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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
楊伯峻 Yang Bajun
作者:陰法魯
中國古代詩歌發展的過程,很清楚地說明了一個事實,即歷代的新音樂都來自民間,詩歌的起源是和音樂分不開的,它的發展也往往是和音樂分不開的。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稱為《詩經》,所收作品上起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紀),下至編輯成書的春秋中期(前6世紀),前後經歷約五百年。保存到現在的作品有三百零五篇,大部分是各地的民歌,一小部分是貴族的作品。《詩經》原來稱《詩》或《詩三百》,到戰國時期莊子的著作中纔記載着《詩》是儒傢“六經”之一。這些詩的來源、內容和影響如何?試簡單地加以討論。
一、“哀樂之聲感,而歌詠之聲發”——採風和獻詩
西周和春秋時代在我國古代社會發展史上,處於封建領主製即封建農奴製階段。周天子是最大的領主即最高的土地支配者,授土授民,層遞分封,和諸侯、卿、大夫各級領主以及無封地的士構成了統治階級,統治着廣大的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生活困苦,負擔的徭役繁重。“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音樂和詩歌也成了他們進行鬥爭的一種武器。此外,他們也用音樂詩歌反映自己的其他方面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而貴族則利用音樂詩歌來歌頌統治階級的功德,企圖加強統治。《詩經》的音樂沒有傳下來,但從和音樂相配合的歌詞中也可以看出音樂的不同的階級屬性。
古代相傳,西周王朝為瞭瞭解社會狀況,已經有采詩獻詩的活動。這個傳說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否則,這些詩是怎樣集中起來的呢?當時的音樂和文學都達到相當高的成就,周王室和各諸侯國的樂師不斷地搜集並整理各地的民間音樂和詩歌,中經東周遷都(前770年),進入春秋時期,社會日益動蕩,但這項事業並未中斷。大概各國所搜集的作品,除在當地保存采用外,也送獻給周王室,由王室樂官保管整理並演奏,成為“周樂”的主要來源。又古書中關於公卿列土獻詩的記載,基本上也應當是可信的。《詩經》中的《頌》都是對貴族歌功頌德的作品,《大、小雅》中也有一些歌功頌德或諷諫規勸的作品,而且還有留下作者的名字的。這些就是公卿列士奉獻或寫作的詩。
魯國是周公姬旦的世襲封地,一直保存着一套周樂。《左傳》記載,魯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吳國的公子季札訪問魯國,“請觀周樂”,演奏的內容大致和今本《詩經》相同。這個故事基本上是可信的,細節未免失之浮誇。孔子(前551年一前479年)幾次提到《詩三百》。可見在孔子之前,《詩經》的規模已大致定型,這是經過長期流傳整理所保留下的成果,並不是孔子刪詩的結果。但孔子是整理過《詩經》的。他說,他從衛國返回魯國(事在前484年),“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可見在這時以前,《雅》、《頌》曾出現混亂情況。孔子整理的底本大概是魯國樂官所保存使用的底本,整理工作也許是他和魯國樂官太師摯合作進行的。
當時能演奏許多國傢的樂麯的,不止魯國一國。1978年在湖北隨縣曾侯乙墓中發現的銅編鐘,銘文上就記載着曾國和楚、齊、晉、周、申等國各種樂律名、音階名、變化音名之間的對照關係,可見這是為了演奏各地樂麯用的。曾是個諸侯小國,曾侯乙死於戰國初年(前433年後不久),由此時往上推到春秋時期,由這個小國推到大國,季札在魯國觀周樂的故事是可以理解的。各地的地方音樂已經長期地在互相傳播着,當然不一定都能全部演奏《三百篇》。
