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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思考 》 內闈—宋代的婚姻與婦女生活 》
第六章 作為內助的上層階級的妻子
伊沛霞 Patricia Ebrey
談到美德,可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與“階級”有各種各樣的聯繫。統治階級要求自己的成員具備的品質取决於權力的來源。因而,文人階層不像軍功階層那樣以體力上的優勢和充沛的精力為榮耀。當然,統治階級總要宣稱自己擁有的品德是天底下最普遍承認的那種好品德,它們能為自己的更大利益服務,而且還能把好人和壞人區別開來。換句話說,統治階級希望一般人都相信,把他們推上權力寶座,使他們高於他人的是美德,而不由於他們已經控製了政治和經濟資源。
討論女子美德時需要的話語及階級基礎與討論男人美德時一樣多。我在本章將考察對理想妻子的建構是宋代士人階層産生的標志這種認識。經濟上這個階層依靠來自土地的收入,也因經常性的商業活動而更富裕。但是他們不衹是一個生活舒適的階層: 為了得到政治權力、社會影響力和文化上的領導權,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文學傳統,並能參與和分享時代思潮及其格調。使男女都受贊揚的最主要的品質,簡而言之,就是讓一個家庭得到功名,躋身於士人階層。在唐代,墓志銘裏受到贊揚的男人和女人都因為他們有顯赫的祖先,而且精通禮儀,行為舉止得體,這些要素大多與世傢大族緊密相連。貴族的妻子們還經常由於美麗而受到贊揚。①然而在宋代,一套相當不同的美德內涵變得引人註目,其中與此時論述的問題最有關聯的,我相信,是在那個時代保持上層階級的身份。
115這並不意味着階級因素壓倒或遮蔽了社會性別。好的妻子不是好丈夫的翻版。相反,她全心全意接受社會性別差異,視自己的角色為“內助”。她不僅小心翼翼不冒犯丈夫和公婆的特權,還做好任何需要做的傢務事使他們生活得更舒適。第一章和第二章勾勒的儒傢性別差異和家庭角色的模型支撐着宋代“內助”的理想型。然而對妻子美德的文字描述比原有意識形態的內涵要豐富得多: 它們多方位地關係到如何帶領傢族在上層階級裏延續和成功。宋代理想的上層階級的妻子不僅簡單地獻身於丈夫的家庭;她還有管理方面的能力及文學天才和人際關係中高超的技巧,使她可以保持家庭的繁榮昌盛。
復閤家庭中盡本分的兒媳
正如第三章所見,上層階級的男子非常年輕就結婚了,一般在將近二十歲或二十出頭。結婚時的男人越年輕,他的父母和祖父母就越可能仍然活着。(我研究的墓志銘史料裏的男女,約一半人活到60歲以上,1/4到70歲。)此外,新郎傢裏大多都有一個或兩個兄弟。(我研究的夫婦,3/4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兒子,一半有三個或三個以上。)②因此新娘開始婚姻生活時一般都是加入一個復閤家庭,傢裏有丈夫的父母或二老之一,可能還有新郎的祖父母或其中之一,一個或幾個兄弟,兄弟們的妻子,未婚的姐妹,多半還有兄弟們的孩子。
圖13一個盡職的兒媳幫助丈夫照顧他的父母,李公麟(1040—1106)圖解《孝經》之一,普林斯頓大學藝術博物館(L1986101)。
