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周易集解   》 卷九      李鼎祚 Li Dingzuo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韩康伯曰:益而不已则盈,故必决矣。
  
  (乾下兑上)。夬:夬,扬于王庭。
  虞翻曰:阳决阴,息卦也。刚决柔,与剥旁通。乾为扬,为王,剥艮为庭,故“扬于王庭”矣。
  
  郑玄曰:夬,决也。阳气浸长,至于五,五,尊位也。而阴先之,是犹圣人积德悦天下,以渐消去小人,至于受命为天子,故谓之“决”。扬,越也。五互体乾。乾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阴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恶上闻于圣人之朝,故曰“夬,扬于王庭”也。
  
  孚号有厉,虞翻曰:阳在二五称孚。孚,谓五也。二失位,动体巽,巽为号,离为光。不变则危。故“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虞翻曰:阳息动复。刚长成夬。震为告。坤为自邑。夬从复升,坤逆在上,民众消灭。二变时,离为戎。故“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阳息阴消,君子道长,故“利有攸往,刚长乃终”。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
  虞翻曰:乾决坤也。
  
  健而说,决而和。
  虞翻曰:健,乾。说。兑也。以乾阳获阴之和,故“决而和”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王弼曰: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荀爽曰:信其号令天下,众阳危。去上六,阳乃光明也。
  
  干宝曰:夬九五则“飞龙在天”之爻也。应天顺民,以发号令,故曰“孚号”。以刚决柔,以臣伐君,君子危之,故曰“有厉”。德大即心小,功高而意下,故曰“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翟元曰:坤称邑也。
  
  干宝曰:殷民告周以纣无道。
  
  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荀爽曰:不利即尚兵戎,而与阳争,必困穷。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虞翻曰:乾体大成,以决小人。终乾之刚,故乃以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
  陆绩曰:水气上天,决降成雨。故曰“夬”。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施禄。下为剥坤,坤为众臣。以乾应坤,故“施禄及下”。乾为德,艮为居,故“居德则忌”。阳极阴生,谓阳忌阴。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虞翻曰:夬变大壮,大壮震为趾,位在前,故“壮于前”。刚以应刚,不能克之,往如失位,故“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虞翻曰:往失位应阳,故咎矣。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虞翻曰:惕,惧也。二失位,故“惕”。变成巽,故“号”。剥坤为“莫夜”。二动成离,离为戎,变而得正,故“有戎”。四变成坎,坎为忧,坎又得正,故“勿恤”。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应五,故“得中道”。
  
  九三:壮于頄,有凶。
  翟玄曰:頄,面也。谓上处乾首之前,称頄。頄,颊间骨。三往壮上,故“有凶”也。
  
  君子夬夬,独行遇雨。
  荀爽曰:九三体乾,乾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决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独行”谓一爻独上,与阴相应,为阴所施,兑为雨泽,故遇雨也。
  
  若濡有愠,无咎。
  荀爽曰:虽为阴所濡,能愠不悦,得无咎也。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王弼曰:頄,面颧也。谓上六矣。最处体上,故曰“頄”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刚凶矣。而三独应上,助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于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愠,而终无所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
  虞翻曰:二四已变,坎为臀。剥艮为肤,毁灭不见。故“臀无肤”。大壮震为行。坎为破,为曳。故“其行趑趄”也。
  
  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虞翻曰:兑为羊,二变巽为绳,剥艮手持绳,故“牵羊”。谓四之正,得位承五,故“悔亡”。震为言,坎为耳,震坎象不正,故“闻言不信”也。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虞翻曰:坎耳离目,折入于兑故“聪不明”矣。
  
  案:兑为羊,四五体兑故也。凡卦,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四为臀,当阴柔,今反刚阳,故曰“臀无肤”。九四震爻,震为足,足既不正,故“行趑趄”矣。
  
  九五:苋陆夬夬,荀爽曰:苋谓五,陆谓三。两爻决上,故曰“夬夬”也。苋者,叶柔而根坚且赤,以言阴在上六也。陆亦取叶柔根坚也。去阴远,故言“陆”。言差坚于苋。苋根小,陆根大。五体兑,柔居上,苋也。三体乾,刚在下,根深,故谓之“陆”也。
  
