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代 南明史   》 第三節 清廷對鄭成功的招撫活動      顧誠 Gu Cheng

  1651—1652年(順治八至九年,永歷五至六年),鄭成功在福建沿海地區多次擊敗清軍,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原大西軍出滇抗清,占領貴州全省,在廣西、湖南、四川戰場上大顯聲威。清廷統治者自進關以來從未受到這佯重大的挫折,他們在軍事上的弱點暴露得越來越明顯。於是,為了繼續推行其民族徵服政策,不得不把以漢製漢作為主要手段。招降鄭成功就是為實現這一謀略的重大步驟。在清廷統治者看來,鄭氏傢族的首腦鄭芝竜是自己手裏的一張王牌,利用他出面招降其子鄭成功可以不費一兵一卒達到平定東南海域的目的。
  早在1652年(順治九年)清廷一件密奏稿內就提出了招撫鄭成功的建議。其中寫道:“成功等作賊既久,狼子野心,臣等非敢保其不叛,亦難必其就撫。但今湖南、川、廣處處用兵,力不暇及。且湖南之賊,或由江西,或由廣東,皆可通閩,萬一勾連狂逞,為禍愈大。故姑以招撫一策,先將此賊牢籠,息兵養民,察其動靜;苟有反側,仍即剪除。若責令赴京歸旗,料彼不能從命,不必起其疑懼。至於頒敕往諭,未宜輕率。應賜督臣密敕一道,內開招撫成功等語,先遣才幹官同鄭芝竜傢人到彼宣佈德意。彼果真心投順,欲得朝廷敕書,即以督臣密敕宣示,頗為妥便。若執迷不順,亦不至損威傷重也。”①可見,“力不暇及”是清廷采取招撫政策的主要動機。
  順治皇帝顯然很欣賞這項建議。為了使招撫工作得以進行,首先給處於軟禁狀態的鄭芝竜恢復名譽,肯定了他在1646年降清的功績,把鄭芝竜被騙到北京後遭到監視的過失推到多爾袞身上,承認了清廷處置失當,對鄭芝竜予以安撫。七月間,順治帝派內大臣遏必壟鰲拜、哈世屯、大學士範文程等傳諭鄭芝竜:“朕聞爾子弟在福建為亂。爾投誠有功,毋輕出城行走,恐人藉端誣陷。即往墳塋祭掃,亦必奏明乃去。朕嘉爾功,故以此告諭。爾子在京有成立者可送一人入侍。”①八月初一日,應鄭芝竜請求,將其由正黃旗撥入鑲黃旗,授予鄭芝竜在京的第二個兒子鄭世忠為二等侍衛,同時命兵部給勘合將鄭芝竜的部分親屬從福建護送來京團聚②。
  這年十月,清廷給浙閩總督劉清泰發出一件敕諭,對招撫鄭成功作了明確指示:“近日海寇鄭成功等屢次騷擾沿海郡縣,本應剪除。朕但思昔年大兵下閩,伊父鄭芝竜首先歸順,其子弟何忍背棄父兄,獨造叛逆?此必地方官不體朕意,行事乖張,成功等雖有心嚮化,無路上達。又見伊父歸順之後,墨勒根王(即多爾袞)令人看守防範,又不計在籍親人作何恩養安插,以致成功等疑懼反側。朕又思鄭芝竜既久經歸順,其子弟即我赤子,何必徵剿?若成功等來歸,即可用之海上,何必赴京?今已令鄭芝竜作書,宣佈朕之誠意,遣人往諭成功及伊弟鄭鴻逵等知悉。如執迷不悟,爾即進剿。如芝竜傢人回信到閩,成功、鴻逵等果發良心悔過,爾即一面奏報,一面遣才幹官一二員到彼審察歸順的實,許以赦罪授官,仍聽駐紮原住地方,不必赴京。凡浙、閩、廣東海寇,俱責成防剿。其往來洋船,俱着管理,稽察姦宄,輸納稅課。若能擒馘海中偽藩逆渠,不吝爵賞。此朕厚待歸誠大臣至意,爾當開誠推心,令彼悅服,仍詳籌熟(察),勿墮狡謀。”①
  為了體現招撫的誠意,清廷還下令追查1651年福建當局攻入中左所(今廈門)掠奪鄭成功等人傢産一事。1653年(順治十年)三月把肇事人福建巡撫張學聖、總兵馬得功、興泉道黃澍、巡按王應元革職,押解回京交三法司審訊。這一案件的另一幕後原因是清朝統治集團的內部矛盾,張學聖、馬得功、黃澍把從廈門掠得的大批金銀財寶隱匿私分,引起了朝廷和有關官員的忌恨。即如新任浙閩總督劉清泰秘封入告所云:“蓋廈門一窟,素稱逆寇鄭成功之老巢,商賈泊洋販賣貨物之藪也。想諸臣之垂涎已非一日。乃不能振旅以犁其庭,而乘成功他出之便,藉撫臣巡歷之名,道臣黃澍搖尾而進謀,鎮臣馬得功螳臂而先往,撫臣張學聖繼率全軍輕身徑入。此時一番飽獲,自謂無患無爭矣。更可異者,馬鎮搜括數日,竟為所睏後懇成功祖母傢書,始得釋歸,喪師辱命。何諸臣智昏於海中之金穴,而竟不顧有朝廷之疆土耶?及成功回,而悉數傢珍,非以實撫臣之裝者,則已入道、鎮之囊。以致藉口索償,弄兵修怨。”②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會審時,張學聖、馬得功、黃澍一口咬定“城內沒有財物”,抵賴得幹幹淨淨。大概是在暗中用贓物買通了一些官員,三法司在定罪意見(看語)上遊移其詞,三四其說,最後不瞭瞭之③。但逮捕巡撫、總兵、道員一舉,實際上是對鄭成功表示一種和解的政治姿態。
  這樣,清廷讓鄭芝竜出面寫信,動以父子之情;由浙閩總督劉清泰派人嚮鄭成功轉達朝廷招撫密旨,中心意思是衹要他剃發歸順,即可保持自己的軍隊,仍舊鎮守福建沿海,不必進京,藉以解除鄭成功擔心重蹈父親覆轍的疑慮。清廷所作的讓步實際上是在兵力不敷分配的情況下企圖先穩住東南沿海的鄭成功部,集中力量摧毀西南的永歷朝廷,然後再迫使鄭成功完全就範。鄭成功從自身利益出發,既要考慮父親的安全,又想趁機擴展兵力和勢力範圍。因此對鄭芝竜派傢人李德送來的勸降書信迅速作了回答,雙方各自懷着自己的打算,開始了“清、鄭和談”。