這種復閤家庭裏的新娘被期待着拿出全部精力侍奉公婆並討好每個可能討好的人。正如圖13手繪捲軸《孝經圖》展現的,這種服務的象徵是獻上食物,③畫面上描繪了正在做奉獻的兒媳,作者強調她縫紉、做飯、親自侍奉公婆吃飯,而不是打發下人去做。一個兒媳,看起來應該扮演得像她公婆的僕人一樣。比如說陳氏(960—1038),她的丈夫輾轉各地當官時,她用做飯、侍候寧願留在老傢的公婆度過了婚後的第一個20年。陳氏的同時代人王氏(959—1038)從不讓僕人侍候婆婆,她親手做好所有適合老年女人吃的東西,天氣最熱時甚至不斷為睡着的老人打扇。李氏(1019—1053)嫁進一個大家庭,傢裏有丈夫的奶奶、父親、兩個叔叔、四個兄弟。但是沒有婆婆,116因此這給她留下照顧病痛中的公公的重任。公公病危時,她用自己的錢做了所有能做的事。遊氏(1077—1132)的公公喜歡招待客人。作為最小的新娘子,她盡心盡力地照顧客人,從不讓嫂子們替換她。她還有一個嚴厲的婆婆,20年裏從來不許兒媳們在她面前坐下。由於遊氏是惟一順從得足夠討她喜歡的兒媳,她有病時衹接受遊氏的照顧。孫汝靜(1206—1263)婚後立刻宣佈接過婆婆承擔的一切重活,她說,婆婆太老了,不能再做體力勞動。婆婆生病時,她照顧她,晚上點上香,祈求減少自己的壽命以延續婆婆的壽命。④
117新娘還會因慷慨大方地拿出陪嫁的東西受到丈夫傢人的贊許。我們得知,方道堅(1115—1191)結婚時帶過來的箱子多得出奇,但她把每一件東西都交給了婆婆和丈夫的奶奶,後者沒有幾個人能討她喜歡。王氏(1132—1192)嫁入一個由長嫂當傢的大家庭。她不久就捐出一些首飾維持家庭開支。戴氏(1161—1205)嫁到一個生活樸素、傢境一般的家庭,遂賣掉一些衣服、耳環補貼傢用,表明自己不吝嗇。我們得知,她的公公對她贊賞有加,說她“真吾傢婦也”。⑤
復閤家庭很難保持和諧,因為家庭成員各自的利益不同。因此人們贊賞那些看起來不為妯娌和侄子得到好處而生氣的妻子們。曾季儀(1079—1113)的丈夫江褒(1069—1117)平日不與兄弟們一起過日子,但是並沒有分割傢産。江褒靠官俸度日,把傢裏地産的收入留給了兄弟們。我們得知,他的妻子“未常商有無計彼我也”。後來,江傢長子打算移居到京城,但缺少費用。當江褒試圖想辦法幫助哥哥時,曾氏走進自己的房間,拿出嫁妝裏剩下的東西,告訴他把它們交給哥哥。⑥
任 的 管
傳記資料非常願意把上層階級婦女描寫得聰明能幹。正如孫覿所寫:“予嘗謂婦人女子雖以幽閑靜專為德,而屍居傀然,懵不知事,如土木偶人,則為愚婦。”曾鞏(1019—1083)贊美妻子的聰明才智道:“於事迎見立解,無不盡其理。”⑦
女人為完成“婦功”——穿衣、吃飯和一切與傢務有關的事——而付出的艱辛困苦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家庭財産的多少。有些士人階層家庭過着非常儉樸的生活,傢裏的女人無法讓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顯得可愛。範普元(1143—1222)儘管出生於富裕人傢,在夫傢遭受財務上的損失後,“躬蠶桑,若補紉等事”。袁燮(1144—1224)說他的嫂子趙氏(1164—1213)儘管曾過過宗室傢族的奢侈生活,仍像一個窮人的女兒那樣辛苦地紡、織、縫縫補補。118張幼昭的丈夫是知名學者陳傅良(1137—1203),傢裏不斷有人慕名而來。張氏親自為來訪者做飯,衹有一個婢女幫忙。葉適(1150—1223)記載,他母親結婚的第一年,一股洪水肆虐於周圍幾裏以內,洪峰過去後,沒留下一間房子、一件傢具。一傢人衹好停留在任何一個可停留之處,遷移了11次。“夫人無生事可治,然猶管理其微細者,至乃拾滯麻遺紵緝之,僅成端匹”。⑧