  中行无咎。
  虞翻曰:苋,说也。苋,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睦,和睦也。震为笑。言五得正位,兑为说,故“苋陆夬夬”。大壮震为行,五在上中,动而得正,故“中行无咎”。旧读言苋陆,字之误也。马君、荀氏皆从俗,言苋陆非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故“未光”也。
  
  王弼曰:苋,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夫以至尊而敌于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为光益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
  虞翻曰:应在于三,三动时体巽,巽为号令;四已变坎,之应历险,巽象不见,故“无号”。位极乘阳,故“终有凶矣”。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阴道消灭,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崔觐曰:“君子夬夬,独行遇雨”,故言“决必有遇”也。
  
  (巽下乾上)。姤:姤,女壮,虞翻曰:消卦也,与复旁通。巽,长女;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
  
  勿用取女。
  虞翻曰:阴息剥阳,以柔变刚,故“勿用娶女,不可与长”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娶女,郑玄曰: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
  
  不可与长也。
  王肃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荀爽曰:谓乾成于巽,而舍于离。坤出于离,与乾相遇,南方夏位,万物章明也。
  
  《九家易》曰:谓阳起子,运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巽。既成,转舍于离,万物皆盛大。从离出,与乾相遇,故言天地遇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翟元曰:刚谓九五。遇中处正,教化大行于天下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天地相遇,万物亦然,故其义大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
  翟元曰:天下有风,风无不周布,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
  
  后以施命诰四方。
  虞翻曰:后继体之君。姤阴在下,故称“后”。与泰称后同义也。乾为施,巽为命,为诰。复震二月,东方;姤五月,南方;巽八月,西方;复十一月,北方;皆总在初,故以诰四方也。孔子行夏之时,经用周家之月,夫子传《彖》、《象》以下,皆用夏家月。是故夏为十一月,姤为五月矣。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
  虞翻曰:柅,谓二也。巽为绳。故“系柅”。乾为金,巽木入金,柅之象也。初四失正,易位乃吉,故“贞吉”矣。
  
  有攸往,见凶。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若能专心顺二,则吉,故曰“贞吉”。今既为二所据,不可往应四,往则有凶故曰“有攸往,见凶”也。
  
  羸豕孚蹄遯。
  虞翻曰:以阴消阳。往谓成坤。遯,子弑父;否,臣弑君。夬时三动,离为见。故“有攸往,见凶”矣。三夬之四。在夬,动而体坎,坎为豕,为孚,巽绳操之,故称“羸”也。巽为舞,为进退,操而舞,故“羸豕孚蹄遯。”以喻姤女望于五阳,如豕蹢躅也。
  
  宋衷曰:羸,大索,所以系豕者也。巽为股,又为进退。股而进退,则蹄遯也。初应于四,为二所据,不得从应,故不安矣。体巽为风,动摇之貌也。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虞翻曰:阴道柔,巽为绳,牵于二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诗》云:白茅包之。鱼谓初阴,巽为鱼;二虽失位,阴阳相承。故“包有鱼,无咎”。宾谓四。乾尊称宾。二据四应,故“不利宾”。或以包为庖厨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及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虞翻曰:夬时动之坎,为臀。艮为肤。二折艮体,故“臀无肤”。复震为行,其象不正,故“其行趑趄”。三得正位,虽则危厉,故“无大咎”矣。
  
  案:巽为股,三居上,臀也。爻非柔,无肤,行趑趄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虞翻曰:在夬失位,故牵羊。在姤得正,故“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王弼曰:二有其鱼,四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崔觐曰:虽与初应,而失其位。二有其鱼,而宾不及。若起于竞,涉远行难,终不遂心。故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谓初六矣。
  
  九五:以杞苞瓜,含章,虞翻曰:杞,杞柳,木名也。巽为杞、为苞。乾圆称瓜。故“以杞包瓜”矣。含章,谓五也。五欲使初四易位,以阴含阳,已得乘之,故曰“含章”。初之四,体兑口,故称“含”也。
  
  干宝曰:初二体巽,为草木。二又为田,田中之果,柔而蔓者,瓜之象也。
  
  有陨自天。
  虞翻曰:陨,落也。乾为天,谓四陨之初,初上承五,故“有陨自天”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虞翻曰:巽为命也。欲初之四承已,故“不舍命”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虞翻曰:乾为首,位在首上,故称“角”。动而得正,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王弼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牵,故曰“上穷吝也。”
  
