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稳住丈夫,于此又得一契机。
在古老的婚姻中,没有恋爱,法律和习俗把两个互相陌生的男女衣服脱光,让他们的身和心,同时赤裸裸相见,并且还要过一辈子那种生活,简直不像是真的,而像是一部传奇小说。在洋大人之国,古时候的儿女婚姻,也多由父母包办,但程度上却大大的不同,父母即令再专制蛮横,也总会安排一个机缘,或舞会焉,或宴会焉,使年轻男女能够单独交谈。只有中国不然,大概是圣崽太多之故——呜呼,一个孔丘先生已受不了啦,再加上孟轲先生,后来又冒出程颢、朱熹,那么多的圣人之崽,男女间的关系,便更束缚死人。素不相识的男女,被纳入一个笼中,说它有趣则可,说它戏剧化则可,说它惨无人道亦可也。
但是在表面上,那种婚姻是稳定的。而现在的婚姻似乎有点像儿戏,夫妻们一言不合,随便拉两个人,就可公证拆伙。而从前的离婚却难如上天,妻子要求丈夫离婚固然绝无仅有——五千年来大概只有一位朱买臣夫人,还闹得满城风雨,青史留名。便是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也不多见,盖他们没有那种必要,看不顺眼时,尽可再娶十个八个。因之现在有很多道貌岸然之徒,或圣崽之辈,每兴怀古之情,认为还是古时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那一套好。
呜呼,古时那种婚姻,乃血泪婚姻,其所以表面稳定,基础乃建筑在女人对男人的绝对屈服上,女人好像狗皮膏药,一旦粘到丈夫身上,就一辈子紧贴,她自己固然不会脱离,便是丈夫硬要掀之,也掀不下。记得有一同乡,在京师大学堂刚读了一年,便和一个女学生相爱,该女学生言明嫁他可以,但不能作妾,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但实行起来却如赴汤蹈火。该同乡的妻子沿街哭闹,到县衙门用头猛撞石狮子,观者落泪,该同乡亦落泪焉。但他仍要求离异,他的意思是,只要名义上分开,有个交代,实际上固和往常一样。可是妻子则恰恰相反,只求保持名义,你在外面随便搞你的,三千年不回来都没有关系。
我们无意讨论这件悲剧的是非,也无意讨论它的结局,只是想说明一点,古老婚姻之所以是稳定的,全靠狗皮膏药,那狗皮膏药由女人的血和泪组成,没有女人的血和泪,婚姻就很难维持。站在一个男人立场,最欢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从一而终”。一个大学堂校花一时鬼迷了心,嫁给一个一字不识的强盗,婚后发现他还染有国际梅毒,且有三期麻疯,并且每天抽她一顿皮鞭,她如果忍耐,圣崽们认为那才是美德,这种礼教,不是吃人是吃啥。
自由恋爱乃二十世纪新兴的玩艺,但最初仍是偷偷摸摸。至五四而一变,成为半公开状态,未婚男女即令并肩而行,也没有人失惊打怪。至抗战而又一变,女的虽挂到男的臂上,也不保证她一定嫁他。至台湾而又一变,简直可以和美利坚相比,同居者有之,玩一些时作鸟兽散者有之,情奔私奔者有之,形形色色,叹观止焉。这里面有一种自然的趋势,那就是民国初年的恋爱,差不多都是林黛玉、贾宝玉之型,缠缠绵绵,持之以恒,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的太太相恋达十四年之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教人吓一大跳。而以后每变一次,恋爱的时间便缩短一次,将来总会发展到早上认识,中午即爱得不可开交,晚上就去法院公证,吹吹打打兼急急忙忙的入了洞房。
婚姻的稳定与否,很多人以为跟恋爱的久暂有关,恋爱的时间越久,把对方认识得越清,善者娶之嫁之,不善者踢之使滚,如此便万无一失。假使只认识三天就行婚嫁,婚嫁后再发现毛病百出,那才真正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何如当初多想一想哉?这种理论,猛一瞧真可以置诸四海皆为准,俟诸百世圣人而不惑。但问题是,天下根本就没有那种能够四海为准,百世不惑的学问。
记得抗战开始的那一年,柏杨先生在某衙门当官,请了一位专家讲演防空之术,讲了足足三个小时,他讲得满头大汗,台下听众频频昏倒,然无人开小差,盖他口才极好,内容亦极丰富。讲到最后,他指定一同事,问之曰:“当敌机投弹时,你正在马路上,将如何哉?”答曰:“我赶忙跑到路旁排水沟里趴下。”问曰:“然则跑到马路左侧乎?右侧乎?”答曰:“不管左侧右侧,只赶忙趴下。”该专家大怒,厉声斥之曰:“如此你就死定啦,你应该站在马路当中,镇静第一,定神细看,看炸弹如落向马路之左,则你向马路之右躲之;如落向马路之右,则你向马路之左躲之,包管平安无恙。”语毕掌声雷动,我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窃语同僚曰:“无怪人家当专家,真有一套。”可是,一直到后来,真正挨上了大日本帝国堂堂皇军的炸弹,才知道迥然不是那么回事,不要说站到马路当中,便是站到半空,都看不清炸弹落向何方。婚姻专家的理论,固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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