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代 南明史   》 第四節 弘光朝廷內部黨爭的激化      顧誠 Gu Cheng

  明後期的黨爭是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激化的表現,它貫串於萬歷以後整個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續到南明。崇禎在位的十七年間黨爭基本上限於在朝、在野的官紳當中;弘光以後軍閥勢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將為靠山,使黨爭變得更加復雜尖銳。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黨爭是導致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南明第一個朝廷——南京政權從醖釀建立開始,就發生立福、立潞的爭議,所謂“立賢”、“立親”不過是表面文章,實質上是不同利益集團為爭奪新政權壟斷地位的一場爭鬥。弘光即位的時候,全國已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清朝、大順、以至張獻忠的大西政權都面臨一個爭取人才為己所用的問題,弘光政權也不例外。在爭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較清醒的,當五月初起草監國詔書時,原稿起用廢臣一款內有“除封疆(指任職期間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語,他認為“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匯徵宜廣,未可仍執往時之例”,把這句話刪去。一兩天後正式發佈時,連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仍照原本發出。①後來史可法上言又引馬士英奏曰:“監國詔書,據閣臣史可法疏謂,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呂大器添入之。是以戎臣而增減詔書也。”②總之,集中於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薈萃之地的一批官僚(他們大多是東林—復社人士)有一個如意盤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沒,朝臣除極少數“死節”以外幾乎都投降了大順政權成為“從賊偽官”;一方面又以不準起用“逆案”等舊例為理由阻擋另一批在野官紳入仕,這樣可以為自己控製從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鋪平道路。由於歷史的原因,他們擔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勢。朱由崧不得不憑藉四鎮武將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將無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四鎮的遙控朝政,使東林—復社黨人壟斷朝政的圖謀遭到重大挫折,這本來是他們自己種下的苦果。然而,一貫以清流自命的東林—復社骨幹從來不肯承認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擊投機取巧的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鋮,似乎事情全壞在馬阮亂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連袂而去,衆小翩翩入朝,終於導致南京弘光政權的覆亡。