富裕興隆之傢的妻子們也被指望着辛勤勞動。何逮(1153—1203)說他的媽媽杜氏(1133—1186)在傢裏富起來很久以後,始終如一地辛勤紡織,直到變老。夏氏(1129—1192)幫助丈夫經商得到信賴,她傢財産增殖到幾千畝土地,因此成為州內屈指可數的人傢。涉及到官宦之傢的一則逸聞說,一位妻子去世後,她的僕人瘋了,開始像女主人曾經做過的那樣,挨門逐戶緊盯着嚮佃戶收租,並且下令把拖延的人打一頓。這個故事之所以形成和流傳為這種樣子,多半因為宋代學者希望妻子照應好日常生計,確保丈夫專註於學業。韓元吉(1118—1187)在對李氏(1104—1177)的描寫裏清楚地表達了這層意思。李氏的丈夫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事裏,“未嘗問傢有無”。李氏把管理傢産當作自己不可推卸的義務,她買進肥田沃土,在溪邊蓋起房屋。有一天,一個農夫扛着一袋稻穀走進她傢院子,她丈夫對此驚奇不已,全然不知農夫為何人,扛着什麽東西。李氏衹得笑着說:“此吾傢租也。”⑨顯而易見,像李氏這樣的妻子是有田産的人傢的財富,傢裏的男人因此可以集中精力致力於文學和政治。
在大家庭裏,通常由一個女人掌管家庭內部全部財政並管理和指揮所有的僕人。有時甚至由剛來的新娘負擔起重任。崔氏(999—1067)嫁進一個二百多口人的大家庭,她的公公,“常患內事無主,一日召夫人於庭告之故條傢事付主之”。她開始有點推辭但最後承擔起工作。事實證明她處理問題十分嚴肅認真,但對僕人並不嚴苛,“未常過行笞呵”。這種可能帶一點過失,但盡量減少摩擦的管理僕人和妾的能力得到很高評價。范氏(1015—1067)對妾常和顔悅色,但“至有所整肅亦莫敢犯者”。傅氏是嚴格的管傢;對待妾她從不發怒生氣,但是“細大畢入於規矩”。李淑英(1196—1255)因使傢裏的一切井井有條而受到稱贊,119她教導女兒對妾要好一點,提醒女兒“彼亦人女也”。她總是教婢女和妾學怎樣紡織,怎樣縫紉,而且自己總先示範一遍。
節儉是成功的管傢必須做到的重要原則,因為很多士人家庭還遠非富裕。韓琦(1008—1075)抱怨最近流行的女服和首飾接連不斷地花樣翻新,因此人們總要丟掉舊的,熱衷於做新的。為此他表揚侄媳張氏(1012—1063),她不趕時髦,對此無動於衷,也不願奢侈浪費亂花錢。同樣,我們還得知,杜衍(978—1057)的妻子相裏氏(988—1065)穿着樸素的衣服“無采翠珠璣之飾”進宮朝拜,遭到人們嘲笑時,她一點也沒有忐忑不安。鬍氏(1077—1149)從來沒有穿過奢華、豔麗的衣服;她還有一件洗過、補過很多次但仍沒扔掉的長袍。一個更極端的例子是邊氏(1155—1203),我們被告知,三十多年來,她一直穿着結婚時帶過來的嫁衣。
把婦女作為非常胜任的管傢進行表揚時,墓志銘的作者經常使用類似今天我們用來稱贊高效的秘書時的用語。這類女人令人驚奇,因為她們使生活對於丈夫而言非常舒適,使他們可集中精力做生命裏真正重要的事,如學習,學術研究,或為官作宦。當李友直(1134—1199)的妻子史氏(1139—1197)59歲去世時,他嚮請來為她寫墓志銘的人例數她的美德和婦功。其中特別突出的是她管理方面的才能:“吾遊太學久乃得仕。未嘗屑意傢事。凡出入有無,豐約之調度,皆吾嬪處之,不以纍我。”這些女人自己也用同樣方式看待自己嗎——負責地履行對男人有利的策略?或者說她們在學着怎樣給男人留下這種印象,讓他們高興,從而自己的生活也更快樂?沒有女人自己寫的史料。此時思量着多半是兩種女人兼而有之,除此以外,我們幾乎沒有什麽可做的。
賢明的勸導者