  1653年(順治十年)四月,清浙閩總督劉清泰依據朝廷密敕精神,寫了一封文書派人送到鄭成功的祖母黃氏處,托她轉給鄭成功。文書中強調了兩點,一是“宣揚皇上覆載深恩”,二是“陳述父子不應絶情”,以忠孝兩全引誘鄭成功背明歸清。五月初十日,清廷正式頒發敕書,封鄭成功為海澄公,鄭芝竜為同安侯,鄭鴻逵為奉化伯,鄭芝豹授左都督①,給泉州一府地方供鄭成功安插和供養軍隊。敕諭中首先肯定了鄭芝竜“當大兵南下未抵閩中即遣人來順,移檄撤兵,父子兄弟歸心本朝,厥功懋矣”。接着指責“墨勒根王(多爾袞)不體朕心,僅從薄敘,猜疑不釋,防範過嚴;在閩眷屬又不行安插恩養,以致闔門惶懼,不能自安。……加以地方撫、鎮、道官不能宣揚德意,麯示懷柔,反貪利冒功,妄行啓釁,廈門之事,咎在馬得功”,並說明“已將有罪官將提解究擬”。然後說清廷遣人賫敕傳諭,開導歸誠,鄭成功、鄭鴻逵“果令李德持傢書來,並傳口語”,“書詞雖涉矜誕,口語具見本懷”,“爾等保衆自全,亦非悖逆”,故意不提鄭成功以反清復明為旗幟,給以下臺之階。除封爵授官之外,特遣芝竜表弟黃徵明為使者專程赴閩傳達諭旨,以解疑畏。為了表達誠意,敕諭中宣佈“滿洲大軍即行徹回;閩海地方保障事宜,悉以委托”①。鄭芝竜也派傢人李德、周繼武等持親筆信要成功接受清朝招撫。鄭成功閱信後說:“清朝亦欲紿我乎?將計就計,權藉糧餉,以裕兵食也。”他給鄭芝竜寫了一封模棱兩可的回信,摘要如下:
  違侍膝下,八年於茲矣。但吾父既不以兒為子,兒亦不敢以子自居。坐是問候闊絶,即一字亦不相通。總由時勢殊異,以致骨肉懸隔。蓋自古大義滅親,從治命不從亂命。兒初識字,輒佩服《春秋》之義,自丙戌(1646,順治三年)鼕父駕入京時,兒既籌之熟,而行之决矣。忽承嚴諭,欲兒移忠作孝;仍傳清朝面諭,有原係侯伯,即與加銜等話。夫既失信於吾父,兒又安敢以父言為信耶?當貝勒(指博洛)入關之時,父早已退避在傢。彼乃卑辭巧語,迎請之使,車馬不啻十往還,甚至啖父以三省王爵。始謂一到省便可還傢,既又謂一入京便可出鎮。今已數年矣,王爵且勿論,出鎮且勿論,即欲一過故裏亦不可得。彼言豈可信乎?父在本朝,豈非堂堂一平國公哉!即為清朝,豈在人後哉!夫歸之最早者且然,而況於最後者?……雖然,兒於己醜歲(1649,順治六年)亦已揚帆入粵屯田數載矣。不意乘兒遠出,妄啓幹戈,襲破我中左,蹂躪我疆土,虔劉我士民,擄辱我婦女,掠我黃金九十餘萬、珠寶數百鎰、米粟數十萬斛;其餘將士之財帛,百姓之錢𠔌,何可勝計?……夫沿海地方,我所固有者也;東西洋餉,我所自生自殖者也。進戰退守,綽綽餘裕。其肯以坐享者反而受製於人乎?且以閩粵論之,利害明甚,何清朝莫有識者?蓋閩粵海邊也,離京師數千裏,道途阻遠,人馬疲敝,兼之水土不諳,死亡殆荊兵寡必難守,兵多則勢必召集,召集則糧食必至於難支,兵食不支則地方必不可守。虛耗錢糧而爭必不可守之土,此有害而無利者也。如父在本朝時坐鎮閩粵,山海寧寧(謐?),朝廷不費一矢之勞,餉兵之外,尚有解京。朝廷享其利,而百姓受其福,此有利而無害者也。清朝不能效本朝之妙算,而勞師遠圖,年年空費無益之貲,將何以善其後乎?其或者將以三省之虛名,前啖父者,今轉而啖兒;兒非不信父言,而實其難信父言者。劉清泰果能承當,實以三省地方相■,則山海無竊發之虞,清朝無南顧之憂,彼誠厚幸。至於餉兵而外,亦當使清朝享其利。不亦愈於勞師遠圖,空費帑金萬萬者乎?況時下我兵數十萬,勢亦難散。散之則各自嘯聚,地方不寧;聚之則師旅繁多,日費巨萬。若無省會地方錢糧,是真如前者啖父故智也。父既誤於前,兒豈復再誤於後乎?兒在本朝,亦既賜姓矣,稱藩矣,人臣之位已極,豈復有加者乎?況兒功名之念素淡,若復作馮婦,更非本心。此可為智者道耳。不然,懸烏有之空名,蒙已然之實禍,而人心思奮,江南亦難久安也。專稟。①
  鄭成功給父親的信實際上是對清廷的答復。信中反復表示他不相信清廷的誠意,因為有鄭芝竜前車之鑒。但是,他又不願把和談的大門關死,暗示清朝若能將1646年勾引鄭芝竜時許下的三省(浙江、福建、廣東)交給自己管轄,還是可以談判的。然而,1653年的形勢已不同於1646年,福建、浙江兩省除某些瀕海地區外都已在清朝管轄之下,廣東是平南、靖南兩藩的駐地,鄭成功自己也知道開出這樣的價碼,無論是清廷還是閩、浙、粵地方當局都無法接受。所以,他對負有清廷聯絡使命的鄭氏傢族私人李德談話的口氣要和緩得多,訴說“兵多地少,難於安插;倘若裁減兵戈,一旦出徵,何以製勝?”②要求再給“三府屯兵,並轄三省沿海地方”;還提出清廷既封自己為海澄公,“公為五等上爵,充總兵官,尚在提督之下”;另外指責清廷一面招撫,一面派固山額真金礪統兵入閩,似為騙局。最後表示清廷應該“用人莫疑,疑人莫用”,衹要將“海上之事”“全權托付”,那麽“父親致力於內,兒盡力於外,付托得人,地方安靜”③。
