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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 未能忘情于诗酒 》
第11节:一只野猫
梁实秋 Liang Shiqiu
动物含义甚广,应该把人类也包括进去。防止虐待动物,曷不亲亲而仁仁,先从防止虐待人类始?有时候人虐待人,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古时刑法就有许多是不必要的令人痛苦。《周礼·秋官·五刑之法》:“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究竟还是明文规定的法则,像纣所作的炮烙之刑,是以酷刑兼为取乐之资。肥胖的董卓死后,守尸的人在他肚脐里面插上灯捻,点燃起来,光照数日,幸而这是死后,生前若是落在人手里必定有更难堪的处置。外国人的残虐,也不让人。加尔各答的威廉堡有一间小室,十八呎宽,十四呎长,仅有两个小窗,东印度公司的守军一百四十六人被叛军禁闭在里面,一夜之间渴热难当,仅有二十三人幸免于死,时在一七五六年六月,是历史上有名的所谓“黑洞”事件。
没有什么事情比战争更残酷更不必要,偏偏有那么许多人好战,所求不遂,便挥动干戈,使得爱和平的也不能不起来自卫。约翰孙博士有一篇文章(《闲游者》第二十二期)借兀鹰的对话写人类的愚蠢,人类是唯一的一种动物:大规模地互相残杀并不把对方的肉吃下去,只是抛在战场上白白地喂兀鹰,不知那是所为何来。防止虐待动物,而不防止人类的互相厮杀,不晓得为什么要这样地厚于彼而薄于此!
一只野猫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做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子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目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地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粘结在一起,刚鬣鬅鬙,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糊拉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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