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紅樓夢辨   》 (十)八十回後的的《紅樓夢》      俞平伯 Yu Pingba

  《紅樓夢》衹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後那裏還有《紅樓夢》?所以這個標題嚴格地解釋是不很通的。但從戚蓼生、高蘭墅以來,凡讀《紅樓夢》的人都說這書是沒有完全,即以我們底眼光看也是如此。這可見現存的《紅樓夢》雖衹有八十回,而《紅樓夢》卻不應當終於八十回;換句話說,即八十回以後應當還有《紅樓夢》。衹可惜實際上卻找不出全璧的書,衹有狗尾續貂的高鶚底一百二十回本,這自然不能使愛讀《紅樓》的人滿意。這節小文專想彌補這個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後原來應有的──可以考見的──面目顯露一二。這本是一個很大膽的企圖、妄想,恐不免終於失敗。但我被迫於研究這書底興味,不得不輕率地負荷這個擔子,雖然我自知是個無力的人。我總竭力避免不知妄說這個毛病,雖然妄說終是難免的。
  
  八十回以後全是黑漫漫的長夜,而我卻偏要從其間去辨別路途,自然得藉重─盞明燈。以我們所知的作者身世是這樣地少,决不夠引路底需要,這使我更添二重睏難。現在可以勉強當作燈燭的,衹有原書八十回。因為一書首尾每有照應,可以由前推後;而且八十回的留下的煞尾底暗示又不算很少。這仿佛是洞口底微明,使入洞的朋友,至少有幾丈的光明,可以藉他看見洞內一切的偉麗。但幾丈以外,則為光明之力所不能及,衹好去暗中摸索,憑着自己底猜詳。我以為猜詳是變形的瞎說,菽麥不辨,鹿馬不分,是常有的現象;雖說得天花亂墜,而究竟無可信的價值。所可信的,還衹在幾丈之內,光明所及的地方,是憑我們底目,不是憑我們底想。我寫這節文字,即抱這個態度,寧少說,說得簡略些,老實些,不完全些。這全是應有的缺陷,不是我一個人底過失。至於誇張敷衍,想當然纔是求真理底蟊賊,我們應當盡力去排斥。雖然,《紅樓夢》研究是學問界中底滄海一粟,無有甚深甚廣的價值;我總認定搏兔得用獅子底全力,方纔可免兔脫的危險。
  
  曹氏為什麽衹做了八十回書便戛然中止?以我們揣想,是他在那時病死了。《紅樓夢》到八十回並不成為一段落,以文章論,萬無可以中止之理;可見那時必有不幸的偶然事發生,使著書事業為之中斷。看敦誠贈詩有“著書黃葉村”之語,事在一七五七年,假定為着《紅樓夢》之時,下距雪芹之卒衹八年(雪芹卒於一七六四)。而《紅樓夢》八十回底成就,依本書第一回看,有十年之久。可見書未完成而作者衰病以卒,確是可能的事。頡剛也這麽揣想。他說:“……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這部書沒有做完。”(十,五,十信)這原僅僅是揣想,無可證明的,但除此更無較近情理的,我們故勉強采用了這個。
  
  《紅樓夢》既是殘本,那麽現存的八十回是當全書底幾分之幾?這也不容易徑直解答,因全書並沒有真的存在,如何能衡量出一個確定的比例。依本書八十回內所敘的事比看,似八十回至多可當全書之半即全書應當有一百六十回),至少可當全書九分之四(即全書一百八十回)。這原是粗略地計算,但已可見現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和已佚的一百十回本都是後人底手筆,决非原書了。我在《石頭記底風格與作者底態度》一文裏說:
  
  “依我底眼光,現存的八十回衹是《石頭記》底一小半,至多也不過一半,真要補完全書,至少也得八十回,像現在所有的四十回决不夠的。因《石頭記》以夢幻為本旨,必始於榮華終於憔悴,然後夢境乃顯。現存的八十回正是榮華未謝之時,說不到窮愁潦倒,更說不到自色悟空。以前八十回行文格局推之,以後情事即極粗略寫去,亦必八十回方可。就事實論,截至現存八十回看,十二釵已結局者衹一可卿,將盡者有迎春,巧姐則尚未正式登場。副册中將下世者有香菱,已死者有晴雯、金釧、尤二姐、尤三姐,其餘大觀園中人物均尚無恙。知其結局雖極匆匆,亦决非四十回所能了。況且寶玉將由富貴而貧賤,由貧賤而衰病,由衰病而出傢;若麯折盡量寫去,即百回亦不嫌其多,況乃僅僅四十回。觀高君續作末數回,匆促忙亂之象,不是行文,大類寫帳,可見原作决不止百二十回之數。
  
  “若依大情大體看,結果亦正複相同。《石頭記》本演色空;(見第一回)由夢中人說,色是正,空是反,由夢後人說,空是正,色是反。所以道士給賈瑞的風月寶鑒,有正反兩面,其實骷髏纔是鏡子底真的正面。作者做書時當然自居為夢醒的人,故《石頭記》又名《風月寶鑒》,正是這個意思。既曉得《石頭記》中底色是書底反面,那麽,現存的八十回不過一段反跌文字,正文尚在其後。依文格推斷,反跌文字已占了八十回,正文至少亦得八十回方能相稱。不然,豈不頭重腳輕呢?況且前八十回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若無後文一振便味同嚼蠟;惟其前榮後悴,然後方極感嘆無聊之致。”(《學林》第一捲第三號)
  
  八十回後,回目約有多少,已說明了。我們便要研究結構與事實這兩點。事實呢,比較還有些可以推求,容在下文說。結構卻因不見原書,簡直無從懸揣,即使可以懸揣,也總是不可靠的。我已聲明,本篇不願羅列沒有依據的話;所以關於八十回後底結構問題,我願付缺如,一字不提,自安於不知。我衹消極地說一句,决非是高鶚底一百二十回本底樣子,雖然或者許有相似的地方。我怎麽能知道呢?因為事實既有了差異,不得再有很相同的結構。
  
  八十回後的《紅樓夢》原有三方面可以討論:(1)回目之數,(2)結構,(3)事實。現在(1)項約略說了一點,(2)項是無可說的,衹剩(3)項了。而(3)項底內容,可考見的卻比較(1)(2)豐富得多,所以成了本文底主幹題目。自此以下,專在這一點上研究。
  
  八十回後底書中事實,可依照八十回中底書中事實,大略分為四項:(1)賈氏,(2)寶玉,(3)十二釵,(4)衆人。我逐一明簡地去說明。有許多例證前已引過全文的,衹節引一點。懷疑的地方也明白敘出,使讀者知我所以懷疑之故。
  
  (一)賈氏──賈氏後來是終於衰敗,所謂“樹倒猢猻散”,這是無可疑的。雖然以高鶚這樣的勢利中人,尚且寫了抄傢一事。至於高本以外的兩種補本,在這一點上也正相同,且描寫得更凄涼蕭瑟。這可謂“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傢肯公認這一點,沒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無可懷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懷疑。既然如此,似乎在這裏可以不必多說,我們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但在實際上卻沒有這樣簡單。
  
  賈氏終於衰敗雖確定了,但怎樣地衰敗?衰敗以後又怎麽樣?卻並沒有因此决定。這就是本節應討論的題目。我先列舉三補本底寫法:(1)高鶚的四十回,賈氏是抄傢,抄傢以後又復世職,發還傢産。(2)三十回補本,賈氏子孫流散,一敗塗地。(3)所謂舊時真本的補本,榮寧籍沒備極蕭條。三本中(2)項寫得最利害;(3)項亦差不多;(1)項卻寫到復興,即抄傢時也衹約略說過。這三本底批評,各有專篇,不在這裏說。我們且討論這兩個問題。
  
  賈傢是怎樣地衰敗的?這有兩個可能的答語:(1)漸漸的枯幹下去,(2)事敗罹法網,如抄傢之類。我們最初是相信第一個解答,最近纔傾嚮於第二個了。要表示我們當時的意見,最好是轉錄那時和頡剛來往的信。我當初因欲求“八十回後無回目”這個判斷底證據,所以說:
  
  “抄傢事聞兄言無考,則回目係高補,又是一證。”(十,五,四信)
  
  頡剛後來又詳細把他底意見說了一番:
  
  “賈傢的窮,有許多證據可以指定他不是由於抄傢的:
  
  (1)‘如今生齒日繁,事務日盛,主僕上下,安富尊榮的盡多,運籌謀劃者無一;其日用排場費用,又不能將就省儉,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第二回,冷子興對賈雨村說的話)
  
  (2)‘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他外祖母傢與別傢不同。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穿吃用度,已是不凡。’(第三回)
  
  (3)‘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紈絝(換為衣旁)氣習,……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無所不至。’(第四回)
  
  (4)‘外面看着雖是烈烈轟轟,不知大有大的難處,說與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鳳姐對劉老老說)
  
  (5)‘可卿死後,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又賈珍托鳳姐辦喪事,說:“衹求別存心替我省錢,要好看為上。”(第十三回)
  
  (6)‘平兒嚮鳳姐說:“我們二爺那脾氣,油鍋裏的還要撈出來花呢!”’(第十六回)
  
  (7)‘趙嬤嬤道:“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船,修理海塘,衹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化的象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賈妃在轎內看了此園內外光景,因點頭嘆道,“太奢華過費了!”……賈妃極加奬贊,又勸以後不可太奢了,此皆過份。……賈妃……再四叮囑:“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不可如此奢華靡費了!”’
  