  清廷研究了李德帶回的信息,判斷鄭成功有歸降之意,决定作出讓步,引誘鄭成功入彀。於是,給鄭成功頒發敕諭說:一,“朕念爾兵卒衆多,一府難以安插,錢糧委難支給,仍益以漳州、潮州、惠州並泉州四府駐紮,即將四府水陸寨遊營兵餉撥給爾部下官兵,不足不另補。正課錢糧仍行解部。管民文官俱聽部選,爾原轄武官聽爾遴選委用,仍將姓名職銜具題造册送部。開洋船衹,爾得稽察,收納稅課,送布政司解部”。二,為解决爵、職不相應,特命鄭成功“挂靖海將軍穎。三,解釋派金礪統兵入閩在前,命劉清泰招撫在後,並非騙局;而且告知成功在李德到京反映情況後,清廷當即下令撤回金礪之軍①。事實上,清廷統治者急於招降鄭成功,以便集中力量對付孫可望、李定國等西南抗清勢力,表現出相當熱心,在鄭成功尚未正式受撫以前,就下詔金礪撤兵,“原以示信”。金礪奉旨後六月從泉州起程,八月內撤入浙江境內②。
  鄭成功並不打算投降清朝,他趁和談的機會,派兵前往福建、廣東沿海地區招兵買馬、徵取糧餉。從這年八月起,鄭成功派出的部將官員領兵往福建漳州、泉州、竜岩、惠安、仙遊等府、縣徵糧徵餉,“大縣十萬,小縣五萬”③,使清朝地方當局處於被動狀態。據阮旻錫記載,到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歷八年)二月,鄭軍在福州、興化、漳州、泉州四府措餉,“派富戶追納,諸差官俱至各府、縣城外屯紮,但不入城耳。計所追凡四百餘萬”①。
  1654年正月十三日,清內院侍讀學士鄭庫納、紮齊訥等賫捧封鄭成功為海澄公的敕印到達福州。福建巡撫佟國器依據閩浙總督劉清泰的咨文,派李德往鄭軍中通知成功。二月初三日,鄭成功差中軍常壽寧同李德等到福州迎接詔使。十六日清使鄭庫納等到達泉州,十九日至安海公館駐劄。二十日,鄭成功設香案拜受敕印,清使堅持要他先剃發然後開讀詔書;鄭成功則以“具疏自行奏請”②為托辭拒絶剃頭。雙方相持不下,無法開讀詔書。二十五日,鄭庫納等離開安海回福州。和談陷於僵局,清朝福建地方官既無權宣佈招撫决裂,對鄭軍的徵糧徵餉又窮於應付。佟國器在奏疏中訴苦道:“今各屬郡縣詳稱,詔到之後,群賊索餉愈熾,興(化府)、泉一帶在在告急,……有司莫知攸措,剿撫兩無適從,將來事不可知。”③
  大約在順治十一年(1654)三月間,鄭成功給清廷寫了一封回信。由於信件內容重要,又比較罕見,全文引述如下:
  去歲(順治十年,1653)又六月(即閏六月)內章京邵斯、戶部黃徵明差員李德、周繼武等賫到敕諭並海澄公印;本年正月十四日內院鄭庫納、兵部賈勒納復賫敕諭並挂靖海將軍印,且益以漳、泉、潮、惠四府駐劄。寵命再至,敢不祗承,遂設香案於二月二十日行禮祗承敕命,以遵簡命之隆;尚未敢開印着實行事者,其情其勢,敬祗誠直陳之朝廷。計安山海是以信用豪傑,豪傑卓有表見總在安攘山海。故用人必視其纔,小纔而大用之,則不胜任;大纔而小用之,則不展舒。信人必本其心。心相猜,近在同堂而能為難;心相許,遠在萬裏而益相親。自古交孚相得之世,未有用人而不竟其用,亦未有不外度其情,內度其能,而苟且為人用者也。敕諭四府寨遊營兵餉不過二十萬,計算散給足養萬人,而現在精兵數十萬,相隨多年,諸皆狼野猛戾,無妻子以羈其心,無田宅以果其腸,一旦瓦解,嘯聚千萬,禍不可測,此地方之憂也。且此全閩地方寇賊充斥,而鎮守北兵,地險不平,甲馬徒勞,寇至則登陴自守,寂不聞聲;寇去則掩襲幹戈,赤地千裏,朝廷之撫有全閩也可謂有其名而無其實矣。故自入閩以來,馬步無暇日,錢糧無粒解,地方無寧刻。若以全閩委陴鎮守,就此現在精兵分佈周密,給其餉以用其長,既溪洞藪窟之周知,又什伍保甲之列定,人地相宜,將士效命,則鎮閩馬步可別調,而兵有實用矣。閩省正供可解京,而餉有實濟矣。此所謂名實兩全者也。朝廷果推誠置腹,無分彼此,無較新舊,又豈有受人委托而反復不信,無藉則斂戢,有藉則飛揚也哉。此所以矢志誓肌,下解蒼生側懸之苦,上抒朝廷南顧之憂,自惠、潮以至全閩,則野無弄兵者矣。至於海上防剿,成於寧謐,尤未易言,蓋大江以南莫非海也。寇東下則在交廣,南上則在吳越,而舟山等處尤盜賊之咽喉,竊以為不扼舟山,海不可得而靖也。今在舟山鎮將非兵不利、甲不善也,而北人多不諳水戰,以致鯨鯢鼓浪,莫之如何,異日醖釀勢成,乘風南北,不惟閩粵之害,實江南之憂。故將平靖海氛,必用閩兵屯紮舟山,然後可以彈壓海寇;而屯兵尤先議餉,不得不就近支給溫、臺、寧、紹等處餞糧,以養紮舟山之兵。夫舟山乃海中一孤島耳,其地不過彈丸,而閩浙隔絶,水汛不常,倘兩浙之海有警欲調閩兵,既有鞭長不及之患,欲輓閩餉更苦神鬼轉運之勞。舊例鎮守福建總兵兼管全溫地方,齒牙相錯,良有深意。倘以溫、臺、寧、紹、處五府委任屯紮,調度接應舟山,使寇無竊處,地方寧靜,此又可以解蒼生倒懸之苦,而抒朝廷南顧之憂也。自兩浙以至閩、粵則海無揚波者矣。誠如是也,剋奏膚功,計日而得,海內鹹知朝廷委任得人,豈不休哉!然則今日非不祗承,慎其事乃所以委其任也。而其宜慎者有三:敕書四府駐紮,而府(指泉州府)鎮守尚皆北來兵將,未奉明旨撤回,不獨粵平、靖二王未敢擅命,便則泉、漳鎮將誰敢交代,一也;前敕旨雲鎮守泉州等處,今衹挂靖海空銜,不言鎮守事,則欲行事而文移不便,尤恐行事而畫餅竟成,二也;又敕印再加文聽部癬武聽遴選委用,今泉州總鎮劉仲金見在刻日赴任,即一府尚屬虛懸,而三府安能取信,三也。是以俯拜對揚之際,實爾挈瓶負薪之恩,除將敕印祗委,奉安平公署,專委官齋盥看守以須後命,隆重付予而後即安焉。總之糧少則兵必散,則地方必危,朝廷欲安地方,當勿吝地方。今日之請非是利地,乃欲靖地方。見今數十萬之衆嗷嗷待給,區處經畫,安插繁雜,伏惟英明决斷而施行焉。①