  《序卦》曰: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崔觐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后聚。
  
  (坤下兑上)。萃:亨,王假有庙。
  虞翻曰:观上之四也。观乾为王。假至也。艮为庙,体观享祀,故通。上之四,故“假有庙,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利贞。
  虞翻曰:大人谓五。三四失位,利之正。变成离,离为见。故“利见大人,亨,利贞”。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虞翻曰:坤为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郑玄曰:萃,聚也。坤为顺。兑为悦。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悦德居上待之。上下相应,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为木,艮为阙。木在阙上,宫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为长子。五本坎爻,坎为隐伏。居尊而隐伏,鬼神之象。长子入阙升堂,祭祖祢之礼也。故曰“王假有庙”。二本离爻也。离为目,居正应五,故“利见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会时可干事,必杀牛而盟,既盟则可以往,故曰“利往”。
  
  案:坤为牛,巽木下克坤土,杀牛之象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荀爽曰:谓五以刚居中,群阴顺悦而从之,故能聚众也。
  
  王假有庙,陆绩曰:王,五。庙,上也。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诸侯助祭于庙中。假,大也。言五亲奉上矣。
  
  致孝享也。
  虞翻曰:享,享祀也。五至初,有观象,谓享坤牛,故“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虞翻曰:坤为聚,坤三之四,故“聚以正”也。
  
  利贞。
  《九家易》曰:五以正聚阳,故曰“利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虞翻曰:坤为顺,巽为命,三往之四,故“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三四易位成离坎。坎月离日,日以见天,月以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矣”。与大壮、咸、恒同义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
  荀爽曰:泽者卑下,流潦归之,万物生焉,故谓之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虞翻曰:君子谓五。除,修,戎,兵也,《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阳在三四为修。坤为器。三四之正,离为戎兵、甲胄、飞矢。坎为弓弧,巽为绳。艮为石,谓穀甲胄,锻厉矛矢。故“除戎器”也。坎为寇,坤为乱,故“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
  虞翻曰:孚,谓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当变,坤为终,故“不终”。萃。聚也。坤为乱为聚,故“乃乱乃萃”。失位不变,则相聚为乱。故《象》曰:“其志乱”也。
  
  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虞翻曰:巽为号,艮为手,初称一,故“一握”。初动成震,震为“笑”。四动成坎,坎为“恤”。故“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矣。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虞翻曰:坎为志,初之四,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
  虞翻曰:应巽为绳,艮为手,故“引吉”。得正应五,故“无咎”。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
  虞翻曰:孚谓五。禴,夏祭也。体观象,故“利用禴”。四之三,故“用大牲”。离为夏,故“禴祭”,《诗》曰:禴祠烝尝,是其义。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虞翻曰:二得正,故不变也。
  
  王弼曰: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已独履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于害,故必待五引,然后“乃吉”而“无咎”。禴,殷春祭名,四时之祭省者也。居聚之时,处于中正,而行以忠信,可以省薄于鬼神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虞翻曰:坤为萃,故“萃如”。巽为号,故“嗟如”。失正,故“无攸利”。动得位故“往无咎,小吝”。谓往之四。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虞翻曰:动之四,故“上巽”。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虞翻曰:以阳居阴,故“位不当”。动而得正,承五应初,故“大吉”而“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虞翻曰:得位居中,故“有位无咎”。匪孚,谓四也。四变之正,则五体皆正,故“元永贞”与比彖同义。四动之初,故“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虞翻曰:阳在坎中,故“志未光“。与屯五同义。
  
  上六:赍资涕洟,无咎。
  虞翻曰:赍,持。资,赙也。货财丧称赙。自目曰“涕”,自鼻称“洟”。坤为财,巽为进,故“赍资”也。三之四,体离坎。艮为鼻,涕泪流鼻目,故“涕洟”。得位应三,故“无咎”。上体大过,死象,故有“赍资滋洟”之哀。
  
  《象》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虞翻曰:乘刚远应,故“未安上也”。
  
  荀爽曰:此本否卦。上九阳爻,见灭迁移,以喻夏桀殷纣。以上六阴爻代之,若夏之后封东娄公于杞,殷之后封微子于宋,去其骨肉,臣服异姓,受人封土,未安居位,故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序卦》曰: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也。
  崔觐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顺天子而程式为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谓之升”也。
  