這種觀點由黃宗羲創立的浙東史派發揚光大,流傳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時候,大臣多是東林—復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這種局面沒有維持多久,薑曰廣、高弘圖、張慎言、劉宗周等人相繼被排擠出朝。然而,這並不是掀翻逆案的結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賢逆案中的人物極少起用。何況,弘光朝廷面對的是“大順”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官紳無關大局。清兵進入北京後留用大批降闖官員、禮聘逆案首魁馮銓,是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敗之著。弘光朝廷內部矛盾醖釀和激化始終是圍繞“定策”問題展開的。就東林—復社骨幹人士而言,本意是從幫派利益出發反對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東林—復社骨幹人士希望破産。四鎮和及時轉舵的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詡,洋洋得意。東林—復社人士妬意倍增,他們既不敢把矛頭指嚮“當今皇帝”,衹好把馬士英作為攻擊的靶子。
  馬士英固然不是救時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姦臣傳是毫無道理的。至於把他同阮大鋮挂在一起稱之為“閹禍”更是無中生有。馬士英熱衷於權勢,這在明末官場上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在政治態度上,他原來傾嚮於東林—復社,陳子竜自撰年譜雲:“貴陽(指馬士英),先君同籍也,遇予亦厚。其人儻蕩不羈,久歷封疆。於門戶之學,非素所深研也。”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說:“南中建國,貴陽馬士英為婁東(指復社首領張溥)好友,一時擁戴竊柄,甚引重東林,起用錢(謙益)、徐(■)、陳(子竜)、夏(允彝)諸君子。……復社中失節者(指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貴陽陽加嘆恨,陰為矜憐,悉欲置末減。及福藩恣用私人,搜羅璫孽,而阮大鋮輩盡起而謀國是,外則附貴陽以招權納賄,內則實為璫人翻局之計。”①東林—復社人士抨擊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鋮。由於阮大鋮名列崇禎初魏忠賢逆案,於是把掀翻逆案作為馬士英的一條主要罪狀,全綫出擊。然而,這條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
  第一,阮大鋮為人小有纔,本非志節之士,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賢逆案是否恰當又是一回事。歸莊寫道:“懷寧阮大鋮,初本清流(即東林),……阮在垣中(六科給事中)資既深,僉都御史左浮邱(光鬥)其同鄉也,因欲其掌科,而高邑塚宰、無錫都憲疑其人,以為不可;嘉善魏廓園(大中)初還朝,即轉吏科都給事中。阮謂資應屬己,而魏奪之,遂激而入邪人之黨。……激成阮入彼黨,未始非失計。蓋阮實有可用之才,惜諸君子無使貪使詐之作用也。”②當魏忠賢聲勢煊赫之時,阮大鋮並沒有明顯的劣跡,在朝時間也極短。他之所以列入“欽定逆案”原因是崇禎帝繼位,魏忠賢剛剛垮臺,朝廷上兩派勢力的爭鬥尚未明朗化,阮大鋮急於入朝做官,草擬了兩份內容不同的奏疏,一是專攻魏黨,一是所謂“合併共算”,也就是既攻魏黨又攻東林。他派人把疏稿送往北京請友人楊維垣相機行事。不料,楊維垣取己所需,把後一疏封進。這件兩面開弓的奏疏通過邸報流傳後,東林人士為之大嘩。阮大鋮因此以“陰行贊導”的罪名列入逆案第三等,永不敘用。平心而論,東林—復社人士門戶之見極深,他們把阮大鋮打成逆案很難自圓其說,比如說他謁見魏忠賢後隨即行賄給魏的門子贖出名刺,就是莫須有的罪狀;說他在魏忠賢得勢之時即辭職還傢是早已看出魏忠賢必定垮臺,更站不住腳。