沿着漢代劉嚮撰寫《列女傳》時確立的傳統,很多女性傳記的作者強調她們怎樣給丈夫大公無私的勸誡,鼓勵他學習,效忠皇帝,或多行善事。120毋須列舉許多例子,讓我講講李綱(1083—1140)筆下其嶽母黃氏(1063—1121)的故事。黃氏的丈夫被貶到遂昌縣以後,他打算放棄這個職位,這樣他祖父就可以代替他得到一個位置。每一個人都試圖勸阻他,說他年輕,有才能,應該耐心;有朝一日會得到很有威望的職位,光宗耀祖。衹有妻子黃氏支持他的决定。後來他得到了更重要的地方的職位,並且可以讓一個兒子憑恩蔭入仕。但是他更願意舉薦小叔叔代替兒子。當他告訴妻子時,妻子欣喜地說:“公方壯年為祖謝仕。今始得子孫之恩復以推叔父。皆人所不能。而公優為之其助風化多矣。願亟抗章無疑。”李綱感嘆道,“嗟夫仕宦進取鮮不為妻孥計。而竜圖公所為絶人遠甚,益有夫人為之內助而。為人妻者能勉其夫以義如此尤所難也。”
在這篇傳記後面,李綱列舉了黃氏另外一些賢明的建議。當丈夫長期滯留於郡治位置時,她勸告他耐心等待,說現在的位置使他有機會把從前學過的東西用於實踐。自從察覺到丈夫有點耿直魯鈍以後,她給他講解佛教權宜之計的概念,勸他要靈活變通;他陷入煩惱時,她通過說他還沒有達到佛教“智”的境界所需要的忍耐的限度,鼓勵他振作起來。黃氏還有意識地在丈夫的弱項上給他做些找補。“竜圖公作傢以嚴,而夫人濟之以寬。蒞事以宜,而夫人濟之以和。伉儷垂四十年,日以忠孝相警戒。故竜圖公立身行道無愧古人夫人助之為多。”一個始終不渝鼓勵丈夫堅持按士人階層男子看重的價值觀為人行事的妻子,顯然比輕視或貶低丈夫工作的妻子要好。
纔女
一副圖解《女孝經》的宋代繪畫畫着一位坐在放着書的桌子旁邊的女子(見圖14)。畫傢認為一個模範的女人,在孝順父母公婆、服從丈夫的同時,還可以是知識女性。傳記作者經常稱贊女性諳熟詩書。孩童時代她們可能已熟讀了班昭的《女誡》,121還有《蒙求》和《孝經》等啓蒙書,或標準的儒傢經典,如《詩》、《書》、《論語》、《孟子》和《春秋》。有些女子還讀佛經。在士人階層裏,有文化似乎使女子更有吸引異性的能力和條件。張孝祥(約1129—1170)勸說一個朋友撮合自己妹妹和對方兄弟成親時,特意說明自己的妹妹有文化,能背誦佛經。
圖14一位知識婦女和她桌子上的書,宋代繪畫,圖解《女孝經》之一。故宮博物院,北京。
傳記作者也樂於強調他們的女性傳主多麽聰明。曾鞏(1019—1083)贊揚王安石的母親吳氏(998—1063)“好學強記”。反過來,多半受母親的影響,王安石視女性的文學才能為魅力,他把王氏(1007—1059)描寫為一位不錯的詩人,把曾氏(989—1058)描寫為熱衷於史學的學生,能像當時任何一位知名學者一樣討論歷史問題。黃氏(1063—1121)身為書香門第之傢的長女,據說年輕時特別聰明,122善於學習,“誦書日十數百言”。有一個例子是外祖父發現外孫女戴氏(1121—1192)特別易於教授,遂讓她與兩個兄長一塊兒讀古文經典。顧靜華(1186—1238)有一位身為著名作傢的父親。多半作為結果,顧氏年輕時“於百傢傳記,至老佛之書。多貫通古今文章悉成誦。儒生精博者不能及。”我們還知道,她的書法像男人那麽好。女性的才智包括觀相術、醫藥、音樂、占卜學等領域的知識和各種技藝。父親和丈夫都當官的丁氏,“自幼穎惠,無所不能,其善相人,蓋出天性。”她瞥一眼與丈夫談話的官員以後,就可準確地預測他的命運。她甚至可以憑手書算命。
不時有女人可以得到詩人、畫傢或書法傢的聲譽,然而衹有極少數情況下女性的作品能幸存到今天。魏泰(約1050—1110)列舉了他同代人當中擅長寫詩的女性,並以王安石傢為例: 王安石的姐姐、妻子和女兒都寫出了讓人傳誦的詩句。宋代最廣為人知的女作傢是李清照(1084—約1160)。與她同齡的男人承認她是真正有天賦的詩人,圍繞她的詩作進行的討論與男詩人一樣多。在李清照的例子中,非凡的天賦伴隨着不尋常的優越環境。她的父母親都是作傢,使她得到紮實的歷史學、經典和詩辭方面的教育。結婚以後,丈夫樂於與她一起討論詩辭、藝術和歷史。而且,他們沒有孩子,因此她比很多妻子有更多的時間獻身於寫作。由於丈夫總出遊並且早逝,李清照為與丈夫分離而感到沮喪,因而多描寫失落而可愛、敏感、倦怠、優雅的女士。這樣一來,她的詩辭很容易與長久以來男詩人一直描寫的感傷的美女形成比較。這個領域裏李清照寫得如此之好,以至於吸引、激勵了男詩人;它證實、強化了這一點,即男人幾個世紀以來忽視的女人的情感確實是敏感多情、充滿靈氣的女人所擁有的。