  鄭成功對清廷的招撫正如他自己所說不過是“將計就計,權藉糧餉”,虛與委蛇而已。他表面上盛接來使,鄭重其事地“三跪九叩頭”領受清朝所封海澄公敕印,卻拒絶剃發,仍然使用明朝永歷年號;同時又藉口已受清廷封爵,堂而皇之地派人到閩、粵沿海地區徵收糧餉,甚至在清廷允許駐兵的四府以外又提出新的土地要求。從上面引述的鄭成功信中可以看出他要求把福建全省,廣東惠州、潮州二府,浙江溫州、臺州、寧波、紹興、處州五府都交給他屯兵籌糧,衹有這樣纔算是“朝廷委用得人”,實現“海無揚波”、“地方寧靜”;否則就是“大纔小用”,“海寇”四起,“禍不可測”。清政府的許多官員都看出鄭成功並無歸順誠意,福建巡撫佟國器、兩廣總督李率泰先後上疏朝廷希望不要為鄭成功所愚弄。連原來主張招撫並充當“保人”的浙閩總督劉清泰也在密奏中說:“撫局之變,不可不防,則剿局之備,不可不早”,要求清廷派“固山額真一人統領滿洲大兵移鎮閩浙之間”②。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永吉在疏中直接了當地說:“鄭成功如果實心就撫,但當解甲投戈,遵守國法,上報聖恩。其地方兵馬機宜,悉聽督撫調度。何得妄以閩、粵為己任?又何得冀望朝廷委以保全浙海?氣傲志高,心雄膽大,明明要挾。雖然歸順,實懷二心。以職愚見斷之,將來為東南大患者,必鄭成功也。從前飄泊海島,腳根不定。今得盤踞於漳、泉、惠、潮之間,用我土地,養彼人民;用我錢糧,練彼精銳,養成氣候,越顯神通。”因此,他力主應當“厲兵秣馬以應變”①。
  在一片討伐聲中,身居虎穴的鄭芝竜慌了神,他深知自己的生死榮辱取决於能否招撫鄭成功。六月間,他上疏清廷一面斥責鄭成功“索求不止,致使詔使往來頻繁,其罪並非不深”,一面又婉轉代為解釋,列舉成功對清使如何恭敬,有“親親敬主之心,則終非叛臣逆子”。談到鄭成功拒絶剃頭這一關鍵問題時,他先引述“差官黃徵明、李德、周繼武等言,當勸鄭成功剃頭時,鄭成功言,凡為臣者,以禮事君,不在些微細事等語”,藉此證明鄭成功是“不懂我朝法令,且其五六名親信下官,不願剃頭,從中梗阻挑唆,以致稽遲”。接着表示自己鞭長莫及,“恨不能親揪鄭成功之頭剃發”,一顯老爸尊嚴。最後說他經過晝夜苦思,終於想出了一個妙策,建議清廷准許派他的兒子鄭世忠同欽使一道赴閩,“臣次子鄭世忠,現為侍衛,每日侍從皇上,……伊與鄭成功情如手足,朝夕相處。若上傳皇恩,下述父言,婉言開導,則鄭成功勢必心悅誠服。倘若衆官內有一二人阻撓歸順,鄭世忠則以君父之命,將其立斬,以遏恣意妄為者。如此,鄭世忠全可速報奉命剃頭一事”②。鄭芝竜的建議經王、大臣會議後,清廷同意作最後一次努力。順治十一年(1654)六月二十八日,清帝再次頒發敕諭給鄭成功,其中除重申封海澄公、挂靖海將軍印,給泉、漳、惠、湖四府駐紮軍隊外,對鄭成功的其他要求斷然拒絶,“今據爾奏疏,雖受敕印,尚未剃頭,冀望委■全閩,又謬稱用兵屯紮舟山,就近支給溫(州)、臺(州)、寧(波)、紹(興)等處錢糧。詞語多乖,要求無厭。……爾若懷疑猶豫,原無歸順之心,當明白陳說。順逆兩端,一言可决。今如遵照所頒敕印剃頭歸順則已;如不歸順,爾其熟思審圖,毋貽後悔”①。
  八月十三日,清廷派遣的內院學士葉成格、理事官阿山(或譯作刑部郎中阿爾善)同鄭成功二弟鄭世忠以及鄭氏傢族親舊黃徵明、李德、周繼武等攜帶敕書到達福州,先命李德、周繼武去廈門嚮鄭成功講述清廷和鄭芝竜的意圖。二十四日葉成格、阿山在福建清軍護送下進抵泉州,又派鄭世忠、黃徵明(成功表叔)往廈門曉以利害。鄭成功不為所動,依然以敷衍拖延為上策。他讓鄭世忠回泉州約請葉成格、阿山於九月十七日到安平鎮見面。屆期,鄭成功調集甘輝、王秀奇、陳堯策、萬禮、黃廷等二十餘名部將統領水陸各鎮“列營數十裏,旗幟飛揚,盔甲鮮明”,把安平鎮佈置得“好似鐵桶”,自己纔同衆參軍一道前往安平準備同清使會面②。葉成格、阿山在清軍步騎護衛下來到安平,一看鄭軍擺下的陣勢已感到氣氛不對,連鄭方安排的迎賓館捨報恩寺也不敢住,寧可住在清軍臨時搭蓋的帳篷裏,雙方都處於高度戒備狀態。儘管鄭成功大設供帳,饋送厚禮,竭力嚮清使表示友好,在原則上卻堅持“一云先要四府地方,前詔衹有水路遊寨,未言陸路;二則不奉東西調遣;三則不受部、撫節制;恐如薑襄(瓖)、金聲桓等俱以剃發後激變,且未與張明振(張名振)議妥,又比高麗不剃發等語”①。葉成格、阿山衹奉有監視其剃發受敕的嚴旨,並無談判的權力,面對鄭成功提出的條件知道使命難以完成,於是以“不接詔,不剃發”②為理由拒絶成功的隆重禮遇,於二十日返回泉州。