阮大鋮在魏忠賢垮臺之後還看不清政局的走嚮,怎麽能說他在天啓年間就預知朱由校會短命、崇禎帝將即位?總之,“陰行贊導”的罪名難以成立。阮大鋮觸黴頭是在崇禎初出於投機得罪了東林黨人。王思任說他“時命偶謬,丁遇人痾,觸忌招諐,渭涇倒置,遂放意歸田,白眼寄傲,衹於桃花扇影之下,顧麯辯撾”①。阮大鋮政治上失意,藉寓南京編演新戲,交結朋友,聲歌自娛,這在當時的留都也是極平常的事。不料,顧杲、吳應箕、陳貞慧這批公子哥兒看得老大不順眼,心想秦淮歌妓、鶯歌燕舞乃我輩專利,阮鬍子來湊什麽熱鬧。崇禎十一年(1638)八月,他們寫了一篇《留都防亂公揭》廣泛徵集簽名,對阮大鋮鳴鼓而攻之,文中充滿了危言聳聽的不實之詞。阮大鋮挂名“欽定逆案”,有口難辯,一敗塗地;陳貞慧等人自以為痛打落水狗,功德無量。
  崇禎十四年(1641),東林—復社人士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賄司禮監太監,使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輔。阮大鋮為了東山再起,一面參與拼湊賄金,一面嚮“東林諸君子”苦苦哀求:“所不改心以相事者,有如茲水。”一些東林人士表示諒解,又遭到周鑣等人的堅决反對。周延儒既然得到阮大鋮的資助。又礙於東林骨幹的要挾,采取折衷辦法,接受阮大鋮的推薦,起用其同年好友、革職遣戍的原宣府巡撫馬士英為鳳陽總督。馬士英自然對阮大鋮有懷恩必報之念。他出任弘光朝廷首席大學士以後,就以定策和邊纔為名竭力推薦阮大鋮,上疏說:“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大鋮從山中致書於臣及操臣劉孔昭,戒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臣甚韙之。但本官天啓年間曾任吏科都,同官魏大中爭缺,本官雖近讓,與當時諸臣嫌隙遂開,因牽入魏忠賢逆案。其實本官既未建祠,未稱功誦德,徑坐以陰行贊導。夫謂之贊導,已無實跡,且曰陰行,寧有確據?故臣謂其纔可用,罪可宥也。”馬士英的上疏立即遭到東林—復社人士的強烈反對。他不顧其他閣臣異議,親自票擬,六月間取得弘光帝同意:“召逆案為民阮大鋮冠帶來京陛見。”①阮大鋮出仕已成定局;八月,弘光帝又依從安遠侯柳祚昌的提議,不經朝臣會議,直接任命他為兵部添設右侍郎。②
  第二,馬士英建議起用阮大鋮原意衹是報知遇之恩,並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比起史可法開“逆案”之禁要保守得多。這點從他在奏疏中為阮大鋮開脫“陰行贊導”的逆跡可以得到證明。陳子竜記載他曾勸告馬士英不要“犯天下之怒”起用逆案人物阮大鋮,馬士英回答說:“逆案本不可翻也,止以懷寧一人才,不可廢耳。”③馬士英本是傾嚮東林的人物,他沒有很深的門戶之見,爬上首席大學士之後,頗想聯絡各方面人士,特別是東林—復社的頭面人物,造成衆望所歸、和衷共濟的局面。阮大鋮廢置多年,不甘寂寞,安排適當官職,任纔器使,對弘光政權並不會造成多少損害。相形之下,東林骨幹的迂腐偏狹令人驚異。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出仕以來從來沒有什麽實際業績,而是以講學結社,放言高論,犯顔敢諫,“直聲名震天下”,然後就自封為治世之良臣,似乎衹要他們在位,即可立見太平。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麽回事。甲申夏初,明朝南方官紳處於國難當頭之時,東林—復社的主要人物關心的焦點不是如何共赴國難,而是在殘存的半壁江山內爭奪最高統治權力。排除福王繼統的陰謀破産後,他們又出於防微杜漸的考慮惟恐阮大鋮起用導致整個“逆案”掀翻。於是,抓住馬士英推薦阮大鋮一事大鬧朝堂。名望甚高的劉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說:“大鋮進退,關江左興衰。”①人們議論明末以來的黨爭時,往往受東林骨幹人士的影響,偏頗特甚。