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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态人情 》 林蘭香 》
第十一回 全節義甘為側室 感情懷擬結同心
隨緣下士 Sui Yuanxiashi
不為林深便不芳,幽蘭風度自非常。
任他世慮無終極,且把萱花植北堂。
卻說燕夢卿、宣愛娘自卻茅傢媒說之後,至宣德三年正月,夢卿年已十八,愛娘亦二十有一。這日全司禮拉了鄭文來見鄭夫人,要與夢卿作伐。夢卿亦出相見,鄭文道:“全老大人始終玉成,今日此來,義不容卻。”全義道:“不然。小姐行事,我久心服。伐柯之舉,不過聊盡愚衷。或可或否,小姐當有裁處。”夢卿道:“老大人待我夢卿,有逾骨肉。所有微忱,敢不披訴?我夢卿原係受聘之女,因先父獲罪,不得已捨輕從重,彼一時實不敢存一耿傢念頭。及至蒙公奏除掖庭名籍,便當適人,以慰老母。一則父喪未滿,二則既已受聘,則生為耿傢之人,死為耿傢之鬼,豈敢有二?”全義道:“此乃至理。倘若奉旨賜配別人,小姐又當何以措處?”夢卿道:“當先父被收,罪在不測,夢卿已拼一死矣。雖代罪一疏幸蒙俯準,自揣永巷終生,未嘗有生之之心也。果真有另配之事,正夢卿全歸之時耳。”全義道:“此不必論及,耿傢早另有佳偶,小姐已無所歸。別結紅絲,亦何所害?”夢卿道:“盟好既申,雖無夫婦之實,已有夫婦之名。名分既定,又適他人,則與再醮何異?”
全義道:“小姐之志我已知之,但此後終身何以結局?”夢卿道:“以先父志行尚爾如此,況我一介女子,何暇慮及終身!徹其環王真,至老不嫁,北宮嬰兒子即夢卿之師也。”全義道:“小姐節義如此,昭若日星。假使耿傢重來議親,還當應否?”
夢卿道:“先人之誓書現在,兩傢之聘物猶存,寧敢以事殊勢異,更作他想?”全義道:“然則,小姐願為夫人之次乎?”夢卿低頭嘆氣,揮淚不語。全義嚮鄭夫人及鄭文道:“小姐所言,可貫金石,可對鬼神,古之節烈,不過如此。作伐一事,我全義再不敢道半字矣。”於是嗟嘆贊賞而去。誰知此事早傳到康夫人耳內,康蘄春、火信安、吳安陸、耿泗國,耿太僕、耿通政等,亦都在朝內聽得全義贊揚。耿通政遂到耿朗傢嚮康夫人道:“燕小姐前者求代父罪,足見其孝;今又力辭作伐,足見其節。且觀生為耿傢人,死為耿傢鬼』之語,則其心可知。從來三妻四妾,古人所有,以燕小姐之賢良,未有不與林任二侄婦相安者也。誠如所言,豈非我傢之一勝事?”康夫人道:“事非尋常,當與衆親商議。”耿通政道:“此等事體,上關朝廷風化,下關夫婦倫常,我通政司及御史衙門皆當入告,以頒旌表。嫂氏若能成全,越速越妙。”康夫人當下請了林夫人、宣安人、花夫人及蘄春膚夫人、信安康夫人、安陸胥夫人,並泗國棠夫人、太僕荊夫人、通政合夫人,一齊到來商議此事。
林雲屏嚮衆婦人說道:“燕傢姐姐乃我雲屏素所心服,且又受聘在先。他若肯來,大是美事,何須商議?”棠夫人道:“燕小姐本先受聘,若以為大,則置侄婦於何地?若以為小,又確乎不可。須尋一兩便之法。”荊合二夫人道:“燕小姐聘雖在先,而於歸在後。侄婦聘雖在後,而於歸在先,且長燕小姐兩歲。姊妹相稱,卻亦允協。”林夫人道:“此言甚是。燕小姐既已孝節兼備,必然義命自安,將來亦是你侄婦一個幫手。”於是康夫人便擇於八月十五日請衆夫人往燕傢議親,這且不提。