今本《詩經》中的作品,分為《風》、《雅》、《頌》三大類。《風》也稱《國風》,包括周南、召南(南至江漢流域),邶、鄘、衛、王(今洛陽地區)、鄭、檜、齊、魏、唐(晉)、秦、豳、陳、曹等十五個地區和國傢的詩。《雅》分為《大雅》、《小雅》。《頌》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作品産生的地區,分佈在今黃河流域的陝西、山西、河南、山東、河北和長江流域的湖北北部。就作品産生的時間說,大體上可以這樣排列,即《周頌》、《大、小雅》、《商頌》、《魯頌》、《國風》。但各類詩篇的時代又是交叉的。
今本《詩經》的篇章文字又有錯亂殘缺,已經不是孔子的整理本,甚至也不是西漢毛亨傳本的原貌。
二、“洋洋乎盈耳哉”——《詩經》的音樂藝術
孔子說:“師摯(太師摯)之始,《關雎》(《詩經》第一篇)之‘亂’(樂麯末章合奏的高潮部分),洋洋乎盈耳哉!”太師摯指揮的演奏的開頭,《關雎》篇末尾的合奏,聲音宏大,充滿了人們的耳朵。這幾句評論反映出《詩經》在音樂上的成就。
《風》、《雅》、《頌》的區別,主要在音樂方面,其次在內容方面。《風》是各地區具有地方特點的樂歌,多半是民間歌謠,也有些貴族作品。《雅》大部分是貴族作品,用的都是西周都城鎬京(在今西安市西)一帶的樂調,《小雅》中有一小部分民間歇謠。《頌》是宗廟裏貴族祭神祭祖的樂歌,具有肅穆神秘的特點。這三類的區別還是很清楚的。有人看到《大、小雅》中有贊美祖先的詩歌,便認為《雅》中也有《頌》,這是衹考慮內容而忽略音樂的緣故。《小雅》中還有些民間歌謠,而《國風》中也有貴族作品,同樣地不能說《雅》中有《風》或《風》中有《雅》。
《詩經》的音樂成就主要是勞動人民的貢獻,專業的藝人、音樂傢在加工提高方面也起了作用。當時的樂譜雖然沒有傳下來,但從歌詞的形式和內容上也可以推想樂麯的結構和情調。楊蔭瀏先生把各篇的麯式歸納成十種:(1)一個麯調重複;(2)一個麯調的後面用副歌,重複;(3)一個麯調的前面用副歌,重複;(4)一個麯調重複,最後一章采用“換頭”的方式;(5)一個麯調重複,前面有引子;(6)一個麯調重複,後面有尾聲;(7)兩個麯調,各自重複,聯成一個歌麯,(8)兩個麯調交替運用,聯成一個歌麯;(9)兩個麯調不規則地重複,聯成一個歌麯;(10)一個麯調重複,前有引子,後有尾聲。①這種分折可以說明《詩經》中豐富多采的麯式。
《詩經》中保存着不少具有唱和形式的作品。這種唱和形式即領起部分和應和部分互相結合的形式,可以分為三類:②
(一)唱和——對唱。兩方交替歌唱。
(a)問答式,所用麯調不同。如《召南·采蘋》(節錄,下同);
[唱]於以采蘋?
[和]南山之濱。
[唱]予以采藻?
[和]於彼行潦。
(b)接續式,兩方所用麯調或相同或不同。如《周南·芣苢》:
[唱]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和]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又如《豳風·東山》也屬於這類唱和形式,
[唱]我俎東山,慆慆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濛。
[和]我東曰歸,我心西悲。
製彼衣裳,勿士(事)行枚。
唱的部分在各章中重複出現,楊蔭瀏先生在上引分類項目中稱為“副歌”。和的部分反而成為詩的主體。
(二)唱和——幫腔。幫腔是緊接每段、每句或全首唱詞,的尾句而出現的應和部分。一般采用“一唱衆和”的形式。如《鄭風·木瓜》:
[唱]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
[和]匪(非)報也,永以為好也。