  “由以上八條歸納起來,賈傢的窮不外下列幾項緣故:
  
  “(甲)排場太大,又收不小;外貌雖好,內囊漸幹。(1) (2)(4)
  
  “(乙)管理寧府的賈珍,管理榮府的賈璉,都是浪費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紈絝(換為衣旁)氣習很重。一傢中消費的程度太高,不至傾傢蕩産不止。(3)(5)(6)
  
  “(丙)為皇室事件耗費無度。(7)(8)
  
  “所以賈氏便不經抄傢,也可漸漸的貧窮下來。高鶚斷定他們是抄傢,這乃是深求之誤。”(十,五,十七信)
  
  但他後來漸漸覺得高氏補這節是不很錯的,雖然仍以為原書不應有抄傢這件事,他說:
  
  “籍沒一件事雖非原書所有,但書上衰敗的預言實在太多了。要說他們衰敗的狀況,覺得‘漸漸的乾枯’不易寫,而籍沒則既易寫,又明白:高鶚擇善而從,自然取了這一節。”(十,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復他一信,贊成他底意見。這時候,我們兩人對於這點,實在是騎墻派;一面說原書不應有抄傢之事,一面又說高鶚補得不壞。以現在看去,實在是個笑話。我們當時所以定要說原書不寫抄傢事,有兩個緣故:(1)這書是紀實事,而曹傢沒有發見抄傢的事實(以那時我們所知)。(2)書中並無應當抄傢之明文。至於現在的光景,卻大變了,這兩個根據已全推翻了,我們不得不去改換以前的斷語。
  
  現在我們得從三方面去觀察這個問題。(1)從本書看,(2)從曹傢看,(3)從雪芹身世看。若三方面所得的結果相符合,便可以斷定“書中賈氏應怎樣衰敗”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從本書看,確有將來事敗抄傢這類預示,且很覺明顯不煩猜詳。(所引各證見上捲《高鶚續書底依據》及下捲《後三十回的紅樓夢》)我們又知道,曹傢雖尚未發見正式被抄沒的證據,但類似的事項卻已有明證,很可以推測後來應有這麽一回事。這一點鬍適之先生說得最明白。我引他底話:(他原文上面引謝賜履一折,從略不引,但應當參看。)
  
  “這時候,曹(兆頁)(雪芹之父)雖然還未得罪,但謝賜履折內已提及兩事:一是停止兩淮應解織造銀兩,一是要曹(兆頁)賠出本年已解的八萬一千餘兩。這個江寧織造就不好做了。我們看了李煦的先例,就可以推想曹(兆頁)的下場也必是因虧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沒傢産。”(《鬍適文存》,捲三,二二七頁)
  
  這雖非抄傢,但追賠八萬多兩銀子也就和抄傢差不多。所以鬍先生這個揣想,大致是確實的。(惟我以本書底年代推看,抄傢似不應在曹(兆頁)卸任之時,恐尚須移後十餘年。)即我們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測他傢必遭逢不幸的變局,使王孫降為寒士,雖然不一定是抄傢。我們知道,雪芹幼年享盡富貴溫柔的人間福分,所以纔有《紅樓夢》(看書中的寶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歲),已是赤窮,幾乎不能度日了。敦誠寄懷雪芹詩,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於今環堵蓬蒿屯”之句,可見他已落魄很久了。(如假定雪芹生於一七二九,到敦誠作詩時,雪芹年三十八。)後來甚至於舉傢食粥(一七六一,敦誠贈詩),則傢況之赤貧可知。但曹氏世代簪纓,曹雪芹之父尚及身為織造,怎麽會在十年之內,由豪華驟轉為寒酸(換為田旁),由吃蓮葉羹的人降為舉傢食粥?(依本書看,八十回終了時雪芹已有十九歲,到他三十歲後便已赤貧,可見境遇底劇變即在此十年之中。)要解釋這個,自然不便采用“漸漸枯幹”這個假定。雖然“漸漸枯幹”,也未始不可使他由富貴而貧賤,但總不如假定有抄傢這麽一回事,格外圓滿、簡截。我總不甚相信,在短時期內,如不抄傢,曹傢會衰敗到這步田地。況且本書上明示將有抄傢之事,尤不容有什麽疑惑。上邊頡剛所歸納的三項,也是實有的現象,但書中賈氏底衰敗,並不以此為惟一的原因,也不以此為最大的原因。最大的原因還是抄傢。因為“漸漸枯幹”與抄傢是相成而不相妨的。我們並不能說,如是由於抄傢便不許有“漸漸枯幹”這類景象,或者有了“漸漸枯幹”的景象,便不許再敘抄傢事。我以為《紅樓夢》中的賈氏,在八十回中寫的是漸漸枯幹,在八十回後便應當發見抄傢這一類的變局,然後方能實寫“樹倒猢猻散”“食盡鳥投林”這種的悲慘結果,然後寶玉方能陷入窮境,既合書中底本旨,也合作者底身世,然後方完成“按跡尋蹤不失其真”的《紅樓夢》。
  
  這樣看來,原書如敘賈氏底結局,大致和高本以外的兩補本差不多;和高本也差不多,衹是沒有賈氏重興這回事。我們本來還有一點沒有正式提到,就是衰敗以後怎麽樣?這可以不必討論,從上邊看,讀者已知道,衰敗便是衰敗,並沒有怎麽樣。高鶚定要把賈氏底氣運輓回來,實在可以不必,我已在《高作後四十回底批評》中詳說了。
  
  (二)寶玉──因為“紅樓”本是一夢,所以大傢公認寶玉必有一種很大的變局在八十回以後。這一點是共同的觀察,可以不必懷疑討論。但變局是什麽?卻不容易說了。以百年來大傢所揣測的,衹有兩種:(1)窮愁而死,(2)出傢。如聯合起來還有一種,(3)窮愁而後出傢。
  
  究竟這三種結局,是那一種合於作者底原意,我們無從直接知曉。我們衹可以從各方面去參較,求得較逼近的真實,如此便算解决了。我最初是反對高鶚底寫法──寶玉出傢──以為寶玉應終於貧窮。我對頡剛說:(已見《辨原本回目衹有八十》這一文中的,不再引。)
  
  “我想《紅樓》作者所要說的,無非始於榮華,終於憔悴,感慨身世,追緬古歡,綺夢既闌,窮愁畢世。寶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傢一節,中舉一節,鹹非本旨矣。盲想如是,豈有當乎?”(十,四,二七。)
  
  “由盛而衰,由富而貧,由綺膩而凄涼,由驕貴而潦倒,即是夢,即是幻,即是此書本旨,即以提醒閱者。(第一回)過於求深,則反迷失其本旨矣。我們總認定寶玉是作者自托,即可以以雪芹著書時的光景,懸揣書中寶玉應有的結局。……究竟此種懸想是否真確,非有他種證明不可,現在不敢確說。”(十,五,四。)
  
  我當時所持的最大理由,是寶玉應當貧窮,在書中有明文,(第三回,寶玉贊)而雪芹也是貧窮的,更可為證。當時卻不曾全然說明書中相反的暗示(寶玉出傢),衹勉強解釋了幾個,中間有些遁詞。頡剛先是贊成我這一說的,後來卻另表示一種很好的意見,我於是即被他說服了。我們來往的信上說:
  