二十一日,鄭成功遣人致書備禮輓留清使,二使臣回信表示“即使相晤間,不過宣傳皇上浩蕩德意,與公剃發後上謝恩本,將貴部官作何安插,及四府設防數目修入而已。他復何言哉!似公又不宜以旁語及也。弟以一介微軀而膺朝命,欽限在十月內回京,何敢稽遲,以身試法?伏祈早决一言,俾得星馳復命”。退還所贈禮物,並限二十五日為最後答復時間。二十四日晚上,鄭世忠、周繼武、李德、黃徵明等往見成功,聲淚俱下地哀告:“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難矣。我等復命,必無生理,並太師老爺(指鄭芝竜)亦難1③鄭世忠說:“若剃發歸順,可全老父闔傢。”成功答道:“吾不剃發即可保全父命,剃發則父命休矣。”世忠“復哭勸其回心轉意。成功於李德身旁手執銀盅,高聲恫喝:剃發乃身分大事,本藩自會定奪,誰人敢勸,哪個敢言!世忠未敢再開口”。周繼武說他也同鄭世忠一起“哭勸成功剃發歸順。成功起誓,先撤官兵,再議剃發之事。佞官瀋佺期曰:藩主剃發為令尊大人,我等剃頭又為誰人。況且同在海上數年矣”①。二十六日,鄭成功又派旗鼓史讜、鄭奇逢往泉州請清使來安平再議。葉成格、阿山認為沒有什麽好談的,把二人趕回。二十九日,葉、阿派人催促鄭世忠、李德、周繼武、黃徵明回京復命。當天,清廷使臣和隨行人員離開泉州,“從間道回延平”②,和局至此完全破裂。離別之際,黃徵明要求鄭成功寫一回信給鄭芝竜,成功依言寫了一封長信說明整個事件經過並表明自己的態度。主要內容是,“和議非本心也”,“不意海澄公之命突至,兒不得已,按兵以示信。繼而四府之命又至,兒不得已接詔以示信。至於請益地方,原為安插數十萬兵將,固圖善後至計;何以曰:‘詞語多乖,徵求無厭’?又不意地方無加增,而四府竟為畫餅,欲效前賺吾父故智,不出兒平日所料。遽然剃發,三軍為之衝冠-…在清朝總以剃發為是,在兒總以不削發為是。……大丈夫作事,磊磊落落,毫無曖昧。清朝若能信兒言,則為清人,屈於吾父為孝;若不能信兒言,則為明臣,盡於吾君為忠”。二使“在泉月餘,目睹脫巾情形,未曾與兒商榷,徒以剃發二字相逼挾。兒一剃發,即令諾將剃發乎?即令數十萬兵皆剃發乎?即令千百萬百姓俱剃發乎?一旦突然盡落其形,能保其不激變乎?葉、阿二位不為始終之圖,代國傢虛心相商,而徒躁氣相加。……使臣如此行動,朝廷可知也,能令人無危乎?能令人無懼乎?況兒名聞四海,若使苟且作事,不特不見重於清朝,亦貽笑於天下後世矣。大抵清朝外以禮貌待吾父,內實以奇貨居吾父。此番之敕書與葉、阿之舉動,明明欲藉父以挾子。一挾則無所不挾,兒豈可挾之人乎?且吾父往見貝勒之時,已入彀中。其得全至今者,大幸也。萬一父一不幸,天也!命也!兒衹有縞素復仇,以結忠孝之局耳1①在給二弟鄭世忠的信中他把自己的志嚮說得更清楚:“兄弟隔別數載,聚首幾日,忽然被挾而去,天也!命也!弟之多方勸諫,繼以痛哭,可謂無所不至矣。而兄之堅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動其心,即斧刃加吾頸,亦不能移吾志。何則?决之已早而籌之已熟矣。今兄之心緒,盡在父親復稟中,弟聞之亦可以瞭然矣。大抵清朝若信兄言,則為清人;若不信兄言,則為明臣而已。他何言哉-…夫虎豹生於深山,百物懼焉;一入檻阱之中,搖尾而乞憐者,自知其不足以製之也。夫鳳凰翺翔於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間,任其縱橫而所之者,超超然脫乎世俗之外者也。兄名聞華夷久矣,用兵老矣,豈有捨鳳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盡孝道,從此之後,勿以兄為念。噫,漢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間,各行其志,各盡其職焉。”②
  鄭成功在和談中表現的態度似乎是詭異的,在緻父書中引用了清帝敕諭指責他“詞語多乖,徵求無厭”的話,證明儘管未正式開讀,他已完全清楚清廷的底牌。既然沒有談判的餘地,鄭成功為什麽又一再輓留清使,做出種種無益的舉動呢?這衹能說按鄭成功的本意是不願歸降清朝,對於父親的安全雖說置之度外,畢竟不能不有所顧忌。反映在行動上就未免進退失據,措詞更難得體。例如清兩廣總督李率泰給鄭成功的信中就批評說:“所云‘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傷天性之恩,且貽後世之刺。尊公身為明季重臣,國亡而擇主,非背國而事仇也。足下前無顧命,今無共主,何得滅不可易之親,而從不必然之議也?古之求忠臣於孝子者,幾無據矣!至今猶屢執此‘三省相畀’之說,鬍為乎來哉!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載。而足下身羈海甸,猶欲招徠之,以大一統之勢。誰敢取臣服之版圖、惟正之資賦而輕議畀乎?且從來無此廟算,無此邊籌也。即如足下所云,亦可笑矣。無三省,則捨我而忠於彼;將有三省,即棄彼而忠於我。此皆拂情影藉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①從忠於一姓王朝而言,李率泰的批評是一針見血的,問題是鄭成功從來就不是朱明王朝的“純臣”,也不是鄭芝竜的孝子,由於他首先着眼的是維護以自己為首的鄭氏傢族和東南沿海部分漢族紳、民的利益,當清朝的“大一統”危及到這一集團利益時,他衹有站在比較軟弱的明朝一邊,藉明朝的名義展開反清鬥爭。