這個女人的成功促使我們更有必要考慮為什麽很少有別的妻子可以與她相比。當然男人不鼓勵女性的一個原因是他們對女作傢愛恨交加的矛盾心理。描寫了一個女人的聰明才智以後,傳記作者一般都試圖讓讀者相信女作傢仍是謙虛、莊重的,並沒有自作主張濫用文學天才。曾鞏描繪了短短一生寫了七百多首詩辭的周氏(1040—1065),“靜而正,柔而不屈,約於言而謹於禮者也”123——他很少用這些話贊揚一位男詩人。王安石聲稱齊氏(1011—1065)寫了出色的詩篇但是從不讓別人看。其他的女人甚至放棄學習作詩。陸遊(1125—1210)覺得有一件事值得寫進表親的女兒孫氏(1141—1193)的傳記,她十幾歲時,女詩人李清照自願教她作詩,但她拒絶了,說:“纔藻非女子事也。”1182年朱淑真詩作“序言”的作者開篇寫道: 我曾聽說寫作美文不是女人的事。但是偶爾看到有的女子具有非凡的寫作天才和不必有的性格,她們寫的詩文賽過男人。她們不希望別人知道她們的姓名,但那是不可能的。女詩人去世不久,他出版了她的詩辭,非常欣賞她把感傷的情懷錶達得那麽好,他顯然被打動了。
為什麽妻子們不願把自己的詩作示以他人?是不是因為會與丈夫一比高下,而丈夫正試圖在男人必須表明自己纔是作傢的世界裏取勝?是不是這樣就在某種意義上暴露了自己,因為妻子不該被家庭以外任何人看見的原則是壓倒一切的?很多男女都明確感覺到文學追求中自我表達的取嚮不符合妻子的形象。進一步而言,很多已婚婦女發現,拘泥於已經確立的女性行為模式,很難寫出令人滿意的好詩辭。因為結婚以後,忙於撫養孩子、管理僕人、討好姻親時,她們不再可能被那些因沒有男人而迷惘、漫無目標的女性形象打動,不像平安時代的日本和明朝末年的中國,士人階層的宋代女性未能給自己製造出一批聽衆,也沒有找到更吸引她們的創造性作品所需要的文學語言。
理學的興起是否限製了婦女的文學創造力?由於早已論述過的儒學復興的趨勢已經出現,我猜測確實被限製了。所有的理學家都贊成讓女人學會讀、寫,這是真的。司馬光在《傢範》裏引用班昭的觀點,女人如果知道怎樣閱讀,會成為更好的妻子。司馬光還加上自己的結論:“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他在《居傢雜儀》裏依據《禮記·內則》為男孩女孩提出了學習的主要課程。即便女孩子不學與兄弟們相同的功課,也可以讀《論語》、《孝經》和《列女傳》。朱熹同樣鼓勵姑娘們讀道德訓誡小册子,特別提到司馬光的《傢範》。但是這些男人,124就像大多數積極參與復興儒學的人一樣,對男女詩人作品的價值都懷有同樣矛盾的心理。司馬光明確反對教女孩子作詩。程頤述說了他母親自己已感覺到的這種矛盾心理:“夫人好文,而不為辭章。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深以為非。平生所為詩,不過三十篇,皆不存。”程頤本人衹記得她作的一首。
到南宋後期,理學對詩歌創作的反對已經廣為人知並被接受。詩人姚勉(1216—1262)寫到他妻子鄒妙莊(逝於1257年),她出生於一個與朱熹儒學學派有緊密聯繫的家庭。她的外祖父李恕已本人從學於朱熹,童年時期,她傢嚴格按照儒傢原則進行管理。鄒氏得到文學方面的教育,每天都讀幾段《論語》和《孟子》,還喜歡讀唐詩。她知道怎樣作詩但從來不作,以“非女子事也”作為解釋。姚勉知道她能寫出漂亮的句子,曾看見她寫過,但仍因敬慕使她不炫耀自己天才的“深靜”而不說穿。