[唱]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和]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三)唱和——重唱。依照別人所唱的全首歌麯重唱,歌詞或相同或不同。《詩經》中篇名不同而章句結構全同的詩,有的可能屬於同一麯調,如《商頌》的《那》和《烈祖》。
《詩經》中還記載着幾個大型舞蹈《大武》、《大濩》和《碩人》的情形。《大武》是歌頌武王伐紂的樂舞。舞蹈分為六“成”(段),各段表現了不同的情節。它們的歌詞經學者研究,認為都保存在《周頌》裏,但見解有分歧。其中比較可信的有五篇,即《酌》屬於第一成,《武》屬於第二成,《般》屬於第三成,《賚》屬於第四成,第五成未定,《桓》屬於第六成。③各篇都另立了篇名。是《大武》一篇分裂而為六篇呢,還是由本來各自獨立的六個小型舞蹈組合而成為《大武》呢?現在還難以判斷。但六段的情節不同,而已考定的五篇歌詞的內容和格式也不同,這就可以推斷這六段的麯式也是不同的,這六段所組成的《大武》是一首結構比較復雜的大麯。
《商頌》是春秋時代宋國(商族後裔)宗廟中祭祖的樂歌,其中很可能保留着商族世代相傳的祭祖樂歌的一些片斷。文獻記載,《大濩》是歌頌商湯的舞蹈,不知起於何時。以前,學者曾指出《那》是《大濩》的歌詞,這個推斷是有道理的,當然不能說就是原來的歌詞,沒有發展變化。按《那》在《詩經》中不分章,現在把它分為整齊的五章,每章四句,最後剩餘兩句:“顧子烝嘗,湯孫之將。”兩句的大意是,“祈求先祖降臨享用祭品,這是成湯的後世子孫奉獻的。”這兩句也許是朗誦的祝詞,屬於幫腔之類。《那》有“萬舞”,所用樂器有鏞鐘、大鼓、鞉鼓、磬、管等,聲音深沉和平。這個舞蹈雖然不如《大武》那樣具有故事情節,但也力圖表現商湯的功德。
《商頌》的《烈祖》篇也是歌頌商湯的,原來不分章,現在把它分為整齊的五章,每章四句,最後也剩餘兩句:“顧予烝嘗,湯孫之將。”結構和《那》完全相同。那麽,如果《那》是《大濩》的歌詞,《烈祖》也應當是《大獲》的歌詞。
《邶風·簡兮》描寫的是一場大型舞蹈:
(1)筒兮筒兮,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前上處。
(2)碩人俁俁,公庭萬舞。有力如虎,執轡如組。
(3)左手執籥(樂器),右手秉翟(雉尾)。赫如渥赭,公言錫爵。(翟-錫韻,爵一藥韻,皆入聲韻。)
(4)[尾聲]山有榛,隰有苓。雲誰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此詩原分三章,王力先生根據韻腳,定為四章。④從內容看,分為四章也是正確的。《碩人》表演的屬於“萬舞”類,是“駕馬車之舞”,所以說“執轡如組”,馬繮繩在他手裏就象柔軟的絲帶。而執籥乘翟的舞蹈,屬於文舞,大概由另外一些人表演。舞師都纍得滿臉通紅,國君賜給他們酒喝。這時伴奏者演唱了一首情歌,作為尾聲。
《詩經》中有些詩篇的“尾聲”或“引子”,可能是選擇一個獨立小麯或其他樂麯的一段而移植過來的,移植時也可能把原歌詞也帶過來。《碩人》的尾聲或許就是連歌詞一起移植過來的,並非真有在場的人對舞師表示愛慕之情,因為在“公庭”裏是不許人們有這種表示的。
《詩經》中所反映的樂舞藝術,可以代表當時的最高水平。
三、“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
——《詩經》的文學成就
《詩經》的歌詞,三《頌》滯澀沉悶,反映了音樂的舒緩單調的特點。《周頌》中有一部分詩不押韻,大概是朗誦的祝詞,和銅器銘文相似,《國風》以及《大、小雅》中的大部分歌詞都有它們的特點:
(一)歌詞與音樂密切結合。章句的重疊是為了適應樂麯的情緒和形式的要求,使聽者有“餘音繞梁”之感。如《召南·行露》:
(1)[引子]厭(湇)浥行(道路)露,豈不夙夜,謂(畏)行多露。
(2)[唱]誰謂雀無角(鳥嘴)?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傢?何以速我獄?
[和]雖速我獄,傢室不足。
[唱]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傢?何以速我訟?