  清廷的招撫鄭成功因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條件終告失敗。然而,實際上是各有所得。鄭成功利用和談使清方釋放了1653年四月遭颶風飄入興化港的輔明侯林察;在福建、廣東某些地區擴軍徵餉,增強了實力。清廷通過招降也牽製了鄭成功在順治十年、十一年兩次的可能出兵廣東配合李定國作戰。固然,鄭成功本不積極於同李定國會師,這點下文還要談到;但清廷憑藉鄭芝竜這張王牌進行招撫,無疑助長了鄭成功對永歷朝廷的離心力,即他給父親信中所說“按兵以示信”。所以,就全局而言清廷所得遠大於所失。
  和談既已失敗,清廷改而用兵。1654年(順治十一年)十一月,“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並無剃發投誠之意。且寄伊父芝竜傢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决。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固守汎界,勿令逆衆登岸,騷擾生民,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剿。從之”①。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鄭親王(濟爾哈朗)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將軍,同多羅貝勒巴爾處渾(二十天後,巴爾處渾即於次年正月初五日病死,肯定未隨軍入閩)、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等領兵由北京赴福建徵剿鄭成功②。鄭芝竜失去了利用價值,清廷官員一再上疏要求嚴加懲辦,他們指出鄭芝竜和鄭成功利用和談的機會派出使者多方聯絡,鄭芝竜不僅在給鄭氏集團親屬舊部的信中流露了不滿情緒,而且必然以口信方式泄露清方軍事部署等秘密。從清方截獲的幾次鄭芝竜的私人信件裏,確實可以看出他內心的彷徨。在給林忠的諭帖中說:“本爵美景日近,定不忘爾舊人”;給林瑞驥諭帖中說:“本爵得意日近,定不忘爾”①。這裏所說的“美景日近”、“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麽頗難揣度,他這批信件是在順治十一年十一月間帶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職的福建人楊國永疏中說:“鄭芝竜或欲親往(福建),或欲訛封為王以合其意”②;這種推測有一定根據,因為鄭芝竜在十一月間一面把鄭成功寄來的部分書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請地益餉,抗不剃發,寄臣書信語多違悖,妄誕無忌”③;一面派傢人回原籍收取田租,還表示打算具題本請求清廷同意讓他的第三個兒子鄭世恩離開京師回泉州管理田産等事務④。如果鄭芝竜作的是這種樂觀估計,他肯定是失算了。另一種解釋則是鄭芝竜預感到噩運降臨,用的是反語。儘管人們可以作種種解釋,鄭芝竜的處境顯然惡化了。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員外郎彭長庚疏請“先廢鄭芝竜以除內姦”;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云騎尉楊國永在題本中說:“滅鄭成功易,除鄭芝竜難。鄭芝竜一日不除,鄭成功一日難滅。……伏乞皇上速滅鄭芝竜傢族。”同日,兵部尚書張秉貞等密題“請將鄭芝竜本人及其妻孥一同遷居,另行禁錮。將其傢人及財物一並監管原處,視其鄭成功係降係拒,再行酌處”①。清帝批示:“鄭芝竜之案事關重大,着議政王、貝勒、大臣等核實密議具奏。”大約可以判定,鄭芝竜及其在京傢屬於順治十二年二月間被囚禁②。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從語氣推測這分奏稿似出於兵部。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於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①《清世祖實錄》捲六十六。