孝 敬 的 妻 子
妻子被期待着協助丈夫完成祭祖儀式,有很多女人細心、虔誠地履行這一職責的描述。比如說俞氏(1121—1194),她作為新娘踏入傢門後就詢問公婆喜歡吃什麽,今後便可按照公婆的口味準備四時祭品,為此她受到贊揚。還有一些女人因為仔細地清洗祭器、準備食物而受表揚。王氏的傳記引用了她的話,“祀享人之大事。故須嚴潔以表至誠。”
在基本的儒傢職責、義務以外,妻子們對佛教、道教和地方廟壇有強烈的興趣。看得出來連對宗教活動相當冷淡的男人也經常仰慕虔誠信教的婦女。像前邊談過的賢明的勸導者黃氏,被描述為利用佛教教義幫助丈夫完成崇高的儒傢職責,並且照顧着所有的家庭成員。
佛教教義可能真的對婦女有吸引力;如果她們對現世的生活不滿,可能會集中精力獻身佛教企圖使來生變得更好。女人捐贈給廟壇的東西與男人一般多,有時候把自己的畫像放在125信奉的佛像或觀音菩薩像下邊(見圖9)。宗教活動也因打破了固定、狹隘的日常生活而産生吸引力。祈禱神明、添油上香等事務使婦女有了離傢外出的理由,或至少可以讓生人到傢裏來。各種階級和階層的女人都可以到廟、壇去,有時結夥而行。廟宇給女人們提供了相會的空間,比如杭州的天竺寺,女人們每月在那裏聚會一次研讀經文。偶爾有的女人成為教派領袖。11世紀,拒絶結婚的崔氏得到來自各種階層的追隨者,他們都相信她會不朽。
女人傳記裏最驚人的,無論如何不是利用宗教活動逃避家庭,而是獻身於佛教使她們得到了退避三捨、深居內闈的途徑。李氏(976—1031)經常誦經,每月齋戒10次。崔氏(999—1067)喜歡佛教書籍已久,但是當讀到《圓覺經》時,她說:“使我早研悟此理。”從此她讓自己從世俗事務中脫身,減少食量,完全禁止享受生活。劉氏(1005—1085)喜歡背誦佛經而且接受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邊氏(1025—1093)每天都燒香、讀經。她一邊念着達摩的名字,一邊捻着佛珠。邵氏(逝於1121年)“誦佛書日不輟。夜諷秘咒,施餓鬼食。風雨疾病不渝也,數有異應。自書觀音‘偈心念不空過五字。’”觀音菩薩在宋代經常表現為女身,似乎對女性有特殊的吸引力。比如楊氏(逝於1271年),寫了幾種儒傢經典研究著作的學者之妻,她的墓裏有一座小小的觀音菩薩像(圖15)。
圖15楊氏(逝於1271)墓出土的觀音菩薩小瓷像,衢州市文管會:“浙江衢州市南宋墓出土器物”,載《考古》1983,11:1004—1018。
大的復閤家庭裏的妻子們似乎特別喜歡獻身佛教。張氏(1074—1122)是幾十口人(或者,如傳記更形象的記載,有“千指”)大家庭裏的妻子,她“喜浮屠學,日誦其語。食不擊鮮,奉觀世音尤力。課所謂大悲咒者數以萬億計。常得寒疾濱死。觀世音現白衣瓔珞像。升臥榻以楊枝荊芥袚其體。尋汗浹頓愈。”鬍氏(1077—1149)的家庭更大(“千指”之傢),她每天清晨念誦佛經,沉浸於埋頭苦讀。126她不能忍受殺生之事,也不吃肉。仲靈湛(1133—1184),一位儒傢學者兼官員之妻,年輕時曾研讀儒傢經典,包括列女傳,但是後來更被禪宗吸引。她曾經會見過禪宗大師大慧宗杲(1089—1163),127大師對她的悟性印象很深,安排她跟隨自己的一個弟子研修。“未三十,即齋居蔬食,除割世欲,書課經梵,夜習禪觀。指月出之光自喻其性,以為亙古今不能虧也”。