黃宗羲起的作用最為惡劣。他因為反清義士夏允彝的遺著《幸存錄》持論比較公允,竟然大動肝火,專門寫了一篇《汰存錄》痛加駁斥,指責夏允彝“是非倒置”,所著《幸存錄》是“不幸存錄”。黃宗羲的基本論點衹是一句話,東林人士是“君子”,與東林異調者為“小人”。夏允彝書中說:“東林之持論高,而於籌邊製寇,卒無實着。”黃宗羲真不愧是劉宗周的弟子,反駁道:“夫籌邊製寇之實着,在親君子遠小人而已。”這無異是說,東林—復社人士孜孜以求的正是一派掌權,達不到目的就破口大駡。被東林—復社人士奉為圭臬的劉宗周就是抱着這種態度行事的,他的兒子劉汋記載:“有朝紳為馬士英解於先生曰:樞輔甚嚮慕先生;先生不吝一見,無有不歸命者。所貴大君子以其能化小人為君子,今日國事為重,不宜拒絶太深。先生不答。後士英所親再四言之,先生亦不答。”①
  李清等人記載:“馬輔士英初亦有意為君子,實廷臣激之走險。當其出劉入阮時,賦詩曰:‘蘇蕙纔名千古絶,陽臺歌舞世無多。若使同房不相妬,也應快殺竇連波。’蓋以若蘭喻劉、陽臺喻阮也。”②可見,馬士英並沒有排擠東林—復社人士的意思。直到弘光元年二月,誠意伯劉孔昭上言:“璫案昭雪,專為陰行贊導原無實跡者言之耳,若獻媚有據,豈應翻案?”弘光朝廷接受了這一意見,下令“逆案無得濫雪”③。這又說明,整個弘光在位時期,並沒有“掀翻逆案”。東林—復社人士的記載中常見一種說法:馬士英、阮大鋮針鋒相對地提出:“彼攻逆案,吾作順案相對耳。”實際上大量材料證明,朝野人士中對在北京投降大順政權的官員大加撻伐和主持分等定案的主要是以氣節自命的東林—復社人士。馬士英曾經上疏要求懲辦從“賊”諸臣,其中一段雲:“更有大逆之尤如庶吉士周鐘勸進未已,上書於賊,勸其早定江南。昨日病中,東鎮劉澤清來見,誦其勸進表一聯雲:‘比堯舜而多武功,邁湯武而無慚德。’臣聞之不勝發指。其伯父周應秋、周維持皆為魏忠賢走狗,本犯復為闖賊之臣,梟狡萃於一門,宜加赤族。而其胞兄周銓,尚厠衣冠之列;其親堂弟周鑣,儼然寅清之署,均當從坐,以清逆黨。”①這份奏疏斥責周應秋等“為魏忠賢走狗”,顯然沒有掀翻逆案的意思。弘光一朝誅殺“從賊偽官”僅光時亨、周鐘、武愫三人,周鑣的被牽連勒令自殺,另有原因,這裏不能細說。
  總之,把弘光一朝的黨爭說成是馬、阮閹黨同東林—復社“正人君子”的較量並不正確。核心問題始終是圍繞着“定策”而展開的。李清記載了八月間在弘光帝面前的一場爭論:“時閣臣士英與曰廣同詆上前,曰廣曰:皇上以親以序合立,何功?士英厲聲曰:臣無功,以爾輩欲立疏藩,絶意奉迎,故成臣功耳。”②阮大鋮的起用雖出於馬士英的推薦,但他的受到重用,由削職為民被任為兵部侍郎、兵部尚書巡視江防,原因是他力主擁立福王,從而得到朱由崧的信任。弘光即位之後,原先主張立潞王朱常淓或持保留態度的大臣內心明白自己已經失勢,朝廷大權實際上落入了“定策”武臣和迎合四鎮的馬士英等人手中,而這種局面又是他們一手造成的。他們像啞子吃黃連一樣有苦難言,一部分人藉攻阮大鋮、攻四鎮,想穩定自己的地位,結果敗下陣來,自行引退,如兵部侍郎呂大器、大學士高弘圖、薑曰廣、吏部尚書張慎言;另一部分則委麯求全,如史可法被迫交出首席大學士的職務,“自請督師”。弘光元年(1645)三月史可法在一篇奏疏中痛切陳詞:“臣草疏甫畢,哀痛不勝,溯流窮源,因緻追恨諸臣誤國之事非一,而門戶二字實為禍首。從門戶生畛域,從畛域生恩怨,從恩怨生攻擊。所以《春秋》之始,首嚴朋黨之誅。而門戶之名,竟結燕都之局1①可見,他也意識到自己深受“門戶”牽製之害。另一位東林鉅子錢謙益的表現更具特色。他在南京立國前竭力鼓吹立潞;馬士英、阮大鋮得勢後,又搖身一變,為馬、阮唱贊歌。在奏疏中說:“臣觀三十年來,文臣出鎮,剋奏膚功者,孫承宗後馬士英一人耳。”又說:“先帝欽定逆案,一時握筆之臣,未免輕重有心,故出故入。……逆案之故入者,阮大鋮當周宗建攻逆閹時實贊其議,安有引人攻閹而身反贊導者?”②由於他轉變得快,由禮部侍郎升任尚書。
  弘光立國僅僅一年時間,大臣聯袂而去,給人們一種印象似乎是馬、阮姦臣當道,驅逐群賢。實際上是因為參預定策者多為大臣,在定策中持異議者自必不安其位。另一個原因是那些致仕回傢的大臣並沒有料到清兵南下,弘光政權迅速瓦解,他們原以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乡或藉寓之地(如張慎言)過鄉紳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觀時東山再起。自然,他們又一次失算了。事實證明,弘光一朝的大臣當中沒有一個安邦定國之材。