  (巽下坤上)。升:郑玄曰: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长而上,犹圣人在诸侯之中,明德日益高大也,故谓之“升”。升,进益之象矣。
  
  元亨。
  虞翻曰:临初之三,又有临象;刚中而应,故“元亨”也。
  
  用见大人,勿恤。
  虞翻曰:谓二当之五,为大人,离为见,坎为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南征吉。
  虞翻曰:离,南方卦,二之五成离,故“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柔以时升,虞翻曰:柔谓五,坤也。升谓二。坤邑无君二当升五虚,震兑为春秋;二升,坎离为冬夏。四时象正,故“柔以时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荀爽曰:谓二以刚居中,而来应五,故能“大亨”。上居尊位也。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荀爽曰:大人,天子,谓升居五。见为大人,群阴有主,无所复忧,而有庆也。
  
  南征吉,志行也。
  虞翻曰:二之五,坎为志。震为行。
  
  《象》曰:地中生木,升。
  荀爽曰:地谓坤。木谓巽。地中生木,以微至著,升之象也。
  
  君子以慎德,积小以成高大。
  虞翻曰:君子谓三。小谓阳息复时。复小,为德之本。至二成临。临者,大也。临初之三,巽为高。二之五,艮为慎。坤为积,故“慎德积小成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荀爽曰:谓一体相随,允然俱升。初欲与巽一体,升居坤上,位尊得正,故“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家易》曰:谓初失正,乃与二阳允然合志,俱升五位,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虞翻曰:禴,夏祭也。孚谓二,之五成坎,为孚;离为夏,故“乃利用禴无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虞翻曰:升五得位,故“有喜”。
  
  干宝曰:刚中而应,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时也。非时而祭曰“禴”。然则文王从俭以恤民,四时之祭,皆以禴礼。神享德与,信不求备也。故既济九五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九五坎,坎为豕。然则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于礼,故曰“有喜”矣。
  
  九三:升虚邑。
  荀爽曰:坤称邑也。五虚无君,利二上居之,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虞翻曰:坎为疑,上得中,故“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享于岐山,吉,无咎。
  荀爽曰:此本升卦也。巽升坤上,据三成艮。巽为歧,艮为山。王,谓五也。通有两体,位正众服,故“吉”也。四能与众阴退避当升者,故“无咎”也。
  
  《象》曰:王用享于岐山,顺事也。
  崔觐曰:为顺之初,在升当位。近比于五,乘刚于三。宜以进德,可修守。此象太王为狄所逼,徒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享于歧山”。以其用通,避于狄难,顺于时事,故“吉无咎”。
  
  六五:贞吉,升阶。
  虞翻曰:二之五,故“贞吉”。巽为高,坤为土,震升高,故“升阶”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荀爽曰:阴正居中,为阳作阶,使升居五,已下降二,与阳相应,故“吉而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荀爽曰: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阴用事,为消。阳用事,为息,阴正在上,阳道不息,阴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荀爽曰:阴升失实,故“消不富也”。
  
  《序卦》曰: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崔觐曰:冥升在上,以消不富,则穷,故言“升而不已必困”也。
  
  (坎下兑上)。困:亨,郑玄曰:坎为月。互体离,离为日。兑为暗昧,日所入也。今上掩日月之明,犹君子处乱代,为小人所不容故谓之“困”也。君子虽困,居险能悦,是以通而无咎也。
  
  虞翻曰:否二之上,乾坤交,故通也。
  
  贞大人吉,无咎。
  虞翻曰,贞大人吉,谓五也。在困无应,宜静则“无咎”。故“贞大人吉,无咎”。
  
  有言不信。
  虞翻曰:震为言,折入兑,故“有言不信,尚口乃穷”。
  
  《彖》曰:困,刚弇也。
  荀爽曰:谓二五为阴所弇也。
  
  险以说,荀爽曰:此本否卦。阳降为“险”,阴升为“说”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
  荀爽曰:谓二虽弇阴陷险,犹不失中,与正阴合,故通也。喻君子虽陷险中,不失中和之行也。
  
  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荀爽曰:谓五虽弇于阴,近无所据,远无所应,体刚得中,正居五位,则“吉无咎”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虞翻曰:兑为口,上变口灭,故“尚口乃穷”。
  
  荀爽曰:阴从二升上六,成兑。为有言。失中,为不信。动而乘阳,故曰“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
  王弼曰:泽无水,则水在泽下也。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
  