卻說宣主事在時,原住海岱門外。至宣德三年二月,在城內國祥街另買房室一所,恰與燕御史傢一墻之隔。燕傢在東,宣傢在西。宣傢後樓,正與燕傢花廳相對。自三月裏移來,彼此俱都拜過。故鄭夫人與宣安人相熟,愛娘與夢卿亦遂相識。況且康夫人來看燕傢,亦必到西邊。
若來看宣傢,亦必到東邊。是以彼此又都會過酒食。事偏湊巧,本年五六月間雨水過多,當中界墻,有一處損壞。磚瓦塌將下去,竟象一個角門。兩傢夫人都因內裏庭院並無三尺童子,故一時未及修補。時至中秋已後,菊花欲開,夢卿領着春畹在花廳邊收拾菊花枝葉。恰好愛娘亦領着喜兒,手裏拿了一柄泥銀亮紙折迭扇兒,在那裏撲蜻蜒耍子。先是喜兒看見春畹,便叫道:“春姐姐,消遣得好!”夢卿一回頭,見有愛娘,便轉身走到墻邊。愛娘道:“這早晚菊花便欲開放,妹妹竟是催花使者了。”夢卿道:“秋閨無事,衹好惜此消遣。”愛娘道:“初晴時候,蜻蜒都貼伏不飛,我將他扇起來,你看高高下下,往往來來,成雙作對,繞閣穿亭,亦頗不寂寞”。兩人立談多時,夢卿邀愛娘花廳上坐。鄭夫人得知,即令春欄、春亭、春臺隨了春畹,送出八碟糕點,一壺芽茶,鄭夫人亦到廳上,愛娘道過萬福。鄭夫人道:“明日是你耿妹夫傢行聘,有許多事,尚須料理,不得奉陪。”愛娘又道過謝。於是愛娘與夢卿對坐飲茶,喜兒執扇在旁。夢卿見扇上有字,接來一看,卻寫着前年七月內墳院墻上的原韻,並自己的和韻詩在上。忽然想起那四句隱語,不覺驚喜。愛娘見夢卿面有喜色,因問道:“妹妹看這詩是何樣人造作?”夢卿道:“這和韻,小妹早曾見過。若這原韻,敢是姐姐自作無疑。”愛娘道:“何以見得?”夢卿道:“那四句隱語,分明將姐姐名姓離合在內。小妹從前已經猜出,但未知姐姐為何如人耳”。愛娘笑道:“那詩本是我為林傢妹妹所作,這和韻又是賢妹為我而作。真乃『同心之言,其臭如蘭』也。”夢卿亦笑道:“我兩人三年知已,今日纔覺。若非閑暇相遇,何時能得提起?”愛娘道:“我與林傢妹妹自幼相親,本期長久。不想半途分別,徒惹懷思。今又與賢妹相遇,可意知心,與從前無二。而賢妹不久又於歸耿氏,反合林傢妹妹相守百年,而我愛娘終成陌路矣,既失一云屏,又失一夢卿,恐後來未必再遇一云屏,再遇一夢卿也。聚散無常,時不再來,古人秉燭夜遊,良有以也。”夢卿道:“天下有情人大抵如此。情得相契,則死亦如生;情不能伸,則生不如死。我夢卿自先父獲罪,既已心如死灰。後見姐姐之詩,不覺情又一動。今與姐姐相會,此情方為之一暢。但不知此後是為情死,是為情生,可得與姐姐常通此情否!”愛娘道:“人之相交,無情固不及有情,而交不能久,則有情反不如無情。必須尋一個妙法,使此情常在方好。『笑煞秋閨深寂寞,與卿同是一般閑』。妹妹能與我同閑,獨不肯與我同事乎?”夢卿笑道:“姐姐肯與我同事,則我與姐姐便非兩人,更可與林傢姐姐合而為一矣。恨衹恨天不隨人事,拘泥辜負了多少有情男女。”愛娘嘆道:“我與林傢妹妹曾有約在先,今若再蒙賢妹見許,則我之終身都在你兩人矣。不然,慈母年老,幼弟無知,比匪之傷,似可逆料。”夢卿道:“男兒知己,四海可逢。女子同心,千秋難遇。林傢姐姐我雖未見其面,然既與賢姐莫逆,則其人可知。自此以往,任他人是人非,務須同歸一處”。說畢將鬢邊一枝金蘭花簪兒拔與愛娘道:“此是小妹自幼服用,那一枝為和詩失去,至今猶念念不忘,此一技暫與姐姐,權為質信。若夢卿後來言不應,必就如此簪半路分折,伉儷不得長久”。