  “曹雪芹想象中賈寶玉的結果,自然是貧窮,但貧窮之後也許真是出傢。因為甄士隱似即是賈寶玉的影子──(一)‘秉性恬淡,不以功名為念。’(二)到太虛幻境,扁額對聯都與寶玉所見同。’(三)‘封肅便半用半賺了,略與他些薄田破屋,士隱乃讀書之人,不慣生理稼穡等事,強勉支持一二年,越發窮了。’(四)他註釋《好了歌》雲:‘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緑紗今又糊在蓬窗上。……’──甄士隱隨着跛足道人飄飄去了,賈寶玉未必不隨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這樣,全書很難煞住,且起結亦不一致。所以高鶚說寶玉出傢,未必不得曹雪芹本意。
  
  “寶玉不善處世,不能治生,於是窮得和甄士隱的樣子,‘暮年之人,貧病交攻,竟漸漸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來’。於是‘眼前無路想回頭’,有出傢之念。”(十,五,十七,頡剛給我的信。)
  
  “論寶玉出傢一節見地甚高,弟衹見其一未見其二也。貧窮與出傢原非相反,實是相因;出傢固不必因貧窮,但貧窮更可引起出傢之念。甄士隱為寶玉之結果一影,揆之文情,自相吻合。雪芹自己雖未必定做和尚,但也許有想出傢的念頭;我們不能因雪芹沒出傢便武斷寶玉也如此。……我們不必否認寶玉出傢,我們應該假定由貧窮而後出傢。”(十,五,二十一,復頡剛信。)
  
  這明是從(1)說(終於貧窮)變成(3)說底信徒了(貧窮後出傢)。我當時所以中途變節,一則由於寶玉出傢,書中明證太多,沒法解釋;(《高鶚續書底依據》一文中,約舉已有十一項,恐還不能全備。)二則若不寫寶玉出傢事,全書很難結束,衹是貧窮,衹是貧窮,怎麽樣呢?且與開捲楔子不相照應,文局也嫌疏漏。我因這兩層考慮,不得不擇善而從,做頡剛底門下了。
  
  至於各補本作者底意見,也可以約略點明,作為參考。高鶚寫寶玉是不貧窮而出傢;所謂舊時真本底作者,主張寶玉不出傢而貧窮──淪於擊柝之役;三十回本底作者和我們一樣,主張他貧窮之後再出傢。三十回本發現得最晚,有許多地方,暗合我們底揣想,這是我們所最高興的。我現在將三說分列如下:
  
  (1)貧窮──所謂舊時真本,我底初見。
  
  (2)出傢──高鶚四十回本。
  
  (3)貧窮後出傢──後三十回,我們底意見。
  
  究竟誰是誰非,衹好請作者來下判斷。八十回中既並有“貧窮和出傢”這兩種預示,或者我們底主張較為近真些。但各人都有自是的成見,預示又每每含糊,可以作種種不同的解釋,所以是非底判斷還是不容易下的。而且,我們現在已知道雪芹以窮愁而卒,並沒有做和尚,這也未始不是(1)說底護符。但我們始終以為行文不必鑿方眼,雪芹雖沒有真做和尚,安見得他潦倒之後不動這個心思?又安見得他不會在書中將自己底影子──賈寶玉──以遁入空門為他底結局?所以寶玉雖即是雪芹,雪芹雖沒有出傢,而我們卻偏相信寶玉是出傢的。這是違反了邏輯底形式,但我們思想底障礙便是這個形式。因為形式是死的,簡單的,事實是活的,復雜的;把形式處處配合到事實上,便是一部份思想謬誤底根源。我本不應當說這些題外的迂談,但這是我們對於自己底主張底辯解。
  
  (三)十二釵──名為十二釵,這兒可以討論的結局,實衹有十一人,因秦可卿死於第十三回,似不得在此提及。且秦氏結局作者已寫了,更無揣測底必要。我在這篇之下,另有一短篇,專論秦氏之死,作本篇底附錄。
  
  論十二釵底結局是很煩瑣,且太零碎了,恐不易集中讀者底註意。現在我把十一人底結局分為三部份論列。那三部呢?(A)無問題的,(B)可揣測的,(C)可疑的。(A)部底結果大致與高本所敘述差不多,相異衹在寫法上面。(B)(C)兩部問題很多,而(C)猶覺糾葛。我不避麻煩,慢慢地一步一步的走去。但文詞蕪雜,恐不足以引人入勝,這是要求讀者原諒的。
  
  (A)無問題的──共有七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紈,黛玉,妙玉。怎麽說是無問題呢?因她們底結局,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底册子麯子中,說得明明白白。即高鶚補書也沒有大錯,不足以再引人起迷惑。所謂無問題底意義,就是結局一下子便可直白舉出,不必再羅列證據議論,且有些證據,已在《高鶚續書底依據》一文中引錄,自無重複底必要。我用最明簡的話斷定如下:
  
  “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遠嫁,惜春為尼,李紈享晚福,黛玉感傷而死,妙玉墮落風塵。”
  
  這七人中又應當分為兩部份:(1)無可討論的,(2)須略討論的。無問題而須討論,這不是大笑話嗎?但我所謂無問題是說沒有根本的問題須解决,並不是以為連一句話都不消說得。以我底意見,元春迎春應歸入(1)項,以外的五人可歸入(2)項。(1)項可以不談,我們衹說(2)項。
  
  為什麽定要曉曉(均為口旁)然說不休呢?因為這五人在高鶚本上寫得稍有些錯誤,如全然不付討論,勢必使讀者全然信服高氏底話,而以為作者原意也如此。這雖不甚關緊要,因為高氏錯得並不利害;但作者之意被人誤會,這是本篇應負的責任,不能輕易放過。且我也不想多說,有許多話已在前數篇中說到,可以參看。我也衹用明簡的言詞,把無問題底意義,加上一點限製。
  
  探春底册子、麯子、燈謎、柳絮詞都說得很飄零感傷的,所以她底遠嫁,也應極飄泊憔悴之致,决不是嫁與海疆貴人,很得意的,(此處稍有修正,見上捲第三章註一)後來又歸寧一次,出挑得比前更好了。(高氏底寫法)因為這樣寫法,並沒有什麽薄命可言,為什麽她也入薄命司?(第五回)惜春底册子上畫了一座大廟,應當出傢為尼,不得在櫳翠庵在傢修行。這兩處均應以後三十回本寫法為正。
  
  看李紈底終身判語,有“珠冠鳳襖”、“簪纓”、“金印”、“爵祿高登”等語,可見她底晚來富貴,不僅如高氏所言,賈蘭中舉而已。又麯子上說,“抵不了無常性命”,“昏慘慘黃泉路近”等語,似李紈俟賈蘭富貴後即卒,也並享不了什麽福。這一點高本因衹有四十回書,簡直沒有提起。我並不怪高氏,衹是聲明原來的意思應當如此。
  
  黛玉因感傷淚盡而死,各本相同,無可討論。衹是高鶚寫“泄機關顰兒迷本性”一回,卻大是贅筆,且以文情論亦復不佳。從八十回中看,並無黛玉應被鳳姐寶釵等活活氣死的明文,所以高鶚底寫法,我認為無根據,不可信任。我並不是定說八十回後决無這類文字,我是說八十回中既沒有明文,我們不能知道他究竟是怎麽樣。我衹是懷疑不下判斷,我衹是消極地警告讀者,不要上高氏底當。我覺得以黛玉底多愁多病,自然地也會夭卒的,高氏所寫未免畫蛇添足,且文情亦欠溫厚藴藉,雖沒有積極的確證,但高作本未嘗有確證。
  
  妙玉是後來“骯髒風塵”的,高鶚寫她被劫被污,也不算甚錯。但作者原意既已實寫了賈氏底凋零,一敗而不可收拾,則妙玉不必被劫,也可以墮落風塵。所以高氏寫這一點,我也認為無根據。妙玉後來在風塵中,我們知道了,承認了;但怎樣地落風塵,我們卻老老實實不知道,即使去懸揣也是不可能。
  
  (B)可揣測的──有二人:鳳姐,她底女兒巧姐。所謂“可揣測”,是什麽意義?就是說八十回中雖有確定的暗示,但我們卻不甚明了他底解釋;所以一面是不能斷定她們底結局(不明了),在另一面又不能說是“可疑”(確定的暗示)。這是(A)(C)兩項底間隙型;是可以懸擬,不可以斷言的;是可以說明,不可以證實的。我們姑且去試一試,先把假定的判斷寫下來:
  
  “鳳姐被休棄返金陵,巧姐墮落煙花,被劉老老救出。”
  
  當然,不消再說得,這判斷是不確定,不真實的;衹是如不寫下來,恐不便讀者底閱覽,使文章底綱領不明。我先說鳳姐之事,然後再說到她底女兒。
  
  鳳姐被休,書中底暗示不少,舉數項如下:
  
  (1)册詞雲:“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嚮金陵事更哀!”
  