有的論述明確說信佛使女人變成了更好的妻子。魏氏(992—1064)的佛教信仰使她為丈夫張沔(983—1060)考慮得更周到,因而得到信任。張沔從不註意傢裏的財務。他返傢與父母住在一起後,傢裏總是入不敷出。“夫人薄衣約食不以其不足纍於張公。蓋夫人學浮屠,通其書之說。故其於窮達之際,能泊然安於命,而不以外物動其心”。鬍氏(逝於1093年)有一位必須照顧的患慢性病的丈夫。她“閑則讀佛書灰心釋慮。不以不幸見於辭色,以傷夫之心”。
偶爾有夫婦雙方都對佛教感興趣。據說陳孝常(1015—1082)喜愛佛教書籍,可以機智地與禪宗大師討論佛教的性質這類問題。他的妻子龐氏(1028—1101)喜歡背誦佛經,幾乎長期手不釋捲。黃珙(988—1062)提出,儒學可用來修身,而佛教提供了養心的方法,他誦金剛般若經四萬卷。他的妻子許氏(987—1074)一生讀了十八萬卷佛經。不過這些史料都沒有提到夫婦二人一起祈禱;相反,有相同的精神興趣似乎衹不過是巧合。
偶爾有儒傢學者試圖勸說妻子不再信佛。劉宰(1166—1239)記載他的第二個妻子梁氏(1170—1247),來自於信佛教的家庭:“梁氏故奉佛君之來猶私以像設自隨時若有所諷誦。餘既與論釋老之害道及鬼神之實理,恍惚若有所悟,自是遂絶。”陳傅良的妻子張幼昭(1146—1195),據說她認為自己的職責就是追隨丈夫,包括他信什麽,她也信什麽,因此她不信妖術,不信佛教和道教,她也不怕鬼。
妻子們進入中年或晚年後常變得篤信佛教,明顯地表現在35歲以後。尹氏(1026—1087)“晚而好禪學。不以事物纍其心。宴坐終日,無所思營及屬纊,不戚不亂,順受而待。”128陳氏(1039—1115)年輕時就被佛教吸引,但中年以後對佛教的理解達到更高水平。“晨起齋袚坐誦。雖事顛沛於前,不輟以觀。哺則置酒戲諸孫為笑樂,日以為常。”我們得知,黃氏(1063—1121)中年時篤信佛教。“世味益薄,獨掃一室,燕坐終日,以禪悅自愉。”虞道永(1103—1182)晚年研究佛教,一天清晨,决定把首飾丟到一旁,戒酒戒葷;然後穿上樸素的衣服,衹吃蔬菜,度過餘年。當她的兒子們打算給她申請一個榮譽頭銜時,她以已放棄世俗生活為理由予以反對。戴氏(1121—1192),童年時代和兄長一起讀儒傢經典,“晚而好佛,讀其書甚悉。委諸子傢事,淡然無營。”
這些婦女在哪裏學習佛教箴言?衹有極少數人明確說是追隨禪宗大師學習。有些人可能接受請進閨門之內的尼姑的教導。袁采警告不能把佛教和道教的尼姑、道姑請進傢門,因為她們顯然就是常客。但是很多女人也許至少從身為世俗信徒的傢裏的長輩——媽媽、奶奶和姑姑那裏接受了最初的教誨。鬍氏(968—1030)讀完了全部佛教真經並且記住了十幾捲。我們得知,後來她就教其他閨門之內的女人們讀佛經。
在我們的社會裏人們想當然地認為人在晚年即將面對死亡時宗教傾嚮會更強烈。我們也知道很多女人在四五十歲孩子們離開傢時經歷着感情危機。大概這些已構成中年的文人之妻對佛教感興趣的原因。但是我們應該註意到當時的觀察者並沒有發覺宋代婦女關註死亡、再生或救世這類問題。她們的兒子也不離開傢: 事實上,她們經常被孫子們圍着。宋代作傢描寫了她們如何熱切地救助自傢的成員,同時也在尋求個人的安寧和頓悟。儒傢學者願意表揚她們,因為虔誠使她們看起來似乎已成為更好的妻子和婆婆。
宋代男作傢認為一個好內助的正面特徵不是被動的或輔助性的。聰明能幹,足智多謀和精力充沛都被視為積極的性格。作為傢務的管理者,一位妻子要做許多事,還不說當媽媽(見第九章)。長期以來衹要她出場時表現得主要在幫助男人而不是追求自己的目標,129她就會因胜任和高效而受人尊重。
從可以得到但不夠完美的大部分史料當中,我至多能察覺到士人階級裏的多數女人已經把所論及的好妻子內涵的大部分變成了自己的想法。李清照非常願意表達自己對時政的非難和失去丈夫後的沮喪心情,但即便是她,也從不抱怨作為女人受到的限製。看起來扮演了支持的角色的大多數女人,不僅因為那是被期待的,還由於她們自己也認為那是恰當的。