愛娘道:“妹妹何須如此?若愛娘必要妹妹信物,則妹妹因物而見重,是愛娘不信妹妹了。若妹妹必要愛娘受信物,則愛娘亦因物而見重,又是妹妹不信愛娘了。”夢卿道:“不然。物以表情,小妹戴用此物,原期相伴終身。今日送與姐姐,我夢卿之心亦歸於姐姐矣,且此簪原因姐姐失去其偶,姐姐若不愛憐,尚有何人珍重?”愛娘聽罷,乃接來插在鬢邊。自此兩人益相親愛,這亦不提。
卻說康夫人自八月十五日來與鄭夫人議親,鄭夫人慨然應允,故康夫人又於本月二十五日大行聘禮。又經全司禮因天子曾許夢卿為孝女,便又將甘為側室一事奏聞天子,天子大喜,詔賜“孝女節婦”四字牌匾。一時傳遍京城,凡耿傢內外大小,聞知者無不暢快。獨任香兒一人心甚不喜,一則忌夢卿之貌,二則忌夢卿之才,三則同為側室,而夢卿來頭正大,傢素富貴,與自己娘傢不同。四則康夫人、林小姐必皆重待,而親戚奴僕亦必欽敬,顯得自己卑微。衹因這一來,有分教:言三語四,說不盡無限牢騷。慮萬愁千,方顯明一身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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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蘭香叢語 | 第一回 錄勳舊瞞照蒙恩 彈甲科祖圭獲咎 | 第二回 叩彤廷信義全朋 覽副奏抒誠愛婦 | 第三回 茅御史摘姦成案 林夫人相婿結婚 | 第四回 三夫人前廳論婿 二小姐密室談情 | 第五回 說火災木氏知因 誤藥性燕媛抱恙 | 第六回 耿存忠痛哭燕玉 任自立急呈香兒 | 第七回 思舊侶愛娘題壁 和新詩夢姐遺簪 | 第八回 全司禮奏赦夢卿 茅指揮媒說宣愛 | 第九回 話病源鬍醫薦友 弄幻術葉道攝魂 | 第十回 平彩雲因思緻夢 茅大剛為色傷生 | 第十一回 全節義甘為側室 感情懷擬結同心 | 第十二回 老鰥夫妄思繼娶 瞎婆子濫引聯婚 | 第十三回 任香兒被底讒言 宣愛娘花間麗句 | 第十四回 激義俠一夫獨往 適心意三女同歸 | 第十五回 燕夢卿讓居別院 林雲屏承理傢私 | 第十六回 聆遊歌良朋勸友 宴夜飲淑女規夫 | 第十七回 三公子大鬧勾闌 二秀纔浪遊燈市 | 第十八回 中和日助款良朋 寒食節憐傷孝女 | 第十九回 刑部郎執法如山 任氏女出言似蜜 | 第二十回 聰慧姿一姝獨擅 風流事五美同歡 | 第二十一回 水成疾海氏能醫 藥未投愛娘解病 | 第二十二回 泗國公病中遺語 楊安人夢後勸言 | 第二十三回 宣愛娘賭詩博趣 燕夢卿書扇留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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