[和]雖速我訟,亦不女(汝)從。
歌聲縈回,加強了藝術效果。
(二)歌詞本身就有節奏感。節奏感是由押韻、字音協調、文字簡練緊湊等條件所形成的。如《魏風·伐檀》(第一章):
[唱]坎坎伐檀兮,置(放)之河之幹(岸)兮,河水清且漣漪。
[和]不稼不穡,鬍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鬍瞻爾庭有懸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字音雖然是古音,但我們現在讀起來,仍然感到韻腳明朗,字音順口,語句充滿了力量,歌詞的節奏既反映了伐樹的勞動,也反映了沉重的憤怒心情。
又如《芣苢》描寫婦女在野外摘采車前子的情景:“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邊采邊唱,此唱彼和。歌詞的節奏既反映了歡樂的情緒,也反映了迅速敏捷而又熟練的摘采動作。聲音的節奏轉化為動作形象的節奏。
(三)善於運用形象化的描寫方法。從現實生活中選擇題材,用“比”、“興”和襯托的方法,繪聲繪色,使讀者易於理解,而且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朱熹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如《周南·桃天》:“桃之天天,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傢。”這是用在婚禮上的一首賀詞。用盛開的桃花比喻美麗的少女,而且說明婚禮是在桃花盛開的時候舉行的。用的是比的方法。《關雎》以成雙成對的水烏引起對婚禮上新夫婦的贊歌。用的是興的方法。
用襯托的方法,是為了先造成一種抒情的氣氛。如《東山》四章,每章開始的一段都是“我俎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這種凄涼的情景襯托出,一個離傢三年的士卒,結束了徵戍生活,在濛濛細雨中踏上歸途以及到傢後的哀怨心情。又如《召南·殷其雷》:“殷其雷,在南山之陽。何斯違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歸哉歸哉!”雷聲隆隆,風雨如晦,襯托出在傢的婦女懷念遠人的驚恐不安的焦慮心情。
四、“聲音之道,與政通矣”——《詩經》的史料價值
《詩經》還反映了當時社會各方面的情況,諸如社會生活、階級鬥爭、典章制度、風俗習慣以及各階級、階層的精神面貌等。許多作品都是史詩,所提供的史料可以分為以下各類:
(一)記錄了周民族早期活動的歷史和傳說。如《大雅·生民》記敘周族始祖薑原生育後稷的神話,以及後稷在農業上的貢獻等;《大雅·緜》、《魯頌·閟宮》等記敘周族先公古公亶父(太王)自豳遷岐的故事;《文王》等歌頌姬昌(文王)準備滅商的事跡。這些資料就是司馬遷撰寫《周本紀》的一部分主要根據。
(二)反映了重大歷史事件。如上面所說的《周頌》的《酌》、《武》等篇實即《大武》舞的樂章,歌頌周武王滅商的事跡。《大雅·桑柔》描寫的大概是周厲王十六年人民大起義的情況。
(三)反映了社會制度。如《小雅·信南山》保存了土地制度資料;《周頌》的《臣工》、《嘻嘻》等記述了耕作制度;《大雅》的《公劉》、《崧高》等記述了賦稅制度;《秦風·黃鳥》記述了用活人殉葬的制度。
(四)大量的民歌和一部分貴族作品所表達的喜怒哀樂的感情,都可以據以考察當時的社會政治狀況。
此外,還有些作品提供了自然科學資料。如《大雅·雲漢》描寫旱情說“旱既大甚,滌滌山川”,研究者多認為是指周宣王末年發生的大旱災而言。《小雅·十月之交》描寫地震的情況說:“百川沸騰,山塚崒崩。高山為𠔌,深𠔌為陵。”同時發生日食。據研究者推算,這次地震發生在周幽王六年(前776年)九月六日。這是我國最早的有確實時間的地震記錄。
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古代的“詩經學”
從春秋時期起,《詩》就在上層社會的政治和文化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時也開始被研究解說,賦予種種不同的意義。《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記載一個人的話說:“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社預註:“譬如賦詩者,取其一章而己。”賦詩斷章,是當時貴族社會的一種風俗,取《詩經》中一篇詩的一章或一兩句,宛轉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他們正在逐漸地造成《詩經》的權威地位,同時也正在麯解《詩經》的內容。孔子整理過《詩經》,在教學時又把它列為六門主要課程之一。他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認為作者的思想都是純正的。這就給《詩經》作了結論,都是“溫柔敦厚”的作品。孔門弟子和以後的儒生就本着這種認識來解說《詩經》,於是産生了種種牽強附會的說法。但先秦時期解詩者的言論,流傳下來的都是零星的,沒有完整的專著。
