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一一三 奏议卷十七      Ouyang Xiu

  ◎枢府进札子四首
  【论均税札子〈嘉祐五年〉】
  臣为谏官时,尝首言均税事,乞差郭谘、孙琳,蒙朝廷依臣所言,起自蔡州
  一县,以方田法均税。事方施行,而议者多言不便,寻即罢之。近者伏见朝廷特
  置均税一司,差官分往河北、陕西均税。始闻河北传言,人户虚惊,斫伐桑枣,
  尚不为信。次见陕西州郡有上言岁俭民饥、乞罢均税者,稍已疑此一事,果为难
  行。而朝廷之意,决在必行,言者遂不能入。近者又见河北人户凡千百人,聚诉
  于三司。然则道路传言与州郡上言,虽为不足信,其如聚集千人于京师,此事不
  可掩蔽,则民情可知矣。盖均税非以规利,而本以便民,如此,民果便乎?窃知
  朝廷本只以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初不令其别生额外之数也。近闻卫州、通利军
  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见在管催数内均减重者摊与冒佃户,却别生立税数配之。
  此非朝廷本意,而民所以喧诉也。又闻澶州诸县于见今实额管催数外,将帐头自
  来桩坐有名无纳,及夫开阁将行两项远年税数,并系祥符、景德已前,以至五代
  长兴年桩管虚数,并摊与见今人户。又闻以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碱带
  咸地,并咸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可殖地,并一例均摊与税数,谓此虽不可耕种,
  尚可煎盐。且河北之民自祖宗以来,蒙赐恩恤,放行盐不禁,只令据盐斤两纳税。
  今煎盐者已纳盐税,又令更纳田税,岂祖宗所以惠河北之民意?又闻河南不殖之
  地,系禁盐地分者,亦均摊与税,又不知使民何以纳也?澶、卫去京师近,偶可
  闻知者如此,其余远方,谓所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以此见朝廷行事至难。
  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贪功希赏,见小利,忘大害,为国敛怨于
  民。朝廷不知则已,苟已知之,其可不为救其失哉?欲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
  所只如朝廷本议,将实催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其余生立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
  放免,及未均地分,并且罢均。且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闻今事有不便,臣
  固不敢缄默。今取进止。
  【乞差检讨官校国史札子〈嘉祐六年〉】
  臣前为学士日,兼充史馆修撰,窃见本院国史自进本入内后,官守空司,因
  具奏陈乞降付院收藏,以备检讨。寻准朝旨,于龙图阁写本关送本院,令修撰官
  躬亲对读修改。其国史寻已写了。窃缘本院元有修撰官三员,后来孙抃及臣相次
  别蒙差任,今止有胡宿一员,其未经对读卷数尚多。窃虑写下多日,阙官校对,
  久不了当,渐至因循。欲乞添差检讨官三两员同共对读,早令了当。况检讨官检
  阅本朝故事,亦是本职,仍乞不令漏泄。今取进止。
  【论牧马草地札子〈嘉祐六年〉】
  臣为学士日,兼充群牧使,朝廷以马政久弊,差吴中复等与臣共议利害,欲
  有改更。为未见得牧地善恶多少,难为废置,欲乞差官先且打量牧马草地次。臣
  遽蒙恩,擢在枢府,所有牧马利害商量未了事件,臣有愚见,方欲条陈。今闻诸
