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放的是一首恰克?贝利的歌,正跳着的时候,约翰大声说:“你有没有想过要和我约会?” 我当时非常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说:“对不起,我就要和一个霍伊莱克的男孩订婚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想能有个地缝钻进去,因为我的话听起来很傲慢,而且一本正经。
“我他妈的又没让你和我结婚。”约翰回了我一句,接着掉头就走了。我把一切弄砸了,心里难受极了。但是几个小时以后,聚会快结束的时候,约翰和他的朋友邀请我和菲尔去俱乐部玩儿。这是个好消息,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损失吧。
于是我劝菲尔和我一起跟着他们去了学校旁边的“夸夸谈”酒吧,我们学校的学生没事经常去那里。酒吧里非常嘈杂拥挤,想说话还得互相大声喊。我们以前都是放了学直接回家的,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因此这是第一次尝试学生的社会生活。我们喜欢那里的噪音、笑声以及令人目眩的气氛,想到以前的生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约翰是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有杰夫?穆罕默德和托尼?卡里克尔,他们待在酒吧的另一边,没有过来。菲尔和我也遇见了一些朋友,和他们聊了一会儿。但是喝了几杯“黑色天鹅绒”(是一种英国产的吉尼斯牌烈性黑啤酒和苹果酒的混合饮料,当时的学生们都喜欢喝这种东西)之后,我觉得有点头晕,该坐车回家去了。我有点失望,约翰没有跟我说一句话,而且我怀疑他约我来酒吧的时候还在嘲笑我。
就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开玩笑说我像个修女一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菲尔说她要去赶汽车了,问我是不是一起走。我知道她不同意约翰的要求,但是我很想留下来,就冲菲尔抱歉地笑了笑。菲尔无奈地耸了耸肩就走了。约翰和我又喝了几杯酒,然后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我们走”。
我们就穿过人群走了出去。
当时天已经黑了,街上静悄悄的。从酒吧刚一出来,约翰就吻了我,那是一个长长的、充满激情、令人无法抗拒的吻。他轻声对我说,他的朋友斯图亚特有一个房间,我们可以到那里去,然后就抓着我的手带我走到了马路上。我当时被巨大的喜悦笼罩着,他也是一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愿意跟他到任何地方去。
斯图亚特的房间很大,在一个合住的屋子的后部。房间没有窗帘,一个充气垫子放在地上,四周散落着衣服、资料、空烟盒和书。对于乱糟糟的房间,我们根本就无暇顾及,一进屋就迫不及待地冲到垫子上做爱。和之前的那次经历相比,我觉得这次感觉棒极了。而且我想约翰的感觉肯定也非常好,我们相拥躺在一起的时候,他平时高傲自大、无法无天的行为早就融化得一干二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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