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传记 》 朱元璋 》
第二十八章(3)
張笑天 Zhang Xiaotian
郭惠噘起了嘴。朱元璋不理睬她。
郭惠說:“上次你說藍玉要回金陵戍守,可根本沒這回事,你騙人。”
朱元璋說:“將士徵戰戍守,朝令夕改,這是常事。你想見他不難,你得告訴我,你是不是和他私訂終身了?”
朱元璋這樣關註此事,是耐人尋味的。
“那倒沒有。”郭惠說,“因為他是沐英的武功教習,常到後花園去,他對我很好,常給我寫信問候。”
朱元璋說:“女孩子找婆傢,要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沒打聽過,人傢有沒有妻子呀?”
郭惠說:“他一定沒有。”
朱元璋說:“有空我替你問問。”
郭惠問:“咱還要在這帳篷裏住幾天啊?蚊子咬得我都受不了啦。”
朱元璋道:“這沒準兒,那劉伯溫、宋濂一天不出來,我一天不走。”
郭惠說:“你要請的人真的這麽要緊嗎?”
朱元璋說:“是的,是足以立國興邦的大儒。”
郭惠說:“我看這幾個人也太不識擡舉了,再不露面,我有一招。”
朱元璋說:“我倒要聽聽咱們惠兒的計謀。”
她要朱元璋把那劉伯溫的爹媽孩子全抓起來,帶回金陵去,看他要不要爹媽了!他一定老老實實聽朱元璋的了。
朱元璋笑起來:“倒也不失為一個計謀,這招有人使過。當年曹操想得到徐庶,知道徐庶是大孝子,就派人把他老娘抓到了曹營中,徐庶果然乖乖地到曹操那兒去了。”
郭惠道:“這不是成功了嗎?”
朱元璋說她衹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徐庶人是歸了曹操,可心卻在劉備那裏,心裏雖有千條妙計,卻一條也不給曹操出,要這個人有什麽用?一個木頭人。
郭惠說:“這我沒想到。”
朱元璋說她還小,不明白這其中的道理,徵服一個人、徵服一個城市都容易,徵服人心纔是最難的。
郭惠說:“所以纔說得人心者得天下,是嗎?”
朱元璋說很對。他在這帳篷裏喂蚊子,他這樣苦苦地等待,這求賢的舉動,也不比當年劉關張三顧茅廬遜色了,他終究會感動劉伯溫的。
郭惠說:“可他人不在,並不知道你在幹什麽呀!去感動誰呀1
“知道,他全知道。”朱元璋說,“我的一舉手、一投足他都看着呢!我們在明處,他在暗處。上次鬍大海叫他騙了,一個詐死,一個裝瘋,我一眼洞穿了,這次我來了,馬上去找劉基的墳,一下子不就露餡了嗎?”
郭惠說:“你對他這麽好,又這麽心誠,他為什麽要拿糖呢?”
朱元璋說,凡是有大纔的人架子都大。另外,他們都在鄉間閑散慣了,不願到官場過拘束的生活。
郭惠又問:“劉伯溫若是出山,你給他多大的官?”
“給多大的官都不過分。”朱元璋說,“也許,不給官更能保持他的高潔和狂傲。”
郭惠不懂,也漸漸失去了興趣,發現一株新筍,跑過去挖。
四
茅屋搭在茂密林中,一條潺潺山泉銀鏈子一樣從山岩中滲出,飛珠濺玉般跌下山岩,透過樹隙可見朱元璋的帳篷。
劉基和宋濂正在茅屋前的青石上下棋,棋枰就是刻在青石上的。
宋濂下着棋,自然離不了朱元璋的話題。宋濂說:“這朱元璋是破釜沉舟了,竟在你這裏紮下營盤了,應當說,心是夠誠的了。”
劉基說:“他倒是值得我們花一生心血去輔佐的人;但一想起倒在他屠刀下的蘇坦妹,我就心灰意冷。”
宋濂下了一子,嘆道,這麽不戰不和地久拖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吧?
劉基說:“咱們這局棋,也是不戰不和呀。”
這時劉基的兒子劉璉從羊腸小徑走來,對劉基說,朱元璋來咱們青田之前,去了婺州,給蘇坦妹重修了大墓,又立了一塊大碑,真沒料到,他寫了這樣的碑文。說着拿了一捲紙,打開,這是劉基找人去拓下的碑文。
宋濂看了說:“你看,他在碑文裏隱隱約約地承認錯殺蘇坦妹了,這一句:美貌何罪,文才未能免其災。這是在自責。”
劉基搶過來看過,嘆了口氣:“朱元璋知道我們為蘇坦妹之死而不去輔佐他,所以來了個自打五十大板,這未必不是掩人耳目,是投我所好,收買我心。”
宋濂說:“你這人,這就太苛求於人了。姑且不說他認錯是不是真心的,畢竟在蘇坦妹的碑上刻了,千古流傳,這也不容易了。”
劉基說,那怎麽辦?把自己賣給朱元璋?
宋濂哈哈大笑起來,人生在世,每個人都在兜售自己,趁現在還能賣個好價錢。說得劉基也笑了,拂亂了棋局,又是一局沒有勝負的棋。
宋濂說:“何不占一卦?”
劉基說:“自己的事,我嚮來不問卜,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
宋濂說:“正因為不濫卜,纔更靈驗。”
劉基一笑,拿出三枚製錢,連搖六次。宋濂湊在一邊看,原來是晉卦。
劉基說,是晉卦。坤下離上,此卦下經卦是坤地,為母,性馴順,上經卦是離火中女,性依附。《象傳》說,明出地上,晉。意思是說,太陽升上天空,大地一片光明,萬物得以生根發芽,引申其義,是暗指人的前進、升遷。《象傳》還說,君子以自昭明德,君子要自己顯示內在的光明正大的品德,讓君主和天下黎民都知道。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一章(1) | 第一章(2) | 第一章(3) | 第一章(4) | 第一章(5) | 第二章(1) | 第二章(2) | 第二章(3) | 第三章(1) | 第三章(2) | 第三章(3) | 第三章(4) | 第四章(1) | 第四章(2) | 第四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1) | 第五章(2) | 第五章(3) | 第五章(4) | 第六章(1) | 第六章(2) | 第六章(3) | 第六章(4)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