  监所差官各将前去,窃缘监牧马旧管地甚多,自来界至不明,官私作弊积久,为
  民间侵占耕种,年岁已深。昨已曾差高访等根括打量,人户多称父祖世业,失却
  契书,无凭照验,但追呼搔扰而已。今若更行根究,必亦难明,徒为追扰,未见
  其利,民先被害。臣今欲乞令差去官,只据见在草地,逐段先打量的实顷亩,明
  立封标界至,因便相度其地肥瘠,宜与不宜牧马。其废置改更,候逐官回日,令
  相度牧马所据利害,擘画申奏。其已为民间侵耕地土,更不根究。盖以本议欲以
  见在牧地给与民耕,岂可却根究已耕之地,重为搔扰?至于民间养马等事,利害
  甚多,臣当续具奏闻。其不根究侵耕地土一事,伏乞先赐指挥。今取进止。
  【论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牵复札子〈嘉祐六年〉】
  臣材识庸暗,碌碌于众人中,蒙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枢府,其于报效,自宜
  如何?而自居职以来,已逾半岁,凡事关大体,必须众议之协同,其余日逐进呈,
  皆是有司之常务。至于谋酞启沃,蔑尔无闻。上辜圣恩,下愧清议,人虽未责,
  臣岂自安?所以夙夜思维,愿竭愚虑,苟有可采,冀裨万一。臣近见谏官唐介、
  台官范师道等,因言陈旭事得罪,或与小郡,或窜远方。陛下自临御已来,擢用
  诤臣,开广言路,虽言者时有中否,而圣慈每赐优容。一旦台谏联翩,被逐四出,
  命下之日,中外惊疑。臣虽不知台谏所言是非,但见唐介、范师道皆久在言职,
  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后言事,补益甚多。岂于此时,顿然改节,故为欺罔,
  上昧圣聪?在于人情,不宜有此。
  臣窃以谓自古人臣之进谏于其君者,有难有易,各因其时而已。若刚暴猜忌
  之君,不欲自闻其过,而乐闻臣下之过,人主好察多疑于上,大臣侧足畏罪于下。
  于此之时,谏人主者难,而言大臣者易。若宽仁恭俭之主,动遵礼法,自闻其失,
  则从谏如流,闻臣下之过,则务为优容以保全之。而为大臣者,外秉国权,内有
  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见听,而怨仇已结于其身。故于此时,谏人主者易,言大
  臣者难。此不可不察也。自古人主之听言也,亦有难有易,在知其术而已。夫忠
  邪并进于前,而公论与私言交入于耳,此所以听之难也。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
  言之公私,则听之易也。凡言拙而直,逆耳违意,初闻若可恶者,此忠臣之言也。
  言婉而顺,希旨合意,初闻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至于言事之官,各举其职,
  或当朝正色,显言于廷,或连章列署,共论其事。言一出,则万口争传,众目共
  视,虽欲为私,其势不可。故凡明言于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若非其言职,
  又不敢显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圣断,不欲人知言有主名者,盖其言
  涉倾邪,惧遭弹劾。故凡阴有奏陈而畏人知者,皆挟私之说也。自古人主能以此
  术知臣下之情,则听言易也。
  伏惟陛下仁圣宽慈,躬履勤俭,乐闻谏诤,容纳直言。其于大臣尤所优礼,
  常欲保全终始;思与臣下爱惜名节,尤慎重于进退。故臣谓方今言事者,规切人
  主则易,欲言大臣则难。臣自立朝,耳目所记,景祐中,范仲淹言宰相吕夷简,
  贬知饶州。皇祐中,唐介言宰相文彦博,贬春州别驾。至和初,吴中复、吕景初、
  马遵言宰相梁适,并罢职出外。其后赵抃、范师道言宰相刘沆,并罢职出外。前