  ②《清世祖實錄》捲六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竜揭帖”雲:“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祝”鄭芝竜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註:“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參見《清世祖實錄》捲六十九。
  ②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啓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面一件更完整。
  ③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啓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面一件更完整。
  ①清廷封鄭芝竜、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諭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①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諭同安侯鄭芝竜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清世祖實錄》捲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諭,“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按,李德係鄭氏傢丁,為芝竜、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敕諭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諭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①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六十四頁。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徵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③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①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②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③福建巡撫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餉,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捲一。
  ②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緻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③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①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朱筆註“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②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賫到清字咨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御史王永吉揭帖。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四十五頁。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②江日升《臺灣外紀》捲四。
  ①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按,這裏也可看出張名振並不是鄭成功的部將。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復鄭成功信。
  ③《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①順後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蘭竜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八十三頁。
  ②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鄭成功復父書見《臺灣外紀》捲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②《先王實錄》第八十八—八十九頁。
  ①《臺灣外紀》捲四。
  ①《清世祖實錄》捲八十七。
  ②同上。《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頁載“敕諭世子古都稿”,稿內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①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國器“為再報續獲書札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國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於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國器所引鄭芝竜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邇”。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竜原文為準。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國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②《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③《清世祖實錄》捲八十七。
  ④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②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竜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今若囚禁鄭芝竜,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剋新前往伊處迎之,並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將鄭芝豹“速解來京”。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將鄭芝竜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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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序論
凡例第一章 明朝覆亡後的全國形勢
第二節 大順政權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失誤第三節 吳三桂叛變與山海關之戰
第四節 清軍占領北京和大順軍西撤第五節 畿南、山東、晉北地方官紳
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第二節 朱由崧的監國和稱帝
第三節 四鎮的形成和跋扈自雄第四節 弘光朝廷內部黨爭的激化
第五節 清廷接管畿南、山東等地和第六節 1644—1645年河南的形勢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第二節清廷對南明弘光政權態度的變化
第三節 左懋第為首的北使團第四節 弘光朝廷的軍政和財政
第五節 弘光朝廷的腐敗第六節 清廷對大順和南明用兵策略的變化
第四章 大順政權的覆亡第二節 陝北戰役和大順軍放棄西北
第三節 李自成的犧牲和大順政權的失敗第五章 弘光政權的瓦解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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