理想妻子的概念就像法律一樣始終把女人置於輔助性位置,或許比法律更有效。由於這種話語限製着女性,當代學者似乎經常認為妻子的理想型是由男人而不是女人為了達到目的而傳播的。男人是本章列舉的敘事史料的作者,這是真的。然而我相信,由於這種言說已構成一個模型,這就不僅僅是儒傢哲學家的創造,也不衹是男人的追求。
讓我提供兩種論點。第一個論點涉及到形成這種話語的過程中女性的參與。畢竟是女人在養育女兒、教訓兒媳。老年女人希望看到什麽樣子的年輕女子呢?因為女人整天都在內闈度過,她們比男人有更多的理由願意內闈裏保持平靜與和諧。難道她們不願女兒活潑快樂,兒媳順從,婆婆像聖人一樣英明嗎?男人經常譴責女人找機會分傢,毫無疑問有的妻子確實打算這麽辦。但是祖母們從來沒有被描寫得懷有同樣的感情;當傢裏的女人有了長大的自己的兒子,這個傢變大了,她會像丈夫一樣憂慮,避免分傢。她希望女兒和兒媳都和睦相處。
第二點涉及作者為妻子們做傳時所寫的與作者寫其他題目之間的關係。傳記資料裏妻子美德的那些話語明顯與傳統儒傢理解的人際關係特別是家庭關係倫理有關。但是傳記的言說似乎並不與宋代第一流思想傢主要的理性關懷有特別緊密的聯繫。深刻認同理學的男作者們,如程頤、朱熹、黃榦和魏了翁,像其他宋代作者一樣,就女人所寫的,大多是同一類的事。他們似乎甚至並不更喜歡表揚妻子們在祭祖一事上的奉獻,也不喜歡記錄她們對佛教的虔誠。我對此大膽的解釋是做傳記時不能完全放手自由地寫。死者的親屬自有一套什麽纔使女人成為好女人的標準,並希望寫自己的女親屬時凸顯她們。
130他們設想的成為好女人的要素與宋代士人階級的性質有錯綜復雜的聯繫。這個階層的女人應該與下層社會的女人不同,就像上層階級的男人不同於農夫: 他們都剋製、沉着、知書達理。除了體現這個階層起源的功名一類的特徵,上層階級妻子的形象還應該有助於保持家庭的地位。上層階級的女人因製造出平和、安詳和和諧而得到大肆贊揚,這是因為這個階級的復閤家庭非常脆弱,女人經常被視為緊張、分傢、吵架的主要原因。袁采寫道:“人傢不和,多因婦女以言激怒其夫及同輩。蓋婦女所見,不廣不遠,不公不平。”下層階級的女人也經常被描繪為這種形象,如鬍穎(1232年中舉)寫的:“大凡街市婦女,多是不務本業,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三五為群,專事唇舌。鄰捨不睦,往往皆因於此。”於是,上層階級男人的好妻子就不能用女人的自然本性行事,但是已經剋服了這些傾嚮的女人,就有可能使她們的家庭繁榮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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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海外中國研究叢書” | 中文版前言 | 序言 | 自序 | 習用語的說明 | 導言 | 第一章 男女之別 | 第二章 婚姻的意義 | 第三章 做媒 | 第四章 婚禮和婚慶 | 第五章 嫁妝 | 第六章 作為內助的上層階級的妻子 | 第七章 女紅 | 第八章 夫妻關係 | 第九章 為母之道 | 第十章 寡居生活 | 第十一章 再婚 | 第十二章 妾 | 第十三章 靠女人延續家庭 | 第十四章 能姦、亂倫和離婚 | 第十五章 對於婦女、婚姻和變化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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