  年韩绛言富弼,贬知蔡州。今又唐介等五人言陈旭得罪。自范仲淹贬饶州后,至
  今凡二十年间,居台谏者多矣,未闻有规谏人主而得罪者。臣故谓方今谏人主则
  易,言大臣则难。陛下若推此以察介等所言,则可知其用心矣。昨所罢黜台谏五
  人,惟是从诲入台未久,其他四人出处本末,迹状甚明,可以历数也。唐介前因
  言文彦博,远窜广西烟瘴之地,赖陛下仁恕哀怜,移置湖南,得存性命。范师道、
  赵抃并因言忤刘沆,罢台职,守外郡,连延数年,然后复。今三人者,又以言枢
  臣罢黜。然则介不以前蹈必死之地为惧,师道与抃不以中滞进用数年为戒,遇事
  必言,得罪不悔,盖所谓进退一节,终始不变之士也。至如王陶者,本出孤寒,
  只因韩绛荐举,始得台官。及绛为中丞,陶不敢内雇私恩,与之争议,绛终得罪。
  夫牵顾私恩,人之常情尔,断恩以义,非知义之士不能也。以此言之,陶可谓徇
  公灭私之臣矣。此四人者,出处本末之迹如此,可以知其为人也,就使言虽不中,
  亦其情必无他。议者或谓言事之臣好相朋党,动摇大臣,以作威势,臣窃以谓不
  然。至于去岁韩绛言富弼之时,介与师道不与绛为党,乃与诸台谏共论绛为非,
  然则非相朋党、非欲动摇大臣可明矣。臣固谓未可以此疑言事之臣也。况介等此
  比者虽为谪官,幸蒙陛下宽恩,各得为郡,未至失所。其可惜者,斥逐谏臣,非
  朝廷美事,阻塞言路,不为国家之利,而介等尽忠守节,未蒙怜察也。欲望圣慈
  特赐召还介等,置之朝廷,以劝守节敢言之士,则天下幸甚。今取进止。
  ◎政府进札子四首
  【举刘攽吕惠卿充馆职札子〈嘉祐六年〉】
  臣伏见前庐州观察推官刘攽,辞学优赡,履行修谨,记问该博,可以备朝
  廷询访。前真州军事推官吕惠卿,材识明敏,文艺优通,好古饬躬,可谓端雅之
  士。并宜置之馆阁,以副圣朝养育贤材之选。臣以庸缪,参闻政论,无能报国,
  敢举所知。其刘攽、吕惠卿,欲望圣慈俾充馆阁之职。如后不如举状,臣甘同
  罪。取进止。
  【论祠祭行事札子〈嘉祐八年〉】
  臣近准敕,差祭神州地祗于北郊。窃见有司行事,不合典礼。据《开宝通礼》,
  当先引行事官于东壝门外,道南北向立,次引入壝门,就坛东南位,西向行事。
  盖即事有渐,自外而入,于礼为宜。今却先引行事官于坛下阼阶之侧,北向立,
  次引东行向外就行事位。由内而外,乖背礼文。臣遂于本院检详,盖是往年撰
  《祀仪》之时,误此一节。今据《祀仪》,四时及三王五帝、上辛祈谷、春分祀
  九宫、朝日、高禖、孟夏雩、秋分夕月、仲秋祀九宫贵神、季秋大享明堂、冬至
  祀昊天、腊蜡、夏至祀皇地祗及孟冬祭神州地祗,凡一十七祭,并系大祀,一例
  错误,并合改正,依《开宝通礼》。兼礼生赞唱生疏,多不依礼文。臣伏见朝廷
  近年新制祭祀器服,修饬坛壝,务极精严。而有司失传,行事之际,于礼缪误。
  伏乞下礼院详定,依《开宝通礼》改正《礼仪》,及教习礼生,使依典礼,以上
  副圣朝精严礼事之意。今取进止。
  【论逐路取人札子〈治平元年〉】
  臣伏见近有臣寮上言,乞将南省考试举人各以路分糊名,于逐路每十人解一
  人等事。虽已奉圣旨,送两制详定,臣亦有愚见,合具敷陈。窃以国家取士之制,
  比于前世,最号至公。盖累圣留心,请求曲尽。以谓王者无外,天下一家,故不
  问东西南北之人,尽聚诸路贡士,混合为一,而惟材是择。各糊名眷录而考之,
  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
  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
  易之制也。《传》曰:“无作聪明乱旧章。”又曰:“利不百者不变法。”今言
  事之臣偶见一端,即议更改,此臣所以区区欲为陛下守祖宗之法也。臣所谓偶见
  一端者,盖言事之人但见每次科场东南进士得多,而西北进士得少,故欲改法,
  使多取西北进士尔。殊不知天下至广,四方风俗异宜,而人性各有利钝。东南之