  (2)第二十一回,賈璉說:“多早晚纔叫你們都死在我手裏呢!”
  
  (3)第六十九回(戚本),賈璉哭尤二姐說:“終究對出來,我替你報仇。”
  
  (4)第七十一回,邢夫人當着大衆,給鳳姐沒臉。
  
  (1)項容再論。上列三項如綜括起來,則(2)(3)是不得於其夫,(4)是不得於其姑,都是被休底因由。而(1)項尤為明證。“人木”似乎是合成一個休字,但因全句無從解析,姑且不論。即“哭嚮金陵事更哀”一語,即足以為證而有餘。我們既知道,賈傢是在北京,則鳳姐如何會獨返金陵?如說歸寧,何謂“哭嚮”?何謂“事更哀”?高鶚說她是歸葬金陵,也不合情理,我在《後四十回底批評》已痛加駁斥了。
  
  因為要解釋所謂“返金陵”,衹有被休這一條道路;且從八十回所敘之情事看,鳳姐幾全犯所謂”七出之條”,而又不得於丈夫翁姑,情節尤覺吻合。我敢作“被休棄返金陵”這個假設的斷案,以此。但為什麽始終不敢斷言呢?這是因“一從二令三人木”句,無從解釋,一切的證據總不能圓滿之故。我雖覺得是千真萬確了,但有一點證據不能解釋清楚,這是沒有法子的事情,衹得存疑了。
  
  巧姐遭難被劉老老救去,這是從八十回去推測可以知的,高鶚且也照這個補書,所以實在可以說是無問題。我所以把她列入(B)項,衹因為我有一點獨創的新見,願意在這裏說明。
  
  依高鶚寫,巧姐是將被她底“狠舅姦兄”賣與外藩做妾,而被劉老老救了去,住在村莊上,後來賈璉回傢,將她許配與鄉中富翁周氏。這實在看不出怎麽可憐,怎麽薄命。巧姐到劉老老莊上,供養得極其周備,後來仍好好地回傢,父女團圓。這不知算怎麽一回事!高先生底意思可謂奇極!
  
  依我說,巧姐應被她底“狠舅姦兄”賣了。這時候,賈氏已凋零極了,鳳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們要賣巧姐,竟無有阻礙,也無所忌憚。巧姐應被賣到娼寮裏,後來不知道怎樣,很奇巧的被劉老老救了,沒有當真墮落到煙花巷裏。這是寫鳳姐身後底凄涼,是寫賈氏末路底光景,甚至於赫赫揚揚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蔭庇一女,反藉助於鄉村中的老嫗。這類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這段話,讀者必詫異極了,以為這無非全是空想,卻說得有聲有色,仿佛“象煞有介事”,未免與前邊所申明的態度不合了。其實我所說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證據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說。讀者沒有看見第一回《好了歌註》嗎?中間有一句可以註意:
  
  “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
  
  這說的是誰?誰落在煙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沒有是當然,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沒有的。這原不容易解釋。意思雖一覽可盡,但指的是誰,卻不好說。依我底揣摹,是指巧姐。“擇膏粱”這一兼詞,“擇”字應當註意。這句如譯成白話,便是“富貴傢的子弟來說親事,當時尚且要選擇,誰知道後來她竟流落在煙花巷呢!”這個口氣,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煙花巷裏,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裏逃生”。若從高氏說,巧姐將賣與外藩為妾,邢夫人不過一時被蒙,决不願意把孫女兒作人婢妾,這事底輓回,何必劉老老?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寫,其意無非想勉強照應前文,在文情决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關於巧姐事,八十回中屢明點“巧”字,則巧姐必在極危險的境遇中,而巧被劉老老救去。高本所寫,似對於“巧”字頗少關合。我底揣想如此,至於是不是,憑讀者底評判。
  
  (C)可疑的──有二人:湘雲,寶釵。而湘雲底結局,尤為可疑。所謂可疑,是指八十回中有多歧的證據,或者竟是相矛盾的,使我們無論如何,難得着圓滿的解釋。所以在這一項中,雖假設的判斷也不能有了。我衹把可疑的事情底標題寫在下邊,然後說明一番。
  
  “(1)寶釵嫁寶玉之事,(2)湘雲嫁寶玉之事,(3)湘雲守寡,或早卒之事。”
  
  一方面想,寶釵與寶玉成婚,似毫不成問題,竟可列入(A)項中去。但我為什麽把他列入(C)項?這自然也可以說是一種偏見,但我願意把我底偏見告訴諸君。
  
  釵玉成婚一事所以不免可疑,有兩個根源:(1)湘雲底結局問題不能解决,因此寶釵底結局也不免搖動。(2)本身的可疑。湘雲之事下節詳說。這節僅說明本身的可疑。我們知道,《紅樓夢》暗示金玉姻緣之事可謂多極了。我在《高鶚續書底依據》一文中,約略舉示已有十四項之多;以這麽多的預示,似乎可以無須再懷疑了;但在實際上,我卻仍不免懷疑。我舉兩條八十回中關於寶釵底暗示,與釵玉成婚相矛盾的,如下:
  
  “近因今上祟尚諸禮,徵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選妃嬪外,凡世宦名傢之女,皆得報名達部,以備選擇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薛蟠……一來送妹待選。”(第四回)
  
  “寶釵底册詞,是‘金釵雪裏埋’。”(第五回)
  
  第四回之文可謂怪極。如釵玉將來成婚,何必作此迂腐可笑之贅語?不可解一。薛蟠入都,何事不可藉口,偏要說送妹待選?不可解二。第五回之文也很奇怪。如寶釵嫁了寶玉,真是美滿的姻緣,何謂雪裏埋?不可解三。
  
  以外關於版本底區別,可疑的也有兩處:(1)第八回之目,高本明寫金鎖通靈,而戚本之目全異。(2)第二十二回,高本寶釵之謎有“恩愛夫妻不到鼕”之語,而戚本全沒有,反說了什麽“曉籌不用雞人報”。我們知道,“絳幘雞人報曉籌”,是唐人底早朝詩,是宮禁內底光景。我們原不敢認戚本是一定對的;但何以在有關係的地方,偏有這類的異同?這實不能令我無疑。
  
  總之,以大多數的證據而論,作者底原意是偏嚮於釵玉成婚的;但矛盾暖昧之處,卻頗費解釋。我對頡剛說:
  
  “你舉寶釵與寶玉成婚之證,這是我嚮來的疑惑。我並沒有斷定什麽,就因為對這些矛盾的證據沒法解釋,……我衹把另一方面提出,請大傢註意。除此以外,我無從推論到結果。我從原書事實,找不到一個完滿調和的假定。”(十,五,二十一信)
  
  這個一年前的睏難光景,到現在還是依然。寶釵底結局究竟原本是應當如何的,我可以說是無所知。依八十回底大勢推測,寶釵似乎終於和寶玉成婚。但後來文情,有無局面突變這類事情發見,實在不能懸想。因為突變是沒有綫索可尋的,若綫索分明,便不成為突變了。我想,如婚事將成,而局面突變,在文章上也是一格;但不知道八十回後有這麽一回事嗎?
  