  朝廷大臣矛盾激化,曠日持久的唇槍舌戰,置國事於不顧。一些有識之士也感到國難當頭,應當捐棄門戶之見。七月,戶科給事中熊汝霖上言:“臣觀目前大勢,無論恢復未能,即偏安尚未穩。孜孜討究,止應有兵餉戰守四字,今改為異同恩怨四字。”①“徐諭德■裏居,感憤時事,貽同事書曰:今日賢邪之辨,不可不明,而異同之見,不可不化。以君民為心,則和一之至,不必合黨同群,而自無不同。以職掌為務,則猷念各分,不必破黨渙群,而自無不異。用人者執此為衡,其忠君愛民,精白乃心者為君子,否則小人;修職就業,竭節在公者為君子,否則小人。”②可是,弘光政權一直是在大臣和軍閥的鈎心鬥角中苟且偷安,在內訌中粉墨登場,在內訌中分崩離析。
  ①史可法《請尊主權化諸臣水火疏》,見《史可法集》捲一。
  ②黃宗羲《弘光實錄鈔》。按,當時南京六部官員有缺,呂大器以南京兵部侍郎兼署禮部事,頒詔為禮部職掌。呂大器性格剛強,刪改監國詔書稿文大概是事實,但說他以“戎臣”增減則不妥。見陳鼎《東林列傳》捲二十三《呂大器傳》。
  ①《陳子竜詩集》附錄二。
  ①杜登春《社事始末》,見《昭代叢書》續編捲十六。
  ②《歸莊集》捲十,雜著,隨筆二十四則。
  ①《王季重十種》,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第七十七頁,《十錯認春燈謎記序》。
  ①李清《南渡錄》捲一。
  ②李清《南渡錄》捲二。
  ③《陳子竜自撰年譜》,見《陳子竜詩集》附錄二。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捲十八《糾逆案邪臣疏》。
  ①劉宗周《劉子全書》捲四十,劉汋《劉子年譜錄遺》。
  ②李清《三垣筆記》捲下《弘光》。薑曰廣《過江七事》雲:士英已而時錄一小詞示曰廣:“若使同官不相妬,也應快殺竇連波。”夏完淳《續幸存錄》所記“陽臺歌舞世無多”作“陽臺歡舞世間無”。《鹿樵紀聞》所引字句與夏基本相同,但“快殺”作“樂殺”。薑曰廣為當事人,所記可證確有此事。
  ③李清《南渡錄》捲四。
  ①李清《南渡錄》捲一。
  ②《南渡錄》捲二。
  ①李清《南渡錄》捲五。
  ②《南渡錄》捲三。
  ①李清《南渡錄》捲二。
  ②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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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序論
凡例第一章 明朝覆亡後的全國形勢
第二節 大順政權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失誤第三節 吳三桂叛變與山海關之戰
第四節 清軍占領北京和大順軍西撤第五節 畿南、山東、晉北地方官紳
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第二節 朱由崧的監國和稱帝
第三節 四鎮的形成和跋扈自雄第四節 弘光朝廷內部黨爭的激化
第五節 清廷接管畿南、山東等地和第六節 1644—1645年河南的形勢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第二節清廷對南明弘光政權態度的變化
第三節 左懋第為首的北使團第四節 弘光朝廷的軍政和財政
第五節 弘光朝廷的腐敗第六節 清廷對大順和南明用兵策略的變化
第四章 大順政權的覆亡第二節 陝北戰役和大順軍放棄西北
第三節 李自成的犧牲和大順政權的失敗第五章 弘光政權的瓦解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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