  君子以致命遂志。
  虞翻曰:君子谓三,伏阳也。否坤为致,巽为命,坎为志,三入阴中,故“致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
  《九家易》曰:臀谓四。株木,三也。三体为木。泽中无水,兑金伤木,故枯为株也。初者四应,欲进之四,四困于三,故曰“臀困于株木”。
  
  干宝曰:兑为孔坎,坎为隐伏。隐伏在下,而漏孔穴,臀之象也。
  
  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九家易》曰:幽谷,二也。此本否卦。谓阳来入坎,与初同体,故曰“入幽谷”。三者阳数。谓阳陷险中,为阴所弇,终不得见。故曰“三岁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荀爽曰:为阴所弇,故“不明”。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案:二本阴位,中馈之职。坎为酒食,上为宗庙,今二阴升上,则酒食入庙。故“困于酒食”也。上九降二,故朱绂方来。朱绂,宗庙之服。乾为大赤,朱绂之象也。
  
  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荀爽曰:二升在庙,五亲奉之,故“利用享祀”。阴动而上,失中乘阳;阳下而陷,为阴所弇,故曰“征凶”。阳降来二,虽位不正,得中有实;阴虽去中,上得居正,而皆免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翟元曰:阳从上来,居中得位,富有二阴,故“中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虞翻曰:二变正时,三在艮山下,故“困于石”。蒺藜,木名。坎为蒺藜。二变艮手,据坎。故“据蒺藜者”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虞翻曰:巽为入。二动艮为宫,兑为妻,谓上无应也。三在阴下,离象毁坏,隐在坤中,死其将至,故“不见其妻,凶”也。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
  案:三居坎上,坎为藂棘而木多心,蒺藜之象。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九家易》曰:此本否卦,二四同功为艮。艮为门阙,宫之象也。六三居困,而位不正,上困于民,无仁恩,亲戚叛逆,诛将加身。入宫无妻,非常之困,故曰“不祥也”。
  
  九四:来荼荼,困于金车,吝,有终。
  虞翻曰:来欲之初。荼荼,舒迟也。见险,故“来荼荼”。否乾为金,乾为舆。之应历险,故困于金,车易位得正,故“吝,有终”矣。
  
  《象》曰:来荼荼,志在下也。
  王弼曰:下谓初。
  
  虽不当位,有与也。
  崔觐曰:位虽不当,故“吝”也。有与于援,故“有终”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虞翻曰:割鼻曰劓。断足曰刖。四动时震为足,艮为鼻。离为兵,兑为刑。故“劓刖”也。赤绂谓二。否乾为朱,故“赤”。坤为绂,二未变应五,故“困于赤绂”也。
  
  乃徐有说,虞翻曰:兑为说,坤为徐,二动应已,故“乃徐有说”也。
  
  利用祭祀。
  崔觐曰:劓刖,刑之小者也。于困之时,不崇柔德,以刚遇刚,虽行其小刑,而失其大柄,故言“劓刖”也。赤绂,天子祭服之饰。所以称困者,被夺其政,唯得祭祀。若《春秋传》曰:政由甯氏,祭则寡人。故曰“困于赤绂”。居中以直,在困思通。初虽踅穷,终则必喜,故曰“乃徐有说”。所以险而能说,穷而能通者,在困于赤绂乎!故曰“利用祭祀”也。
  
  案:五应在二,二互体离。离为文明,赤绂之象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
  陆绩曰:无据无应,故“志未得”也。二言朱绂,此言赤绂。二言享祀,此言祭祀。传互言耳,无他义也。谓二困五,三困四,五初困上,斯乃迭困之义。
  
  乃徐有说,以中直也。
  崔觐曰:以其居中,当位,故“有悦”。
  
  利用祭祀,受福也。
  荀爽曰:谓五爻合同,据国当位,而主祭祀,故“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兀,虞翻曰:巽为草莽,称葛藟,谓三也。兑为刑人。故“困于葛藟,于臲兀”也。
  
  曰动悔有悔,征吉。
  虞翻曰:乘阳,故“动悔”。变而失正,故“有悔”。三已变正,已得应之,故“征吉”也。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
  虞翻曰:谓三未变,当位应上故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
  虞翻曰:行谓三,变乃得当位之应,故“吉行”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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