  寶釵底結局,既我們不能斷言,所以三補本底作者底意見也不能一樣。三十回本與四十回本是相同,都寫釵嫁後而寶玉出走。這我們可以說他是正宗。舊時真本上寫釵早卒,至於她嫁寶玉與否無可考。我在這文,又作寶釵入宮的揣想。所以寶釵可能的結局,應如下表:
  
  (1)嫁寶玉而寶玉出傢。
  
  (2)早卒。 未嫁而卒
  
  嫁後卒(註)
  
  (3)被選入宮。
  
  (註:原文此處“未嫁而卒”和“嫁後卒”之前分別有斜綫指嚮“早卒”,意為兩種可能性)
  
  我雖曾作(3)項的揣想,在大體上,仍偏嚮於第(1)項,因為依據較(2)(3)為充足些。但也究不能斷言是如此,至多衹是說大概如此罷了。
  
  講到湘雲底結局,更覺麻煩得很。因為八十回中所說,實在太多歧,且太暖昧了。我一年來總是百思不得其解,有時勉強承認頡剛底第三十一回之目經過改竄這一說,但這也是沒奈何的辦法。
  
  我們先說湘雲嫁寶玉之事,我最初就懷疑到這一點,在十年五四一信上說:
  
  “最奇怪令人註意的,莫過於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語……又如:
  
  (一)寶玉因湘雲有麒麟,故取之。(第二十九回)
  
  (二)翠縷與湘雲明辨陰陽配偶之理。(第三十一回)
  
  (三)寶玉說:‘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可見麒麟之事非偶然,非閑文。(第三十二回)
  
  (四)李嬸娘說:‘怎麽那一個帶玉的哥兒,和那一個挂金麒麟的姐兒,……’特意雙提‘金玉’,似非無意。(第四十九回)
  
  “其餘別的話,可以供我們鬍揣湘雲底結局的,還有:
  
  (一)《紅樓夢》麯雲:‘廝配得才貌仙郎(疑指寶玉),博得個地久天長(即所謂白首雙星)。’
  
  (二)第二十一回寫湘雲睡態,寶玉愛洗殘水,湘雲為寶玉梳頭,均極工細明活,非無意之筆。即此等考慮都視為比附穿鑿,但‘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應怎樣解法?何謂因?何謂伏?何謂雙星?在後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點照應沒有?……或假定作者疏忽,但曹雪芹似不應如此糊塗。此書雖不免有支離之處,但都是小節目,不可與此相提並論。”
  
  我在這信中,對於湘雲嫁寶玉案,略傾嚮於肯定一方面。但我始終因本書中釵玉成婚底預示太多了,故不敢斷言,衹表示一種疑慮而已。頡剛底態度,也正複相同,直到六月十日給我一信,方假定第三十一回之目是後人改的,而同時又作湘雲不嫁寶玉這個斷案。他說:
  
  “史湘雲的親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傢來相看,眼見有婆婆傢了。’三十二回,襲人說:‘大姑娘,我聽前日你大喜呀!’可見湘雲自有去處。”因為除掉他這一說,那時更沒有較好的假定;我對於這案底態度,於是從肯定漸漸轉成否定。但他所謂回目經人改竄究竟衹是個懸想,所以這問題並不得視為解决了。後來等我發見了三十回本,纔得了一個較圓滿的解釋,就是湘雲不嫁寶玉,而卻藉金麒麟做媒介。這麽一來,所謂“因”“伏”頓然清楚,且不礙釵玉底姻緣,又不消假定有改竄回目這回事。我們總循障礙最少的路上去走,於是暫時相信這一說,否認寶玉湘雲底姻緣。雖也不是定論,但疑雲確已漸漸散了。
  
  若論到湘雲嫁後底結局是怎麽樣?這直到最近仍無法解决,衹得承認作者自己底矛盾。可能的結局大別有兩種,各在八十回中有根據,而又相衝突的。我先把兩種結局底依據,寫錄下來。甲種又分(A)(B)兩項,這是由於解釋底歧異,並非有根本上的區別。
  
  (甲)不終的夫婦
  
  (A)湘雲早卒──我們所主張
  
  (B)湘雲守寡──高鶚說
  
  這一說底依據是:
  
  “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第五回,湘雲册詞)
  
  “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同回,《紅樓夢》麯《樂中悲》)
  
  (乙)偕老的夫婦──所謂舊時真本底作者
  
  他底依據是:
  
  “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第三十一)
  
  這是明顯的矛盾,如不解决,便無法去處置湘雲。頡剛起先以為這是作者自己底矛盾;後來因發見了“舊時真本”,於是遂推翻第三十一回之目,以為是經後人竄改的。他更揣想,以為竄改這回目的人,便是所謂舊時真本底作者。他底兩時期底意見,都在他給我的信中發表。
  
  “再看史湘雲的册子、麯子,頗有他自己早死的樣子,並不似與寶玉同度貧窮凄涼的生活的。何以會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一段情境呢?這本是作者矛盾之處,續作者自不易圓攏來。”(十,五,十七信)
  
  這是他底初見,一方說明這是作者底疏忽,一方又說湘雲底結局是應早卒,不是守寡。我也覺得從册子麯子看,湘雲是應當早卒的;因為水逝雲飛,是很快的變動,是夭折底象徵。但“早卒”“守寡”相差不多,尚不成為大問題。最主要的還是(甲)(乙)兩說底衝突。因為兩不相下,衹得歸罪於作者。但頡剛後來的意見,便想根本推翻(乙)說了。他說:
  
  “我對於這所謂舊時真本,有兩個假定:(1)這是補本,(2)這補本在高鶚之先,為高鶚所及見。於是可見‘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個回目,便是補作人的改筆,用來照顧他自己煞尾時‘寶湘成婚’的一段情事的。我把他們緻誤緻疑的步驟,假定如下:
  
  (1)曹雪芹要寫出黛玉的嫉妒,所以藉這‘小物’引起一篇極深摯的寶黛言情文字。
  
  (2)補作的人看原文中既有金麒麟的巧合,想寶湘二人應當有夫婦的緣份,但原文中處處露出寶玉與寶釵結婚的預言,所以結果衹得寫寶釵早卒,(按,頡剛之意,似以為他是寫寶釵嫁後早卒)寶湘在貧賤中偕老。
  
  (3)這部補書做完了,作者覺得寶湘成婚在八十回太沒呼應,所以改了一個回目,確定他們的婚配。
  
  (4)高鶚看了這部補作,覺得不滿意,所以把他打翻,自己另做,使湘雲結果仍照麯子、册子,與原文中散見的說話,而丟了金麒麟的一事。但這個回目,因為在原文之內,他未敢臆改(程排本高鶚《引言》中語)。
  
  (5)這回目的原名,給補作者改了,後人無從知道。補本裏湘雲的結果,又為高鶚改了。遂使我們讀着,感到矛盾的情境,徒然疑到雪芹原文的抵牾;或者以為高鶚的粗忽,不能麯盡雪芹之意。……
  
  “但高鶚所以不以這樣補為然,而自己另是那樣補的緣故,也有數種:
  
  (1)書中處處說黛玉要早死,而處於他反面的寶釵,處處說他厚福,並無早死之意。所以與其寫寶釵早卒,不如寫寶玉出傢。寶釵不死,則史湘雲决不會與寶玉成婚配。
  
  (2)麯子裏又說:‘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準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這‘準’與‘終久’的挈合詞,極顯明起初很滿意而後來大失望的樣子。可見雪芹之意,原是要他嫁一個可意的夫婿,但終究是無可奈何的病死了,折不得幼時的坎坷。這正是‘不終的夫婦’,如何會變成‘白首的雙星’?麯子裏說他幼時坎坷,並不是說他遲暮乞丐;麯子裏說他早年失偶,並不是說他老年好合。補作的人泥於金麒麟的一物,不恤翻了麯子的案,這是他的不善續。……”(十,六,十信)
  
  頡剛這番話,說得自然極好。他這假定,拿來解釋一切睏難,也極方便。我當時沒有比這更好的假設,於是承認他底話,為暫時的斷論。(十,六,十六信)但他底話,我後來仔細想去。仍是很可疑的。現在把我底疑惑列為四項:
  
  (1)回目經改竄,既沒有顯著的痕跡,也沒有記載底明文,衹是一種懸想。
  
  (2)既原本並沒有“白首雙星”之文,補書人决不容易輕輕拋棄“通靈金鎖”這件公案,因區區兩個麒麟,擅定寶玉湘雲底配偶。我們現在會疑心到寶玉湘雲有姻緣之分,正因為“白首雙星”這回明文的緣故。如單是有這樣一節文字,提到兩個金麒麟,很不容易引起人底猜測。
  
  (3)高鶚補書,上距雪芹之卒,衹二十七年。若重要的回目,經人改竄,他豈得絲毫不知,反聽其存在,自相矛盾?況且他於印書時,曾用各本參較一番;難道各本中竟沒有保存這回原來的目錄的?
  