  俗好文,故进士多而经学少;西北之人尚质,故进士少而经学多。所以科场取士,
  东南多取进士,西北多取经学者,各因其材性所长,而各随其多少取之。今以进
  士、经学合而较之,则其数均,若必论进士,则多少不等。此臣所谓偏见之一端,
  其不可者一也。国家方以官滥为患,取士数必难增,若欲多取西北之人,则却须
  多减东南之数。今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
  人,盖已痛裁抑之矣。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
  人取一人,比之东南十倍假借之矣。若至南省,又减东南而增西北,则是已裁抑
  者又裁抑之,已假借者又假借之。此其不可者二也。东南之士于千人中解十人,
  其初选已精矣,故至南省,所试合格者多。西北之士学业不及东南,当发解时又
  十倍优假之,盖其初选已滥矣,故至南省,所试不合格者多。今若一例以十人取
  一人,则东南之人合格而落者多矣,西北之人不合格而得者多矣。至于他路,理
  不可齐,偶有一路合格人多,亦限以十一落之,偶有一路合格人少,亦须充足十
  一之数,使合落者得,合得者落,取舍颠倒,能否混淆。其不可者三也。且朝廷
  专以较艺取人,而使有艺者屈落,无艺者滥得,不问缪滥,只要诸路数停。此其
  不可者四也。且言事者本欲多取诸路土著之人,若此法一行,则寄应者争趋而往,
  今开封府寄应之弊可验矣。此所谓法出而奸生,其不可者五也。今广南东、西路
  进士,例各绝无举业,诸州但据数解发。其人亦自知无艺,只来一就省试而归,
  冀作摄官尔。朝廷以岭外烟瘴,北人不便,须藉摄官,亦许其如此。今若一例与
  诸路十人取一人,此为缪滥,又非西北之比。此其不可者六也。凡此六者,乃大
  概尔。若旧法一坏,新议必行,则弊滥随生,何可胜数!故臣以谓且遵旧制,但
  务择人,推朝廷至公,待四方如一,惟能是选,人自无言。此乃当今可行之法尔。
  若谓士习浮华,当先考行。就如新议,亦须只考程试,安能必取行实之人?议者
  又谓西北近虏,士要牢笼。此甚不然之论也。使不逞之人不能为患则已,苟可为
  患,则何方无之?前世贼乱之臣起于东南者甚众,其大者如项羽、萧铣之徒是已;
  至如黄巢、王仙芝之辈,又皆起乱中州者尔,不逞之人,岂专西北?矧贡举所设,
  本待材贤,牢笼不逞,当别有术,不在科场也。惟事久不能无弊,有当留意者,
  然不须更改法制,止在振举纲条尔。近年以来,举人盛行怀挟,排门大噪,免冠
  突入,亏损士风,伤败善类。此由举人既多,而君子小人杂聚,所司力不能制。
  虽朝廷素有禁约,条制甚严,而上下因循,不复申举。惟此一事为科场大患,而
  言事者独不及之。愿下有司议革其弊,此当今科场之患也。臣忝贰宰司,预闻国
  论,苟不能为陛下守祖宗之法,而言又不足取信于人主,则厚颜尸禄,岂敢偷安
  而久处乎?故犹此强言,乞赐裁择。
  【乞奖用孙沔札子〈治平二年〉】
  臣伏见谅祚猖狂,渐违誓约,僣叛之迹,彰露已多,年岁之间,必为边患。
  国家御备之计,先在择人。而自庆历罢兵以来,至今二十余年,当时经用旧人,
  零落无几,惟尚书户部侍郎孙沔尚在。西事时,沔守环庆一路。其人磊落有智勇,
  但以未尝出兵,又不遇敌,故未有临阵破贼之功。然其养练士卒,招抚蕃夷,恩
  信著于一方,至今边人思之。虽世不乏材,朝廷方务推择,若求曾经西事可用之
  人,则臣谓无如沔者。沔今年虽七十,闻其心力不衰,飞鹰走马,尚如平日。况
  所用者取其智谋,藉其威信,前世老将强起成功者多。沔虽中间曾以罪废,弃瑕
  使过,正是用人之术。臣今欲乞朝廷更加察访,如沔实未衰羸,伏望圣慈特赐奖
  用,庶于择材难得之时,可备一方之寄。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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