  她评别人看法“太简单”了,自己也时蹈覆辙。
  
  她把后来平儿补叙因石呆子一案贾雨村作恶、贾琏遭其毒打等情,都判为“后加”。还有,金钏一案,贾环使坏……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挞”重笔要文,却判为原先没有,后来加进去的……她选的例子恕不尽述。
  
  这么一个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于此理?补叙是戏台上的“暗场”,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开账篇”的笨笔,让人从这儿发生“文外之文”,扩大的想象之“原野”,如画虽尺幅,画外尚有“烟云”无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语每事都“开账单”“作索引”,那又不知张女士还迷不迷《红楼》之《梦》呢?
  
  然而,她还把这篇“详”题为“是创作,不是自传”。这位大作家大通灵就越来越怪了。
  
  诗曰:
  
  智者有千虑,其失偶一存。
  
  明时笑笑闇,昧时己亦昏。
  
  补遗至妙法,何谓删后之漏网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谀其门。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与真尊。
  
  附注:“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误改,她有考辩,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写了《宝玉的三王号》,见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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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红楼一春梦
绪引第一篇 人杰地灵的丰润第二篇 天日无光
第三篇 第六官第四篇 “百般无味”第五篇 《金瓶梅》的旁证
第六篇 定是红楼梦里人第七篇 最坏的亚东本第八篇 令人惋惜的错误
第九篇 一篇自序大方家第十篇 揭假究真第十一篇 智者千虑
第十二篇 一尊菩萨第十三篇 惯杀风景第十四篇 新颖的插曲
第十五篇 英雄所见略同第十六篇 金玉缘与金石缘第十七篇 三部古抄本
第十八篇 曹雪芹写自己第十九篇 “破灭感”第二十篇 还是承认了自传性
第二十一篇 上乘的探佚能力第二十二篇 未能免俗第二十三篇 怎么读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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