  (4)佚本三十回底作者,年代更先於高氏,也依照這回之目底暗示來補書,未嘗稍有所懷疑;更可證這回之目是未經改竄的。
  
  我因這些考慮,不能再承認頡剛之說為定論,於是仍回到於本來的地位,而一無所知,衹有許多的“?”留在腦子裏面。現在綜括起來,最大的問題有兩個:(1)就是頡剛底話,無論湘雲是早卒,是守寡,總是個不終的夫婦,怎麽說“白首雙星”?(2)若說第三十一回之目是改過的,有什麽證據?以我們所知,三補本在這一點上是相同的。且高鶚何以敢於推翻補本底結構,卻不敢改正他所改的回目?說是由於不知,似無不知之理。
  
  至於各傢底揣想,各不相同;但對於上列的問題,沒有一個能解答的。我羅列各說如下,附帶一點消極的批評。
  
  (一)湘雲嫁後(非寶玉,亦不關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鶚)
  
  [按:這說一則誤解册子、麯子;二則不合“白首雙星”的預示。]
  
  (二)湘雲嫁寶玉,流落為乞丐,在貧賤中偕老。(所謂舊時真本)
  
  [按:這說違反册子、麯子底預示,且湘雲為乞丐太沒來由]
  
  (三)湘雲嫁後(非寶玉,關合金麒麟),……(後三十回本)
  
  [按:這說因不完全,所以不知道是怎麽樣。但總不能解决這個矛盾,這是可以想見。]
  
  (四)湘雲嫁後(非寶玉,不關合金麒麟),夭卒。(顧頡剛)
  
  [按;這說是不承認“白首雙星”這個回目的,所以本身上可以自因其說。但回目底改竄,沒有證實,是一缺陷。]
  
  以徘徊彷徨的我,並不想非議他們,衹是表白這問題底如何睏難罷了。我再把自己底揣想也寫下來。我以為湘雲雖不嫁寶玉,但她底婚姻須關合金麒麟(我不信回目是經改竄的),嫁後夭卒。我這意見,實與(三)說相同,不過填滿了他底空白。但這一填滿,便不能免有缺陷。讓我自己來批評,我底話也違反“白首雙星”底預示。我對於自己這說底辯解,是假定作者自己底互相矛盾。
  
  本來第三十一回之目,原有兩部份的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緣,(2)這是白首偕老的姻緣。①如兩點全和其餘的相矛盾,這是大疏忽,我們不敢輕誣作者的。但衹有(2)點與其餘的相矛盾,那便算不得什麽,衹可以說偶然疏忽而已。況且,《紅樓夢》本是未完的書,沒有經過詳細的刪定;那麽,這種疏忽,也可以原諒作者的。換句話說,我們即假定作者在這一點上沒有註意到,也算不得厚誣前人。以我現在所處的地位,逼迫我去采用頡剛最初的見解。
  
  (四)雜說衆人──本書最重要的事實,已在上三部中約略包舉。現在說到一些零碎的事情,姑且從無統係中找個統係。現在把寶玉,十二釵以外的衆人底事情,我以為須更正高本底錯誤的,分為兩項:(A)賈氏諸人,(B)副册又副册中的人物。
  
  賈氏諸人可以略說的──因為略有些關係──衹有邢夫人,賈環,趙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幹的,自然不應當浪費筆墨。我們先說邢夫人與鳳姐底關係。我以為賈母死後,邢夫人與鳳姐必發生很大的衝突,其結果鳳姐被休還傢。這也是八十回後應有的文章。
  
  從書中我們知道,鳳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內侄女。因賈母在堂,所以兩房合併,王夫人與鳳姐掌握傢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後。賈母死後,鳳姐當然得葉落歸根,回到賈赦這一房去,並不能終始依附王夫人。書中曾明說過應有這麽一回事:
  
  “平兒道:‘何苦來操這心!……依我說,縱在這屋裏(王夫人處)操上一百分心,終久是回那邊屋裏去的’(邢夫人處)……”(第六十一回)
  
  這已無可疑了。但鳳姐回到那邊屋裏以後,又怎麽樣呢?以我揣想,應和邢夫人發生大衝突。怎麽知道呢?從八十回中推出來的。
  
  我們看,鳳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下人,而邢夫人又是稟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兩方面湊合,那些下人豈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賈氏那些下人底惡習,鳳姐說得最明白:“坐山看虎鬥,藉刀殺人,引風吹火,站幹岸兒,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藝!”(第十六回)在這樣空氣下邊,賈母死後,鳳姐失勢,自然必當有惡劇纔是。而且,邢夫人和鳳姐底衝突,賈母在時,八十回中已見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
  
  “邢夫人自為要鴛鴦討了沒意思,賈母冷淡了他……自己心內,早已怨忿;又有在側一幹小人,心內嫉妒,挾怨鳳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實憎惡鳳姐。”
  
  “鴛鴦說:‘……那邊大太太,當着人給二奶奶沒臉。”(均第七十一回)
  
  這三節話,簡直就是我上邊所說的證據。邢夫人果然是小人底挑唆,着實憎惡鳳姐。果然是故意與鳳姐為難。賈母在日,鳳姐得勢之時尚且如此,則賈母身後,鳳姐無權之時,又將如何?其必不會有好結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賈璉因尤二姐之死,本有報仇底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哄,豈有不和鳳姐翻臉的?
  
  鳳姐既身受兩重的壓迫,又結怨於傢中上下人等(如趙姨娘,賈環等),賈母死了,王夫人分開了,則被休棄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簡直是必有的事情。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畫出墻倒衆人推的光景。而與邢夫人交惡一事,尤是冰山驟倒底主因之一。
  
  我們再說賈環趙姨娘與寶玉之事。我也以為八十回後必不能沒有這一場惡劇。頡剛也曾經有這見解。他說:
  
  “我疑心曹雪芹的窮苦,是給他弟兄所害。看《紅樓夢》上,個個都歡喜寶玉,惟賈環母子乃是他的怨傢;雪芹寫賈環,也寫得卑瑣猥鄙得很:可見他們倆有彼此不相容的樣子,應當有一個惡果。但在末四十回裏,也便不提起了。
  
  “寶玉那時,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勢可以欺他了,庇護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會處世,於是他的一房就窮下來了。”(十,五,十信)
  
  頡剛已代我說了許多話,我衹引幾節八十回中底話來作證就完了。凡一部有價值的文學書籍,必不會有閑筆,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紅樓夢》這樣的精細,豈有隨便下筆,前後無着落之理?我們衹看八十回中寫賈環母子與寶玉生惡感這類事情,寫得怎樣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種關照在後面。若不如此,這數節文章,便失了意義,成為無歸的遊騎了。我把前人所謂“言不空生論不虛作”,斷章取義,介紹到《紅樓夢》來。我覺得一部好的文學,便是一隊訓練完備佈置妥貼的兵,决不許露出一點破綻,在敵軍──讀者──底面前。
  
  寶玉與賈環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屢見:如第二十回賈環說寶玉攆他;第二十五回,賈環將蠟燭嚮寶玉臉上推;第三十三回,賈環在賈政前揭發寶玉底陰私,使他挨打。但最明顯,一看便知道必有後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為奇特,决非隨意點綴的閑文可比。我引幾節最清楚的話:
  
  “趙姨娘聽了答道:‘罷!罷!再別提起!如今就是榜樣兒。我們娘兒們跟得上這屋裏那一個?’
  
  ‘怎麽暗裏算計?我倒有個心,衹是沒這樣的能幹人。’
  
  ‘……難道就眼睜睜的看人傢來擺布死了我們娘兒兩個不成?’
  
  ‘果然法子靈驗,把他兩人絶了,這傢私還怕不是我們的?’”
  
  這四節趙姨娘底話,表現他們所以要害寶玉底緣故,十分明白。(鳳姐將來被休時,從這裏看,也應當受賈環母子底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將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寶玉,偌大傢産便歸於賈環之手。有這三個因,於是賈環母子時時想去算計寶玉。趙姨娘幸災樂禍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裏表出:
  
  “趙姨娘在旁勸道:‘……哥兒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兒的衣服穿好,讓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
  
  以這種“禍起蕭墻”的空氣,等賈母死後,自無不爆發之理。可見頡剛底懸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這裏,又聯想到賈氏底敗,其原因不止一樁;約略計來,已有大別的三項:(1)漸漸枯幹──上文頡剛所舉示的各證。(2)抄傢──我所舉示的各證,及上文底情理推測,曹傢事實底比較。(3)自殺自滅──如這兒所說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語尤為鐵證:
  
  “可知這樣大族人傢,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可是古人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傢裏,自殺自滅起,才能一敗塗地呢!”
  