漢代以後研治《詩經》的專著就多起來,現在把流傳下來的具有代表住的一些著作列舉如下;⑤
(1)西漢《毛詩故訓傳》(傳是對經文的解釋)。西漢傳授《詩經》的有四傢:齊詩,齊國人轅固傳;魯詩,魯國人申培傳;韓詩,燕國人韓嬰傳;毛詩,魯國人毛亨(一說毛萇)傳。四傢詩所傳經文有出入,解說紛歧之處更多。當時三傢詩盛行,毛詩處於不重要的地位。《漢書·藝文志》著錄《毛詩故訓傳》,其中必然包括春秋末期以來儒生解詩的一些言論,並非毛亨一傢之言。
毛詩每篇之前有一段簡短的說明,稱為詩序。衹說一篇內容的,稱小序,在第一篇《關雎》之前,除小序外,還有一大段泛論《詩經》的文章,稱為大序。這些小序大都是對詩意的麯解。關於詩序的作者,或說是孔子的弟子子夏,或說是東漢人衛宏;也有人認為這些序文是匯集西漢儒生對話的解說而成的。按後一種說法比較合理,詩序出於衆說,可能由衛宏做了一番整理統一的工作而成。
(2)東漢《毛詩傳箋》。毛詩盛行於東漢,又經大經學家鄭玄為“毛傳”作“箋”(闡發傳文的意義),更為學者所推重,廣為傳播,三傢詩便趨於衰微。鄭箋並未局限於毛傳,包括各傢和他本人的見解,所以這部書可以反映東漢詩經學的研究成果。
(3)《毛詩正義》。從魏晉以後,研治《詩經》者仍以毛傳鄭箋為主,但對於傳箋兩者的得失問題,多有議論。唐貞現十六年(642年),孔穎達等奉命“因鄭箋為正義,乃論歸一定,無復歧途。”“融貫群言,包羅古義。”(《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語)這部書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魏晉至唐這個時期的研究成果。
(4)南宋朱熹撰《詩集傳》。宋代學者對小序及毛傳鄭箋作了一定的批判,提出了許多新見解,使詩經學取得了較大的進展。《詩集傳》反映了當時的研究成果。如朱熹說:“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裏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歌詠,各言其情者也。”衝破小序,提出了符合社會實際的見解。但他對《周南》、《召南》中許多“男女相與歌詠”的作品,卻又指為例外,仍然局限在小序裏。在文字訓詁方面,大部分繼承了毛傳鄭箋,對詩的評論也都是傳統的說教。此後,《詩集傳》長期居於支配地位。
(5)清代《詩經通論》、《毛詩傳箋通釋》、《詩毛氏傳疏》等。康熙年間,姚際恆撰《詩經通論》,認為“漢人之失在於固,宋人之失在於妄”,意欲“辨別前說,以從其是,而黜其非”,實即傾嚮於基本恢復毛傳鄭箋的地位。其後在崇尚訓詁考據學的風氣之下,馬瑞辰撰《毛詩傳箋通釋》,進一步對毛傳鄭箋加以發揮。至陳央撰《詩毛氏傳疏》,認為“讀詩不讀序,無本之教也;讀詩與序,而不讀傳,失守之學也。”於是“置箋而疏傳”,以“宗毛詩義”。這類著作在名物訓詁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對詩義的解釋卻落後於宋人。
過去的詩經學不可能正確地揭示《詩經》的本來面目和偉大意義。解放以後,人們學習了馬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理論,掌握了更多的文獻和考古資料,批判地繼承了前人整理《詩經》的成果,對這份珍貴的文學遺産展開科學的研究,已經取得了新的成就,將來還會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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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國古代音樂史稿)第四章。②參看陰法魯:《中國古代詩歌中的唱和形式》,《詞刊》198D年1、2期。作品中“唱”、“和”等標志,是我加的。③參看孫作雲:《詩經與周代社會研究》頁239-272。④《詩經韻讀》頁169。⑤參看皮錫瑞:《經學通論·詩經》;吳鷺山:《詩經學述評》,《文獻》1980年3輯;陳允吉:《〈詩序〉作者考辨》,《中華文史論叢》1980年l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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