  這是很明顯的話。她上面說“抄傢”,下面接着說“自殺自滅”,上面說“先從”,下面說“才能”,可見賈氏底衰敗,原因係復合的,不是單純的。我以為應如下列這表,方纔妥善,方纔符合原意。
  
  A急劇的 甲抄傢……(外禍) 賈
  
  乙自殘……(內亂) 氏
  
  B漸進的─丙枯幹  a 排場過大 衰
  
  b 子弟浪費 敗
  
  c 為皇室耗費
  
  從上表看,像高氏所補的四十回,實在太簡單了,不能從多方面下手。原來寫復合的成因是很難的,衹為實際上復因多而單因少;所以文學如以嚴格地寫實為主,便不許捨難取易。高鶚卻不見得明白這個道理,衹是馬馬虎虎的把帳一了,就算完事。
  
  這些話原應該列入(1)項中說,在這兒是題外的文章;但我因從賈環母子與寶玉衝突一事,又想到這一段意思,便拉雜地寫下來。好在衹在一文中間,前後盡可以參看。本來文章分段,是因才力薄的不得已的辦法,如果當真能“文如其旨”,最好是一氣呵成,而能使讀者一樣的眉目清朗,不枝不蔓,這纔是真正的文學手段,可惜我不能啊!分段原是大略的指標,不能十分機械地去限製。思想底徑路,最好用李後主底詞句來描寫,所謂“剪不斷,理還亂”的便是了!
  
  賈氏諸人底結局中賈蘭是很分明的,在李紈底册子麯子上面,明寫他大富大貴。我以為賈蘭將來應是文武雙全的,不應僅僅中舉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寶玉看見他射鹿,問他做什麽?賈蘭回說,演習騎射,也是一證。本來滿洲是尚弓箭的,賈蘭將來文武雙全,也是意中的事。但這一點,如原本果真這麽寫去,卻沒有什麽好,因為太富貴氣了。這倒很像高氏底筆墨;但高鶚在這裏偏又不這麽寫,不知又為了什麽?我想,高鶚自己中了個舉人,衹知世間衹有舉人員最闊,也未可知。但這自然是開頑笑的話。
  
  以外副册、又副册中人物,我所知道的離完全竟很遠,現在衹挑些可說的說。因為不關重要,所以也簡單地說。
  
  (1)香菱是應被夏金桂磨折死的。我引鬍先生底話:
  
  “第五回的‘十二釵副册’上寫香菱結局道:‘根並荷花一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鄉。’兩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說香菱死於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說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釀成乾血之癥,日漸羸瘦,飲食懶進,請醫服藥無效。’可見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鬍適文存》,捲三)
  
  他說得再確實沒有了,但我還得稍添補一下。戚本第八十回之目是“嬌怯香菱病入膏肓”,也是香菱將死底一證。我又以為香菱應死在元宵節後,或者竟在節上被夏金桂害死的,也未可知。我舉一詩為證。第一回,甄士隱抱着女兒(香菱),和尚對她念了一偈,其文是:
  
  “慣養嬌生(出於名門)笑你癡(呆香菱),菱花空對雪澌澌(言與薛蟠並無恩愛)。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
  
  高鶚所補,沒有照應到這一點,也是他底粗忽。
  
  (2)小紅應當和賈蕓有一個結局。這也讓適之先生說:
  
  “即如小紅,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極力描寫這個攀高好勝的丫頭。好容易他得着了鳳姐的賞識,把他提拔上去了;但這樣一個重要人才,豈可沒有下場?況且小紅同賈蕓的感情前面既經曹雪芹那樣鄭重描寫,豈有完全沒有結果之理?”(《鬍適文存》,捲三)
  
  頡剛也說:
  
  “小紅事,我從‘遺帕惹相思’數回看來,似乎應和賈蕓有些瓜葛,但後來竟不說起,似乎是一漏洞。”(十,五,二十六信)
  
  小紅在後四十回中雖屢見,(第八十八,九十二,一○一,一一三各回)但衹和豐兒當了鳳姐底小丫頭,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賈蕓搗了一回鬼,以後也毫無結局,可見高鶚確是沒註意到她。且所以遺漏了她底結局,或者他因為不知道應當怎樣寫法。即我們現在對於這點也是不知道的。適之衹說,“豈可沒有下場”;頡剛衹說,“應有些瓜葛”。究竟下場是什麽?瓜葛是什麽?他們既說不出來,我也說不出來。衹好請雪芹自己說罷,但他卻沒有說什麽!
  
  (3)鴛鴦不必定是縊死。這是消極的話。我並不知道她底結局,究竟是的確怎樣(雖然大概可以知道),衹覺得高氏補這節文字,不免有些武斷,雖不一定就是錯誤。鴛鴦底結果底暗示,如下:
  
  “鴛鴦冷笑道:‘……縱到了至急為難,我剪了頭髮,做姑子去,不然,還有一死!……”
  
  “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尋死,或是剪了頭髮,當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
  
  她明是出傢與自盡雙提,在第一節中,似以當姑子為正文,而自盡是不得已的辦法。即後來當着賈母剪發,也是出傢底一種表示。不知高先生何以會知道她定是縊死的?這明是一種武斷。我們作八十回後底揣測,便應當排斥這種武斷,而使鴛鴦底結局懸着,庶不失作者底本意。
  
  (4)麝月是跟隨寶玉最後的一人。這層意思,在下捲《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二文中。現在衹把明證寫下來。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來,大傢看時,上面一枝荼蘼花,題着‘韶華勝極’四字;那邊寫着一句舊詩,道是:‘開到荼蘼花事了。’註云:‘在席各飲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
  
  麝月將為群芳之殿,於此可見。我疑心敦誠所謂“新婦飄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詩見《四鬆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這亦是瞎猜,衹供讀者底談助而己。
  
  (5)襲人應是個負心人。她嫁蔣玉函應為寶玉所及見。這也在後文尚有論到的。現在舉證列下,而分論之。
  
  (A)“這襲人有些癡處:伏侍賈母時,心中眼中衹有一賈母;今跟了寶玉,心中眼中又衹有一個寶玉。”(第三回)
  
  這可謂絶妙的形容。換句話說,便是“見一樣愛一樣”,“得新忘舊”的脾氣。這就是將來作負心人底張本。這兒把她底性格寫得如此輕薄,反說是“有些癡處”,可謂藴藉之至。我想,這文還沒有完全,應當補上一句:“將來跟了蔣玉函,心中眼中衹有一個蔣玉函”。但如此痛快,恐非作者所許的。他如何肯一語道破呢?
  
  (B)襲人底册詞是:“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第五回)
  
  這幾個挈合詞,已把作者底憤怒,襲人底負心,完全地寫出。如讀了這兩節,還不相信襲人底負心,可謂不善讀書。
  
  (C)自晴雯被逐,寶玉漸漸厭棄襲人,有好幾處,而最清楚的是:
  
  “寶玉笑道:‘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的人,……焉得有什麽該罰之處?衹是芳官尚小,過於伶俐,未免倚強壓倒了人,惹人厭。四兒是我誤了他。還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來做細活的,衆人見我待他好,未免奪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衹是晴雯,也和你們一樣,從小在老太太房裏過來的。雖生得比人強,也沒什麽妨礙着誰的去處。就是他性情爽利,口角鋒芒,究竟也沒得罪那一個。可是你說的──想是他過於生得好了,反被這個好帶纍了!’說畢,復又哭起來。襲人細揣此話,直是寶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勸,因嘆道:‘天知道罷了!此時也查不出人來了,白哭一會子,也無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鳩鴆惡其高,鷹鷙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蘭竟被芟鋤。花原自怯,豈奈狂飆?柳本多愁,何禁驟雨?偶遭蠱蠆之讒,遂抱膏肓之疾。……諑謠(訁奚)詬,出自屏帷;荊棘蓬榛,蔓延窗戶。既懷幽沉於不盡,復含罔屈於無窮。高標見嫉,閨闈恨比長沙;貞烈遭危,巾幗慘於雁塞……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之有妒?鉗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第七十八回,寶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兒誄》)
  
  這兩節話是何等的感慨!對襲人這節話,簡直是字字挾風霜之勢,說得聲淚俱下,把襲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絲毫餘地。所以襲人也無可再辯,衹付之於“天”作為遁詞。於此可見作者對於人情世故閱歷之深,何嘗真是傻大爺?如襲人這種伎倆,又豈可以瞞過聰明絶頂的賈寶玉?我常常這麽想,厭惡世故的人,每是深知世故的;因為深知了這無非變把戲,所以深惡而痛絶之。若茫然不知世故是什麽,早已目迷五色,被他誘惑了,如何再能發生厭惡的情緒?祭晴雯文中語,則簡直是聲罪緻討的檄文了!
  
  從上三項,歸納起來,襲人底改嫁有兩個原因:(1)她底負心,因寶玉底貧窮。(2)寶玉厭惡襲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寶玉出傢之前,或在其後(如假定寶玉終於出傢)?以我說,應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寫,寶玉失蹤以後,襲人再去改嫁,似不得謂之負心。(高氏是抱狹義貞操觀念的,所以在書末深眨斥她。)必寶玉落薄之後,未走以前,襲人即孑然遠去,另覓高枝,這纔合淋漓盡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寫,正因為不寫寶玉貧窮之故;我們看後三十回本,一方寫寶玉貧窮,一方即寫襲人嫁在寶玉出走之先。這可以見這兩事底因果關係,是怎樣的密切。我們試想,寶玉若不貧窮,又不出走,襲人如何能改嫁蔣氏?
  
  本書八十回後底事實,可以考見的,約在這四大項中包舉。以我底知識這般的不完備,而這文篇幅已逾萬言,這也可見我文字底蕪雜,須得請求讀者底原宥。我在本文開首已說過,在黑夜中,去辨別路途,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強為其難,這失敗也是當然的。我所以甘心冒這失敗底危險,衹是因自從高本流行之後,世人每每誤認高鶚為曹雪芹,實在是一種很深的遺憾。我想矯正這個錯誤,使《紅樓夢》底真相得再顯於世,於是便不自揣自己底力薄,而竟來負荷這個重任。我總時時覺得《紅樓夢》一書底價值,很當得有人來做番洗刷底事業。我便是一個衝鋒者啊!
  
  本論已將終了,卻還有些零碎的洗刷工夫,現在也寫下來,作為收場時的小鑼。第五回,《紅樓夢》麯,最後的一折,是《飛鳥各投林》,世人對於這折底解釋往往錯了。譬如汪原放君便因此故,所以把標點符號錯得很多。我把我底意見申說一番。現在先把原文錄下,即依我底解釋作句讀。
  
  “《飛鳥各投林》──為官的,傢業凋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裏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冤冤相報豈非輕;分離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問前生;老來富貴也真僥幸;看破的,遁入空門;癡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我說明之如下:(十年五月十三給頡剛的信。)
  
  “《十二釵麯》末折是總結;但宜註意的,是每句分結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兩讀是總結本折之詞,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釵。我姑且列一表給你看看,你頗以為不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 為官的傢業凋零──湘雲
  
  (2) 富貴的金銀散盡──寶釵
  
  (3) 有恩的死裏逃生──巧姐
  
  (4) 無情的分明報應──妙玉
  
  (5) 欠命的命已還──迎春
  
  (6) 欠淚的淚已盡──黛玉
  
  (7) 冤冤相報豈非輕──可卿
  
  (8) 分離聚合皆前定──探春
  
  (9) 欲知命短問前生──元春
  
  (10)老來富貴也真僥幸──李紈
  
  (11)看破的遁入空門──惜春
  
  (12)癡迷的枉送了性命──鳳姐
  
  這個分配似乎也還確當。不過我很失望,因為我們很想知道寶釵和湘雲底結局,但這裏卻給了她們不關痛癢這兩句話,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卻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們平常讀的時候總當他是一氣呵成,那道這是‘百衲天衣’啊!”這雖非八十回後之事,但卻於十二釵底結局有關,所以列入本篇。《紅樓夢》除此以外還有一節很重要的預示,便是甄士隱做的《好了歌註》。《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註》卻專指賈氏一傢之事。可惜現在我們不能把這個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連揣想底徑路也沒有,衹覺得八十回後,對於此點,應有個關照而已。關照是什麽?我們當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雕梁,緑紗今又糊在蓬窗上。(寶玉之由富貴而貧賤)說甚麽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寶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裏臥鴛鴦。(似指寶玉續娶之事,如高鶚寫黛玉死而寶釵嫁,舊時真本寫寶釵死而湘雲繼。)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誰?舊時真本以為是湘雲。)正嘆他人命不長,那知自己歸來喪!(誰?什麽?)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誰?高鶚大概以為是薛蟠。) 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我以為是巧姐。)因嫌紗帽小,致使鎖枷扛;(誰?什麽?)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我以為是賈蘭。)亂哄哄你纔唱罷我登場,反認他鄉是故鄉。甚荒唐,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現。我覺得這决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應有收梢。我覺得高鶚本中衹照應了一小部份,以外便都拋撇了;因為他也沒有懂得,正和我們一樣。我看了這個,覺得現在我們所可揣測的,即使全對了,至多衹有二分之一。《歌註》中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後底主要文字,而我們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連盲想都還沒有。這可見八十回後底光景,是怎樣的黑暗;而我們從微明中所照見的,是怎樣的稀少!因此,這文中所羅列的,是怎樣的不完備!
  
  衹考辨一部《紅樓夢》,可謂微細極了,但我已在這麽小的領域內帶了這麽多的失望歸來了。這可見失望是知識底伴侶,是千真萬確的。但我以為這個伴侶,正足幫助人生底活動。失望便是不知足,不知足便去尋求,尋求所得的是失望,失望還是不知足。“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我願為莊子下一轉語:“因知底無涯,所以才能容受有涯的吾生喲!”
  
  二二,六,二五。
  
  ①第三十一回之目直到最近我受他人底啓示,方得到一個新解釋,雖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現在姑且寫下,供讀者參考。依他說,此回係暗示賈母與張道士之隱事,事在前而不在後。所謂“白首雙星”即是指此兩老;所謂“因”“伏”“麒麟”,即是說麒麟本是成對的,本都是史傢之物,一個始終在史傢,後為湘雲所佩,一個則由賈母送與張道士,後入寶玉手。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說頗新奇,觀之本書,亦似有其綫索,試引如下:
  
  “張道士……是當日榮國公的替身,……他又常往兩府裏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見的。”
  
  “張道士……說着,兩眼流下淚來。賈母聽了,也由不得滿臉淚痕。”
  
  “賈母因看見有個赤金點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來笑道:‘這件東西好像是我看見誰傢的孩子也帶着一個的。”(以上均見第二十九回)
  
  翠縷與湘雲論陰陽之後,湘雲瞧麒麟時,伸手擎在掌上,衹默默不語,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
  
  湘雲見物默默出神,史太君與張道士說話下淚,這空氣似乎有些可怪,不象平常的敘述法。如依此說解釋第三十一回之目,則湘雲之結局,既不必嫁寶玉,亦不必關合金麒麟,大約是嫁後早卒,一面應合册子麯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礙回目之文。於是我們兩人念念不忘的問題,“湘雲底結局總是個不終的夫婦,怎麽能說白首雙星?”簡直是不成問題了。
  
  但這全是一面之詞,未為定論。第一,既作者欲暗示一曖昧之事,則此目應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第二,我們既認定此書是自傳,又似乎不得作如此描寫,更不得明白點破。故此說我亦不深信,姑存之備異聞而已。頡剛也說:“新解似乎有些附會,不敢一定贊成。”
  
  二二,十二,九,記。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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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紅樓一春夢
顧序引論(一)論續書底不可能
(二)辨原本回目衹有八十(三)高鶚續書底依據(四)後四十回底批評
(五)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六)作者底態度(七)《紅樓夢》底風格
(八)《紅樓夢》底年表(九)《紅樓夢》底地點問題(十)八十回後的的《紅樓夢》
(十一)論秦可卿之死(附錄)(十二)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十三)所謂“舊時真本《紅樓夢》”
(十四)《讀紅樓夢雜記》選粹(附錄)(十五)唐六如與林黛玉(附錄)(十六)記《紅樓復夢》(附錄)
(十七)札記十則(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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